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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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率简介

【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商务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7-10-12 】 【打印】【关闭】

一、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的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6%、5%六档退税率。具体如下:

1、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1)原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2)原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3)原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4)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商品代码及名称见附件一);

2、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附件二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附件三所列明货物的出 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4、调低下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1)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 1%;

(2)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附件四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附件五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 5%;

(4)除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其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

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3、、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准予退税的国产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第21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项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文件规定的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贸易企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抵”政策应适用的退税率另行通知。

5、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

6、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应将出口的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是因未分开核算而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退(免)税额。

二、消费税的退税率及税额为实际征税率及税额。

各类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具体调整情况

附件一 保留17%退税率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备注

8901-8902、 所列税号中现行退税

8904、 船 舶 率为17%的保留,退税

8905-8906、 率为13%的以本通知规

8907 定的调整为准

84073410、84073420

84082010-84089010

84089092-84089093 汽车及其关键件零件 同上

87012000-87079090

87161000-87169000

出口退税

84099191-84099199

84099991-84099999

8708

(附件一 保留17%退税率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备注

8456-8460、8462 数控机床、加工中心、

组合机床

8425-8430 起重及工程用机械、

84671100-84678900 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 同上

84743100-84748090 采矿用机械

84791021-84791090

851730-85175029 程控电话、电报交换机、

光通讯设备

9018-9020、

90221200-90221400 医疗仪器及器械

90222100

8601-8606 铁道机车

84713000 重量≤10公斤的便携

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

88 航空航天器

8454-8455 金属冶炼设备

8534 印刷电路

附件二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的产品目录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现行退税率 调整后退税率

一、 食用粉类

1101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 5% 13%

11022000 玉米细粉 5% 13%

11023010 籼米大米细粉 5% 13%

11023090 其他大米细粉 5% 13%

11031100 小麦粗粒、粗粉 5% 13%

备注

出口退税

11031300 玉米粗粒、粗粉 5% 13%

11031921 籼米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1929 其他大米粗粒及粗粉 5% 13%

11032010 小麦团粒 5% 13%

11081100 小麦淀粉 5% 13%

11081200 玉米淀粉 5% 13%

(附件二 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的产品目录)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现行退税率 调整后退税率 备注

二、 分割肉类

02073510 鲜或冷的鸭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520 鲜或冷的鹅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610 冻的鸭块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73620 冻的鹅块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10 鲜、冷兔肉,不包括

兔头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20 冻兔肉,不包括兔头 5% 13% 需加扩展码

02081090 鲜、冷野兔肉 5% 13% 需加扩展码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27090000 13 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

的原油

出口退税

27101911 13 航空煤油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27101912 13 灯用煤油

27101921 13 轻柴油

27101922 13 5-7号燃料油

27101929 13 其他柴油及其他燃料油

27101991 13 润滑油

27101992 13 润滑脂

27101993 13 润滑油基础油

27101999 13 其他重油;以上述油为基础成分的未列名制品

27109100

27109900 13 废油

4403 5 原木

4404 13 箍木、木劈条、木片及粗修整的木棒等 4407 13 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超过6毫米

4408 13 饰面用薄板等,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木材,厚度不超过6毫米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4409 13 任何一边、端或面制成连续形状的木材 30049090.2 17 紫杉醇制品

44190010 13 木制一次性筷子

4501、4502、4503 5、13 软木及软木制品

第47章 13 木浆、纸板

4801-4816 13 纸、纸浆、纸板

2601-2612、2614-2622 13 矿砂、矿渣及矿灰,包括铁锰铜镍钴铝锌锡铬钨铀钛铌钽钒矿砂及 精矿,貴金属和其他矿砂及精矿,溶渣砂、矿灰和残渣等。

7401 13 沉淀铜

出口退税

7402 17 未精炼铜;电解精炼用的铜阳极 7404 13 铜废碎料

7110 13 铂粉、铂板、片、钯等

51021920 5 未梳其他山羊绒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51053921 13 已梳无毛山羊绒

51053929 13 已梳其他山羊绒

41031010 13 山羊板皮

25309020 13 稀土金属矿

03019210 5 鳗鱼苗

0506 5 骨及角柱,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简单整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 脱胶;上述产品的粉未

2826900010 15 氟钽酸钾

29022000 15 苯

7201 13 非合金生铁、合金生铁

7204 13 钢铁废碎料

75089010 13 电镀用镍阳极

76020000 15 铝废碎料

81019700 13 钨废碎料

81102000 13 锑废废碎料

( 附件三 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目录)

海关税号 现行退税率(%) 商品名称

2510 13 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

2504 13 天然石墨

2508 13 其他粘土等

28181000 15 人造刚玉

28182000

28183000 15 氧化铝

附件四 退税率调整为8%的产品目录

出口退税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调整后退税率 备注

2613 钼矿砂及其精矿 8%

28047010、28047090 黄磷、其他磷 8%

7502 未锻轧镍 8%

72021100、72021900 锰铁 8%

72022100、72022900 硅铁 8%

72023000 硅锰铁 8%

72024100、72024900 铬铁 8%

7601 未锻轧铝 8%

附件五 退税率调整为5%的产品目录

海关商品码 商品名称 现行退税率 调整后退税率 备注

27040010 焦炭或半焦炭 15% 5%

27011210 炼焦烟煤 13% 5%

7403 未锻轧的精炼铜及铜合金 17% 5%

2519 轻重烧镁 17%、13% 5%

25309090 其他矿产品 13% 5%

2526 天然冻石、滑石 13% 5%

2529 萤石、长石、白流石等 13% 5%

2511 天然硫酸钡、天然碳酸钡 13% 5%

2825 肼、胲及其无机盐,其

他金属氧化物等 17%、15% 5%

2841 金属酸盐及过金属酸盐 17%、15% 5%

2849 碳化物 13% 5%

2846 稀土金属、钇、钪及其混

合物的无机或有机化合物 17%、13% 5%

出口退税

4410 木制碎料板及其他类似木

制材料板等 13% 5%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出口退税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出口退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

=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http://www.77cn.com.cn 2007年06月25日 08:27 中国青年报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记者 韩洁) 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国将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将被取消,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进一步降低。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再次表明国家缓解贸易顺差

过大、调整产业结构的决心。

根据日前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这是我国在今年数次调整相关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基础上,又一次大规模调整国家出口退税政策。 此次调整的焦点仍集中在“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上,共有553项此类商品的

出口退税被取消,其中包括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炭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

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此外,国家还下调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

制品等。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教授徐复分析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由原来的税收政策变为

产业调整政策。这次调整的产品正是中国今后要限制生产和出口的产品。

今年以来,我国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生产、出口和投资增长都比较迅速。官方统计显示,1~4月份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增速同比分别高于规模以上工

出口退税

业增速3.4个、5.2个、9.2个和3.9个百分点。主要耗能产品的产量增速明显加快,部分高

耗能产品出口大幅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近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指出,这些高耗能、高污染

行业的快速扩张,势必导致

能源消耗快速增长,国家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因此,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

针对国家此次大力度调整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出口退税政策,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表示,钢铁、船舶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不但有利于缓解我国日益高企的贸易顺差,而且对企业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增长方式的转变,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产业集中度也有好处。从长远看,有利于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实施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调整与提高的机会。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指出,出口退税率的下调无疑会增加企业生产成本,会给纺织等低利润行业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国家近几次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客观上也起到逼迫企业减少低附

加值产品出口、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寻找新利润点的作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有关人士指出,伴随钢铁行业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的不断下调,我国一些钢铁企业正在转变原有思路,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产品生产,转而开始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与此同时,我国钢铁行业的集中度正不断提升,出现钢铁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

展趋势。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在政策设计时采取了“有保有压”的区别政策,释放出国家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减少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从而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从长远看,将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家和

全民的长远利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ii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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