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联络员工作流程图新

更新时间:2024-03-17 21:25: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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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校园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院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规范网站信息管理,保障信息数据安全,加强网站技术培训,明确信息审核责任,繁荣网络应用工作,树立网上学院新形象。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校园网站信息发布与管理新流程。一并纳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基本概念

1、校园网主站:主站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形式体现,其内容由校园网主页及下属各级栏目所组成,登陆校园网主站的域名为http://www.hevttc.edu.cn/。校园网主站信息内容的审核与管理权隶属于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和党委宣传部,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系部/单位自主设计管理的二级站点除外) 2、二级网站:学院各中层机构单位建立的为本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的站点。二级网站的入口设在校园网主站,二级网站可由单位自行建立,信息内容管理由建站单位承担,数据存储于信息发布平台数据库之外。

3、二级子站点:各单位通过学院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为本单位提供信息服务的站点,可以通过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日常的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各处级单位都可以通过二级子站点学院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本单位的二级网站、对本单位信息进行自主管理。

4、一级栏目:一级栏目是出现在校园网主页上的栏目,也称专题栏目。主要为学院层面栏目,栏目的数量、形式及内容由“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核统筹,栏目的相关单位提供栏目信息内容、资料或图片。

5、二级栏目:主要为学院内各中层单位部门层面的栏目,其内容由相关中层机构单位负责,各中层单位的第一党政负责人为二级栏目网站内容的直接责任人,承担本部门的信息安全责任,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添加、更新与审核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形式

1、即时发布。即时发布也称实时发布,此方式主要用于发布学院重大活动信息及新闻,“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具有登陆学院信息发布平台,在校园网主页面专题栏目(学院新闻、学院通知公告)即时发布信息的权限。

2、审核发布。与校园网主站链接的各单位二级网站内容,全部采用审核发布的形式发布各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方面信息。各单位党政第一负责人审核该单位网站的信息内容,审核通过的内容由信息员实施信息发布。

3、审核选取发布。发布在校园网主页上的所有信息及信息发布形式,一律由“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发布。各中层机构发布希望发布到校园网主页上的信息首先经过“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的审核,再选择发布。“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可直接从各单位二级网站发布的信息中审核选取出重要信息转发在校园网主页专题栏目中。

三、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机制

1、信息发布平台是校园网主站上各栏目(各系部/单位自主设计管理的二级站点除外)的后台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主页的栏目设置、版面更换、信息更新等维护工作。

2、在校园网站一级栏目上发布信息的最终审核由“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两办”负责审核通知通告类信息,党委宣传部审核新闻类信息。

3、各中层机构处级单位必须指定信息发布负责人(即各单位第一党政负责人)。各单位信息员在将新闻等稿件提交到信息发布平台之前要经过信息发布负责人的初审,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建立二级网站的单位或学院中层机构单位从各自单位选择指定1-2名信息联络员(简称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的新闻、通知等稿件的搜集、撰写、编辑与提交等信息发布工作

5、信息内容的安全责任。发布在校园网络各级页面上的信息实行安全责任制度,“谁提交、谁负责”。信息员、信息发布负责人、栏目主管单位负责人要对发布或审核的信息内容严格把关。各级单位用户要严格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与密码,一旦信息流(指信息从最初的提交到最后在网页上显现的各个环节流程)通过某一用户的权限审核,该用户就必须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6、具有自主开发、维护网站能力的处级单位可以建立自己的二级网站,二级网站可以使用自己的服务器或申请中心服务器的空间发布,二级网站的数据不存放在信息发布平台的数据库中,不能被统一的信息平台管理。

7、无网站开发能力的单位可以在信息发布平台上申请二级子站点,中心负责在信息发布平台设置二级子站点主页面和分配二级子站点的后台管理权限,二级子站点的内容存放在信息发布平台的数据库中。

8、各单位二级网站或依托信息发布平台的二级子站点的信息内容的发布和审核工作由该单位的信息员和信息发布负责人完成。学院的信息发布主管单位不负责二级网站或二级子站点发布信息内容的最终审核,但有全校网站内容监管、纠错等管理权力。

9、在学院主页上发布的信息应注明作者、出处。实效性很强的信息(如通知、公告等)应注明信息的有效期。

10、建立新的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后,出现在校园网主页上的信息发布形式原则上不再修改,确因工作需要发布由相关单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建立的专题网站时必须首先经过院级主管领导批准、“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再报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执行。

11、学院“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会同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发布在校园网上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各单位月度信息发布统计简报,并在年末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位网站发布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对信息发布的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12、为进一步繁荣我院网络深化应用工作,不断推进学院信息化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网络信息化工作有序进行,各有关单位信息员要在工作中自觉学习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学院信息化工作的统一培训,反馈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积极推进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

13、为保证学院各级网站网页信息内容的正确性,任何读者均可以通过专门电子邮箱及时简洁地反馈网站内容中出现的错误信息,经过“两办”和学院党委宣传部核实后,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纠正。

14、未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以学院或单位名义在校外申请服务器空间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四、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的规定

学院各中层机构二级网站单位的单位信息员和信息安全责任人要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的有关法规,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的主要法规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 “法律法规”栏目。

2、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gov.cn/ “政策法规”栏目。 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cnnic.net.cn/ “政策法规”栏目。

五、学院网站主页信息发布流程图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g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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