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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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

监考说明

各位老师: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现根据上级对本次考试的要求,我处对监考做如下说明,同时将监考工作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监考及考试的相关制度一并附在本监考说明之后。 一.考场布置:

1、考场布置时间:小学:1月8日下午第三节课。中学:1月8日和11日下午第四节课。 另: 考前班主任要及早告知学生考场位置(在网上查找)。 2、考场布置方法:

(1)详见《监考守则》,特别是新教师一定要好好学习《监考守则》,熟悉监考要求。 (2)补充说明:

1)允许不反课桌,但考试时学生必须反坐。课桌摆放纵行三行、四行都可以。监考时教师必须与学生对面监考。

2)布置考场时请清点桌凳数目,特别是小学部考场不够的到未安排考场的教室去借,本人监考的最后一场结束后请归还至原位。 二.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网上的《期末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 2.铃声设置:

(1)小学巡场教师和中学的装订组长每场比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到位,到教务处领发试卷。

(2)发卷时间要求:详见《监考守则》

(3)交卷时间补充说明:小学各监考老师要特别熟悉每场考试时间,注意听交卷指令。每场交卷时间各年级不相同(小学楼1和2年级与5年级不同,中学楼3和4年级与6年级也不同。)

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 3. 英语考试听力说明:

一、二年级英语考试听力全部通过各教室喇叭播放,先播放一年级的,再播放二年级的(小学二楼的监考教师要特别注意)。监考老师注意考前检查喇叭是否正常。本次考试3至9年级无听力。 三.考试方式:

1. 全闭卷。

2. 语文考试不得使用任何字典,数学考试中学可以使用科学计算器。 3、小学:一年级的考试读一题做一题(教务处另备读题卷),其他年级不读题。 四.监考纪律、试卷装订要求:

1、监考纪律:详见《监考守则》 2、试卷装订补充说明:

(1)请将缺考生试卷一起排序装订。

(2)试卷装订以装订组为单位进行,在装订组长考场装订(巡场教师和教务处考务人员共同配合)。

试卷装订方法:

1、以20-25人为标准考场进行装订试卷。

2、试卷统一使用订书机进行装订。如图:

义务部教务处

2009.1.6

附1: 《考核细则》中有关监考工作考核之规定:

教师扣分办法与细则

序号 扣分项目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造成工作失误 以岗谋私,弄虚作假,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师德 扣 分 细 则 正常工作、值班擅离职守或缺勤一次 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而造成失误,根据所造成的影响 各类监考、出卷、改卷中不负责任,违规一次。 迟到、早退、上课纪律管理差 泄露试卷内容、机要材料、要求保密的会议内容。 弄虚作假 工作时间玩游戏、在学校微机下载游戏软件等 分值 0.1---1 0.5--1 0.2--1 0.2/次 2 0.5--2 0.5--1 4 5 附2: 华山中学监考守则

为了组织好学校的各类考试工作,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严肃考场纪律,继续发扬我校良好的考风考纪,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校我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1、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试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考试前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既要维护试场纪律,又要热情关怀考生。

2、监考教师必须熟知《华山中学考场规则》中的所有内容。做到认真执行。

3、考场的布置:统一按25人的标准考场进行布置(特殊情况例外,且另行通知),课桌反放或反坐,单人单桌按4 纵6—7横的形式进行摆放(即4行6—7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以“S”形且首桌突出(即:靠窗一行7张,其余3行6张)的方式抄写或张贴考号(贴考号时,要求将考号一律贴在桌子的正上方),教室里多余的桌椅整齐摆放在教室后面。

4、监考教师要服从教务处统一安排与调动,不得擅自调换监考,并按时到考务办公室报到领取试卷。

5、监考教师在开考前二十分钟(首场考试和英语考试提前三十分钟)到达考点。每个考场由监考老师本人亲自领取试卷,不得代领试卷。接卷时要仔细核对卷袋上的科目及考卷数目,如无问题,即办签收或登记手续。

6、接卷后,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先将考生考号按“S”形从窗里向门外的顺序写在黑板上,然后检查地面和课桌内有无纸片及其它杂物(英语考试还应检查听力设备是否完好),再组织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对于小学生,应帮助考生找到座位),并注意检查考生不要把不该带的东西带入考室,如果带入要集中堆放(但不要遮挡监考视线)。同时监督考生不要损坏公物。直到考试结束前,监考人员均不能离开考场,并始终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7、考前十五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并按号就座。(首场考试考前二十分钟考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向考生宣布本场考试的课程和时间,首场考试宣读《华山中学考场规则》。

8、监考教师应在考前五分钟响发卷铃时分发试卷(不得擅自提前和推后),并指导考生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年级、班级、考号等信息。注意提醒考生:填写前先将装订线折叠,不要将考号、姓名等写在装订线以外,也不要将答题写人装订线以内。等考试铃响后,才准答题。

9、监考教师不读题(小学一、二年级另行要求),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有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场当众答复。

10、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要巡视考场,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已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写好了自己的姓名,考号,如发现未写和错写的要及时指正。

11、考试开始30分钟之后任何未进入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则,不准擅离职守,并有权制止除规定外与本考场监考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12、考生在考试30分钟后,才能离开考室,考生考完之后要把试卷倒扣在原座位,然后离开,如发现考生要把试卷带走,监考人员应给予制止,但不要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13、监考教师要严格要求考生,不得擅自允许考生离开考场,若考生非要上厕所不可,应在有巡视老师顶替监考的情况下陪同学生前往厕所(或另找老师陪同学生前往厕所)。若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应立即制止,并按《华山中学考场规则》处理;同时在“考场记录”上写明具体情节和处理情况。

14、监考时,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必须认真巡视检查,对试题内容、题意不得做任何解释和提示,不得与考生交谈、打瞌睡、望窗外、聊天、议论试题、批改作业试卷、填写评语、抽烟,不谈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抄题、解题,不得将试卷传出教室。不得阅读书报、开玩电脑、接发短信和电话(开考后必须关闭通讯工具)等,总之,不许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但试卷字迹不清的,可向本考场考生说明。

15、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维护考场正常秩序,随时纠正考生考试的不良行为,如果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警告,对已构成舞弊事实的考生,应取消其该课程的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及时如实汇报巡视人员及教务处,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1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终了时间一到,即令停止答卷。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规定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因故需要提前或推迟考试时间者,必须向巡视人员请示同意,并将原因记入《巡视记录》。

1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核对考卷及考生数,严格按照该考试学科的要求收卷,并妥善存放,防止散失。答题卡(卷)不得折叠,严防漏收、收错、折页。任何考试不得允许考生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试卷和答题卡(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场立即到考务办公室装订本试场试卷。

18、装订试卷时不允许出现倒装、反装、错装、姓名考号外露、不按顺序装订等现象,必须按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从上到下依次排列,并沿装订线装订(对外监考贴上针脚密封签检查无误后放入试卷袋内,将袋口贴上封条,监考教师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名,然后办理交接手续)。多余试卷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外传、遗失,必须全部上交教务处。 19、巡视要求:巡视人员应比监考老师提前5分钟到位,负责检查以上所有对监考教师的监考要求,并如实作好巡视检查记录。考试结束后,将巡视检查记录上交教务处。

20、对于监考失职造成学生损坏公物的、考试质量事故的,一次违纪者由巡视人员(两人以上)谈话并扣除当月德育津贴,两次及两次以上违纪者,与本学年年终考核和年终文明奖直接挂钩。

21、考试期间,实行主管领导值班制,全面负责巡视各年级的本场考试直至试卷装订结束,并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附3: 华山中学考试规则

1、试场布置:前后位置尽可能拉开,将课桌排列整齐并反放或反坐。

2、考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纪律。

3、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每场考试学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首场和英语考试可提前20分钟进人考场),入场后按校园网上考场、座位的编排序号(考生务必要记清)对号就坐(每个考场的座位编排顺序由监考老师于考前20分钟抄写在黑板上),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擅自调换者以作弊论处。迟到30分钟不得进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试中途原则上不能上厕所。

5、考试期间,考生只能带二支同色的圆珠笔或钢笔及橡皮(用同一色笔答题,三年级以上学生不得用铅笔答题),有作图题科目可再带铅笔、尺子、园规等绘图工具。除开卷考试的科目外,不能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修正液、胶带纸,铅笔盒、眼镜盒、计算器等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有携带, 其它所带物品必须放在讲台或台阶上或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若开卷考试,考生可带入相关书籍、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因课桌损坏严重欲使用垫板者,需经监考老师允许。任何考试不能相互借用工具。

6、考生应按规定答卷,答题一律用蓝或黑色钢笔、圆珠笔(一、二年级可用铅笔)书写,用铅笔作图;字迹要工整、清楚。凡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7、每场考试前5分钟响发卷铃,考生拿到试卷后,应首先核对试卷科目与当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再在指定地方准确无误地填写考号、姓名、班级等相关信息,不得在试卷任何地方做其他任何标记。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只能看题,不能答题;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8、学校统一发草稿纸,考生应在上面写上姓名,考试结束后完整上交给监考老师。一次只能发放一张,如学生还需草稿纸,需用新草稿纸交换旧的草稿纸。

9,考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独立答卷。不准说话,不准吃东西、互打暗号、手势,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资料,不得传递、抄袭、换卷等及有其它任何作弊行为。考生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前必须将试卷及答卷纸交给监考老师,不准将试卷或答卷纸带走,离场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更不能滞留在考场周围、议论,喧哗。

10、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也不得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或作其他说明。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老师。

11、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并在原位静候,待监考老师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及答卷纸后方可离场。交卷时草稿纸(不论书写否)一律随试卷同时上交。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12、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试场。

13如考生考试作弊,对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同时学校将根据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bq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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