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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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

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进教师参培、提高培训实效的有力措施。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1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湘教继函[2012]4号)和?长沙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长教发[2011]38号)、?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长教通[2012]103号)、?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分登记管理补充规定?(长教通?2014?9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适应新时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需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有效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分登记管理对象及学分要求

1、登记对象: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教研部门、仪电装备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少年宫(活动中心)、素质教育基地等校外教育机构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2、学分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少于360学分,对在五年周期内学分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规定要求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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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准予结业。另外,新任教师必须参加的适应性培训不少于150学分。

二、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

1、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包括全员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名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其他专题专项培训等规范化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2、国培项目培训、省培项目培训,凭结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学分。

3、与教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提升培训(小学教师参加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初中教师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高中教师参加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教育),按照专本科80学分、研究生120学分进行认定登记。

4、参加任职学校的校本研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审核合格后可认定相应学分。5年内每个教师的校本研训学分不得超过120学分,每学年不超过24学分。计算办法详见?岳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训内容及学分登记办法?。

学校在寒暑假中举办的教师集中培训两天以上的,还可另外申请6个学分,但学分认定前须向区教师进修学校上报相关培训方案等过程性资料,经审核核实后方可认定学分。

5、由市、区教育行政和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直接安排,或事前报市、区级教育行政师资培训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中学教师培训班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小学和幼儿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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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报区教育局或区教师进修学校),由其他高校、教科研部门等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培训班,凭结业证书可认定相应学分。

6、应聘担任区级以上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教师培训项目的专题讲座、教学辅导或班级管理工作,担任集中面授专题讲座者每半天计10学分,课程专家、辅导员与管理员按承担任务的实际学时计算学分,学时数以聘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据。承担区级以上教研课、示范课、开放课等,每次计5学分。一个年度内,多次承担同一内容的教学、辅导工作,不重复计算其学分。年度最高不超过40学分。

7、名师工作室名师和学员学分认定:经所在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考核为优秀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计36学分/年,其他的首席名师计32学分/年;在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完成工作或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名师团队成员一年不超过30学分/年,学员一年不超过20学分/年。名师团队成员与学员凭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按实出具的学分证明(区级名师工作室须盖有岳麓区教师进修学校印章),分年度登记学分。

8、名优教师、骨干教师承担区级以上“志愿支教 送教下乡”专题讲座、示范课教学者,每次计5学分,年度最高不超过15学分。一个年度内,多次承担同一内容的教学、讲座工作,不重复计算其学分。学时证明由组织单位提供。

9、参加省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核发8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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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类、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站、少年宫、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机构教师及实验员系列的教辅人员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专业课程培训,经审核后,可按实际培训学时登记专业课的学分。

11、由组织(学校)安排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全职支教的教师,凭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每年登记48学分。

12、教师参加省、国家级教育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凭组织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登记学分,每半天计3学分,一天计6学分。教师参加市、区县(市)级教科院(或教研室)、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协会等单位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凭组织单位出具的结业学分证明(须加盖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分认证印章,或教科院、教研室的印章)登记学分,一年不超过12学分。

13、教师免修学分的登记:教师因病假、产假等特殊原因,可以免修学分,免修学分数计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系统教师××年度培训学分导入表?,其计分方法为:免修月份数×4(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注意:教师的该年度校本研修分数依据学校认定的登记。

例如:张三老师在2013年1月1日-10月31日休产假,其学分登记方法为:

张430103198606238三 926 张430103198606238三 926 0100425300861 0100425300861 产假 2013-01-01 免修 校本 2013-01-01 研修 2013-10-31 2013-12-31 红星 中学 红星 中学 40 40 其他 校本 24 24 14、凡是结业证书上无学时学分记载的,按每半天3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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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或每天6学时)计算学分。

15、不予认定学分范围: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项目,以及学历提高培训非国民教育系列等,不得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学历补偿教育不计学分;无结业证书或学分学时证明的培训不予认定学分;公务员公需科目培训不予认定等;教师参加工作会议、表彰会、汇报会,不认定继续教育学分等其它情况。 三、学分取得途径

学分的取得途径包括直接取得和认定换取。

1、直接取得: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及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长沙教育学院、长沙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长沙市特殊教育学校、长沙广播电视大学以及区教师进修学校)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举办的各类培训,由培训单位颁发中小学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依据培训结业证书登记的学时数直接计算学分,每1学时计1学分。

2、认定换取: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区教师进修学校认定换取。认定换取的依据为本细则中的“学分认定项目及计算办法”,每年3月份单位统一组织教师开始对上一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进行认定换取工作。 四、学分登记程序

1.学分登记按照行政隶属原则进行,每年的4月份为学分登记审核月。

2.学分登记审核上报

(1)本人申请。教师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期限内,凭培训结业证书、校本研训学分证明书、学时证明书、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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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以下统称为证书),向所在学校申请学分登记。

(2)学校(幼儿园)审查。学校对申请教师年度内参加培训的情况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其提交的证书核实后,在“长沙市岳麓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学分登记。之后,造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系统教师年度培训学分导入表?,连同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送区教师进修学校进行登记。

(3)区登记机构登记。区教师进修学校在全面审核学校提交的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材料的基础上,逐一将教师的年度培训学分登记在其?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证书?上,并为教师建立培训学分登记文本档案,同时录入“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

(4)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每年底对本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予以确认。

(5)市教育局确认、上报。年度学分登记结束后,区教育局通过“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将本区中小学教师年度培训学分登记情况报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汇总市直和区县(市)中小学教师年度培训学分登记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3.周期学分核定与结业核准

五年一周期期满,对教师逐一核定周期培训学分,核准结业。核定周期学分和核准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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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申报。学校依据?登记证书?年度学分登记信息,对教师进行周期学分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向区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周期学分核定和结业核准。

(2)区教育局审查。区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年度学分登记信息,逐一核实教师的周期学分,提出是否准予其结业的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查;区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报长沙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确认。长沙市教育局对全市每位教师五年一周期培训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对达到规定要求者在“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确认,并上传至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4)省复核备案。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对市教育局确认的结论进行复核备案。复核合格者,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在教师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证书?上签署“准予结业”意见,加盖“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专用章”并对外公布。

五、学分补登规定

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本单位教师,递交上年度的培训结业证书(或学时学分证明材料),申报学分,并按要求完成学校教师年度学分登记、汇总与初审工作。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登记的,可申请学分补登。

学分补登规定如下: 1.补登程序:

(1)本人向学校申请,同时递交结业证书(或其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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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材料),学校核实后,以学校为单位,向区教师进修学校出具书面申请(以结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年度教师学分补登信息表作为附件)。

(2)经区教师进修学校核准后,学校学分管理员持教师的结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年度教师学分补登信息表、相关复印件及其电子文档,到区教师进修学校相关部门按相关程序予以登记。

2.补登范围及时间:

补登范围:教师在登记当年的上一年度参加的国培、省培、市(州)培和区县(市)级培训、名师工作室培训等培训,可凭培训结业证书补登学分。

补登时间:每年5月份。 六、学分管理措施 1.成立管理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学分管理机构,负责全区的学分管理工作;指定学分管理专干负责全区的学分审核、审查工作。

2.实行层级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教师培训登记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教师培训学分登记材料的收集、初审与造册上报;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学分的审核、登记与信息录入。

3.强化制度管理

(1)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登记制度。教师参加各类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均登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登记证书?。?登记证书?由长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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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统一颁发,教师个人保存。在职在岗教师人手一册,证随人走。

(2)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数字化管理制度。以信息化为主要手段,通过“湖南继教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进行登记与管理。

4.学分结论使用

(1)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是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先评优、骨干教师评选、特级教师申报和教师资格证定期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一名教师如果一个年度内培训累计少于72学分者,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第,不能参加优秀教师等各级各类先进评选。

(2)教师在省内同学段(同类型)学校(幼儿园)之间变动岗位,新任职学校及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其岗位变动前所获得的培训学分。

(3)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区教育局将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和教师完成培训学分情况纳入对学校(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和绩效考核内容,凡当年有20%及以上的教师未完成规定学分的学校,原则上当年不得参加区级以上各类先进单位(集体)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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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中小幼教师校本研训学分登记办法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期为五年,五年内每个在职在岗教师的校本研训学分不得少于120学分。每学期不少于12学分(实际超过12学分,按12学分计算)。学分登记办法如下:

1、积极参加片区或校内备课组、教研组等研训活动,共计5学分(每缺1次扣1分)。

2、承担片区或学校(幼儿园)竞赛课、教研课或开放课,每次计3学分。

3、主持教改实验(教研课题),校级、区级、市级以上每项分别计4、5、6学分;参与研究的教师分别计2、3、4学分。

4、承担片区或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的主讲或经验介绍,每次计3学分。

5、按要求参加上级行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听课、评课、说课等),每次计1学分。

6、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反思性总结材料每篇计2学分(每学期至少1篇)。

7、在报刊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的研究论文,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3、4、5学分。

说明:

1、各项内容如有重复,则按最高级计分。

2、每学期结束,学校教导(或教研)部门组织教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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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填报校本研训参训情况,填写?岳麓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训情况统计表?,相关责任人签字、学校签章,作为教师的业务档案保存。

附件:岳麓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情况统计表

岳麓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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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岳麓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情况统计表

(教师个人存档)

学校: 姓名:

2011年 序 号 项目 上 半 年 积极参加全期备课组1 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研训活动 2 承担片或校比赛课(研究课、示范课) 主持或承担教改实验、教研项目或教研课题 承担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 在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合计学分 登记人(责任人)签名 下 半 年 2012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2013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2014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2015年 上 半 年 下 半 年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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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岳麓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情况统计表

(教师个人存档)

学校: 姓名: 时间: 年 期

序 号 项目 情况说明(包括活动时间、内容、时量等) 学分 1 积极参加全期备课组教研组和学校组织的研训活动 2 承担比赛课(研究课、示范课) 3 主持或承担教改实验、教研项目或教研课题 承担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4 5 6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 在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合计学分 登记人(责任人)签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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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岳麓区中小学教师校本研训情况统计一览表

(学校存档)

学校: 时间: 责任人:

教师 项目 教师1 教师2 教师3 ?? 积极参加全期备课组教1 研组和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 2 承担比赛课(研究课、示范课) 主持或承担教改实验、教研项目或教研课题 承担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 参加上级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 在报刊上发表教育教学改革论文。 合计学分 序 号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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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d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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