千业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试题答案

更新时间:2024-05-05 16:0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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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业水泥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试题 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名 姓 :位 单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70分)

1.对员工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

和教育相结合。

2.荣誉奖励分为“通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特殊贡献奖”和“杰出贡献奖”四种。

3.组织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荣誉(政治)待遇、诫勉谈话、调整岗位、责令辞职、职务禁入和停职、免职、留用察看等。

4.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同时运用。

5.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或优秀人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级、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工资级别和工资水平。

6.中国共产党党员员工受党内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20%;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扣减其当年薪酬总额的50%;受留党察看处分的,按其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7.职能管理部门发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纪检监察部门。

8.不服从管理,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或对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9.工作时间从事打牌、打麻将、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事情

10.在受处分期间仍然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

面解除劳动合同。

11.擅自离岗、私自换岗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不利后果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2.在物资采购管理活动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物资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标准物资,或者购入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3.违反薪酬管理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薪酬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4.拒绝对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所提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纪检监察、审计决定、建议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降级(降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5.个人借用公款或本企业资金逾期不还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6.参加赌博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7.员工奖惩按照“谁管辖、谁实施”的原则办理,由员工管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归入员工档案。

18.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及解除劳动合同六种。

19.处分期间指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至解除处分之日止的时间区间。分别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降职)、撤职,24个月;

20.受到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级、原职务和原待遇。

21.《员工奖惩暂行规定》所称降级主要指对无行政职务员工,对其工作岗位级次的降低;降职是指对有行政职务的员工同时降低行政职务和工资级别。

22.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3.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岗位、薪酬时,拒不服从调动、分配安排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4.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指挥的,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5.违反国家票据管理规定,故意使用伪造、变造、虚假票据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诬告、陷害他人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二、简答题。共30分

1.在物资采购管理活动中,哪些行为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物资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标准

物资,或者购入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二)发现购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不及时采取措施,以致延误索赔期的;

(三)虚报计划、不按计划采购、超计划采购,或者在仓储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物资严重积压、浪费、变质、失效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擅自决定购买物资的,或内外勾结,以权谋私,指定购买物资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及时处理好供货、接货等到货前工作,致使物资损失、损坏等,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六)违反物资发放规定,错发物资致使对人身、设备造成安全隐患或经济损失的;

(七)有其他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行为的。

2.员工的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可按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1.打架斗殴、恐吓、偷窃、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严重危害

2.不服从管理,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或对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3.4.受警告、拘留等治安处罚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5.组织、参加或支持邪教组织、非法罢工、非正常渠道上访或聚众闹事的; 6.7.利用网络、个人原因违反规定无证上岗或岗证不符的;手机等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给单位、

他人造成负面影响的; 8.试用期满后,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提供的应聘资料有虚假、欺瞒的; 9.10.工作时间从事打牌、打麻将、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岗位、薪酬时,拒不服从调动、分配安排的; 11.在受处分期间仍然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 12.13.有弄虚作假或有不诚信行为的;行为不端,损害企业声誉、名誉的; 14有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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