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Uwpz的wa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资料库收录期刊的调整

更新时间:2023-03-08 04:57:40 阅读量: 教学研究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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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戈尔

「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收錄期刊的調整

管中閔 于若蓉1

在去年(2000年)十月份出刊的《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中,我們發表了 “「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的建置概況” 一文,說明「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Taiwan 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簡稱 TSSCI)資料庫的作業規劃流程、來源期刊的篩選原則,並公佈了資料庫收錄期刊的正式名單與觀察名單。在該文披露後,陸續收到許多迴響。在這些迴響中,有部份的期刊編輯單位指出,我們所公佈的名單有若干錯誤。而部份未列入資料庫的期刊編輯單位,則希望了解如何進入資料庫,以及收錄期刊未來的調整方向。另外,有部份學界人士針對期刊收錄原則提出建議或質疑。

針對這些迴響,我們擬在此做一些回應。一方面就收錄期刊未來的調整方向進行討論,另一方面則針對現有名單上的疏漏予以補正。在現有名單的更正方面,包括下列幾項:

? 應列為觀察名單內的《人口學刊》(臺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出版),因

社科中心作業上的疏失以致被漏列。

? 列為觀察名單內的《特殊教育學報》(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出版)被

誤植為《特殊教育會刊》。

? 原列為觀察名單上的《農業與經濟》(臺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出版)應為半

年刊而非年刊,由於該刊滿足正式名單的要件,應列為正式名單而非觀察名 1

管中閔為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兼國科會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于若蓉為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

單。

在收錄期刊未來的調整方向方面,由於之前所公佈的名單是以各學門完成的期刊評鑒為基礎,而由各學門進行期刊評鑒至今已歷時四、五年,社會科學領域的期刊無論在質、量方面,均已產生相當大的變動,有必要重新檢討資料庫期刊收錄標準。社科中心目前的規劃是,對於已收錄於國際性引文索引資料庫(如SSCI)的期刊,可直接進入TSSCI資料庫。而未收錄於國際性引文索引資料庫的期刊,則必須經過一定的審核程序,在審核通過後方能進入TSSCI。為建立較為客觀的篩選機制,社科中心研擬了「『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收錄期刊基本評量標準」(以下簡稱基本評量標準),就期刊的素質建立量化指標,以做為篩選期刊的要件之一。另一方面,TSSCI運作迄今已完成將近三年份期刊論文資料的建檔,預計在完成三年份資料的建檔工作後,即可計算期刊影響係數(Impact Factor)、立即引用率(Immediacy Index)等指標,這些指標亦可做為檢討資料庫名單的依據。社科中心希望將這些數據送交各學門參考,做為檢討、調整名單的基礎。由於基本評量標準對期刊名單的調整關係重大,我們擬在此就該標準的內容與精神進行說明。

基本評量標準是由社科中心研擬,歷經社科中心執行委員反覆討論後方始定案。由附件一可以得知,基本評量標準對期刊的評分是區分為期刊格式、論文格式、編輯作業、刊行作業四大項目,各大項目的配分依次為8、30、38、24分。另外訂有加分與減分的項目,滿分則以100分計。在訂立基本評量標準時,主要的考量是資料庫收錄的對象限於社會科學類的「核心」期刊,所篩選的學術期刊應有相當的專業性、開放性。在開放性方面,由於國內部份期刊未對外公開徵稿,部份期刊的內稿比例偏高,我們將公開徵稿與否、內稿比例的高低列為評分項目(基本評量標準第三項第3a點、第三項第2點)。而在內稿比例的認定上,除了期刊出版單位同仁的論文視為內稿外,期刊主編或編輯委員所撰寫的論文亦視為內稿。

在專業性方面,主要是從基本形式要件是否滿足、審稿的嚴謹程度、是否定期出刊、出刊頻率是否達到一定週期、引用文獻是否予以規範等方面加以評分。如目次、篇名、作者名稱與服務機構、摘要、關鍵詞等項目,是學術期刊應具備的基本形式要件,在基本評量標準中亦就這些項目予以評分。另外,期刊論文的審查是否嚴謹,也反映了期刊是否具有專業性。因此,基本評量標準中包含了審

稿人匿名與否、送審稿件匿名與否、退稿率等項目(第三項第3b、3c、4點)。而既名為「期刊」,未定期出版者顯然未能符合期刊的要件,出刊頻率太低者亦喪失了期刊的本意,故基本評量標準中也就準時出刊、出刊頻率予以評分,並將延誤出刊列為減分項目。為了避免部份期刊為滿足準時出刊的要求而縮減篇幅,各期期刊是否有四篇或四篇以上的學術論文亦列為評分項目(第四項第2點)。在引用文獻方面,社科中心實地的建檔經驗顯示,即使是名列正式名單、觀察名單的期刊,仍不乏引用文獻格式與引文規範不一致、引用文獻與正文不一致的情況,在基本評量標準中乃將這些項目列入評分。而在當年度內獲得國科會獎助的期刊,表示期刊的素質達到一定的水準,在基本評量標準中是列為加分項目。

另外,為了中心建檔作業的方便,評分項目包括期刊是否刊載預定出版時間、實際出版時間,以便查核期刊是否按時出刊(第一項第2b、2c點)。鑑於若干期刊以腳註或文後註的方式列出參考文獻,會造成資料建檔的額外負擔,評分項目中也包括論文是否以條列方式逐項列出引用文獻(第二項第5a點)。除此之外,期刊若能提供一定格式的電子檔,可額外加分(第五項第1點)。

在實際的評分作業方面,如期刊格式與論文格式中的篇名、作者、摘要、關鍵詞等形式要件項目,非常容易評定分數。但是引用文獻格式與引文規範是否一致、引用文獻與正文是否一致等項目,並不容易評定。為節省人力起見,社科中心將自每年的期刊論文中隨機抽選若干論文進行抽檢。另外,諸如退稿率、審稿人匿名與否、送審稿件匿名與否等評分項目,則必須仰賴期刊的編輯單位提供相關資訊,而社科中心也將以抽檢的方式驗證相關資訊是否屬實。

在建立這些量化指標、影響力係數等數據後,社科中心會彙整相關數據,提

交給各學門,作為檢討TSSCI資料庫收錄期刊名單的依據。而社科中心也歡迎學界人士隨時提供期刊異於常規的狀況,我們會將這些相關資訊提供給各學門,作為學門在審核名單時的參考資料。在新的名單出爐後,社科中心將會同時公佈於社科中心的網頁(http://www.sinica.edu.tw/as/ssrc)與《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

附件一

「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收錄期刊基本評量標準

國科會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為檢討「臺灣社會科學引文索引」資料庫收錄期刊,特

訂立本評量標準。本評量標準預計以一年為期,每年檢討期刊出版格式、論文撰寫格式、編輯作業、刊行作業等四大類項目,另訂有加分項目及減分項目。各大項的配分如下:(一)期刊格式,占8分;(二)論文格式,占30分;(三)編輯作業,占38分;(四)刊行作業,占 24分;而加分項目至多加8分;滿分為100分。

一、 期刊格式(Journal Format)(8分)

目次(Table of Contents) 1.

出版事項(Publication Data) 2.

a. 刊載編輯委員會之組成 b. 刊載期刊預定出版時間

c. 期刊刊載實際出刊日期

2分 6分

2

2 2

4分

二、 論文格式(Article Format)(30分)

篇名(Title) 1.

a. 中文篇名或英文篇名

b. 中、英文篇名齊全再加分

作者(Authorship) 2.

a. 中文姓名或英文姓名

b. 中、英文姓名齊全再加分

c. 列出作者服務機構、子機構再加分

摘要(Abstract) 3.

a. 中文摘要或英文摘要

b. 中、英文摘要齊全再加分

關鍵詞(Keywords) 4.

a. 中文關鍵詞或英文關鍵詞

2 2 2 2 2 2 2

6分

4分

4分

b. 中、英文關鍵詞齊全再加分

參考文獻(References) 5.

12分

a.論文均於文後(非文後註)以條列式逐項列出引用文獻 6

b.論文引用文獻格式與引文規範一致 6

三、 編輯作業(Editorial Work)(38分)

1.

有書面之引文規範(見附註1) 2.

內稿比率 (見附註2)

a. 介於35%-45%

b. 介於20%-35%

c. 低於 20% 3.

稿源 (Source)

a. 公開徵稿

b. 審稿人匿名

c. 送審稿件匿名 4.

退稿率 (Rejection Rate) a. 介於30%-50%

b. 介於50%-70%

c. 高於70% 四、 刊行作業 ( 24分)

1.

出刊頻率

a. 半年刊、一年三期刊、月刊

b. 季刊、雙月刊 2.

每期至少四篇正式學術論文 3.

準時出刊 (見附註3) 五、 加分項目

1.

國科會獎助期刊 2.

提供社科中心要求格式之電子檔

2分

12分

4

8 12

12分

4 4 4 12分

4 8

8分

4 8

8分

8分

8分 2分

12

六、 減分項目

-8分

論文引用文獻與正文不一致 (見附註4) 1.

延誤出刊 (見附註5) 2.

a.當年各期若延誤出刊達一單位

b.當年各期若延誤出刊達二單位

c.當年各期若延誤出刊達三單位

d.當年各期若延誤出刊達四單位以上

-5/期

-10/期 -15/期 -20/期

附註1:在期刊內刊載書面之引文規範或註明函索即寄論文格式中包含引文規範者,視

為符合本要件。

附註2:內稿認定原則

a. 該刊當期所刊載之論文為該單位同仁或該刊之主編與編輯委員所撰寫之論文視為內稿。

b. 期刊刊載論文若為多人合著時,則其中一位作者為該刊單位同仁或該刊之主編與編輯委員之文章亦視為內稿。

附註3:本中心將依期刊在問卷中填列之預定出刊時間與實際出刊日期,認定期刊是否

準時出刊,該項未予填列者在評量中不予計分。已收錄資料庫期刊之編輯單位在預定出刊時間的一個月內,應主動將當期期刊寄達本中心,逾期視為未準時出刊。

附註4:論文正文中所引用之文獻,並未列在引用文獻中;或論文正文中未引用之文獻,

列於引用文獻中,皆視為論文引用文獻與正文不一致。

附註5:延誤期數之認定原則為:出刊頻率在半年及以下之期刊(包含月刊、雙月刊、

季刊、一年三期刊與半年刊等)以其發行週期為單位計算,年刊以上則以半年為單位計算延誤單位數。總扣分為過去兩年各期延誤單位數扣分之累加。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f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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