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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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细则

为落实《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城建[2013]176号),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全市在建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和改观的整治目标,现制发实施细则如下:

一、整治各阶段要求 (一)企业自查阶段

1、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建设局、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按照《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城建[2013]176号)要求分别召开动员会,确保工作方案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人。各区建设局要督促辖区内各项目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法步骤,尤其是要结合项目实际,找准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应承担的主要责任。(8月1日前完成)

2、项目部自查整改。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设(业主)单位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全力支持监理、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监理单位要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落实旁站监理和报告制

度;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名单要上墙公示,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扎扎实实开展好承建项目的自查整改工作。在整改时,要把《施工现场管理“八不准”》监督提示牌按要求挂牌公布。自查完成后填写《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自查整改评定表》(附件一),形成项目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对已整治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进行总结,报项目总承包单位检查评定。(8月10日前完成)

3、企业检查评定。各项目部完成自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要联合建设(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对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定。评定不合格的,项目部应继续整改;评定合格的,由建设(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各相关单位盖章确认后,将《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自查整改评定表》和经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负责人签字的项目自查整改报告一并送负责项目监管的市、区建管部门,申请查验。(8月15日前完成)

(二)市、区督查阶段

1、市、区分别对监管项目检查查验。市、区建管部门在收到各项目的自查整改评定表和自查整改报告后,该项目监督员要赴现场查验项目自查整改情况,填写《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查验表》(附件二),提出查验意见。

同时,监督检查部门(科室)负责人、监督机构分管负责人要对申请查验的项目进行抽查并签字,确保项目自查整改和监督员责任的有效落实。对查验合格的要及时填写《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查验汇总表》(附件三)留档备查。(8月31日前完成)

2、严肃查处不合格项目。各项目监督员在现场查验中发现不合格的,应当即下达整改,限期5日内整改到位,并于整改期限到期次日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再查验,仍不合格的直接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停工整改,进行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公示。对8月31日前仍未申请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

(三)巩固成果阶段

1、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各参建单位要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巩固整治成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将企业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项目,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控;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坚决防范已整改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再次出现。

2、市、区建管部门开展“回头看”。市、区建管部门要结合第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监管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实施一次全面的巡查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反复出现的问题要

坚决实施行政处罚。(9月上旬完成)

3、各区建设局检查评估。各区建设局要对辖区建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和改观的目标要求,抽查辖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评估专项整治成果,总结讲评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总结报告送市城建委质安处。(9月中旬完成)

4、市城建委总结讲评。市城建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总结、讲评、通报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9月下旬完成)

二、工作推进要求

(一)建立每周统计、半月通报制度。市、区建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于8月1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城建委质安处),于每周五前填写《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四),报市城建委质安处统计;每月15日前形成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市城建委质安处汇总。市城建委将每周对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各类数据进行一次统计,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情况简报,并向市政府报告、向各区政府通报。

(二)继续推进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执法督查。要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执法督查,对各区及抽检项目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执法督查和专项整治相互促进、同步

实施。

附件:1、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自查整

改评定表;

2、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查验表; 3、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查验汇

总表;

4、全市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检查情

况统计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hk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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