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电厂关于防止锅炉灭火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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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电厂关于防止锅炉灭火的技术措施 [ 日期:2005-10-22 ] [ 来自:网友 ]

XXX电厂关于防止锅炉灭火的技术措施(全文) 各值运行人员:

由于近期多次出现锅炉燃烧不稳和垮焦的现象严重威胁到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防止锅炉燃烧事故的发生,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值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认真交待如下内容:锅炉燃烧稳定情况、锅炉燃用的煤质(包括上煤矿点)、锅炉结焦情况、锅炉排渣情况、锅炉带负荷能力、给粉机下粉情况、给粉机运行情况、制粉系统出力状况以及燃烧设备的运行情况。

2. 值长接班后要认真了解煤场的存煤情况,结合交班值提供的锅炉燃烧情况,指导燃料合理配煤,确保锅炉所燃用的煤质稳定(可燃基挥发分≥15%、灰分≤35%、低位热值≥4500大卡/公斤),杜绝燃用单一烟煤或焦煤。

3. 认真执行锅炉粉仓定期降粉制度,降粉粉位必须降到一米以下,并做好记录。

4. 锅炉给粉机运行时给粉机转速不得高于850RPM,若高于850RPM,燃料自动必须改为手动运行;严禁在煤质不好时强行带负荷。

5. 任何情况下,锅炉炉膛负压波动大于±200Pa或机组负荷下滑速率达10MW/min、主汽压力下滑速率达1MPa时,必须投油助燃;待锅炉燃烧、机组负荷稳定后,锅炉及时断油运行。

6. 锅炉运行过程中,烟气含氧量不得大于5.0%.

7. 严格执行制粉系统的启停操作规程,杜绝急停急启现象,杜绝长时间断煤情况发生,杜绝长时间堵煤。

8. 锅炉主控每两小时进行一次燃烧器的运行状况检查工作,确认燃烧稳定性。

9. 严格执行有关防止锅炉灭火技术措施: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关于防止锅炉灭火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见附页)。

2005年4月5日

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

锅炉燃烧调整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锅炉燃烧的稳定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确保锅炉燃烧工况的稳定,结合我厂运行经验及燃烧事故教训,特制定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

1. 锅炉启动燃烧调整

1.1 锅炉吹扫完成具备点火条件时,各层二次风档板不投自动,手动将其关至10%,油枪风档板投自动。(注:吹扫到点火二次风挡板一直投自动)

1.2 油枪的投入巡检人员应就地具体查看油枪的着火情况,油枪应对称投入。点火初期油枪投入数量为四支。

1.3 油枪的投入应按先AB层后BC层的顺序投入。

1.4 油枪着火后,油枪辅助风档板应自动开至80%以上,否则人为干预。

1.5 通过油枪着火颜色(金黄色,燃烧中心略发白)及排烟颜色(白灰色)判断风量是否合适。送风电流一般在50A左右(单侧送风机运行时,送风机电流一般在80A左右)。一般油枪火焰的长度为2~2.5米。

1.6 油枪雾化角过小或着火后常发生熄灭的原因为油枪雾化不好,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清理油枪。一般油枪雾化角不小于65°不大于75°。

1.7 锅炉汽包压力大于0.5MPa,汽机旁路投入正常、汽包壁温差不大于40℃时,及时增投油枪。

1.8 机组并网前一小时左右制粉系统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启动一套(A或B)制粉系统运行。制粉系统启动初期,在对磨煤机加热过程中,排粉机电流不可大于65A,磨煤机启动后出口温度大于80℃方可启动给煤机运行,给煤机启动后一定要就地查看三次风是否着火,确认三次风着火稳定后制粉系统转入正常运行方式。

1.9 当一次风温达120℃、粉仓粉位大于0.5米时,给粉机具备投运条件。给粉机的初期投入同样应对称投入,其转速不低于450转、不大于600转,控制一次风压,使投入的一次风管一次风速不大于25米、不小于21米(一般优先投入B层给粉机运行)。

1.10锅炉投粉后要适当减少送风量,防止风量过大造成煤粉着火不好。一般煤粉在离火嘴在0.5米处着火,最迟不长于1米。

1.11给粉机投运过程中,当发现给粉机的投运造成炉膛负压大幅波动(±300Pa)时,应立即停运该给粉机运行并查明原因(是否存在下粉不畅、煤粉结块、粉仓进水);当发现所投运的给粉机投运后,炉膛负压没有反应、锅炉压力无上涨趋势时,可以认定该给粉机不下粉,应立即停运该给粉机运行并进行疏通处理,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禁止边疏通边运行。

1.12 机组启动过程中,锅炉压力的升速率通过给粉机的转速控制,给粉机的启停要确保燃料的平稳增减(即一台给粉机的启停,它的燃料量由运行给粉机的转速减、增来平衡),不得

发生燃料量的突变情况,不得同时投入多给粉机运行。建议锅炉启动过程中一次只投两台给粉机,确认其燃烧正常,锅炉压力上涨。当锅炉压力无上涨趋势或上涨趋势减弱,汽包水位正常时,方可继续增投给粉机。

1.13 机组启动过程中,遇到主/再热汽温、汽包水位异常时,应停止升压,稳定燃烧,待主/再热汽温、汽包水位正常后方可继续升温升压;同时升温升压过程中与汽机专业要加强联系,确保开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锅炉正常运行的燃烧调整

2.1 确保AB、BC层油枪可靠备用,投切自如,发现油枪存在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处理并作好记录。

2.2 经常检查炉内燃烧工况保持看火孔通畅,察看煤粉浓度及着火距离,正常情况,煤粉着火距离适中,火焰呈金黄色,不应出现暗红或混浊的火焰,烟囱更不允许冒黑烟,否则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风量或粉量,正常情况维持省煤器出口烟气含氧量4.0~5.0%,煤质较差时(如高灰份低发热量的煤种),维持省煤器出口烟气含氧量3.0~4.0%。

2.3 正常情况下,给粉机转速应保持在450~800r/min范围(A层给粉机手动控制,不参与自动调节),负荷变化时,可采用改变给粉机转速、启停给粉机同时改变风量予以调整。

2.4 煤质较差和低负荷时可少投给粉机,采用较高给粉转速,保持较高煤粉浓度,但不得缺角运行或非对称运行。

2.5 着火不好可相应提高一次风温,降低一次风率(一次风速不大于25m/s,不低于18 m/s),不得过调使火咀烧坏或一次风管堵塞。

2.6严格执行定期降粉和给粉机切换制度,正常情况下粉仓粉位不低2.0m,使粉仓工作状态稳定,调整各给粉机下粉挡板,尽量使下粉量一致稳定,防止火咀无粉及给粉自流造成燃烧大幅波动。

2.7维持合格的煤粉细度在R90=8~12%,根据化学分析,及时调整粗粉分离器折向挡板开度,低负荷或煤质较差时,可适当提高煤粉细度,以利于燃烧。

2.8 因煤质变化,燃烧不稳定时,应首先满足全部A、B层火咀在最佳转速范围稳定运行且解除B层给粉机的自动。然后根据情况调整或切换C、D层火咀运行,任何工况下发现燃烧不稳必须投油助燃。

2.9 消除炉膛漏风及制粉系统漏风,所有看火孔,打焦孔等应严密关闭。

2.10 当主汽压力波动范围超过1MPa/min时,应立即解列炉主控自动。任何情况下,只要机组负荷下滑速率大于10MW/min,必须投入两只以上油枪助燃;在燃用设计煤种时,机组不投油的最低负荷为150MW,当锅炉负荷接近150MW时,应申请值长,要求增加负荷,以保证机组燃烧稳定。

2.11 当负荷低于150MW或燃烧不稳时应立即投油助燃。低负荷给粉机的最佳运行方式为:A、B层给粉机全投、C层部分运行、D层备用或A层全投、B层不少于两台给粉机运行、C层全投、D层备用。

2.12 因煤质引起燃烧不稳时应立即投油稳定燃烧并汇报值长要求取煤粉样进行分析。

2.13 维持制粉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因旋风分离器堵塞造成三次风大量带粉而使燃烧恶化。制粉系统的启停对锅炉燃烧存在一定的挠动,注意加强锅炉燃烧的监视工作,及时调整燃烧、增投或切除给粉机运行,保持燃烧稳定。

2.14 机组正常带负荷可参与自动调节的粉位为1.5米。

2.15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1.5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200MW,这时应每半小时测量一次粉位,直至粉位都上升至2.0米以上(#1炉现按已制定每半小时测量一次粉位的特殊规定执行)。

2.16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1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180MW。

2.17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0.5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180MW,锅炉投BC层油枪助燃。

3. 特殊工况下的燃烧调整

3.1 因A或B制粉系统一台故障一时无法投入运行时,B层给粉机至少停运两台进行蓄粉,若粉位能维持,可稳定在该负荷下运行;若粉位仍有下降趋势,应减低A、B层给粉机转速减至500转,当粉位低于0.5米时,投运BC层油枪稳燃。

3.1.1 A粉仓任一粉标测量粉位到零,必须投入AB、BC层全部油枪助燃。全投B层#5~#8给粉机运行,给粉机转速手动维持在600转,逐步停运#1~#4给粉机运行,进行A粉仓的储粉工作,关闭#1~#4一次风档板及AB层二次风档板、BC2层二次风档板全关。

3.1.2 因A、B制粉系统故障或原煤仓堵煤,A粉仓粉位到零、B粉仓粉位正常的燃烧调整

3.1.2.1 任何情况下,只要A粉仓#1、#2标粉位到零,必须同时投入AB、BC层全部油枪运行,C、D层给粉机手动运行,转速控制在600~800转。

3.1.2.2 逐渐全停A、B层#1~#8给粉机运行并关闭#1~#8一次风档板,BC1、BC2层二次风档板全关,AB、BC层辅助风档板开度大于80%。进行A粉仓的储粉工作。

3.1.2.3 当A粉仓粉位达0.5米且燃烧稳定时,可逐步投运B层#5~#8给粉机运行。

3.1.2.4 A粉仓粉位达1米且有上升趋势时,可逐步投运A层给粉机运行,BC1、BC2辅助风档板可根据燃烧情况调整到适当开度,燃烧稳定后可逐步解列全部油枪运行,C、D层给粉

机可投自动运行。

3.1.3 粉仓粉位低,制粉系统断煤或堵煤对锅炉燃烧工况的影响很大,特别容易造成锅炉燃烧失稳。这种情况下,一定加强对制粉系统的监视,出现制粉系统断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疏通处理,10分钟内煤斗堵塞无好转现象应制止该制粉系统运行,待堵煤疏通过后方可再次启动;正常运行时,给粉机出口盖板必须盖好、磨煤机入口冷风门必须严密关闭,在对原煤斗进行疏通工作时,给煤机的出入口盖板不可长时间打开,避免大量冷风漏入炉膛影响锅炉燃烧的稳定性。

3.1.4 加强炉底密封水的监视,防止因炉底密封水断造成大量冷风进入炉膛,引起锅炉燃烧失稳。

3.1.5 排除引、送风机因素,炉膛负压持续波动达±200Pa时,无论负荷高低都要投入足够的、合理位置的油枪助燃,同时注意汽包水位、给水泵的调节品质、炉膛压力变化及着火情况等相关参数异常时应采取相应对策。

3.2 因C或D制粉系统一台故障一时无法投入运行时,C层给粉机至少停运两台进行蓄粉,若粉能维持,可稳定在该负荷下运行;若粉仍有下降趋势,应减低C、D层给粉机转速减至500转,当粉位低于0.5米时,投运C层全部给粉机运行,停运D层全部给粉机并关闭相应的一次风档板。

3.2.1 因C、D制粉系统故障或原煤仓堵煤,B粉仓粉位到零、A粉仓粉位正常的燃烧调整

3.2.2.1 任何情况下,只要B粉仓#3、#4标粉位到零,必须投入BC层2~4支油枪运行,A、B层给粉机手动运行,转速控制在600~800转。

3.2.2.2 C、D层给粉机全部停运并关闭相应的一次风档板,关闭BC2、CD层辅助风档板。

3.2.2.3 A、B层给粉机手动运行,转速控制在600~800转。

3.2.2.4 B粉仓粉位达0.5米且有上升趋势时,可逐步投运C层#9~#12给粉机运行。锅炉燃烧稳定可断油运行, BC2 、CD辅助风档板根据燃烧及负荷情况调整到适当位置。

3.2.2.5 B仓粉位大于1米且有上升趋势时,机组负荷可参与调节。

4.制粉系统的断煤及燃烧的恶化,均会造成主再热汽温及汽包水位的大幅度变化,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精心调整,防止主再热汽超温现象、汽包水位异常事故的发生。

5.锅炉发生灭火,应检查所有进入炉膛的燃料可靠切断,锅炉再次点火前一定要充分吹扫,严防锅炉爆燃事故的发生。

6. 正常情况下,AB层辅助风挡板手动控制,开度为100%,其它档板的控制根据机组负荷与炉膛差压的关系确定,建议一般采“束腰”型配风。

关于防止锅炉灭火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

当发生煤炭市场供需紧张,我厂存煤量严重不足,来煤情况复杂,又因燃料分析严重滞后,值班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锅炉运行时很可能燃用发热量低于21000KJ/Kg(5000大卡/Kg)、灰份大于30%,分析基灰发份≤11%的煤种,以及燃用发热量高于25000 KJ/Kg(6000大卡/ Kg)、灰份大于30%、可燃基挥发份≥25%的煤种,易发生燃烧不稳定造成的灭火事故、炉膛严重结焦以及火嘴烧坏、制粉系统发生爆炸事故等情况。为了保证锅炉的燃烧稳定及设备健康,技术要求如下:

一、在燃用低发热量、低挥发份的煤种时,锅炉运行要求如下:

1、锅炉运行期间如果发现机组负荷不能达到预定负荷要求,且在燃料自动情况下负荷波动较大(负荷下滑速度>10MW/min、主汽压力下滑速度>1MPa/min)、炉膛负压波动较大时,任何负荷下,应立即投油稳燃,将燃料自动方式解为手动方式运行、并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确因煤质问题引起机组负荷不能达到预定负荷要求时,严禁强行带负荷运行,且给粉机转速不大于900rpm,防止一次风堵管。

2、燃用低发热量、高灰分的煤种时,运行人员应加强对炉内燃烧工况的检查,并及时清除火嘴附近的焦块,防止火嘴区域大面积结焦,并通知灰渣泵注意电除尘的运行状况。

3、燃用低发热量、高灰分的煤种时,运行人员要控制锅炉出口氧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大于4.0%或低于2.5%,以3.0%为最佳。同时加强对锅炉的检查,消除炉膛漏风,尤其是炉底水封、制粉系统的检查工作;当燃用低发热量、高灰份、高挥发份(干燥基灰发份≥13%)的煤种时,应将控制锅炉出口氧量在4.0%~5.0%之间。

4、采用较高给粉转速(给粉机转速不小于500 rpm、不高于900rpm),保持较高煤粉浓度,但不得缺角运行或非对称运行。着火不好可相应提高一次风温,降低一次风率,不得过调使火咀烧坏或一次风管堵塞。 5、燃用低发热量、高灰分的煤种时,运行人员要严格控制锅炉负荷的升降速率,严禁突增、突减燃料量;要合理安排制粉系统的运行方式,不得同时启、停两套以上制粉系统,启停制粉系统操作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严禁瞬间将排粉电流加到正常运行值。

6、当发生制粉系统断煤时,很可能发生燃烧不稳的情况,此时应相应减少制粉系统的通风量,密切注意炉内燃烧工况,如果燃烧不稳立即投油稳燃;确认燃煤仓的堵煤情况或空仓在半小时内得不到改善,应停止该制粉系统运行。

7、维持制粉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因旋风分离器、细粉筛堵塞造成三次风大量带粉而使燃烧恶化。

8、当发生送、引、一次风机单侧设备故障时,任何情况下首先必须投油不少于四支,待故障处理完毕,燃烧稳定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助燃用油或不投油。当引风机自动不灵敏时,应及时将引风机自动解除,要求热工人员查找原因,尽快处理。

9、煤质变化时会引起汽温、汽压、锅炉水位、炉膛负压、氧量等主参数相应的变化。运行人员要及时分析原因,确因煤质变化引起燃烧不稳时,应立即投油助燃并配合化学在给粉机处取样化验。待燃烧稳定后,尽早断油运行。

10、若#1—4炉风量测量不准时,严禁投送风自动。

11、当燃烧不稳时,应立即停止吹灰工作。

12、加强火检的的监视,发现燃烧稳定的情况下,火检检测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热工人员进行处理。防止因火检检测故障而发生的全炉膛灭火事故。

13、锅炉运行时,对炉膛负压显示不灵敏的现象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发生这种现象时,应立即联系热工人员进行处理。

14、粉仓粉位一般不应低于0.5M,当粉仓粉位低于0.5M时,应请示值长机组减负荷至150MW,投油二支助燃,待粉仓粉位有上长趋势时,逐步升负荷,燃烧稳定后逐步解列助燃油枪。

15、机组负荷低于180MW不能稳定运行,且仍有下滑趋势时应立即投油二支助燃;待负荷稳定、燃烧稳定后逐步解列助燃油枪。

16、用低发热量、高灰分的煤种时易发生给粉机下粉不好的情况,值班员要经常检查给粉机运行状况,发现此类情况发生,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疏通处理。

二、在燃用高发热量、高挥发份的煤种时,锅炉运行要求如下:

1、磨煤机出口温度控制在70℃,不得超过80℃,制粉系统停运时必须将磨煤机内的粉抽尽;

2、运行过程中注意监视粉仓温度,粉仓温度不得大于120℃;严格执行定期降粉制度。 3、认真监盘,严防一次风管堵塞;如发生一次风管堵塞必须立即用压缩空气进行疏通工作;一次风管停运时应充分吹扫,在吹扫过程中一旦发现一次风管内积粉有自燃现象时,立即停止吹扫工作,将该一次风管与空气可靠隔绝,并确认该给粉机插板已关、一次风挡板已关、吹扫点堵头已封闭。

4、粉仓、绞龙的吸潮管应完好,管内通畅无阻,运行中粉仓要保持适当负压。

5、每班必须加强燃烧器周围及冷灰斗的检查工作,发现结焦应及时清理,防止受热面大面积结焦;

6、加强捞渣机的检查,确保捞渣机的良好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联系消缺;

7、锅炉停炉前必须将粉仓粉位烧完;

8、备好充足的CO2,以便处理制粉系统的异常情况。制粉系统煤粉爆炸事故后,要找到积

粉着火点,并进行有效隔离,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采取针对性措施缩小事故范围。如发生粉仓爆炸应采取以下措施:锅炉投油四支、停止相应粉仓的给粉机、制粉系统运行、关闭吸潮管、排粉机的进出口挡板,开启粉仓、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二氧化碳门向粉仓冲入二氧化碳;如发生单台制粉系统爆炸,应立即停止该制粉系统运行,可靠关闭磨煤机进口冷风门、热风门、隔离门、再循环门、排粉机进出口风门、吸潮管,开启磨煤机、粗粉分离器、细粉分离器二氧化碳门向该制粉系统冲入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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