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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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 报告编写要求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黄 越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主要内容一、开展压矿评估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及依据 二、如何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 三、压矿评估报告编写要求

一、开展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批工作 的重要性及依据 (一)压矿评估审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随着我省城市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高峰 期的到来以及城镇规划区的增多, 期的到来以及城镇规划区的增多,建设用地项目压 覆矿产资源的现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这样的基 覆矿产资源的现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本国情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本国情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到既保护好 矿产资源,又不影响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 矿产资源,又不影响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成为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紧迫课题。

2、国土资源在保障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国土资源在保障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 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经济 社会发展的本源。 社会发展的本源。国土资源要做到既保障发 又保护资源, 展、又保护资源,就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 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 观,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 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 服务社会”的总体思路,正确履行国土资源管 理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理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有效保障。

3、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10月10 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10月 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全国矿产资源 储量管理工作会暨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现场会 上要求,完善制度, 上要求,完善制度,实现矿产储量管理工作 规范化。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规范化。关于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强调要尽 快出台《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快出台《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明确审 批原则、标准和程序, 批原则、标准和程序,规范压覆矿产资源审 批工作。 批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压覆矿产资源估算 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

4、压矿评估审批工作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国土资源 管理工作的职责所在。 管理工作的职责所在。其目的是 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 的关系, 的关系,既保障国家和地方经济 建设不受影响, 建设不受影响,又保护好矿产资 源。

5、

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矿产资源十 我省是矿产资源大省,

分丰富,且分布广泛。建设项目用 分丰富,且分布广泛。 地压覆矿产资源可能性大。 地压覆矿产资源可能性大。明年起 国家4万亿拉动内需,我省3600多亿, 3600多亿 国家4万亿拉动内需,我省3600多亿, 将迎来又一个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峰 期。

截止2007年底, 截止2007年底,江西已发现各种有用矿 2007年底 182种 以亚矿种计,以下同), ),矿产地 产182种(以亚矿种计,以下同),矿产地 5000余处 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122 余处, 122种 5000余处,其中查明有资源储量的122种,已 列入2007年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117 2007年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 列入2007年江西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117 其中铀、 地热、矿泉水、地下水5 种(其中铀、钍、地热、矿泉水、地下水5种 矿产未列入),产地2017 ),产地2017处 矿产未列入),产地2017处,其中开发利用 1259处 未开发利用758 758处 1259处、未开发利用758处。

6、国家对矿产资源储量实行统一的登

记统计管理制度。 记统计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 资源储量经过登记后, 资源储量经过登记后,采矿登记管理机 关不受理采矿者对该矿产资源储量的开 采登记申请。 采登记申请。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 律保护; 律保护;同时国家要掌握压覆的矿产资 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便于储 量的管理。 量的管理。

(二)压矿评估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 依据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 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工厂、水库、输油管道、 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 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 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 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 须向所在省、自治区、 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 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 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 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 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 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 治区、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 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 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 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

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 明。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 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提出方案, 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 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3、《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 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 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 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 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依法批准, 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依法批准, 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建设项目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4、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 国土资源部《 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 文件规定: [2000]386号 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规定: ① 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 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 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 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 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 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 开采情况, 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 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 况。

④ 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 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 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 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 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 准。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 申请, 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 门审查, 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 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经批准可压覆矿产

资源的建设项目, ⑤ 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 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 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 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 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5、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号《矿产资源登记统计 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 2004年第23号 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登记, 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登记,是 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 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 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 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特 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 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 第七条第五款: 第七条第五款: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的重要矿产 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由批准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同时办理压矿登记。 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同时办理压矿登记。

6、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 国土资源部令2008年第42 2008年第42号 理办法》已经2008 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 2008年 日国土资源部第13 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 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 2009年 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 施行。 施行。 第七条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 :(五 材料:(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 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 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 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 况证明等手续。 况证明等手续。

42号令将部分项目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42号令将部分项目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证明材料的提交提前到预审阶段进行。 证明材料的提交提前到预审阶段进行。为优 化建设用地预审程序,对属于“ 化建设用地预审程序,对属于“已批准项目 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 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和“备

案类建设 项目” 项目”的,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提前到 预审阶段提交。 预审阶段提交。 属于“ 属于“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类建设项目” 核准类建设项目” 类建设项目”与“核准类建设项目”的,用 地预审阶段不提交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等 材料,而是在预审完成后、建设用地审批前, 材料,而是在预审完成后、建设用地审批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7、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发[2002]23号文《江西省 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发[2002]23号文《 [2002]23号文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 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 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 8、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备案表已列入省厅建设用 地审批办事指南必备材料目录中, 地审批办事指南必备材料目录中,即《江西省国土 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省政府网络 );同时列入 同时列入《 版);同时列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行政 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 赣国土资发[2006]7 [2006]7号 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赣国土资发[2006]7号) 中。

二、如何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要注意的四个方面: 做好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要注意的四个方面:即学 好两个文件,明确两个概念,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 好两个文件,明确两个概念,掌握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

(一)学好两个文件: 学好两个文件:1、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 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 [2000]386号文件 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2、赣国土资发[2002]23号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 赣国土资发[2002]23号文《 [2002]23号文 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 西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审核规定的通知》 审批权限: 审批权限:关于设区市地矿局和县地矿局对压覆矿产资 源的审批权限问题。386号文明确规定了压覆矿产资源的审 源的审批权限问题。386号文明确规定了压覆矿产资源的审 批是部、省两级审批,同时由于市、 批是部、省两级审批,同时由于市、县局没有区域内的矿区 详细地质报告,无法审核到位。因此, 详细地质报告,无法审核到位。因此,对地市县地矿局没有 赋予相应的审批权。 赋予相应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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