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广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2 03: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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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广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实施方案

为配合总局综合征管软件V2.0版在全省上线后的应用,满足税收数据省级集中的需要,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税务服务

水平,加快全省网上申报系统的顺利推广实施,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网上申报系统的实现方式

凡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具有网上申报资格的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发放的用户密码,利用互联网就可以通过登陆辽宁省国家

税务局网站,免费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实现省级网上申报系统与综合税收征管系统的时时无缝连接,系统受理的

纳税人网上申报信息自动向征管系统传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网上传输“四小票”电子信息,网上申报时申报信息自动与

增值税发票认证和“四小票”信息进行初步的逻辑关系比对,并在纳税人抄报税环节实现报税信息与申报的销项以及进项税额

等进行稽核比对,满足“一窗式”管理的需要。

二、网上申报适用范围

凡我省国税部门管辖的纳税人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含附表)均可

实行网上申报。个体双定户、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暂不实行网上申报方式。

三、推广原则及目标

全省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免费推广,纳税人自愿、积极引导”的原则推广网上申报系统。首先在全

省国税部门管辖的具备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推广。县(区)级税务机关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在推广过程中可采取先易后

难,先推广一般纳税人后推小规模纳税人方式进行,各地视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推广户数,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

范围,不留死角和空白点,待网上申报系统完善后(五月份)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逐步推广。

四、实施步骤

(一)建立推广组织机构。各市、县(区)税务机关要成立网上申报推广工作组,负责网上申报推广宣传、组织协调、

培训等工作。

省局成立由任桐喜副局长为组长,征管处赵伟、吕刚、信息中心闫海波、流转税处芦有林、所得税处王海、国际税收管

理处宋庆明、计统处李忠良、神州数码公司白龙为成员的网上申报系统推广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和技术组。

业务组组长:吕刚

成员:肖冰、吴文博、马学军、芦军、屈杰、王远超、李桂军;

技术组组长:闫海波

成员:余建宁、牟军、付欣;

(二)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向广大纳税人开展宣传网上申报有关事项,让广大纳税人了解推广网上申报系统的

内容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取得社会有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省局在辽宁省国税局外网网站设置专栏进

行宣传,向纳税人下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网上申报系统的通告》(见附件2),同时省局统一编写印制了“辽宁国

税网上申报简介”和“网上申报操作向导”给基层税务机关免费向纳税人发放,各市、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网上申报

的宣传,引导纳税人实行网上申报。

(三)组织内外培训。省局组织软件开发商神州数码公司对各市组织的市、县(区)级国税的征管、信息中心、12366

咨询人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网上申报专用窗口)以及部分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员进行现场师资骨干培训。对纳

税人培训由基层税务机关有针对性地组织,可采取集中培训和个别分散培训相结合方法,以使此项工作开展得更有效、更直接。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操作培训后仍不能实行网上申报的,可自愿选择服务单位。

五、工作要求

网上申报推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

际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另文下发)的管理要求具体实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广网上申报是国税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服务纳税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税务机关

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推广工作的领导。要统筹安排,与网上认证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网上申报、网上认证以及

其它管理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各地税务部门在培训和推广过程中还要建立健全问题反馈运转机制,纳税人有什么问题,

运营商有什么意见,要及时进行沟通、反映,推动软件不断的往前走,特别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级业务组要搞好调研、提

出完备的业务需求和解决方案,技术组和软件运营商要根据业务要求,尽快改进技术条件,完善软件。

(三)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办税场所、媒体,广泛地开展网上申报的宣传工作,把网上

申报系统的使用对象、功能和内容、推广的意义等情况,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或书面、网络形式告知纳税人,取得纳税人的理

解支持与配合,对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开辟绿色通道,以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

(四)建立服务体系,完善支持平台。建立完善的纳税人网上申报服务体系是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广的重要环节。一

是办税服务厅要设置网上申报专用窗口,为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以此鼓励和引导纳税人

实行网上申报;二是软件开发运行商神州数码公司负责为各市、县(区)国税局推广网上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电

话:024--23185231 024-23185288);三是省局网上申报项目组将通过网上申报支持平台(ftp:72.16.16.10/省局发布/

网上申报支持平台),建立快捷的问题反馈机制;四是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建立“网上申报简介”、“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网上申报公告通知”和“常见问题解答”来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五是通过拨打12366-1纳税服务热线进入人工座席进行咨

询。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进行操作培训和咨询后还不能自行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可自行选择技术服务单位并协商签订技术服务

合同,税务机关不得强制要求。

(五)坚持自愿原则。在推广过程中,各级国税部门必须坚持纳税人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推广。除了在办税服务厅为实

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开辟绿色通道外,还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积极性,要逐户摸清纳税人信息化应用水平,包括操作人员

的技术水平,计算机配备情况,网络条件等,分类进行培训指导,让纳税人了解网上申报的操作流程和重要意义,自愿采用网

上申报方式。

六、注意事项

2006年1-2月份两个征期省局在沈阳市选择部分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试点,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但也反映一些问题,

需各市在推广和推广中引起注意:

一是纳税人上网条件不好,多数是MODEM拨号上网,没有宽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数据交互能力和网上申报的成功率,

税务机关在推广过程中需引导纳税人改善上网条件,鼓励宽带上网。

二是部分纳税人的操作人员计算机基础比较薄弱,缺乏基本的操作系统和网络知识,影响网上申报电子数据的上传,纳

税人需加强对自身计算机操作知识的培训。

三是纳税人对通用税务采集软件(四小票采集软件)不熟悉,不会上传“四小票”电子数据,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做好技

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

四是由于网上申报系统与CTAIS2.0 的税种鉴定、前期申报数据等信息实现共享,CTAIS2.0的错误造成了纳税人网上

申报的错误,所以基层税务机关要做好CTAIS2.0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CTAIS税种鉴定和数据的问题,通过CTAIS问题反馈

单逐级上报修改,以确保网上申报信息准确无误。

五是个别纳税人登陆密码管理有问题,随意更改密码以及错误录入等问题造成系统密码锁定,无法正常登陆系统,要求纳税人对网上申报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予以密码解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fv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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