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无形资产评估案例

更新时间:2023-11-06 16:00: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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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研究所拟以专有技术对外出资

项目评估案例

一、案例要点

这是一个创新案例,因委托方拟以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对外出资,需对所涉及的专有技术进行评估。而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无形资产的分成比例,属于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的难点,如专有技术的无形资产分成率,采用三分法、四分法,过于粗略,差异也很大,难以令人信服。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在收益法评估理论基础上运用新的方法来计算确定无形资产分成率,对传统评估的“三分法”“四分法”是个突破和创新,只是一些关键问题没有解决好,因而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二、案例背景

根据中国科学院文件《关于同意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以无形资产出资设立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拟将其拥有的“一种XX泡沫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成立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一种XX泡沫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有技术(简称: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价值进行评估,提供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目前,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以专有技术出资设立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经济行为已经顺利完成。

三、案例内容

以下内容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和工作底稿进行了编辑、处理。 (一)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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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目的: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拟以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出资成立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所有权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拟以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出资成立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所有权价值。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3、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5、评估依据(略) 6、评估方法:收益法。 7、评估结论:

经评定测算,截止于2009年12月31日,在上述评估目的下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拟以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出资成立A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B发泡材料专有技术所有权账面值为0.00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

(二)评估说明主要内容 1.专有技术特征

以B发泡材料是一种交联型硬质结构型泡沫材料,具有100%的闭孔结构。交联均匀的孔壁结构赋予其突出的结构稳定性和优异的力学性能;聚合物主链化学结构中的环状酰亚胺基团确保了材料的耐高温性能。另一个独特的性能是其发泡工艺,B发泡材料是由其前驱体在热作用下通过化学转化反应形成B发泡材料的过程中自然形成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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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的,整个发泡过程中不使用含氯、氟烷烃和卤素。因此,PMI泡沫具有许多其他聚合物泡沫无法比拟的优点。其优点集中体现在:

(1)100%的闭孔结构,且各向同性; (2)耐热性能好,热变形温度为180-240oC; (3)比强度高;

(4)耐蠕变性能优异,在加工过程中具有很好的抗压缩蠕变性能;

(5)热成型,易于机械加工,不需要特殊的机械工具; (6)不含氟里昂和卤素;

(7)良好的防火性能,燃烧无毒,低烟雾密度,不释放有害物质;

(8)和各种树脂体系的兼容性好(湿法和预浸料)。 2.评估对象使用现状

委托方已于2007年6月20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针对委估对象的发明专利,并于2007年6月21日取得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截止报告出具日尚未取得专利权证书。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专有技术已完成中试,其产品尚未大规模产业化生产。

3.评估方法介绍

收益现值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在国际、国内评估界广为接受的一种基于收益的技术评估方法为技术提成方法。所谓技术提成方法认为在技术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技术对产品创造的利润或者说现金流是有贡献的,采用适当方法估算确定技术对产品所创造的现金流贡献率,并进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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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技术对技术产品现金流的贡献,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技术产品中每年技术对现金流的贡献折为现值,以此作为技术的评估价值。运用该种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1)确定技术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

(2)分析确定技术对现金流的分成率(贡献率),确定技术对技术产品的现金流贡献;

(3)采用适当折现率将现金流折成现值。 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4)将经济寿命期内现金流现值相加,确定技术的评估价值。 结合前述专有技术的自身特点及市场应用情况,委估专有技术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备较充分的客户群,专有技术产品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未来收益可以预测,故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计算公式如下:

P??[Ft/(1?i)]

t?1nt式中:P—专有技术评估值;

Ft—未来t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 n—剩余经济寿命; i—折现率。

4.评估值的确定

本次对委估技术采用收益法评估。以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提供的《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实施方案为基础进行分析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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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过程如下:

(1) 无形资产剩余经济寿命的确定

收益期限确定的原则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内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法定保护年限和剩余经济寿命,依据本次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和资料分析,按孰短原则来确定评估收益期限。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是指专有技术,该专有技术已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法定保护期限为20年,但根据国内及国际主流化工行业供应商的技术更新周期,一般认为其经济寿命在目前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必定短于法定保护期。

本次委估技术虽然已申请发明专利,但尚不确定是否授权,因此对本次委估技术按专有技术的技术产品的经济寿命来考虑。根据行业数据的统计,化工行业专有技术寿命一般在4-6年,

考虑诸多因素,经向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其他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专家咨询,确定本次评估范围内专有技术的平均经济寿命为评估基准日后5年(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 评估估算 A、技术产品销售收入

根据委估专有技术目前市场销售、价格情况以及市场的未来走向,我们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可研报告和销售计划等资料进行了分析调整,并咨询了有关专家,依据稳健性原则,预2010年至2014年与被评估资产相关的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KHPMI专有技术产品 销售单价 销售量(平米) 收入合计

2010年 - 2011年 0.40 3,000.00 1,200.00 5

2012年 0.40 4,500.00 1,800.00 2013年 0.40 6,750.00 2,700.00 2014年 0.40 10,125.00 4,050.00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cg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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