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施工安全-架线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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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编号:SZLX20-AQ-JX-SG01-201712

科尔沁~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蒙东段)线路工程 工程名称 本月施工内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管理单位 强条执行表号及名称 序号 检查时间 江苏省宏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田华江 陆国智 Q/GDW 10248.8—201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8部分: 输变电工程安全 4.7.2 表9电力线路工程架线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范 第2部分: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 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氧气瓶存放处周围10m内严禁明火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数码照片 交底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 3.1.11林区、草地施工现场,严禁吸 烟及使用明火。 3.2.2 (4)氧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1)存放处周围10m内 严禁与易燃易爆品同间存放。 3)钢筋混凝土电杆堆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杆段下方应设支垫,两侧应掩牢,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3 层。 3.2.2 (5)2)乙炔气瓶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2) 存放间与朋火 或散发火花点距离严禁小于 10m。 7)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易爆物晶同间存放。 3.2.2 (6)1)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 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 容器必须密封。 3.2.2 (7)2)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2) 附近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3.3.1(5) 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 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3.4.24(5)卸扣严禁用普通材料的螺 栓取代卸扣销轴。 3.4.25(6)链条葫芦和手扳葫芦操作 人员严禁站在葫芦正下方,严禁站在重物上面操作, 严禁将重物吊起后2 3 氧气瓶严禁与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交底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4 容器必须密封 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严禁代用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数码照片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交底记录 检查记录 数码照片 5 6 7 8 严禁下方有人 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起吊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在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4.1.6氧气瓶、乙快气瓶的运输遵守下列规定:(4)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9 或与油脂或带有污物的物品同幸运 输。车上严禁烟火。 4.1.7载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10 (2)严禁自卸车、挂草、拖拉机等工程草或农用牢载人。 4.6.2起重机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2)吊件和起重臂活动范围内的下11 方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4)严禁吊件从人员上空越过。 4.6.7严禁起重臂跨越电力线进行作12 业。 4.6.11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不得13 吊拔埋在地下、凝固在地面上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6.2.13气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不14 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换用或替用。 15 6.2.14严禁敲击、碰撞乙炔气瓶。 严禁烟火 交底记录 严禁载人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记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交底记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巡视记录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严禁有人 严禁跨越作业 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 严禁换用 严禁敲击 严禁有人 严禁有人 严禁人力压线 严禁使用非绝缘体 必须有二道保护措施 按规定执行 应满足要求 严禁用火烘烤 16 6.2.15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6.2.16乙炔气管堵塞或冻结时,严禁17 用氧气吹通或用火烘烤。 6.3.5 构件连接对孔时,严禁将手指18 伸入螺孔找正。 7.3.1牵引场转向布设时应遵守下列19 规定:(3)牵引过程中,各转向滑车围成的区域内侧严禁有人。 7.3.6牵引过程中,牵引绳进入的主20 牵引机高速转向滑车与钢丝 绳卷车的内角侧严禁有人。 7.5.2升空作业必须使用压线装置,21 严禁直接用人力压线。 7.7.6在带电线路上方的导线上测量间隔棒距离时,应使用干燥的绝缘22 绳,严禁使用带有金属丝的测绳、皮尺。 7.8.6高空锚线必须有二道保护措23 施。 7.9.2装设接地装置遵守下列规定: (4)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24 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8.2.7跨越电气化铁路时,跨越架与25 接触网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 35kV 电压等级的有关规定。 严禁用火烘烤 严禁用手指找正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8.3.3停电、送电工作必须指定专人26 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送电。 8.3.5在未接到停电许可工作命令27 前,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8.3.6 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 安排人员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28 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同杆 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必须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8.3.10工作接地线一经拆除,该线路29 即视为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进行任何工作。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5.2.1 对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做安 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 7.2.2 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安全事故的风险特征进行安全 技术分析,对可能引发次生安全灾害的风险,应有预防技术措施。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2.0.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并应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后持证上岗。 2.0.2 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 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0.3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 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1.11 建筑起重机械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 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4.1.14 在风速达到9.0 m/s及以上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严禁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作业。 4.5.2 桅杆式起重机专项方案必 严禁口头 严禁任何人接近带电体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安全交底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按规定顺序验电 安全交底记录 严格执行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施工作业票 《建筑施工安全统一技术规范》GB50870-2013 保持稳定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应急预案 30 31 有预防技术措施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12 培训合格,交底 方可持证上岗 交底记录 特殊工种上岗证 机械进出场报审 机械合格证、出厂说明书 安全检查签证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32 33 严禁超载 34 必须齐全有效 35 严禁拆除或替代 安全检查签证 安全巡视检查记录 36 37 严禁作业 按规定执行 施工日记 安全巡视记录 专项施工方案 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应经专家论证后实施。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安全技术人员对桅杆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12.1.4 焊割现场及高空焊割作业作业下方严禁38 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出现易燃易爆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品 12.1.9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和39 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 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 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 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 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严禁作业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旁站记录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动火作业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0 符合规定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41 严格编审批手续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签证 42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43 及时处理隐患并复查 严禁装设 5.1.10 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44 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45 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1.6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46 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47 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48 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施工用电方案 按规定执行 按规定执行 49 50 51 52 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 控制1 台及1 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 线端子板和PE 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O.1s。使用于 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Is。 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 电动作时间应大于o.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按规定执行 按规定执行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按规定执行 施工用电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53 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严禁使用 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安全检查记录 54 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定期检查 施工用电方案 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0.3.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施工用电方案 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55 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按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记录 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安全数码照片 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2.0.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56 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7 2.0.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施工日记 安全检查记录 严禁同时拆除 施工方案

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六、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58 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九、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1.5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59 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 4.1.6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60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3.2.1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 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lO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4.2.1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4.2.2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5.1.4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 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施工日记 安全旁站记录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施工日记 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61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2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3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64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65 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然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6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67 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执行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动火作业票 严禁使用 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3.0.1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68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3.0.19 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69 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3.0.23 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70 在完成了永久固定,并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3.0.7 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71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 5.2.8 安全锁应完好有效,严禁72 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的安全锁。 7.2.15 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73 限的防坠安全器。 8.2.8 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74 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筒轮缘的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5.1.5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整齐排列,端部应与卷筒压紧装置连接牢75 固。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少于3圈 。 5.1.7 物料提升机严禁使用摩擦76 式卷扬机。 6.1.1 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77 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 6.1.2 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78 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损坏。自升平台应采用渐进式防坠安全器。 11.0.2 物料提升机必须由取得特79 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80 11.0.3 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4.2.5 竹杆的绑扎材料严禁重复使81 用。 6.0.3 拆除竹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82 规定: 不得随意更改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巡视记录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旁站记录 安全巡视记录 必须固定 按规定执行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 严禁使用 严禁超标 严禁使用 必须设有防脱装置 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 产品定期检查合格证 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2010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机械进场报审 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执行 严禁使用 符合额定要求 产品出厂合格证 产品说明书 按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数码照片 特殊工种操作证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专业人员操作 严禁载人 《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严禁重复使用 按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记录 专项施工方案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严禁斩断或剪断整层绑扎材料后整层滑塌、整层推倒或拉倒; 2 连墙件必须随竹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整层或数层连墙件拆除后再拆除架体;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步。 6.0.7 拆下的竹脚手架各种杆件、脚83 手板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索具运至地面。严禁抛掷至地面。 8.0.6 当搭设、拆除竹脚手架时,必84 须设置警戒线、警戒标志,并应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4.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85 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 严禁抛掷至 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检查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全数检查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评定记录表 整改通知单 整改回复单 施工单位自查意见: 施工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5.0.3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86 等级为不合格时 ,必须限期整改达必须整改 到合格。 业主项目部核查结论: 监理检查意见: 业主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执行情况一栏应根据执行要素要求填写关键数据或是否执行(填“已执行”或“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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