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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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公开选聘 高级管理人员暂行办法

苏信联发?2004?137号

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农村信用社党的领导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组通?2001?17号),参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干部“四化”方针,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干部选拔工作监督,改革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方式,在更大范围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农村信用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配置管理人才相结合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和选聘对象的条件

公开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副主任,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副行长。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职位空缺时,经过有关方面协商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能认真实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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