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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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廉政

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廉政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4]15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4.24 【实施日期】2014.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京建发〔2014〕15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中纪委﹝2011﹞4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3﹞153号),结合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 / 3

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

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强防控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工作程序、监控权力运行,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层级监管”的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廉洁高效的工作队伍,推进符合首都特色的住房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防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制度,对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关键风险点,要突出做好监管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当配置住房保障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有效制约。

2、围绕中心,兼顾大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要密切围绕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心任务推进,与全市住房保障具体工作中问题的发现、解决相结合,对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有效合力。

3、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将反腐倡廉教育、风险防范制度、防控措施和全程监督相结合,更加注重预防、注重治本,加大对住房保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公开力度,对不良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4、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注重制度完善,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通过规范业务流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权利规范有序运行,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与住房保障工作制度的有效结合。

5、科学监控,高效实施。注重运用先进信息技术,继续完善我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主动接受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促进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效能的有效提升。 二、排查廉政风险

结合政策法规变化、职责机构调整等,梳理我市住房保障业务流程、业务运行程序,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排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不断 2 / 3

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计划编制环节

在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编制环节,重点围绕计划任务合理编制及落实执行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总体任务指标的数量和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兼顾了我市保障房的供给和需求平衡;各区县的任务指标是否合理、是否分解到位,全市统筹任务完成情况;各市级相关部门配合的供地、资金、规划计划落实等情况。 (二)房源筹集环节

在房源筹集环节,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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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cc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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