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文本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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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

(2010-203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泉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年4月

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发展战略 .............................................................................. 2 第三章 规划区范围、城市性质与规模 .......................................... 4 第四章 空间管制规划 ...................................................................... 4 第五章 空间布局结构 ...................................................................... 5 第六章 城市专项用地规划 .............................................................. 7

第1节 居住用地规划 ...................................................................................... 7 第2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8 第3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 10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11

第1节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 11 第2节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 12

第八章 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规划 ................................................ 13 第九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14 第十章 海岸线利用规划 ................................................................ 15 第十一章 景观风貌规划 ................................................................. 16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 16

第1节 给水工程规划 .................................................................................... 16 第2节 中水工程规划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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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排水工程规划 .................................................................................... 18 第4节 电力工程规划 .................................................................................... 19 第5节 通信工程规划 .................................................................................... 19 第6节 燃气工程规划 .................................................................................... 20 第7节 环境卫生规划 .................................................................................... 20

第十三章 生态建设规划 ................................................................. 21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规划 ................................................................. 21 第十五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 24 第十六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 25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 25 第十八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 26 第十九章 建设控制 ......................................................................... 26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 ......................................................................... 28 第二十一章 附则 ............................................................................. 28 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 29 附表2、城市总体规划远期用地汇总表 ........................................ 29 附表3、规划城市道路一览表 ........................................................ 30 附表4、规划市级公园一览表 ........................................................ 33 附表5、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一览表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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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进一步融入、服务、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保证泉州台商投资区科学合理地开发建设,促进投资区全面、持续、协调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编制《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 (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年) (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年)

(8)《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09年)

(9)《海峡西岸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9—2030) (10)《泉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11)《泉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规划》(2009年) (12)其它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3条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台商投资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进公平,协调产业、人口、空间关系,引导区域健康发展;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外开放原则, 提高服务泉州湾、海西经济区乃至东南沿海地区经济振兴的意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联合协作,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社会,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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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城市历史遗迹和城市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弘扬民族特色,全面展示台商投资区的文化内涵,形成融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为一体的城市特色和传统风貌。

第4条 适用范围

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远期为2016-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6条 规划重点

(1)整合提升既有规划,体现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地位;

(2)与国家政策对接,借助“五缘”优势,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带动泉州乃至福建省的产业升级和经济跨越;

(3)协调生活、产业、环境、设施之间的关系,保证台商投资区的可持续发展;

(4)凸显并塑造台商投资区的风貌特色,打造具有魅力的生态型滨水新城区;

(5)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倡导精明增长、低碳经济、公交优先等发展理念。

第二章 发展战略

第7条 城市总体发展目标

分析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发展机遇及趋势,规划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建成为:

泉州市从经济大市向经济强市转变的先行区;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先行先试的实验区; 宜居城市的创新区;

我国“4S”(生态、生命、生产、生活)统筹的示范区。 (1)经济发展目标

预期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00亿元,保持11%的增长速度; 预期到203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00亿元,保持8%的增长速度。 (2)社会发展目标

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区域间公共服务、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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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方面的条件有较大改善。

(3)环境发展目标

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综合考虑投资区各种生态要素,加强与大区域中生态环境的联合建设,并协同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尽力恢复和保持新区的自然景观生态格局;

保护滨海、滨江地区自然植被和水域,划定禁止、限制建设地区,有效保护河湖、湿地、种植园等生态敏感地区,积极进行绿化隔离地区、森林公园、景观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

严格执行环境排放标准,努力实现良好的环境质量,控制大气、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排放,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

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利用,高效、节约使用能源; 加强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与利用,实现绿色生产、生活和生态城市的建设目标。

第8条 城市总体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引擎、服务、门户和带头作用,实施“一港三核、六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策略。

“一港”是指秀涂港及其港后保税物流园区和相关临港生产加工区。 “三核”是指泉州台商投资区金融商务中心、百崎湖管理创新中心和度假会议中心等,共同构成泉州台商投资区内的标志区和国际化门户枢纽。

“六区支撑”是指通过投资区产业片区中的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光电产业园区、传统工业园区、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临港物流园区及蓝色经济培育区等六个功能区的产业布局调整、空间整合,打造光电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形成产业特色突出、要素高度集聚的功能区,成为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的产业发展载体,支撑投资区发展,发挥对区域的产业引导、技术统领、功能辐射作用。

“龙头带动”是指凸显台商投资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龙头带动作用,在加快泉州市城市发展、促进海峡西岸地区经济振兴和推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9条 分项发展策略

(1)经济带动发展策略——增强自主创新,打造产业高地; (2)空间优化发展策略——梳理空间结构,提升环境品质; (3)和谐社会发展策略——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城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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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态环境发展策略——保护生态格局,实现科学发展; (5)区域协调发展策略——优化竞合关系,凸显竞争优势。

第三章 规划区范围、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10条 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为:东至七一围垦,西至洛阳江,南至泉州湾,北至福厦高速公路,包括秀涂港,陆域总面积约为200平方公里。

第11条 城市性质

(1)全国对台经贸合作网络上的重要节点; (2)海西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领军地区; (3)泉州湾创新服务平台和东部城市新地标; (4)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支撑的滨水生态新城。

第12条 城市职能

(1)以新兴产业和和高端生产服务业带动的城市创新中心; (2)依托滨水岸线和湿地、水系、山体等自然资源构成的泉州湾东部生态休闲中心;

(3)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示范城区。

第13条 城市规模

至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40平方公里,人均114平方米。

至203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90平方公里,人均113平方米。

第四章 空间管制规划

第14条 空间管制原则

(1)坚持引导与管制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

(3)坚持引导新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15条 规划区空间管制

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进行空间管制。 (1)禁建区——严禁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的地区,指台商投资区规划范围内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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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区包括洛阳江-黄塘西水源地保护区、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百崎湖核心生态保护区、641台保护区、沿海防护林带、历史文物保护区,以及安峰山、尖山、寨山、马西山、龟山、田吟山、鹰高山、开方山、西山、大坪山、灵秀山和前头山等高线大于50米的山体植被保护区。各区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保护。

(2)限建区——对各类建设具有生态敏感性的地区,以及因自然灾害原因不宜建设的地区。

限建区包括山体及风景名胜缓冲区、水源地保护区缓冲区、沿海景观带控制区。该类地区应对各类建设活动加以严格控制,规划期内不宜开发建设。确有必要进行开发项目建设时,应符合新区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3)适建区——新城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区域。

适建区包括新增的公共服务区、生活区、产业区、港区、绿地公园等用地范围。

对适建区未来重点发展地区进行预先的控制,包括对土地出让、产业引进、规划管理、功能布局等进行整体控制,以便在较长的时间周期内逐步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该类地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必须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拓展方向和发展范围,一方面优化区域功能,另一方面防止无序蔓延。

(4)已建区

已建区指以三类居住用地、村镇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的建成区范围。 对已建区应根据用地结构调整、拆迁安置政策和发展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第五章 空间布局结构

第16条 发展方向

南进东移西优北调中提升。

第17条 空间布局结构

以T型产业带为中心,拓展优化东西两翼,贯通南北山海,形成“山耸城中,城在绿中,江海绕城,水绿相融,城岛相映,融山、水、城、海、岛于一体”的城市格局。以天然河流、山体和道路分隔,构成“两轴、两带、三心、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轴”即T型发展轴,主要包括纵向的动力轴和横向的支撑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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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带”即滨水蓝色生态带和临山绿色生态带;

“三心”即管理创新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和度假会议中心; “三区”即滨水生活区、科技产业区、临海服务区。

第18条 片区规划

(1)滨水生活区:以生活居住、行政办公、会展休闲、商业娱乐等配套服务业为主的滨水休闲区。规划人口规模为55.7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8.9平方公里。

(2)科技产业区:以新材料、光电和轻工业等生产加工型产业及其配套服务为主的功能区。规划人口规模为21.87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34.85平方公里。

(3)临海服务区:以临港产业、金融商务、蓝色经济培育、度假会议等研发服务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区。规划人口规模为2.3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6.48平方公里。

第19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各类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见下表。

表1:各类用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表 用地性质 二类居住 传统风貌区 传统风貌区 文化娱乐 其他地区 中心区 商业金融 传统风貌区 其他地区 容积率 1.5–2.0 0.8–1.2 0.8–1.2 1.5–2.5 3.0-5.0 1.0–2.0 2.0–3.0 建筑密度(%) 20–30 30–40 25–35 25–35 30–40 30–40 30–45 绿地率(%) ≥35 最大建筑高度 多层20米 小高层36米 高层60米 12米 12米 标志性建筑30米 其他20米 标志性建筑150米 其他50米 12米 标志性建筑80米 其他40米 标志性建筑60米 其他30米 标志性建筑80米 其他40米 不限 不限 不限 居住建筑 ≥30 ≥30 ≥35 ≥35 ≥30 ≥30 文教体卫 0.5–1.5 25–35 ≥35 行政办公 一类工业 1.5–2.0 1.0–2.0 0.8–1.5 0.5–1.0 25–35 25–35 30–40 20–35 ≥35 ≥20 ≥20 ≥20 工业用地 仓储用地 二类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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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市级中心与区级中心规划

在滨水生活区和临海服务区分别规划市级行政、文化、商业、会展等公共中心。其余各片区规划区级公共中心。

第六章 城市专项用地规划

第1节

第21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形成十个居住组团:洛阳北居住组团、洛阳南居住组团、白沙居住组团、杏田西居住组团、杏田东居住组团、百崎居住组团、东园西居住组团、东园东居住组团、张坂居住组团、秀涂居住组团。

至2030年,规划居住用地2078.1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03%,人均用地25.98平方米。

第22条 中低收入者住房建设规划

为中低收入者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其中经济适用房按新建住宅的20%控制。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23条 拆迁安置规划

(1)拆迁安置期限

拆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拆迁过渡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

(2)拆迁过渡方式

拆迁过渡期限内可以采用的过渡方式主要是提供临时性周转住房或货币补助。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3)拆迁安置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鼓励货币补偿。

(4)安置房建设标准

按现代标准居住小区进行建设安置房,每户按套型面积进行分配,共用公用楼梯,建筑层数主要控制在4—6层。

(5)拆迁安置规划

按2公里安置服务半径范围在规划区内选取13处作为拆迁集中安置用地。

居住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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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 中小学、幼托布局

中小学和幼托应按标准配置。依据人口动态模拟预测,到2030年,规划区将有小学生4万人,初中生2万人,高中生1.6万人。

高级中学按36班一所设置,共设置约16所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按24班一所设置,共设置20所左右初级中学。小学按2~3万人设置一所。初级中学和小学结合居住区布置。

第2节

第25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泉州台商投资区级办公机关和一站式服务中心,周边地区设置大型文化设施,共同形成行政文化中心。依托现有各乡镇政府办公用地进行改建、扩建,形成各片区行政中心。规划在金融商务区建设外省市办公设施集聚区,为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的进驻提供服务。

至2030年,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01.9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3%,人均用地1.28平方米。

第26条 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

(1)发展定位与目标

与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2)规划指标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367.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08%,人均用地4.60平方米。 (3)等级规模分布

规划形成“市级——片区级——组团级——邻里级”四级商业金融服务体系。

① 市级商业金融服务中心:位于沿海通道与鹰高路之间。市级中心区应

增强区域性中心的功能(商业、商务、金融、信息、法律、中介、咨询、历史文化展示、旅游服务、休闲、娱乐等)。

② 片区级商业功能区:在滨水生活区、科技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形成片

区级商业功能区。

③ 组团级商业功能区:位于组团中或周边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域,

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每5万人左右划分一个社区。

④ 邻里商业功能区:位于街道和居住组团中心位置,设置基层服务网点、

肉菜市场、便利店等日常服务设施。

第27条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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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形成“市级——片区级——居住组团级”三级城市文化娱乐设施体系。

至2030年,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61.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9%,人均用地面积2.02平方米。

(1)市级文化娱乐中心:结合百崎湖及其周边生态绿地,重点布置市级博物馆、艺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形成文化创意区;并与旅游设施和商业金融服务相结合共同形成特有的文化氛围。

(2)片区级文化娱乐中心:结合各片区商业中心和已有的文化娱乐设施,集中布置片区级的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设施。

(3)组团级活动中心:结合各居住区中心和商业服务布置组团级活动中心,按照3~5万人设一处文化活动中心、0.7~1.5万人设一处文化活动站进行配置。

第28条 体育用地规划

至2030年,规划体育用地59.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5%,人均用地约0.74平方米。

沿百崎湖生态景观区规划1处市级体育休闲中心。

在滨水生活区、科技产业区按照规范要求新建体育场8座。各片区扩大服务层面,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并将大专院校和中学的体育场馆向市民开放。

各居住区结合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配套体育设施和健身设施,提高日常体育健身活动水平。

第29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至2030年,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03.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人均用地1.29平方米。

按“市级医院——片区医院——社区医院”三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

(1)在滨水生活区沙纬4路与沙纬5路之间新建1所市级中心医院和急救中心。

(2)规划新建片区级医院12所。各片区级专科医院、疾控中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和服务标准设置。

(3)在各居住组团设置社区医疗机构,就近服务社区居民。全面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每3-5万人口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进一步发展和新建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以及医疗卫生研究所等机构,可结合各级医院建设。

第30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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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30年,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10.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4%,人均用地3.88平方米。

规划在科技产业区北部建设华侨大学分校。在百崎湖管理创新中心东侧、度假会议中心东部集中规划科研设计用地。

第31条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形成以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干休所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设施体系。至2030年,规划其它公共设施用地20.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3%,人均用地0.26平方米。

第3节

第32条 产业发展方向

以市场向导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结合台湾产业转移的需求,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注重产业培育,积极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对台衔接,形成规模性产业区域集聚。

第二产业重点发展光电产业、新材料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和提升蓝色经济产业、传统工业和临港产业等,形成光电产业园区、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现代装备制造业园区以及蓝色经济培育区四大产业集群。

第三产业以产业研发服务业、金融服务业以及现代港口物流业为重点,同时推进商贸流通业、旅游会展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33条 产业空间布局

产业空间布局总体为“两带六园区”结构。

“两带”即T型产业发展带,包括纵向的新兴产业发展带和横向的临海产业服务带。

新兴产业发展带作为台商投资区核心产业园区的南北向联系,以发展新兴产业为主导,贯穿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光电产业园区和传统工业园区。

临海产业服务带作为台商投资区核心产业园区的东西向联系,形成沿海产业研发、制造、物流、服务的综合发展,轴线贯穿临港物流园区、现代装备制造业园区和蓝色经济培育区。

规划形成六大产业园区,包括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光电产业园区、传统工业产业园区、现代装备制造业园区、临港物流园区和蓝色经济培育区。

规划工业用地2267.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13%,人均用地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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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4平方米。

第34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东园仓储区、临港物流园区仓储区和度假会议中心仓储区三处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225.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0%,人均用地2.82平方米。

第七章 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1节

第35条 铁路规划

规划福厦铁路,经福州、莆田、泉州,至厦门,设计双线、以客运为主的国家干线铁路。

规划宁漳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在投资区内经过,设置站泉州东站于投资区内,成为投资区综合交通枢纽。

规划长泉铁路,客运站起点设于投资区内泉州东站,以进一步加强泉州向内陆地区的经济辐射。

规划宁漳货运专线,在黄塘设货运站,为秀涂港区服务。

规划秀涂港区铁路支线,近期接入漳泉肖铁路,远期接入宁漳货运专线黄塘站。

漳泉肖铁路近期保留,为秀涂港区服务,远期城区段取消,城区外段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利用。

规划铁路轨道中心线两侧30米为禁建区,除设置绿化和道路之外不得安排新的建设项目。

第36条 公路与城市道路规划

扩建福厦高速公路。

规划绕城高速经过投资区,设出入口3个。

规划3条对外联系城市快速路:洛秀东西主干道、洛秀南北主干道、324国道,增强与中心城区、惠安城区交通联系。

规划5条对外联系城市主干道:洛秀东环路、惠城大道、沿海大通道(201省道)、张经25路、张坂大道,增强与周边区域交通联系。

结合高铁站点规划长途客运站,结合秀涂港区规划综合物流园区。

第37条 港口规划

秀涂作业区功能定位为配合台商投资区建设,承接老港港区功能的逐步调整,全面发展散杂货运输;兼顾对台货运、滚装和集装箱直航,为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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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两岸直接―三通‖服务;大力发展港口综合物流、专项物流、商贸、信息和综合服务等现代化服务功能。

第38条 航空港规划

规划扩建晋江机场,开放晋江机场航空口岸,满足台商投资区航空需求。

第2节

第39条 道路规划目标

(1)完善道路网络建设,提升主要干道平均运行车速达35~45公里/小时。

(2)与泉州其他组团间小汽车通达时间30分钟以内。 (3)至泉州主要市县中心地区时间在45分钟以内。

第40条 城市道路结构规划

路网规划充分考虑规划格局,组团之间交通通过快速路、主干道连接,各组团内部道路网络自成体系,形成相对独立的路网结构。

整个道路网络形成―五横五纵‖的骨架路网格局,支撑台商投资区快速机动车交通要求。其中,―五横‖为324国道、惠城大道、洛秀东西主干道、百东大道、沿海大通道,―五纵‖为沿海大通道、洛秀南北主干道、洛秀东环路、张坂大道、张经25路。324国道、洛秀东西主干道、洛秀南北主干道均与绕城高速出入口相连,实现外部交通与内部交通的有效衔接。

第41条 城市道路等级规划

投资区城市道路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组成。

快速路的布局结构为―二横一纵‖, ―两横‖即北部324国道快速路和中部洛秀东西主干道,―一纵‖即洛秀东干道。道路退绿30米。

主干路是投资区各组团间交通联系道路和用地空间发展的基本依托,道路退绿20米,其中沿海大通道退绿50米。

次干道承担投资区内部短距离交通联系,补充主干路交通作用,道路退绿10米。

支路为投资区内交通联系、日常生活出行集散型道路,主要承担较小地块内用地产生的交通需求,直接为城市用地服务。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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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条 公共交通组织规划

至规划期2030年,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应达到以下目标:

1)2015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15%,2030年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5%以上。

2)跨江交通发展中,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比例达到50%~60%。 3)2015年人公交车拥有率10标台,2030年万人公交车拥有率15标台。 4)90%以上公交出行时间在40分钟以内。 台商投资区公共交通系统由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常规公交组成。

未来台商投资区内将引入4条轨道交通线,分别为2号、4号、5号线和6号线,形成―两横两纵‖的轨道线网布局。

规划三条城市快速公交线路,分别沿洛沙大道、杏秀路、百东大道布置,形成联系各个组团的公共客运主骨架。

设置1处综合公交枢纽,位于泉州东站,主要换乘交通方式为铁路、长途、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小汽车、出租车、非机动车。

设置一般公交换乘枢纽10处,分别位于各片区,主要换乘交通方式为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小汽车、出租车、非机动车。

规划2030年共需公交车辆1200辆,出租车1600辆。

第43条 城市停车场规划

规划停车场面积按照人均0.8—1.0平方米配建,主要布置在商业区、城市出入口及城市汽车客运站等处。

第八章 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规划

第44条 保护原则

(1)坚持真实性原则,保护真实历史文化遗存;

(2)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同时,坚持对历史文化遗存的历史环境进行保护;

(3)坚持分层次保护的原则。对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切实有效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

(4)坚持合理、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利用历史文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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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第45条 保护规划

对规划区范围国家、省、市、县级重要文物古迹点,实行“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两级保护。

依据建设部《城市紫城管理办法》,洛阳桥作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核心保护区和100米建设控制区范围;回族郭仲远墓和留公陂作为福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核心保护区和50米建设控制区范围;对张版组团内19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百崎组团5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洛阳组团10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园组团4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核心保护区和30米建设控制区范围,即城市紫线范围,并对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对于规划区范围内的优秀历史建筑,应在严格控制下合理利用,历史建筑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承担起保护和修缮的责任。

第九章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46条 绿地规划指标

规划远期(2030年) 绿地为1193.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23%,人均绿地面积14.92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36平方米,城市绿地率为35%,绿化覆盖率为45%。

第47条 绿地规划布局结构

规划绿地系统形成“山水环抱、水绿交融、指状渗透”的布局结构。 “山水环抱”指外围连绵山体、洛阳江和泉州湾;

“水绿交融”指百崎湖、泄洪水渠和内部生态山体绿地的交织互融。 “指状渗透”指公共绿地渗透至其他用地中形成指状绿色廊道。

第48条 生态绿地规划

在南部海滨保护现状生态防护林。沿洛阳江建立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在百崎湖两岸、山体周边生态绿地,建立生态保护区。

第49条 公共绿地规划

规划设置市级公园、区级公园、街头绿地三级公共绿地体系。 (1)市级公园

规划市级公园7处,分别为洛阳桥公园、安峰山公园、百崎湖公园、鹰高山公园、灵秀山公园、龟山公园、浮山湖公园。

(2)区级公园

规划区级公园4处,分别为济山公园、白沙公园、盐场公园、西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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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3)组团级公园

规划组团级公园7处,分别为关帝庙公园、尖山公园、华侨公园、龙溪山公园、凤山公园、将军山公园、七一公园。

(4)街头绿地

在居住区的中心位置规划街头绿地。在重要的公共场所,道路交叉口,标志性景观、重要建筑等处设置街头绿地,每处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每处服务半径为200~300米。

第50条 防护绿地规划

宁漳客运专线、秀涂港区铁路支线每侧规划50米绿化带;环城高速公路每侧规划宽50米绿化隔离带;泄洪沟每侧规划15~20米绿化隔离带;高压走廊规划宽35米绿化隔离带。

第十章 海岸线利用规划

第51条 岸线规划目标

台商投资区岸线形成一个以生活岸线、生态岸线、港口岸线为主的综合性岸线体系。其生态环境优良,水体自净能力得到保障,环境优美,适宜市民休闲居住的城市开放空间。

第52条 岸线分配及利用规划

台商投资区共有岸线46公里,其中河岸线21公里,海岸线25公里,适于建港的海岸线6.8公里;另有湖岸线26公里。按使用性质将岸线划分为五类,即水源地保护岸线、生态岸线、生活岸线、旅游岸线、港口岸线。

第53条 岸线开发控制

(1)纵向控制

岸线开发的纵向控制按照四级进行划分,分别为重点开发岸线、适度开发岸线、发展预留岸线、严禁开发岸线。

(2)横向控制

岸线开发的横向控制划分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两个分区。

第54条 岸线规划实施重点

(1)明确不同岸线的不同功能; (2)合理确定其开发模式和容量; (3)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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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第十一章 景观风貌规划

第55条 景观风貌特色

立足于滨海地区山水城市自身的特点,分析环泉州湾城镇的基本特征,注重对城市文化底蕴的挖掘,结合台商投资区主要的生态廊道,重点展现百崎湖、生态城、度假会议中心等城市景观,打造“闽南风情、新城绿都”的独特风貌。

第56条 景观风貌格局

规划形成“两轴、十片、多点”的整体景观格局。 两轴:即滨水生态轴、山体生态轴;

十片:即滨水都心居住风貌区、高技产业风貌区、生态滨水风貌区、特色小镇风貌区、商务时尚风貌区、临港产业风貌区、传统产业风貌区、主题度假风貌区、蓝色产业风貌区、山体都心居住风貌区;

多点:结合绿地广场、公共开放空间、大型公共建筑、重要交叉口、城市主要出入口等形成多个景观节点和标志性景观。

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1节

第57条 用水指标和用水量预测

规划确定规划区人均生活用水量高日指标为180升/人.日。

用水量预测:近期用水量约为30万立方米/日;远期总用水量为66万立方米/日,其中净水用水量为58万立方米/日,中水用水量约为8万立方米/日。近期企业直接用原水量约为12万立方米/日,远期原水量约为30万立方米/日。

第58条 水源

规划区的水源主要由洪江河(黄塘溪)水源、晋江流域调水、北水南调水和中水共同承担。城南水厂水源近期主要由惠女水库提供,远期由惠女水库和晋江调水水源共同提供;洛秀水厂水源近期主要由晋江调水水源提供,远期由晋江调水水源和北水南调水源共同提供。企业直接用原水近期由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提供;远期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北水南调,并对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进行扩容。

第59条 水源保护

一级保护区范围:洛阳江福厦高速公路桥断面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0

给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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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米、黄塘溪洛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与洛阳江汇合口水域及其沿岸外延30米范围陆域,以及锦芳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最高水位线再往外50米范围陆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洛阳江福厦高速公路桥断面上游3000米至下游洛阳江桥闸、黄塘溪洛阳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下游与洛阳江汇合口水域及其沿岸外延100米范围陆域,以及锦芳水库库区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第60条 供水设施

保留现状城南给水厂并扩大其供水规模,新建洛秀水厂,并从中心区引入给水,满足规划区用水需求。

表2:供水设施一览表 水厂名称 城南水厂 洛秀水厂 中心城区供水 合计 规划供水规模 (万立方米/日) 20 (向规划区供水10) 40 5 7 62 用地面积 (公顷) 8 12 -- -- -- 备注 扩建、并提高向规划区供水规模 扩建 第三水厂沿后诸大桥进入规划区DN800管道,已建 第三水厂沿洛阳江桥DN1600管道,规划新建

第61条 管网系统

(1)输水管网

城南水厂有1条DN1000的输水管道,水源引自黄塘溪;规划洛秀水厂有北高渠引出输水管道。

(2)配水管网

洛秀水厂通过2条DN1600输水管道向规划区供水,城南水厂分别通过1条DN1000和1条DN1200的输水管道向规划区供水。区内沿主要道路规划DN400-DN800的给水管道,给水管道成环状布置,保证供水安全。

第2节

第62条 中水水源

规划区的中水水源主要规划区惠南污水厂和百崎污水厂的尾水提供。 中水除供给冲厕、绿化、道路之外,可供给工业冷却用水和补充景观水。

第63条 中水供水设施

中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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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中水供水设施:总规模为18万立方米/日。规划建设惠南、洛秀中水厂。局部地区和距离污水厂较远的小区可建设小区中水处理站(厂),处理规模4000—6000立方米/日水量的站(厂),占地约4000—6000平方米左右。

表3:规划中水厂一览表 水厂名称 惠南中水厂 百崎中水厂 合计 规划规模 (万立方米/日) 18 6 24 用地面积 (公顷) 4 3 7 水源 惠南污水厂尾水 百崎污水厂尾水 备注 与惠南污水厂合建 与百崎污水厂合建 第64条 中水管网

建设并完善中水供水系统,尽快实现污水资源化。规划区沿居住区、绿地周边主要干道铺设中水管网,管网成环状布置。

第3节

第65条 排水体制

规划区采取完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第66条 污水量预测

规划区城市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5,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取0.8,日变化系数取1.3。根据规划区用水量预测,预测规划区远期污水量约为45万立方米/日。

企业直接用原水的污水排放系数取0.8,则企业直接用原水产生污水量为24万立方米/日。

第67条 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确定远期惠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22公顷;百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11公顷。

第68条 污水管网布置原则

各排水分区按照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布置污水主干管、污水干管。污水管道布置应符合管线综合规划。

第69条 污水泵站

规划洛秀污水系统共新建3座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为1#泵站泵站、2#泵站、3#泵站;规划张坂污水系统共新建5座污水提升泵站,分别为4#泵

排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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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站、5#泵站、惠南1#泵站、惠南2#泵站、惠南3#泵站。

第70条 雨水排水分区

规划区划分为洛阳、白沙、杏田东园、百崎、秀涂、张坂六个雨水排水分区,洛阳分区规划1座雨水提升泵站。

第71条 雨水管网布置原则

充分利用地形、水系进行合理分区,根据分散和直接排放的原则,保证雨水管渠以最短距离、较小管径就近排入附近水体。雨水管道应平行道路布置,宜布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下。

第72条 泵站

五一水闸附近规划1座百崎湖排涝泵站,流量40立方米/秒。

第73条 雨水利用

加大规划区雨水收集利用措施,提高雨水综合利用效率,节约水资源。

第4节

第74条 负荷预测

远期总用电负荷约1598兆瓦,用电量约3356兆伏安。

第75条 电压等级

城网发展电压等级为500kV、220kV、110kV、10kV和0.38/0.22kV五级。

第76条 供电设施

保留现状220kV变电站1座,新建220kV变电站4座,采用双回路或多回路环网结线,架空敷设,形成城市外围坚强的高压输电网络。

保留现状110kV变电站3座,新建110kV变电站17座,110kV新建变电站全部采用室内型,采用双电源环网供电,新建110kV高压线路采用电缆线路的敷设方式。部分现状110kV高压架空线迁移至建设区外。

第5节

第77条 用户预测

2030年固定电话普及率为70部/百人,市话需求量为56万部。 2030年移动电话达到52万部,有线电视达到28万户,宽带网络达到28万户。

第78条 电信局

新建电信局3座,扩建电信局所1座,每座容量25万门,每座占地2公顷左右。

电力工程规划

通信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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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所(营业网点) 服务半径,按照居住区不超过1公里,工业区不超过2.5公里设置,每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左右。

第79条 641电台

641台按《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要求,严格控制台区、天线区、天线保护区用地,预留中、短波廊道位置。远期建议迁出规划区。

第6节

第80条 气源

由泉州门站敷设高压管道向规划区内规划的洛阳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供气。

第81条 用气量预测

远期规划气化率为100%

到2030年,规划区天然气总用气量约为1.28亿立方米/年。

第82条 供气设施

规划建设集输气、配气、调压、供气为一体的天然气设施,占地1公顷。

第83条 输配气管网

建设完善中低压管网,在主要道路敷设中压管道,保证中压主干管成环状布置。燃气管网采用高、中、低压三级系统相结合的供气方式。居民、公建用户可通过中压管线进入小区调压站或箱式中低压调压装置后供气。工业用户可根据用气情况直接供给中压管线。

第7节

第84条 城市废弃物产量预测

规划区日产生活垃圾2015年470吨,2030年1100吨。

第85条 环卫设施规划

(1)废弃物处置设施规划

规划废物箱一般设置在城市街道两侧和路口、居住区或人流密集地区。废物箱设置间隔距离为: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车站、码头、广场、体育场、影剧院、风景区等公共场所根据人流密度合理设置。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70米。 (2)垃圾转运站规划

小型转运站每2~3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

燃气工程规划

环境卫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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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垃圾运输距离超过20公里时,设置大、中型转运站,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居住区垃圾收集、转运站,服务半径不大于800米、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0平方米。

(3)公共厕所规划

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规划公共厕所。

第十三章 生态建设规划

第86条 规划目标

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构筑与区域相协调的复合生态系统,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为城、水、山、海协调共生,城乡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同时构建“依山、临江、环湾、面海”的环境空间。

第87条 生态空间格局

以百崎湖为生态核心,以灵秀山、安峰山、山连绵的自然山体为生态屏障,以滨海防护林为生态屏障,构建5条将山、海、城相连接的生态廊道,形成开放式的生态空间格局。

第88条 生态网络构建

(1)保留与百崎湖相连的重要溪流以及两岸生态缓冲带,确保建设过程中自然湿地净损失为零;结合百崎湖生态治理进行保护性建设,形成区内主要的公共开敞空间。

(2)保留区内主要泄洪沟,通过生态修复构建多自然型河道和各具特色的生态廊道,加强与区域生态系统的沟通与联系。

(3)以百崎湖向南北和东西的延伸水系形成的十字为骨架,构建城市绿色空间网络。

第89条 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按照国家生态城市的建设标准,分为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详见附表5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一览表)。

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90条 规划目标

(1)气环境保护目标

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疗养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水质逐步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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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低于9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以上。

(3)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各类噪声功能区昼、夜间声级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5)土流失防治目标

预防和治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95%,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得到全面控制。

第91条 环境功能区划分

(1)空气质量功能区

按照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种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疗养地等,执行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二类环境质量功能区执行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功能区包括除一类区以外的所有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环境质量功能区

根据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分为四类,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主要适用功能如下:

一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二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三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四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具体的噪声功能分区依据城市总体用地布局划定。 (3)水环境功能区划分

地表水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对应的标准执行。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加强库区及输水干渠的保护,建设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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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及水源地监控、监测设施,保障饮水水源安全 。

娱乐用水环境功能区。拟建接触性娱乐水面,水质应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景观水域。泉州台商投资区内百崎湖、洛阳江等主要景观用水,执行国家地面水IV类水质标准。城区其他沟渠等水系作为城区排水及一般景观用水,执行国家地面水V类水质标准。

第92条 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1)水污染治理措施

① 实施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输水沿线环境保护工程,保护饮用水源水质;

② 实施景观河道保护工程,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 ③ 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④ 加强近岸海域水质保护工程,实施对排海陆源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改善近岸海域水质;

⑤ 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工程,解决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

⑥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减轻雨污水和镇村面源对水环境的污染; ⑦ 实施点源水污染控制工程。 (2)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①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煤烟型污染; ② 防治扬尘污染,治理开放源; ③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④ 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⑤ 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温室气体CO2的减排。 (3)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① 采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实现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②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③ 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体系和医疗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建设;

④ 限期治理历史堆积固体废物; ⑤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⑥ 防治垃圾处理场造成的二次污染。 (4) 声环境治理措施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4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表4: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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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0类 1类 2类 3类 4类 4a类 4b类 时段 昼间 50 55 60 65 70 70 夜间 40 45 50 55 55 60 (5)水土流失防治

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严格执行开发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中的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五章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

第93条 城市防洪、防潮规划

(1)防洪、防潮标准

确定规划区的防江(河)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海潮标准为100年一遇;防山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泥石流标准为50年一遇。 (2)水利工程规划

在规划区北部沿山体和外围道路规划1条截洪渠,截洪渠防洪标准按照100年一遇设计,截洪渠长约22公里。

第94条 抗震防灾规划

(1)按Ⅶ度地震烈度设防。

(2)完善城市抗震救援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防护等级,加强对重要目标的防御,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

(3)完善城市避震疏散系统,疏散半径0.3-0.5公里,人均疏散占地面积1.5-2.0平方米,长期避难场所达到2.0-3.0平方米,结合停车场、广场和各类绿地布置避难场所。

(4)加强抗震防灾专业队伍建设和科普教育。

第95条 城市消防规划

(1)消防分区

消防站规划布局采用分区联防的形式,规划将全市区划分为12个消防区。

(2)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消防站分为路上消防站与水上消防站。陆上消防站分两个级别:特勤消防站、标准普通型消防站。

规划建设防灾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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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规划期内新城应配建消防站13个,其中标准普通型消防站10个,特勤消防站2个,水上消防站1个。

交战码头建设水上消防站1个,码头岸线长度不小于100米。 近期城区内凡易燃易爆设施单位,以及港口、交通枢纽重要的物资仓库、大型企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求均应配备相应专职消防力量。

第96条 城市人防规划

规划期末该新城规划人防工程使用面积41.6万平方米。 规划建设人防指挥中心。

规划医疗救护工程、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库等配套工程。

第十六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第97条 规划原则

(1)综合性和前瞻性的空间发展原则; (2)近远结合、上下结合的原则; (3)市政优先、分层开发规划原则; (4)政府主导、公司协同建设原则; (5)规划可实施性原则。

第98条 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至2015年,结合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进行金融商务区等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地区和一批地下空间重点项目的建设,初步形成泉州台商投资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本结构。

远期目标:至2030年,建成完善的地下交通网络,以地下轨道交通换乘枢纽为基点,以地下轨道交通线路为发展轴向,结合区级公共中心和城市重点地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地下公共设施和地下停车场,建设地下综合体,完善地下市政设施,使泉州台商投资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成初步规模和体系。

第99条 开发规模预测

泉州台商投资区地下空间开发建筑面积总需求约为5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人防使用面积36-5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地下空间使用面积90-120万平方米。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100条

规划原则

以长远规划确定发展愿景和发展秩序。按照先谋后动、谋事力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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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文本

明确近期建设重点,做到开发建设的积极平衡、综合平衡。

第101条

近期建设规模

规划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3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40平方公里,人均114平方米。

第102条

近期重点发展区域

(1)金融商务中心:加快推动洛阳江口商务区开发建设,形成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创新、信息、配套服务中心为一体的世界级金融区;

(2)会展休闲中心:建设大型商贸会展、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 (3)管理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启动以百崎湖管理创新中心为代表的研发总部建设,提升地区创新能力和服务功能;

(4)保税物流园区:加快推动临港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尽快形成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进出口通道。加快临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完善临港物流区功能,提升保税物流园区的效率。

第十八章 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103条

城市远景发展方向

(1)向北发展,完善城市北部片区,发展生活居住和相应的配套用地。 (2)适当向东发展,发展工业用地,加强科技园区建设和第三产业的服务功能。

第104条

城市远景规模

台商投资区远景人口规模按90—100万人进行控制,远景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约为90—100平方公里。

第105条

城市远景用地布局

进一步完善已有的空间结构,三大片区相应拓展、完善功能,同时将洛阳组团和张坂组团北部区域、东部山霞组团纳入城市建设范围。

第十九章 建设控制

第106条

城市建设控制线

划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等―五线‖,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五线‖规划控制。具体管理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1)紫线:指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紫线范围主要包括: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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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貌协调区。

(2)红线:指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红线包括城市规划区内除支路以外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道路交叉口、城市广场、社会机动停车场等用地范围的边界线,以及铁路、轻轨、城际轨道交通、机场、码头等交通设施的边界线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

(3)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绿线包括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在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范围内还包括山体控制线。按照高程、坡度、景观、生态等要求对山体进行控制。

(4)蓝线:是指河流、水库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小型水库(美峰水库、东楼水库、西山塘水库)的蓝线范围为水库工程边线外300米。

大型河流(百崎湖)的蓝线范围为堤防工程边线外260米,其余中小型河流的蓝线范围为堤防工程边线外130米。

(5)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黄线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城市供热设施、城市供电设施、城市通信设施、城市消防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抗震防灾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第107条

城市建设控制区

根据城市建设控制线,将城市用地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规划期内适宜建设区、远景储备用地区。城市各项建设应当遵循―四区‖规划控制。

(1)禁止建设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2)限制建设区:不宜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确有进行建设必要的城镇开发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3)规划期内适宜建设区:规划期内适合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4)远景储备用地区:在规划期内不宜建设,但作为远景建设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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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第二十章 规划实施

第108条

加强规划管理

完善城乡规划法治建设,严格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健全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各项建设活动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第109条

推进规划编制

在本次总体规划审批通过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划,尽快组织编制近期需要建设地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各专项规划设计,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完善,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和目标得到具体落实和贯彻。

第110条

相关政策配套完善

制定或调整相关的政策,如招商引资政策、产业分类引导政策(控制用水量)、产业用地容积率控制政策、城镇化促进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社会发展政策、区域一体化政策等。

第111条

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第112条

规划变更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市政府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应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福建省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章 附则

第113条 第114条 第115条 第116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经批准后,地方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必须按本规划执行,并指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专题研究报告)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导制定相应的实施和管理细则。 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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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占城市建设 人均(平方米/人) 用地的比重(%)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现状 近期 远期 1 21.65 25.98 R 居住用地 291.05 757.67 2078.19 21.11 19.07 23.03 14.27 C 公共设施用地 5.90 466.37 1124.59 0.43 11.74 12.46 0.29 13.32 14.06 0.53 50.17 101.96 0.04 1.26 1.13 0.03 1.43 1.28 C1 行政办公用地 -- 215.87 367.87 -- 5.43 4.08 -- 6.17 4.60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 C3 文化娱乐用地 87.22 161.69 -- 2.20 1.79 -- 2.49 2.02 2 -- 其中 C4 体育用地 19.31 59.02 -- 0.49 0.65 -- 0.55 0.74 2.50 22.27 103.34 0.81 0.56 1.15 0.12 0.63 1.29 C5 医疗卫生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87 65.44 310.34 0.21 1.65 3.44 0.14 1.87 3.88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6.08 20.37 -- 0.15 0.23 -- 0.17 0.26 3 531.48 1078.96 2267.40 38.54 27.15 25.13 26.05 30.83 28.34 M 工业用地 4 -- 153.28 225.59 -- 3.86 2.50 -- 4.38 2.82 W 仓储用地 5 -- 257.54 420.76 -- 6.48 4.66 -- 7.36 5.26 T 对外交通用地 6 S 道路广场用地 387.01 603.23 1343.14 28.07 15.18 14.89 18.97 17.24 16.79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10 56.17 155.78 0.08 1.41 1.73 0.05 1.61 1.94 -- 433.71 1193.37 -- 10.92 13.23 -- 12.39 14.92 G 绿地 8 -- 380.54 828.59 -- 9.58 9.18 -- 10.87 10.36 其中 G1 公共绿地 9 162.37 166.54 214.26 11.78 4.19 2.37 7.96 4.76 2.68 D 特殊用地 67.59 113.5 100.00 112.8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1378.91 3973.47 9023.08 100.00 100.00 面积(公顷) 注:现状城市人口20.4万,近期规划城市人口35万,远期规划城市人口 80万。

附表2、城市总体规划远期用地汇总表 城镇建设用地 水域和其它用地 其中 山体保育用地 红树林保护区 生态用地 总用地 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90.23 110.35 37.75 2.39 44.47 199.97 占总用地比例(%) 45.12 55.18 18.88 1.20 22.2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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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规划城市道路一览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4 35 36 37 38 39 41 43 道路类型 快速路 快速路 快速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道路名称 324国道 洛秀东西主干道 洛秀南北主干道 惠城大道 百东大道 洛杏大道 沙张大道 通港路 沿海大通道 湖滨西路 洛沙大道 杏秀路 杏经4路 东经4路 惠经2路 鹰高路 洛秀东环路 张板大道 张经21路 张经25路 张经30路 张纬1路 洛纬18路 杏纬2路 杏纬5路 杏经7路 东经7路 惠经4路 琅纬1路 洛纬9路 琅经3路 洛纬7路 洛纬9路 洛纬11路 洛纬13路 洛纬15路 洛经2路 洛经6路 洛经10路

红线宽度(m) 80 70 68 80 72 60 45 55 60 60 50 50 50 50 50 50 60 45 45 60 45 45 45 45 54 45 45 45 45 30 32 30 35 30 24 30 30 30 30 道路长度(km) 8.68 18.37 9.68 13.26 15.16 5.74 16.75 14.22 31.39 11.91 12.3 19.29 3.07 2.86 3.54 4.29 11.71 8.79 4.64 4.22 3.8 3.76 0.5 2.77 3.42 3.16 3.23 3.5 2.83 2.17 3.84 2.27 2.17 2.06 1.98 2.01 3.42 2.68 1.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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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洛经14路 洛经15路 洛经16路 沙纬2路 沙纬4路 沙纬6路 沙经2路 沙经3路 沙经4路 凤经1路 湖滨北路 凤纬2路 凤纬6路 杏经2路 杏经5路 东经2路 东经5路 东经9路 东经10路 东纬1路 东纬2路 东纬4路 东纬6路 东纬8路 惠纬1路 惠纬3路 惠纬4路 惠经1路 惠经3路 百纬2路 百纬5路 百经4路 百经7路 秀纬2路 秀纬3路 秀纬4路 仑秀西路 秀经1路 百秀大道 秀经7路 秀经8路

24 24 30 30 24 30 24 24 30 24 24 24 24 36 30 36 30 30 30 36 24 30 30 30 24 36 30 30 30 30 36 15 36 30 30 30 30 30 30 24 24 0.94 1.02 0.87 2.49 1.92 2.06 3.25 2.86 1.81 2.22 3.04 0.48 1.08 3.23 3.2 2.61 3.03 1.81 1.7 3.37 5.08 4.31 3.9 3.05 2.9 2.83 3.22 1.51 2.65 2.52 2.38 0.55 1.68 0.82 1.85 0.36 1.86 1.52 4.27 0.65 1.48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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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次干路 秀经9路 琅港路 琅纬2路 琅经2路 琅经3路 琅经4路 琅经5路 琅经6路 张经2路 张经4路 张经8路 张经11路 张经13路 张经15路 张经18路 张经19路 张经23路 张经27路 张经29路 张经31路 张纬3路 张纬7路 张纬8路 张纬13路 张纬17路 24 24 30 30 32 36 30 36 36 36 36 36 30 30 36 30 36 36 24 36 36 30 36 30 36 1.39 2.75 7.88 1.24 3.84 1.55 1.32 1.67 2.76 2.75 2.95 1.77 2.91 3.94 1.51 1.35 4.16 2.17 3.19 2.07 5.01 1.72 2.82 4.59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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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规划市级公园一览表 现状面序公园规划面积区别 位置 积(公公园内容 号 名称 (公顷) 顷) 洛阳洛阳江东侧,洛阳桥附1 桥公-- 22 生态湿地公园 近 园 滨水安峰规划区北侧,国道3242 生活山公-- 109 山体观光公园 以北 区 园 百崎规划区中部,洛秀东西大型游乐设施为主的游乐世界;闽南3 湖公-- 333 主干道和通港路之间 风情展示区。 园 灵秀4 科技山公洛秀东西主干道北侧 -- 583 山体观光公园 产业园 区 龟山洛秀东西主干道南侧、5 -- 239 山体观光公园 公园 张纬17路北侧 鹰高鹰高路北侧、百纬5路6 山公-- 47 山体观光公园 和惠纬4路南侧 临港园 服务浮山北至张纬8路,西至张融海滨、山林为一体,开辟旅游度假区 7 湖公经21路,东、南至沿海-- 127 村,设置多项水上游乐项目,形成风园 大通道。 景优美的度假胜地。 注:规划面积均包括各时期的现状面积,没有现状面积的公园为新建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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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生态城市指标体系一览表 控 制 性 指 标 指标层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好于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310天/年(相当于全年的85%) SO2和NOX好于等于一级标准的天数≥155天/年(相当于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50%) 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现行标准IV类水体水质要求 时限 天数 区内环境空气质量 即日开始 1 天数 即日开始 区内地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健康 4 良好 3 2 水环境质量2 水喉水达标率3 功能区噪声达标率 单位GDP5 碳排放强度 6 7 人工环境协调 8 9 10 社会和谐进步 基础设施完善 生活模式健康 12 13 11 自然湿地净损失4 绿色建筑比例 本地植物指数 人均公共绿地 日人均生活耗水量 日人均垃圾产生量 绿色出行所占比例 垃圾回收利用率 52015年 2030年 % % 吨-C/百万美元 % 平方米/人 升/人·日 千克/人·日 % % 100 100 即日开始 即日开始 150 即日开始 0 100 ≥0.7 ≥12 ≤120 ≤0.8 ≥30 ≥90 ≥60 即日开始 即日开始 即日开始 2015年 2015年 2015年 2015年前 2030年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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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500米范围内有14 免费文体设施的居住区比例 危废与生15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6 17 无障碍设施率 市政管网普及率 经济适用管理机制健全 房、廉租房18 占本区住宅总量的比例 19 经济发展持续 20 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 每万劳动科技创新 活跃 就业综合平衡 22 力中R&21 D科学家和工程师全时当量 就业住房平衡指数 % ≥50 2015年 人年 ≥50 2030年 % ≥50 2030年 % ≥20 2030年 % ≥20 2015年 6% 100 2015年 % 100 即日开始 % % 100 100 即日开始 2015年 引 导 性 指 标 序号 二级指标 生态安全指 标 描 述 自然生态协调 ☆1 健康、绿色消费、低碳运行 创新政策考虑区域环境承载力,并从资源、能源的合理利用角度出发,保持区域生态一体化格局,强化生态安全,建立健全区域生态保障体系。 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合作,贯彻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保障区域政策的协调一致。建立区域性政策制度,保证周边区域的环境改善。

区域政策协调 2 先行、联合治污政策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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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 社会文化协调 区域经济协调 3 河口文化特征突出 循环产业互补 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资源;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均有保障。 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划的局限,带动周边地区合理发展,促进区域职能分工合理、市场有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均衡,职住比平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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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f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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