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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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合利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扩展的客观需要,本着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借助社会资源拓展联营工程项目,规范联营工程项目管理,降低联营工程项目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联营方”指:公司以外且具备工程项目需要的相应施工资质或劳务资质、资金、人员、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有履约能力并愿意接受本管理办法约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联营项目是公司为适应市场环境,整合外部优质资源而采取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公司和联营方为发挥自身优势,签订联营协议书,组建项目经理部,承接工程、完成施工任务、实现经济效益、共同承担经营风险。

第四条 联营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1、联营方投资合作模式:公司承接项目后,联营方投入一定的资金、材料、设备等生产要素,项目由联营方独自经营管理,我方主要参与联营项目的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施工完成后,公司对联营项目按照工程结算总价收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费用,无论项目盈亏,公司都应收取上述管理费。

2、联营方共同管理模式:双方共同营销并承接项目后,各方根据项目的需要投入生产要素,联营双方共同对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完成后各方根据自身的投入,对项目的盈亏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本办法按照专业分包招标、劳务分包招标、物资采购招标三部分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招标采购流程、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分包结算办理流

程等方面管理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三合利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营项目。

第二章 专业分包招标

第七条 专业分包招标各职能部门职责 1、市场商务部职责

1)负责专业分包资格审查、建立和管理合格分包信息库工作。 2)负责监督、审查专业分包的招标组织流程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专业分包备案工作。 4)负责审核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 5)负责监督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及结算工作。

2、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部、行政人事部职责: 1)参与专业分包的考察工作。

2)参与专业分包招标文件的起草、评审工作。 3)参与专业分包的开标、评标工作。

4)参与专业分包合同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3、项目部职责

1)编制、报送工程分包总体计划。

2)报送《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表招标申请表》。

3)编制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并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区域经理对初稿进行评审。

4)组织专业分包的考察工作及开标、评标工作。 5)组织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第八条 招标管理规定

1、工程施工主合同签订两周之内,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工方案等文件编制工程分包总体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拟分包内容、工程量、分承包方进场时间、所需劳动力及设备数量、造价等内容,报送公司市场商务部备案。

2、单项招标计划必须在分承包方计划进场时间前30 天按公司规定报送《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

3、分包计划表要求数量准确,若结算金额(除变更)超过合同额的15%(含)以上,项目部需书面报告公司市场商务部,由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

4、公司市场商务部根据项目部报送的《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表》确定工程招标模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招标工作程序 1、邀请招标程序

1)公司市场商务部与项目部共同收集投标报名单位的资料,共同制定资格预审条件。

2)通过资格预审选择3~5 家合格分承包方参加投标,投标单位均应有能力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工作。

3)项目部织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后签署《专业分包评标记录表》,报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中标单位。

4)项目部对中标单位下发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

3、公开议标程序:特殊情况确需单向议标的工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项目部组织议标。议标结论经项目部和各部门评审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分包合同管理 1、合同主体

分包合同的主体须经公司领导确认,项目部不得私自签订分包合同。 2、分包合同的签署

1)市场商务部根据《单项工程招标申请表》、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编制分包合同初稿。

2)项目部根据公司合同评审意见、结合项目现场实际及时修改并同分包单位最终确认。

3)公司市场商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合同初稿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修订分包合同初稿。

4)市场商务部将修订后的分包合同报公司领导审批。 5)分包合同经双方确认后,项目部组织完成签署工作。

6)签署完成后的分包合同由公司市场商务部分发至财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项目部(项目部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

3、分包合同的执行

1)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 2)项目部按照分包合同中的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严格管理。

3)项目部可在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制订更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4)项目部应及时向商务部报送《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反馈表》,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便于公司市场商务部完善合同。

第三章 劳务分包招标

第十一条 专业分包招标各职能部门职责

1、市场商务部职责

1)负责劳务分包资格审查、建立和管理合格分包信息库工作。 2)负责监督、审查劳务分包的招标组织流程工作。 3)配合项目部做好劳务分包备案工作。 4)负责审核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 5)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工程的实施及结算工作。

2、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部、行政人事部职责: 1)参与劳务分包的考察工作。

2)参与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的起草、评审工作。 3)参与劳务分包的开标、评标工作。

4)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5)参与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劳务分包招标流程,加强过程控制。

6)监督劳务招投标工作,对出现的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做出相应处罚。 3、项目部职责

1)编制、报送《劳务分包招/议标申请表》。

3)编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并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区域经理对初稿进行评审。

4)组织劳务分包的考察工作及开标、评标工作。 5)组织劳务分包合同文件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6)负责劳务分包方的进场与退场手续的办理。

7)负责劳务分包方进场人员的资质审核、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劳务分包方进场后工人现场后勤安保管理。 9)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推行与监管工作。

10)负责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方劳动力进行协调和现场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

11)负责劳务分包方的使用考核评价、不定期进行检查和业绩认定。 12)项目部负责对劳务分包方《工程任务单》开具。 13)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单位结算的办理。 14)负责对劳务分包方的奖罚。 15)负责处理各类劳务纠纷。

项目所需的劳务分包方必须经过招议标确定。 第十二条 劳务招标及合同签订手续

1、项目经理部提交劳务分包招标计划到市场商务部备案;

2、工程技术部与市场商务部、公司分管领导共同商议确定分包模式和招议标方式;由项目部起草招标文件。

3、项目部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区域经理评审招标文件;准备由分包采购的材料内容和具体管理办法需经公司物资部评审同意。

4、项目部、市场商务部共同确定参与招议标的劳务分包方。由项目部向已选定参加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发出招标邀请。

5、劳务分包队伍按时在交标日递交投标书。 6、项目部组织招标管理小组成员开标、评标。 7、对议标项目,按前述程序确定议标单位。

8、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项目经理部核对招标内容工程量,核实

无误后双方签认,在签订合同前核对完毕,并以此工程量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9、项目部根据招标文件拟定劳务分包合同,组织区域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评审并报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

10、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招标计划提交

项目部根据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劳务分包招标计划,填报《劳务分包招标申请表》或者议标报告,并推荐拟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方。同时随计划或报告需一并提交经公司市场商务部审核通过的准确工程量,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招标计划提交的时间要求见下表: 序号 1 分包内容 计划提出时间 计划提出时间 收到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次日或不晚于计划劳务进场前30天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的选定

根据项目部《劳务分包招标申请表》中推荐的劳务分包队伍,再由市场商务部从公司合格劳务分包方信息库中初选能够满足此项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方名单做补充,报公司领导审定后确定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填报《劳务分包招议标拟参与队伍推荐表》呈公司领导审核。

第十五条 开标、评标

1、劳务分包方回标后,由项目部组织召开开标、评标会议,并遵循以下原则。

1)劳务分包招标采取内部开标和评标。由项目部在不通知投标单位的情况下组织开标工作。

2)区域领导、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商务负责人必须参加,其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确认。

3)评标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优先选用信誉好、价格合理、管理水平高、质量优良、工期适当、符合项目实际需要的分包方。有违反此规定的,项目部应重新组织评标,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评标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集体民主决策。

5)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联的人员,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该次评标。 2、开标、评标的方法和程序

开标、评标由项目部责该项目劳务分包招标的业务人员组织并主持。一般按如下步骤进行:

1)宣布本次参与开标、评标的部门及人员名单;

2)介绍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对招标内容、相应条件、投标单位情况作简要介绍。

3)在查验投标书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并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4)由项目劳务管理业务人员对开标结果进行实时记录,填写在《劳务分包招(议)标开评标记录表》,并由参会人员签字会签。

5)各评委逐一发表评标意见,由项目劳务管理业务人员记录,并汇总最终意见,向劳务分包方招标领导小组推荐初步入围的投标人名单或进一步评议标方案。

6)项目招标管理人员应对经济标进行二次评审,组织议标及合同谈判工作,初步确定中标价格和合同条款,并向劳务分包方招标领导小组提供合理的参考意见。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综合考虑实际因素(如资金实力、工程项目特点、

施工经验、项目成本等因素)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第十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1、确定最终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后,项目部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接到《劳务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通知劳务分包进场。

2、中标单位应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日内办理相关合同备案、人员备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3、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对项目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合同一旦签定,项目经理部和劳务分包方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和合同中约定的条款。

第四章 物资采购招标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招标各职能部门职责 1、物资采购部职责

1)负责物资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和管理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工作。 2)负责监督、审查物资采购招标流程组织工作。 4)负责审查物资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文件。 5)负责监督供货合同的实施及结算工作。

2、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工程技术部、行政人事部职责: 1)参与物资供应商的考察工作。

2)参与物资供应商的招标文件的起草、评审工作。 3)参与物资供应商的开标、评标工作。 4)参与物资供应商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3、项目部职责

1)编制、报送工程分包总体计划。

2)报送《单项工程分包招标申请表招标申请表》。

3)编制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并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区域经理对初稿进行评审。

4)组织专业分包的考察工作及开标、评标工作。 5)组织专业分包合同文件的起草、评审、谈判工作。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

1、材料采购采取招(议)标方式。项目建立材料招标小组,材料组组织招标,项目相关部门参与评标。

2、项目部填写《物资采购招(议)标申请表》经区域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审核后报公司物资采购部审核,由物资采购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项目物资部组织招(议)标工作。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

4、招标文件,必须报项目部招标小组评审,评审完成后报公司物资采购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评审完成后,发放(回收)招标文件

5、在规定的时间当场开标,招标小组成员签到,填写《开标签到表》,共同参与评标,按照合理低价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6、招标结果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组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第十九条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合同文本编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形成《物资招标文件(合同)评审会

签记录》。

2、项目物资部应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的机密性、重要性、特殊性、通用性进行交底。

3、公司物资部负责签订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原则上,物资供应合同结算不应超过合同额5%; 超额时,应以报告形式报公司物资采购部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iw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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