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韵嘉园业务资料

更新时间:2024-06-17 23:3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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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韵 嘉 园 住 户 手 册

致 辞

尊敬的业主:

射阳县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欢迎各位业主及家人入住本小区,并祝各位安居乐业!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为了和广大住户一同把小区建成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优美、高尚的时代住宅小区,我们特意编写这本《住户手册》,供各位业主及住户了解小区的物业管理运作情况及方便您的居家生活之用。《住户手册》中的各项小区管理公约及注意事项,旨在保障本住宅小区各项设施、设备使用功能的完美发挥和各位住户的公共利益。请您在入住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手册,明确您与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各自权利、责任和义务,充分享受物业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衷心希望您在签署了《业主合约》之后,在我们管理和对您的服务过程中能得到您的鼎力支持和通力合作,并让我们共同管理好我们的家园。

我们物业管理处将信守自己的承诺,通过对您体贴入微的服务,让您体会到真正意义上的“安居乐业”,实现您心中的“幸福美满家园”的梦想!恭祝业主全家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射阳县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 韵 嘉 园 物 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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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韵 嘉 园 住 户 手 册

公 司 简 介

射阳县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现代新型企业。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我公司始终信守“想客户未想之先,做客户想做之前”的服务理念,拥有一支工种齐全、技术精良专业管理队伍,实施专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和工程维修保养,提供全方位、规范化的服务。

目前,公司正在管理30万平米的大型综合小区一海韵嘉园,正向规模经营的方向良性发展,公司坚持“住户至上,重信守诺,管理科学,发展创新的企业精神,还肩负着“为业主负责,为开发商解忧,为社会尽职’’的使命,在追求个人、企业,社会共同发展与高度和谐的同时,不断树立、维护、发展品牌。本着“从心出发、用心发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无微不至、尽善尽美”的服务宗旨;遵循:服务态度热情、服务设备完好、服务技能娴熟、服务项目齐全、.服务方式灵活、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收费合理、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效率提高的原则。安达物业为广大业主提供高效、专业人性化的服务,通过安达物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用最短的时间创造一个一流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满意——安达人不懈的追求

持续改进——安达人永恒的主题

射阳县安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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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致辞 ●公司简介 ●业主指南 ●装修规则 ●温馨提示

●海韵嘉园临时管理规约 ●海韵嘉园物业管理协议 ●海韵嘉园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海韵嘉园燃气消防使用责任书 ●海韵嘉园水电改造承诺书 ●小区管理十不准 ●常用服务电话 ●海韵嘉园业主使用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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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户 指 南

一、业户须知

1、业主对其购买之物业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房产权等权利(如:房产权、买卖、赠与、交换、遗赠及继承),但土地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本物业仅可作为规划指定用途(例如住宅楼、不可作为购物商铺、办公、货仓、工场或其他非居住之用途)。

3、业户不可作出任何结构及外观(如:窗户、天窗、外墙、安装天篷及安装空调室外机等)之更改以维护物业之外观整齐、美观、不可侵占公共空间、擅作他用(如安装外凸防盗窗、门等)。

4、业户进行装修、维修等工程,以不妨碍本物业结构、公共设施安全及他人利益为准则。进行该等工程前需先获得物业公司同意及缴纳有关保证金及管理费用。

5、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扩建、拆建者,物业公司除要求立刻停止及擅改者自费恢复原貌外,同时保留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赔偿及支付违约金之权利。

6、物业内严禁存放有任何违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二、空调机

海韵嘉园住宅单元内已预留了分本式空调机孔洞,除得到物业公司同意外,不得在其它位臵安装任何形式独立附加空调设备。

三、物业外墙

物业外墙不容许由业户作出任何的更改以致影响物业的外观。 四、卫生设备

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前,不得附加建造洗手间、淋浴间之类的设施。 五、物业结构部分之保护

物业内结构部分不可改动。业户不得损害任何内部之结构,如发现受破坏,修补费用将会由该单元业户负责。如因装修需要改变内部结构,必须向县房屋安全鉴定所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公共设施

业户有责任保护物业内的公共设施(如电梯、给排水管线、照明灯具、装饰、电力线管及弱电系统等)不受损坏,任何损坏最终由业尸负责修复。

七、日常保养

l、请勿损坏公共设备,否则需赔偿损失。

2、请勿把废弃物质丢入各类管道(如水厕、下水道等),室内管道损坏或堵塞修理疏通费用业主自负。

3、请正确使用室内电器、失修、损坏、劣质电器易导致火警。任何电器工程须由合格技工进行。

4、请勿涂划、刮画本物业任何墙壁、玻璃等,亦不可随地吐痰或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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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爱护物业公物,若发现有人为损坏,请立刻报告物业公司。 八、清洁卫生

1、请各业户把垃圾袋装包好,再放在物业公司指定地方,以便物业清洁人员定时予以收集。 2、请各业尸勿饲养禽畜动物。如有特殊情况,可书面向物业公司要求豁免(如:导盲犬)。 3、业户不得放臵任何物品,如家具、垃圾等于楼梯、电梯门外、走道及大堂等公众地方,以免有碍交通和日常清洁。任何在公众地方摆放的物品将会被搬走而发生费用由有关业户负责。

4、请各业户自觉清理废物,切勿污染公共地方o

5、业户需负责将垃圾放臵于由物业公司指定的位臵。大型废物及家俱等须物业公司特别安排运走,任何于公众地方发现的垃圾将由物业公司清走,费用由有关业户承担。凡违反物业使用公约或省、市环保、市容法规、政策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九、安防事宜

1、物业公司已安排管理人员及24小时秩序维护人员在监控机房、秩序维护岗位值班及巡逻以保持物业之秩序。希望访客能遵守以下程序:

进入物业前,请主动于门岗处留下姓名、身份证号码、所进入单元并在出入登记簿上签署登记。秩序维护人员有权检查出入物业人员之身份证明。

离开物业时,在出入登记簿上签署离。

2、如有特殊需要经常进出工作之人员,可向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收取出入证押金,如有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

3、业户应妥善保管单元之钥匙或IP卡,若业户有钥匙或IP卡流失,应及时更换锁具或请求制作补发新的IP卡,对业户单元内部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物业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停车场管理

l、对海韵嘉园停车场已出售、出租的车位,物业公司会配发停车证明,无证车辆未经许可,谢绝进入业户自备车停车场范围。

2、凡进入海韵嘉园范围之车辆,须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秩序维护人员指挥管理。 十一、材料、货品运送

l、业户需为他们所聘请的运送工人的操守及行为负责。所有因运输而对物业造成的破坏,其修补费用由有关业户负责。

2、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之前,业户不得运入或运出以下物品:保险柜、重型机械、办公电器及批量性货品等。

十二、二次装修规则(详见有关装修规则之内容) 十三、保险事宜

1、物业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将为本物业之公共设施购买火灾及其他的保险,此保险范围不包括各业主。因此,物业公司建议各业为其住宅内的装修、家具和家电等购买适当之保险。

2、业户不得作出或容许发生任何导致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购买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令保险费用增加之任何行为。一切因业户不当行为而产生之费用,须由有关业户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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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牌与批示牌

业户不得在未经物业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物业公众地方或物业外围竖立或放臵任何标志、招牌、通告、旗臶、广告及天线等物品。否则一经发现,物业公司即可将上述物品即时搬离现场而无须另行通知。所有相关费用由有关业户承担。

十五、兜售商品、派发宣传品及其它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前,业户不得在户外或物业公众地方作出任何兜售行为,或派发传单、广告及赠品等。

十六、单元用途

l、住宅业尸除规约允许情况下不得将住宅或容许该住宅用作办公室或其它商业等用途。 2、业户不得将住宅或容许将住宅用作违法及不道德用途o

3、业户不得将住宅或容许该住宅收留或饲养宠物,特殊情况需事先报物业公司同意(如导盲犬)。

5、业户在任何原因下不得任意发出、产生或容许发出过大的噪音、震动等而妨碍其他使用者的正常活动。

6、业户不得安装、放臵任何重型机械、设备等在住宅地面或容许该等行为发生。 7、业户不得在物业结构地板、天花或墙身等作出任何破坏、更改或附加建筑物等行为。 8、业户必须自费对其住宅内的、装修等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等以维持住宅的正常用途。 9、在未得到物业公司或有环卫部门的许可下,业户均不得在住宅内安装有锅炉或任何排放废气机械设施。

十七、业权转让

l、业主在转让业权时,须于三日内通知物业公司告之有关新业主(承受人)详情(如: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交易日期、业权转让证明)。业主有责任支付此项转让生效之前或书面通知之前(以后者为主)的所有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

2、业主在转让业权时,其受让人必须签署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文件明确表示其接受规约的全部规定。受让人有责任在该物业所有权转让前确定原业主已付清所有管理费用及规约规定的其他费用。否则,该物业的所有权转移后,受让人有义务清偿原业主所欠的一切费用及滞纳金。

十八、业户联络资料

业户必须及时填妥及交回管理公司分发之《业户资料表》以便存档和应急使用。 十九、管理费 l、物业管理费

为保障各业户在海韵嘉园的物业之长远利益,以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各业户需按照规约规定承担本物业之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开支。物业管理之各项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包括秩序维护、维修保养、行政、财务、清洁及园艺等人员)之薪津和福利;

公共照明和设备运行之水、电费用; 清洁、垃圾清运和灭虫之费用;

公共设施的维修及保养之费用(如电梯、给排水设备、秩序维护和消防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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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所需行政、制服、电话、交通及税金等费用; 物业修缮及设备更换之费用; 物业经理人酬金;

本物业管理需要之其他费用。

所有支出均根据使用面积及管理份额由各业户按比例分摊。经初步测算,海韵嘉园住宅物业管理费为多层每月每方米 元,高层每月每平方米 元。商务及办公物业每月每平方米 元。商务及办公物业每月每平方米 元,以上费须知每年一次性收取。

2、车位管理费

地下和地面停车场,每位业户若使用此停车场之车位,都必须交付相应之管理费用以保障服务中心对停车场设施维护卫生方面之护理。其中,自购车库停泊的业户自备车每月每辆元;非自备车库的业户自备车,地下车位使用及管理费每月每辆 元,地面车位使用及管理费每月每辆 元。

3、业户收楼交付费用

根据规约,所有业户都应在接收单元前交付以下费用: A、物管费按平方计算

B、装璜垃圾清运费300元/户 〃 c单户装修保证金:每户人民币1000元o d、入准装修管理费为100元/户。 4、管理费交缴

A、管理费是保证所托管区域内物业服务正常运作之必备条件,故各业主务必及时缴交管理费。 B、业户应于每年开始之前缴纳当期管理费,凡逾期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付金额的0.3%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或以上的,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依约采取相关措施,直至业户缴清所欠费用连同滞纳金为止。此条款同时适用其它应缴费用的缴交。

C、如公共设施、外墙翻新等大型工程费用,应按规约所指定的管理份额比例,已交纳的维修资金不足时,由各业户共同分担。

D、管理帐目及收支情况将由物业公司按时公布。此外,各业主如有业权更改时,请即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

E、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可按照规约规定转名予新业主,各业主应于业权转让时结算清楚。 5、付款方式

住宅业户一律现金付款,可直接到本公司在海韵嘉园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交纳o 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列于收楼费用一览表之项目。 二十、其他事宜

业户须监管其聘用之装修等相关承包商,并对其行为负责,若有损坏公共地方或设施设备或在公共地方遗弃杂物,该单元之业户为最终负责人,并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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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修 规 则

一、物业移交

1、业主正式签署出售/租赁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至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收楼事宜。业户应全面查验物业的设施、附属物是否完好,领取进户门和车库单元钥匙,在物业公司提供之《物业接收表》签字认可,表示物业正式移交业户。

2、业户若发觉物业之设施、装饰和附属物有损坏和缺陷之处,请在物业接收表上注明,或于接收后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公司,以便物业公司尽快安排整改或替换。逾时之报告,将视为旁通物业报修,物业公司将按报修制度进行维修。

二、装修申请

l、所有业户须在装修开工前一个星期向物业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 2、物业的建筑结构、承重墙、横梁、支柱、上、下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和煤气进户管线及空调室外机位臵均不允许有任何改变,业户装修须留意切勿违反政府有关法规、条例及本物业规约、指南,否则业户的装修申请将不被同意。

3、物业公司存有物业工程建筑施工图、给排水和电气图,业户装修时如需改变单元之内原管线,可向物业公司借阅有关图纸参考,避免装修时损坏暗埋管线或无法与原管线驳接。

4、若确定需要对局部平面、电、煤气和给排水管线等有所改动以及加装空调机等情况,须提供相关的图纸和施工说明,经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三、装修保证金及管理费

l、住宅装修保证金:每户人民币1000元o 2、单户装修垃圾清运费300元

3、住宅装修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00元/户。(装修管理费包括装修现场管理装修许可证办理、额外秩序维护。)

4、完成装修工程后,所有装修废料清理完毕,对物业公共区域、设施和相邻业户的物业未造成任何破坏,经物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勘查确认和相邻上下左右业户签字确认,装修保证金将于签署《装修竣工单》并入住六个月后,由物业公司无息奉还。

5、若因装修工程对物业结构、外观、公共设施和相邻物业造成损坏,物业公司除责成整改和修复外,还将视情况在装修保证金内扣除所需费用,若装修保证金不足弥补物业损失,物业公司保留向业户追偿不足部分金额之权利。

四、装修承包商

l、业户可自由选择及聘用装修承包商,若装修承包商或其员工有任何违约、疏忽或任意行为而引致物业公共设施或其他业户利益受到损害,均由该业户负责。故业户在选择装修承包商前必须考虑该承包商的资质、声誉及其可靠程度。

2、为保障业户利益、维持良好的社区治安秩序及便于管理,所有装修承包商都需填写《进场装修人员名单登记表》,并按要求递交装修人员照片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3、物业公司会为装修人员制作出入证,工本费10元、押金30元,装修工作完成后,装修承包商应主动在一周内将出入证集中交回物业公司,若有遗失将不予于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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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装修许可证

办妥上述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后,业户需签署《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物业公司将颁发《装修许可证》,业户可开始正式进行装修施工。

六、装修时间

春 秋 夏 季 冬 季 上 午 07:30-12:00 07:30-11:30 08:00-12:00 下 午 14:30-18:30 15:00-19:00 14:30-18:00 备 注 若需超时工作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待获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工作时间内不允许使用电锤、电刨和电锯等电动工具,以及可能发出异味的油漆工程,否则物业公司有权随时停止其装修施工。

七、改建及还原工程

1、如有业户未按物业公司同意的图纸施工,影响了物业之结构或公共区域/设施正常使用,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户进行合理整改、还原或重建,业户须于接获此类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物业公司要求完成。

2、若业户未按或不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整改还原或重建,业户将承担相应后果。 八、物业公共设施

l、业户须确保物业公司之职员随时检查、维修安装在公共区域和室内的公共设施,所有活动检修口、门等都不得封死。

2、业户不得堵塞、切割、更换或妨害物业中任何公共的给排水管道、烟道、煤气和电缆等公共设施。

3、业户不得改变公共大堂、走廊的原装饰和照明工具。 九、消防工具

l、装修期间若需使用电焊、风焊等,必须持操作人员有效操作证,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证》。 2、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二个4公斤手提式灭火机,由业户督促装修公司配备。 3、装饰用材尽量使用耐火、阻燃材料,大量使用木材需加刷防火漆。

4、对于电气线路的改装,必须请有电工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并符合电气规格,埋于墙内的暗线必须有套管保护,电线接点必须用阻燃压接帽驳接,杜绝各类隐患。确保物业的安全。

十、装修材料的搬运和垃圾清运

1、业户的装修材料、工具、垃圾和废料等不得违规使用电梯运送,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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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时需严格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线路行走,对经过的大堂和走廊的地面和墙面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若有损坏或污染,必须负责修复和清洁,并赔偿相应损失。

2、装修产生的垃圾和废料,业户需袋装后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垃圾存放点,物业公司会联系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3、若有货运卡车装卸货物,必须事先通知物业公司,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方能驶入,装卸完毕后迅速离开,尽量减少对其他业户的影响。

十一、单元内设施

1、物业设计时已为每户预留足够的的用电容量,业户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加额定负荷。 2、户内已预留分体式空调外机孔洞,业户不得另外穿墙改装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位臵,亦不得于任何窗户加装窗式空调和抽气扇等。

3、户内主要房间已预留有线电视线路,可接收多套卫星电视节目和盐城有线电视台节目,业户不得违法在物业屋顶、阳台等地方加设私人无线电、卫星接收天线。

4、各户皆预留脱排油烟机孔洞,并有预设烟道井,业户不得另穿墙壁增设脱排烟机管道。 5、为保持外立面一致和美观,业户不得拆除或更换外窗和露台落地门,更不得使用物业公司指定以外的材料和颜色封闭阳台或擅自以别种颜色粉饰阳台外露部分和围栏。

十二、装修施工人员纪律

l、业户必须对装修承包商所雇用的施工人员之行为负责,并有责任督促施工人员遵守纪律。 2、装修期间,为易于控制及避免闲杂人等进入,装修人员进出须持临时出入证在门岗登记,严格控制施工人员亲友入内。施工人员的交通工具一律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严禁进入小区。

3、装修人员不得在物业内烧饭、留宿、更不能酗酒、赌博。

4、装修人员衣着尽量保持整洁,不得赤足、赤身,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区域抽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乱扔垃圾。

5、装修人员不得占用公共地方加工、堆物,不得骚扰他人。 6、装修人员要文明使用厕所,防止厕所堵塞。

7、装修人员不得到除必要的通道和施工户以外的公共区域或空臵逗留。 8、电、水及煤气等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有专业上岗证,严禁无证施工, 9、运送货物、垃圾时遇其他客户,必须礼让避免弄脏他人衣物。 10、离开施工场地,须关妥所有门窗、水和电灯等。 十三、管理监督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业户,检查是否有违反规约和装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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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行为,以确保物业完好和装修期间的安全,并保障业户之利益。

2、物业公司有权对违反规定者采取口头警示、书面通知、勒令停工、取消装修资格、扣除装修保证金及停止公共资源供应等措施,业户将对此后果负责。

3、所有装修人员离开物业,物业公司有权核查其携带之物品,凭业户或指定人出具《出门证明》方允许物品离开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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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 馨 提 示

一、灾害预防

l、本物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需在指定场所进行,并由业户监管,避免伤及他人,防 止引起火灾或造成公共及相邻业户财产损失,禁止焚烧纸张、文件和祭品等。监管孩童切勿玩火。

2、要爱护消防设备,保持公共通道畅通。

3、经常检查电器和煤气燃具,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二、应急程序 1、紧急电话号码。 2、单元内物品清理

请定期检查单元内存放物品,以免造成阻塞,妨碍危急时逃生这通道。任何可能引起或促成火警或危害安全之物件如废纸、报纸或其他易燃物品等,均应及时清除,避免放臵在室内。

3、钥匙或IP卡遗失

本小区为高级豪华物业,因居住人员资状较好,可能会成为窃匪觊觎之对象,引致偷窃甚至抢劫或更严重的罪案。切记如遗失钥匙或IP卡,请即更换门锁或更换IP卡密码。

4、火警 发现火警时:

通知(即告物业消防监控中心并拨打“119”电话报警);

抑制(在安全情况下,紧闭失火现场的门窗、切断电源总阀、关闭煤气开关和封堵不密实部位,避免烟雾浸入,火势蔓延);

逃生(通过最安全的途径,使用防火楼梯离开火警现场,切勿使用电梯逃生); 火警应急须知

a)业尸必须熟悉物业内放臵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警报系统之位臵o

b)若是轻微失火(如废纸篓、烟灰碟和油锅等),立即用水或灭火器扑灭,但切勿惊恐及冒险); c)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协,而火势亦不能即时受到控制,应及时逃生 d)向公安消防机关报火警告知以下内容: Ⅰ本物业及失火单元的名称; Ⅱ 所在的道路交界; Ⅲ火警蔓延的范围及位臵; IV.你的电话号码及姓名。 e)通知本物业管理公司;

f)、依从物业管理公司职员指挥疏散撤离楼宇或小区; g)、如被火焰或高热所围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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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有可能的话,致电消防机关求助;

Ⅱ.记烟和热空气都是向上升,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气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弯腰或爬行逃生;有条件用湿毛巾捂住鼻子,生存机会更大。

Ⅲ.如情况许可,打开窗门或打破窗子以求室内空气流通,并到阳台或窗前外挥动醒目衣物求救。

h)所有逃离火场的人,须在指定之空旷地聚集;

i)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员和警方阻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在物业公司职员或消防机关宣布有关单元安全防护之前,任何人士不得进入。

火警消灭以后:

a)任何已消灭的火警,必须向公安消防机关报告,以便进行调查, b)如买了财产保险的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 5、地震

a)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地方; b)躲在桌子或坚固的结构下寻求掩护; c)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的物件; d)地震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e)准备应付接连更多次的余震;

f)如单元内受损坏,立即通知物业公司; g)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报告。 6、台风 。

在预报吹袭前,请采取下列防风措施: . a)关紧所有门窗;

b)清理所有户外悬挂物件及杂物。

台风过后,如单元内受破坏,立即通知物业公司o 7、水浸

a)切断受浸部位电器用具的电源; b)提防通电的电线o

c)把有可能受损的贵重物品移往较高处或它处。 水浸之后:

a)检查财物以鉴定损失; b)协助及监督负责清洁的员工;

c)逐渐抽去积水,以减少对物业结构造成的更大损害; d)清除单元内、家具及其它地方的积水,避免破坏环境卫生; e)请电工对相关电路检查,防止发生因电路短路、漏电而引发事 f)如购买了保险的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商议有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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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急联络 a)报案人的姓名; b)紧急事故的位臵; Ⅰ.物业的名称及地址; Ⅱ.单元编号; c)人员受伤与否; d)财物受损情况;

f)待对方确定了解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o 9、撤离程序

a)当发生火警或任何其他紧急事故,所有人应该完全按指示撤离事发区域,不能有所例外。 b)在撤离物业时,业户的贵重物品须自行负责。

c)开启由物业通往室内外的大门前,先弄清是否烫手,如发现门是热的,须小心开启,若情况许可,应前往预先指定的楼梯,然后按撤离程序逃生。

d)若因浓烟的关系未能逃往屋外,则应关上门,放臵毛巾在门底的门缝间,打开窗户和阳台门保持空气流通,向窗外和阳台外求救,让消防员得知你仍在单元内,保持镇定等待消防员的援救。

10、灭火器使用

a)若设臵手提式灭火器,业户应该熟悉灭火器的放臵位臵和用法。 b)在不熟悉手提式灭火器的情况下,切勿使用。 11、人员受伤意外

当发生意外或面对紧急医疗问题时: a)尝试尽可能获取有关此次损伤的资料; b)使伤者处于温暖及舒服的状态,并加以安慰; c)拨电话要求急救医疗救护服务;

d)通知物业公司,详述意外情况,包括所属单元、地点、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和目击者 e)在任何情况下,应尽量保持镇定。 三、特别提醒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之生,制定紧急程序计划可尽量避免人命和财物损失,以及万一发生意外时,将损失减至最低,以上提供了一套有系统和周全的步骤,以应付意外和灾难之突然来临。

通过熟悉紧急情况应变措施及程序指引,经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的努力,再加上业户的合作,当万一发生紧急事故时,本公司有信心能够应付,然而,请必须谨记,无论以上指引或应变措施如何周详,仍需业户熟悉运用及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才可尽量避免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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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嘉园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

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

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

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

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海韵嘉园

座落位置:射阳县朝阳街与幸福大道交汇处

物业类型:多层、高层、商业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l、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

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的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

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没有纳入公摊成本的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

单位所有。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

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

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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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

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

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下表,其它时间不得施工。

春秋 夏季 冬季 上午 07:30-12:00 07:30-11:30 08:00-12:00 下午 14:30-18:30 15:00-19:00 14:30-18:00 备注 第十三条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分割相邻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

则。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有

关约定。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城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

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

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

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

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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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

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利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

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

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

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

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服

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违约责任

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中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

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它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

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中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失,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向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

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

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

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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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韵嘉园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射阳县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号楼 室住户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海韵嘉园的物业管理,依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县有关规定,在自愿、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乙方委托,对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于管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宣传物业管理有关知识。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材料。 4、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业主手册》的行为 5、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同时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知乙方(详见装修协议)。

7、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有权选举、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自觉遵守、维护本物业的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规约,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3、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交纳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A、小高层、高层: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月;电梯维护使用2-5层 元/平方·月, 6层以上(含6层) 元/平方·月;小区水增压费每户 元/年;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每户元/年;智能化对系统维护费每户 元/年(一年保修期满收取)。

B、多层: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月;小区水增压费每户 元/年;楼道公共照明电费每户元/年;智能化对系统维护费每户 元/年(一年保修期满收取)。

C、门市:物业服务费 元/平方·月。 D、用于居住、经营的车库: 元/年。

以上费用应于每年先其交付,逾期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每日按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无证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交的,甲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的强制催缴措施,直至向法院起诉。

4、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必须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违者承担其相应责任,当电梯到达使用期限,强制报废,乙方必须分摊电梯更新费用(以建行预算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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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配合协助物业公司及其他人对公用部位与自用部位及时维修。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临时使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在取得许可证后,并在约定的期间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8、乙方出租物业时,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缴纳。

9、对承租人、使用人及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等造成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11、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煤炉,造成损害他人的由堆放者承担。

12、不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宠物和信鸽饲养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与环境卫生(宠物必须定期注射狂犬疫苗)未注射狂犬疫苗的不得饲养,造成他人后果的饲养户主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的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协议,不按《业主手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费额的3‰交违约金。

四、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协商无效的,可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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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

甲方:射阳县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号楼 室住户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对海韵嘉园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及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海韵嘉园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在对其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一定要挤出时间细细看懂装修协议规定后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通水电。

二、装饰装修管理细则

(一)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施工时间:每天7:00-12:00时、下午2:00-8:00时,其余时间可以进行墙面粉刷等无声响的装修施工,禁止进行一切噪音施工。如违反规定,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三)为保证电梯的使用年限及安全,所有的装修材料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吊运(沙子、水泥、地板砖、扣板、板材、家具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从电梯搬运装修材料,发现进入电梯箱一次罚款壹百元(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四)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与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级予理解和配合;

1、未经射阳县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2、损坏原有公共设施(烟道等),降低使用效果; 3、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将阳台改为厨房或卫生间; 4、在非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外机;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改变住宅外立面(打洞、材质及颜色等) 7、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物业周边景观效果。

(五)阳台、窗户等原则上住户不得安装防盗窗。住户若确实需要,经物业管理处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安装在指定位置,一律安装平窗,不得突出外墙面,不得超出窗洞口;防盗窗应与窗户的颜色一致,以保证小区外观统一,沿街阳台、门窗位置禁止安装超出外立面的设施,前阳台安装衣架一律为伸缩衣架,不得安装固定的衣架,以便装修材料的吊运。

(六)装修时请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封闭,切勿将垃圾、油漆、胶水、废溶剂、饭菜、塑料袋或水泥沙浆等倒入卫生间下水管道,以免堵塞,切勿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共用设施,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单位应负责修复和赔偿;危害其他居民生活使用的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处理(在对厨房间、卫生间排水管及顶部装修前,一定要将排水管上的检查盖及顶部的P弯检查盖打开清除杂质、螺牙部位加胶带后盖紧,以防水从此处溢出,而影响装修效果。)

(七)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以及管理处的有关规定。

三、为确保装修期间区内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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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有关装修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相关许可证明及装修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表”张贴于进户内侧,以便管理处进场检查督促; 3、装修施工人员应穿着所在施工单位工装并配备临时出入证,不得在上区内随意游、喧哗,不得进入小区公共休闲场所;

4、装修单位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座便器,以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区内随地便溺; 5、不得在施工场地内留宿过夜,特殊情况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6、业主(使用人) 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等工作时需遵守管理处的规定,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能影响交通。

7、搬运材料时应注意保护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请勿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公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8、装修前需按环卫部门的规定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或由管理处代收)。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管理处指定地点,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堆放,如发现扣罚每户100元。

四、装修期间管理处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便于检查和管理,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基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管理处;若需延长施工工期,请提前5天到管理处备案;2、装修完毕后, 向管理处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同时请将竣工图抄送管理处,以便管理处核实并存档案备查;3、室内装修应确保管理处的维修人员能方便于工作检查、维修,保持好通过室内的共用设施、消防设备的完好入安全通道畅通,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同留出,以便今后维修疏通。

五、装修工程若施工不当,将给业主(使用人)今后的生活居住带来较大影响,管理处提醒业主(使用人)装修时注意以下事项:

1、水电改造过程中,不得破坏防水层,水电改造、厨房、卫生间必须进行24小时闭水测试,如未经物业公司检查确认,今后发生一切渗水均视为装修造成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回;

2、为确保用电安全,切勿将室内开关箱移位或改变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应采用套管,切勿直埋; 3、各电气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量请勿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如需增大供电容量,请业主(使用人)先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经核准后,由电力部门施工并报管理处备案;

4、装修前请对门、窗、玻璃、可视对讲、有线电视接线盒等做适当的保护,以免在装修中受损,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可视对讲的线路,对更改后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负;

5、安装空调室外机请提前3天通知管理处,并在管理处人员指导下在指定空调架位置上安装。

六、当房屋装修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责任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如果责任人不听劝阻、制止,甲方将采取停水、停电等必要的强制措施,请乙方予以理解和配合。

七、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每户需缴纳装修保证金1000元,垃圾清运费300元,入住装修管理费100元,装修结束后应报管理单位按装修协议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住户在入住后6个月退还装修保证金(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因有的装修中的隐性问题不能立即暴露出来,只有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能显现),如果出现问题的,由住户负责修复,住户不修的,物业管理处安排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必须遵守。如发现有乙方违约的,视违约的实际情况,乙方主动按本协议予以纠正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装修保证金不予退回。

九、纠纷的解决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两种方式处理: 提交射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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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海韵嘉园消防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书

甲方:射阳县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幢 单元 室

为了加强海韵嘉园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规定,双方共同订立责任书。

一、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秩序员维持负责主管,配备专职消防员。 二、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乙方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除负责本单元消防事项外,并承诺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有关本小区的消防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实施有关消防管理措施。

四、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定时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2、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臵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实行24小时监控。

4、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五、乙方的义务

1、保持楼梯、通道、出口等通畅无阻,不得占用、封堵物品或停放 车辆。 2、严禁储存或经营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燃放区为区外然放烟花、爆竹。

3、控制各类火种,随时熄灭余烬,消灭火灾隐患,不得扩散火种。 4、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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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前,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动工。 6、需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路。

7、装修时尽量采用阻燃材料。若使用易燃及可燃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8、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接受消防管理员的监督,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实施作业。

9、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10、发现火情火警,立即向甲方进行通报或报警,不得阻拦报警或谎报火警,同时尽可能采取合理措施灭火,配合甲方和消防部门的扑救工作,服从指挥,及时疏散人员,阻碍扑救工作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11、安装天然气禁止私拉乱接,不得埋设暗管,禁止使用国家明确规定淘汰的燃气设备。

12、接受并服从甲方依法依约进行的消防管理。

六、甲方怠于消防管理职责,乙方可提出建议、批评,对其合理部分,甲方必须接受及时改正;甲方不改正的,乙方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七、乙方违反本消防安全责任书燃气使用管理规定的,甲方可追究其50-2000元消防管理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或其它相应的经济、民事或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开发公司、物业公司无关。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责任书自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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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小区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在装修时任意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外观 二、不准任意停放各种车辆 三、不准任意倾倒污水、杂物,

四、不准在装修时任意开门凿洞;防盗窗不得凸出墙体 五、不准任意损坏绿化和公共财物 六、不准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七、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八、不准在小区内乱写乱画、违章安装广告牌 九、不准违章搭建,乱设摊点搞经营活动 十、不准在小区内做有伤风化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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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及装修承诺书

本人收到海韵嘉园小区 号楼 室的防水设施完好无损,无渗漏现象。现房屋的水、电装修由本人自行施工,本人保证水、电的材料是优质的,自来水管经过试压,电线不接触水泥,不破坏防水层,现浇面不得砌墙等。凡因本人施工引起渗漏到楼下住户的,或因水、电施工造成楼下住户的一切损失,本人承诺无条件赔偿(包括装潢费、材料费、误工费等)与物业管理中心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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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in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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