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1-23 08:4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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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处外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考核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充分发挥政府服务、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明确考核宗旨、规范考核程序、落实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扣分扣款制度,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进一步提升我市外包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根据《资兴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督查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主体及对象

(一)考核主体: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考核对象: 外包道路及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纳入政府投入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所有道路,包括主车道、辅道、人行道、门店门前、公共广场、立交桥、人行天桥、 地下通道、绿化带、树穴以及其它公共场所。

(二)考核内容:一是作业规范执行情况,包括清扫保洁时间和清扫配车、配员、机扫频次、冲洗和洒水频次、机械化作业要求、人工作业规范、安全作业规定、环卫工具和垃圾收集点管理等;二是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包括白天和夜间的路面废弃物控制、道路尘土量和本色呈现率等;三是上

级部门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的处理情况,包括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问题的处理情况、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

三、考核标准

依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附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1、综合考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为定期通知考核,由市环卫处统一组织,考核人员由市环卫处相关股室组成,承包公司指派一名负责同志陪同。

2、日常督查考核。由市环卫处每天安排专人对外包路段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日常督查考核,按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扣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考核人员即时通知承包公司管理员及一线工人现场解决,并酌情扣分。发生扣分情况时,由考核人员在现场开具处罚通知单(通知单含存根联和处罚联),并要求公司管理员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被罚事实。如公司管理员拒绝签字的,考核人员应在处罚联和存根联上注明,并以现场拍照或摄像为准,将加重处罚。

3、其他监督考核。其他监督考核包括上级领导视察、 重大活动、专项活动中没有按要求落实,存在问题的;领导交办的事项不按要求落实的;媒体曝光通过核实属承包公司责

任的;市民投诉经查属实不妥善处理的。对发生以上问题的承包路段,每次扣 0.2 分,由市环卫处按照《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从该承包路段环境卫生当月的总分中直接扣分。

(二)计分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倒扣计分法,外包路段环境卫生管理月成绩总分为 100 分,其中日常考核月基准分为 60 分,考核中每一项内容未达标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扣分;综合考核月基准分为40分, 考核中每一项内容未达标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加倍扣分。

(三)评定标准。月成绩95分以上视为优秀,月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一年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月成绩合格以下,视为作业质量严重不达标。

(四)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环卫部门向承包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支付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的依据。考核结果每月以通报形式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被考核单位。

五、奖罚措施

(一)落实环卫外包服务扣分扣款制度

1、考核得分不合格的,80分以下的,每低于 1 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承包费500元;70分以下的加倍扣款,即

每低于1分相应扣除当月清扫保洁服务费2000元,以此类推。

2、根据市级的通报和督办情况及媒体监督的情况进行处罚。凡受到市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局点名批评、通报、督办或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监督曝光的,经查证属实,每宗扣款1000元,并以此类推。同时,其存在的问题仍按《资兴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二)引入环卫外包服务竞争淘汰机制

连续3个月或同一年度内累计有4个月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清扫保洁服务企业,市环卫处可以按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同时市环卫处可重新组织招标,以确定新的清扫保洁企业接管。

附件:《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

《市外包路段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督查

考核实施细则》(100分)

项目名称 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扣分标道路环境卫生管理 (1-7) 1、城区路段每天实行16小时保洁。时限为5:00--21:00 每天两次普扫。第一次夏秋季早晨:7:00前完成,冬春季早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发现晨7:3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夏秋季21:00以前完成,冬春季20:30以前完成。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 2、普扫时,必须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根(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处扣0.2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痰迹;五净:果皮箱边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花坛绿化带净、树穴净)。 1、保洁路段每30分钟没有巡回3、环卫保洁员必须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各类散落垃圾,做到2、可视范围内发现有散落垃圾和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理的,每处扣0.5分。 成堆垃圾、无泥渣积水。路面清扫保洁的垃圾应倒入保洁车或3、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站、点的就近的垃圾站、垃圾收集点等指定的垃圾容器中。禁止往泄水4、焚烧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井、绿化带、人行道、果皮筒倾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等。 5、任意往绿化带、人行道等地倾分。 4、垃圾收集:临街门店的生活垃圾,各清扫保洁员实行定时上门(早上8:00-11:00时,下午14:00-18:00时)收集服务,未能上门收集的扣0.5分,未按收集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容器内。 5、保洁车辆: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锈迹,定1、外表不整洁、有悬挂与工作无期检修刷漆,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辆不能积存分。 垃圾过夜,严禁在车辆内焚烧垃圾。车体外不准悬挂与工作无2、装运过程中有满溢、洒漏、在关的物品。 夜的,每次扣0.5分。 6、果皮箱保洁:作业范围内的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外表清洁,无痰迹、污垢。果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洗刷果皮箱。每天清掏不少于二次,确保早上9:00时前果皮箱外表不清洁、有歪斜和倒和下午16:00时前完成,做到垃圾每天定时清除,无满溢、无损、被盗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发现破损、歪斜和倒下的果皮箱,作业人员应及时修理、紧固。果皮箱被盗或严重损坏应及时报告环卫处更换。 7、清扫保洁员必须着行业标志服上岗(带反光),不准打伞、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岗。上班不得迟到、串岗、提前离岗、每发现一例扣0.5分。 在路边看牌、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确保机械清扫率达到50%以上(清扫质量达到要求除外)。 未达到机扫率每次扣2分。 9、冲洒水完成作业时限:夏秋季必须在早晨6:30时,冬春季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冲洒水作业早晨7:00时前完成冲洒水作业任务。 10、民生路等五条道路的洒水降尘(冬春季)每天不得少于二次。资五、郴永大道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车速不得高于20公每天少一次扣0.5分,丢段、丢道里/小时。所有道路的冲洒水要全程覆盖、不得丢段、丢道、分。 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管丢块。 理 11、道路机械化作业实行夜间清洗、白天洗扫作业制度(在不(8-14) 影响行人和车辆行车安全情况下可以白天清洗)清洗作业时间每车每少半个小时扣0.5分。超为21:00至凌晨6:00,洗扫作业时间为上午5:30至9:30,机械化清洗限速20公里∕小时,机械化洗扫限速10公里∕小时。 12、道路清洗分车道清洗和人行道清洗。民生路等五条主要路无道路清洗工作计划的扣0.5分段每周清洗三次,资五、郴永大道每周清洗一次。人行道清洗分。人行道清洗每少1人扣0.5采用洒水车加人工的方式进行(行道清洗,除司机外每车不得每少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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