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与秦孝公
更新时间:2024-01-20 02:3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商鞅和秦孝公
商鞅和秦孝公的会面,是两位野心家的会晤。秦孝公渠梁自不必说了。他21岁继位,励精图治,奋力强秦,是一位并不多见的“事业型”君王。他刚登基不久就马上“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第二年就获得“天子致胙” 的政治待遇,可以说已经恢复了秦穆公时代的国际政治地位。下面我们会谈到,秦孝公接连见了商鞅四次。对于一个宦官推荐来的魏国家臣,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孩子,孝公所表现出来的惊人的耐心,就足以表明他的志向决不只是谋强图霸,偏于一隅,而是“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而商鞅,也不是泛泛之辈,推销自己的智力和才学,成了他一生追求的目标。他的家乡本在卫国。卫国,我们前面不止一次提到,文化氛围较为浓厚,是著名的温柔乡。而商鞅本人,出身也并不低贱。《史记》中记载:“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所谓“诸庶孽公子”,指的则是庶出的公子。按照当时的宗法,嫡长子拥有父辈的继承权,其他庶子则不可能都享受到很多父辈的荫庇。他们虽然得不到太多的实际利益,但政治待遇还是有的。如果目标仅仅是锦衣美食和妻妾美女,大可不必跑到魏国给公叔痤去当个小秘书。更没有必要跑到偏僻的秦国来待上一年多,然后通过一个宦官来三番五次地求见孝公渠梁。
从商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三晋人士功利色彩之外的另一面,那就是执著精神。而这种执著,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简单地谋求功名利禄。上面我们谈到的吴起,一生都在寻找施展自身才华的平台。他尽管有时候朝三暮四,但却又是迫不得已。如果仅仅是为了谋求一个好名声,做个小官,衣食无忧,何必千辛万苦、百折不挠地去推行变法?难道他不知道明哲保身的道理?难道他不知道改革会得罪人,有时候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肯定知道。但他还是执著地去做了,即使到临死一刻,还借楚王的尸体消灭了阻挠改革的王族贵胄的顽固势力。商鞅也是如此,一生都在追求自我实现,而秦孝公给了他这个平台,他就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后来,商鞅为了推行新法,竟然处罚了太子的老师。难道他不知道得罪了太子的老师就等于得罪了太子,而得罪了太子就相当于得罪了未来秦国的一把手?如果过于算计个人的得失和荣辱,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所以说,对三晋人士,我们应该从正反两方面去看,而不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简单化地给出评价。
我们还是书归正传。我们还是继续说秦孝公和商鞅的会晤。秦孝公和商鞅虽然都是野心家,但他们初次见面的谈话并不融洽。因为,他们不但是野心家,还都是现实主义者。
商鞅见孝公,可谓土鸡见凤凰,是百事不遇的良好机会。如果能投其所好,一举成功,就万事大吉了。按说,此时的商鞅,应该拿出自己的绝活,一下子说到孝公的心坎里。但是,商鞅并没有这么做。他一见孝公,竟然向孝公说起了“帝道”。所谓帝道,就是尧舜之道,那是部落联盟时期的制度和理想。这种说教,不过是拿古人说事,四平八稳的老生常谈,里面全是些听起来很正统、无懈可击,但事实上却很无用的废话。就像今天某些政府官员的讲话,长篇大论地讲了半天,
里面一个主旨都没有。比如说,秦国之有渠梁和当年夏之有启、商之有武丁一样重要,秦国有了您,是社稷之幸,百姓之福等等。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戴高帽,拍马屁。
这样的一个开场白,不仅让孝公大失所望,而且勃然大怒。因为此时的孝公,励精图治,追求的是富国强兵的丰功伟业,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来听别人给他上政治课。《史记》中形象地记载了这一细节:这边是商鞅滔滔不绝地说,涂抹星子乱飞,那边的孝公却是“时时睡”,竟然都快睡着了。他训斥景监:“你就给我引荐这样的人吗?这样的人能用吗?”(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随即,秦孝公就把商鞅赶出了会客室。
故事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商鞅傻了吗?帝王之道,早已经成了远古的图腾和当世人尘封的记忆,就连东方的诸侯国都未必听得进去,何况是以耕战立国的秦国!其中的利害,难道他并没有察觉?
非也。如果这样认为商鞅,就大错特错了。商鞅在这里玩弄的是游说中的技巧,目的是为了探听秦孝公的口风和真实意图。游说和打仗一样,是一门艺术。真正的游说高手,在面对游说对象的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在不暴露自己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探听出对方的真实意图。唯有知己知彼,才能有的放矢,百说不殆。正如《鬼谷子》中所说的:“圣人守司其门户,审察其先后,度权量能,校其伎巧短长。”只有先守住自己“门户”,打开别人的门户,才能真正做到相时而动,顺势而行,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机,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出不同的游说方案;并在游说的过程中,依照对方的反应而做出合理的调整: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何事应该明说,何事应该暗说;对谁应该晓之以礼,侃侃而谈,甚至耸人听闻,大说特说;对谁应该动之以情,娓娓倾诉,甚至苦苦相求,似说非说??其结果,便是大惊大喜,大开大合,阴阳无常,变化莫测;其结果,便是“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 商鞅自小学习“刑名之术”,自然是游说巧辩的高手。他初次见孝公,不知道对方的“底牌”,于是只能采取避实就虚,引蛇出洞的游说战术。他大谈“帝道”,其实是在顾左右而言它,目的就是“勾引”出对方的真实意图。这一招,《鬼谷子》中也有记载,也就是所谓的“微逆之,以察其旨。”意思是说,故意说些可能让对方反对的观点,来考察对方的真实意图。这种做法是看似笨拙,实则是游说者最基本的法门。直到今天,仍然可见于大大小小的谈判桌。而且,商鞅又是一个沉稳谨慎的人,绝对不会冒一丁点风险。如果自己过于拂逆孝公的意思,以后再想进见就很难了。“帝道”的理论大而空,即使不符孝公的意思,也绝对不会犯错误。如果秦孝公渠梁仅仅是想博得招贤的美名,装点装点门面,商鞅这番将之比喻为上古贤王的高帽,他自然会欣然接受。然后,商鞅就会以此为突破口,慢慢把他的好大喜功引到变法上来。如果渠梁真的是想招纳贤能来辅助自己干点实事,而不是贪图虚名,自然不会接受商鞅的这番说辞,随后就会暴露自己的真实意图。
果不其然,渠梁听得“时时睡”,并对景监大家斥责,到最后,竟大骂了起来,称商鞅为“妄人”。所谓“妄人”,就是没有知识装有知识,自己不认识自己的人。用个歇后语,就是:猪鼻子插大葱——装相。这样的人,估计什么时代
都有,今天也不例外。如果我们多留心,就会在自己身边发现很多秦孝公意义上的“妄人”。他们每天都在重复前人或者上级所说的话,毫无创意或者有建设性的观点,甚至连拼凑都谈不上,还自以为这就是知识,上窜下跳,四处钻营。这种人唯一的作用就是满足上级脆弱的虚荣心。对于秦孝公渠梁这样需要建设性意见的统治者来说,这样的人,除了浪费自己的生命和时间,没有任何作用。
这就是两个野心家交手的第一个回合。
第一个回合下来之后,商鞅打探出了秦孝公的真实意图,那就是要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而不是图有虚名,沽名钓誉。但是,即使了解了孝公的真实意图,商鞅也没有急于冒进,大胆地向孝公兜售他的改革政策。因为此时的商鞅还不能确定孝公是否能接受狂风暴雨式的全面革新。狂风暴雨式的改革虽然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会对秦国的长期发展埋下隐患。而要保证长期利益,注定是要以牺牲部分短期利益和效率为代价的。在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商鞅不知道孝公会如何选择,如何取舍。所以,这一次会见,商鞅还是有所保留,继续用他那四平八稳的战术,向孝公谈起了“王道”。
所谓“王道”,即汤武之道,是一种修道德、重人事的政治理想。当年,周文王在西岐“阴修道德”,才不断壮大,推翻商朝的。商朝只重天命,天真地以为殷商的列代祖先会在天上保佑他们,结果被西周灭亡了。西周在商朝灭亡中吸取了教训,虽然还是很重视天命,但却强调“尽人事而知天命”。周朝的早期统治者一再向后世子孙强调,“天命靡常,惟德是辅”,上天是绝对不会眷恋和保佑一个不修人事,不重道德的政权的。“德”即是“得”,“德”不仅是一种品质和个人修养,而且还是“君人南面之术”。有“德”才有“得”,无“德”即无“得”。这就是商鞅和孝公第二次会面大谈特谈的王道。
王道强调的是“德”和“得”的统一,是“内得于己”,“外得于人”。内得于己,就是提高自己的修养,直见本心。而外得于人,就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前者是内圣,后者是外王。所谓修德,要从统治者做起,播种 “德”,然后再去收获“得”。德政解民之倒悬,自然会受到人民的感戴。这也是后来孔子赞美的“郁郁乎文哉”的盛世,也是儒家称道的理想国。所以说,王道偏重于基础,强调加强国家和君主自身的修为,所谓“有远人不服,修教化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总而言之,王道就是讲仁义,以德待人,把人感动得甘心情愿认你当老大。
而霸道与王道不同。它偏重于结果,强调国家之间的征服和君主对国家的控制力。“霸”依靠的不是德,而是力。当然,霸也不是单纯地恃力,还要讲信。单纯的恃力者仅仅是“强”,但不能称之为“霸”。所谓强,仅仅是凭借实力,抢人家一点土地,攻人家一个城池,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一味地运用武力必然劳民伤财,弄得民怨沸腾,从而与你离心离德。而到处侵略,必然会四处树敌,别人就会联合起来对付你。这样一来,表面上看起来沾了大便宜,其实是吃了大亏。所以,运用武力,当最强大的时候,也正是你走向衰弱的时候;当最鼎盛的时候,正是走向灭亡的时候。
在“王”、“霸”、“强”三者当中,唯有王道才是正道。当然,即使是正道,也须有实力做后盾。王道中自然包含霸道,笑脸相迎,但也要让人知道你手
里有棍子。而所谓霸道,其中也有王道的成分。正如荀子所说的:“隆礼遵贤而王,重法爱民则霸。”霸,不仅要重法,还要讲信,更要爱民。王道离不开霸道,霸道也离不开王道,关键是有所侧重罢了。老子说:“胜人者力,自身者强”。王道偏重于基础,自然是自胜;而霸道,看重结果,自然是胜人。
至于强,仅仅是攥紧拳头欺负别人,为治国者所不足取。正如荀子所说,那是“亡者之法”。但仅仅相信“仁者无敌”也是片面的,唯一可行的就是王道与霸道并用,信义与实力并举,才能对内安抚百姓,对外臣服诸侯,从而立于不败之地。正所谓“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荀子·王霸》)可见,荀子极力反对以权术立国,其思想虽有趋于功利的一面,但还不至于不择手段,在某种程度上,他依然还信守着自孔子以来的儒家道统的高贵和尊严。 荀子是伟大的,荀子的思想也很值得认真研究。他主张王霸兼用,其实是在维护“内圣”和“外王”的统一性。只求外王,不求内圣,势必不能长久。因为,霸道的目标是他者,而不是己,单纯强调霸道,是在以他者为主,而不是在以己为主,所以必然会产生短期性的行为,损害自身的长期性建设。胜人者未必真正有力,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矛盾。关于这一点,出身三晋兵深受荀子影响的商鞅何尝不是心知肚明?但是,在特定的战国年代,这些法家人物都不约而同地抛弃了荀子的王道思想,把天平偏向了霸道。商鞅如此,后来的李斯也是如此,他们都是霸道的狂热崇拜者。李斯拜在荀子门下专攻“帝王之术”,而商鞅以王孙之尊到相公叔座家当家庭教师,走宦官景监的门路拜见秦孝公,都是急功近利的路子。即便知道渐进的作用,也会在现实中不自觉地选择捷径,这是法家思想和法家人物的本性,当然也是特殊时代的选择。时势造英雄也,不同的时代,打造不同的英雄。商鞅,这样一个不信奉王道的人,却在第二次见孝公的时候大谈王道,可见仍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史记》中记载,秦孝公两次接见商鞅这个被他评价为 “妄人”的家伙,当中间隔了五天。而秦孝公之所以还会给商鞅机会,或许是景监的话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最关键的是,他本人在这五天中估计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隐隐感觉到了商鞅对于帝道并非真正的热心,能为秦国所重用才是商鞅的本意。为此,谨慎的商鞅耍了个投石问路的伎俩。高手的过招总是如此,打得是心理战,而非只言片语上的计较。在商鞅的身上,秦孝公看到了他对名利的渴望,也看出了他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谨慎性格。当然,秦孝公心里也明白,商鞅机关算尽,不外乎施展才华,谋求功利,而非对自己及秦国有特殊的感情。但是,秦国及其代言人秦孝公对此并不在乎,只要为我所用,其他皆可不去理会。何况,依靠人性的贪婪远比依靠人性的善良要可靠的多,这个外来户可能成为一个可靠的执行者。 第二次见面,气氛比较融洽,商鞅的滔滔不绝并没有让秦孝公厌倦。因为即便是王道,也点明了秦当前所面临的两项重要任务:内劝农、外修战。而这,正是秦国当前的中心任务。所以,孝公听了以后也开始张开嘴巴说话了,而不像上一次,不骂人不张嘴。但是,他对商鞅仍然不满意。因为商鞅虽然提出了秦国面临的问题,但却没有提供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以前的哲学家都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造世界。”“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必须要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 而这里的商鞅仅仅拿起了“批判的武器”来解释秦国社会,却没有拿起“武器的批判”来改造这个社会。商鞅所说的王道思想虽好,但需要长期规划,更需要“润物细无声”的默默努力,
秦孝公实在等不了。正如他说的:“时间太长了,我等不了。很多贤明的君主,都在现世名扬于天下了,哪里有要等上数十年,甚至上百年才成为帝王的道理?”
这一次会面虽然仍是不欢而散,但却比第一次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对商鞅而言,他终于彻底摸清了秦孝公的底牌。商鞅发现,对方原来和自己一样,都是急功近利、速求成功,谋求霸业的主儿。可谓志同道合。而对秦孝公来说,对商鞅也越来越有信心了。因为商鞅对秦国当前中心任务的认识和他不谋而合,只是没有说出方法而已。何况,看商鞅的样子,王道治国也并非其本意,他想说的东西还没有彻底说出。那个东西,估计正是自己想要的。所以,秦孝公虽然表示了对商鞅的不满,但其真实意图,不过是在牵拉商鞅彻底摊牌。正如今天的商品交易,客户只会对试图交易的商品才挑三拣四。秦孝公的挑刺,无疑是感觉商鞅能够达到自己的要求。
这里是高手之间的博弈,一切皆在互动之中,没有任何现成给定的东西。商鞅的底牌没有暴露,但却又在顾左右而言他的轻描淡中让秦孝公感觉到了。而秦孝公更是在表面的不耐烦中逼迫商鞅道出其真实的想法和意图。孙子兵法中说:“微乎其微,至于无形,神乎其神,至于无声,能为敌司命。”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都做到了“无形”,可两次交锋下来,两个人都开始迫于对方的压力露出原形。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看似很远,其实已经很近了。于是,第三次会面就顺理成章了。
秦孝公如果对商鞅没有任何期待,如果商鞅在秦孝公心目中坐实了“妄人”的形象,秦孝公肯定不会安排第三次见面。而商鞅心里更明白,如果这一次不把肚子里的干货全部掏出来,就会彻底和这位秦国的君王失之交臂。看来,第三次会面,是双方都必须摊牌的一次,也注定了是一拍即合、非常成功的一次。 在这次会面中,商鞅明确谈到了“法治”,并以此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秦孝公要的就是富国强兵,他的困惑是如何达到这个目的。现在商鞅所提出的“法治”,就是要对秦国的政治管理体制下重手,来一个彻底的改头换面。秦国原来是军事管理制度,国家的军政大权集于国君一人。在政权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这种管理体制还能维持其优势,上行下效,雷厉风行。可是,现在国家的规模大了,人口多了,财富增加了,这种管理体制的弊端就显露出来了。国君虽然手握绝对的权力,但无法将这种权力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贯彻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而且,国君又不可能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分配下去,因为分权就是放权,放权就意味着将有被架空的可能。而现在,把国家的意志和国君的权力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外化出来,向整个国家颁布,并靠国家的力量强制推行。这样一来,“权”就变成了“法”,“人治”,变成了“法治”,君主的权力和国家的意志就无处不在了。
由“权”到“法”,一字之差,其实已经是天壤之别。原来是国君个人的权力在发挥作用,而现在却是规矩。当然,这里的“法”,本质上还是“权”,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他们是法律的制定者,而老百姓才是法律的服从者。不服从,后面就会有大棒马上跟上。正如韩非子所说的:“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
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就可以惩罚违法之人,也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
但是,用法去统治国家,终究比权力要管用的多。因为它成本最低,效率最高。试想,四海之众,兆民之广,受制于一人,仅靠权力是不行的,因为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也不可能把每个人都看住,把天下所有的地方都照顾到。那怎么办呢?就要靠规矩为这个社会颁布法则。商鞅说,最好的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客观的条文,随时随地就能发生作用,只要建立一个官僚系统保障法律的运行就行了。正如《孙子兵法》中所说的:“凡治众如治寡,分数是也;斗众如斗寡,形名是也。” “分”和“数”指的是古代军队两个不同的建制单位。“分数”说的是军队的组织编制,“形名”是指军队的指挥号令。只要把军队按照一定的编制组织好,并加以统一的号令,这样,捻重若轻,领导一个人和领导千军万马的效果是一样的。所以,“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 治理天下也是如此,人主的职责就是制定规矩,并能将这个规矩一一贯之,渗透到整个社会的等级体制当中去。这个组织规则一旦发挥作用,就不再需要人力的参与,而是治大国若烹小鲜,如同“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发挥出最大的效力。所以说,治理天下,没有比“法”更合适的政治组织原则了,把握了这个原则,就能事半功倍,否则,即使累死也无功。
何况,用法来治国,不仅管用,而且还高明。原来靠权力运作,四处弥漫着“人治”的味道。而法律,则是刚性的、客观的,对任何人有束缚力。你如果触犯了法律,制裁你的是国家,而不是某个人。法律的彻底贯彻,自然会造就“自知有法,不知有官”的大好局面。这也就是韩非子所说的“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的“明主之国”。而靠“德”来治国,看起来很文明,却容易造成狡诈和虚伪。道德一旦蜕变成一种工具,就会造成大面积的虚伪,人人伪善,玩弄权术,控制人于股掌之间,杀人于无形之中。正如老子所说的:“圣人不死,大道不止”。那样,遭殃的恰恰是老百姓。而法治,好的坏的,都白纸黑字地摆在你面前,至少让人活得清楚,死得明白。所以说,隆法,已经是最大程度地爱民了。
当然,商鞅向秦孝公大力鼓吹法治的好处,并不是为了教给秦孝公如何统治百姓,管理国家,而是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把秦国带向强大。如果是单纯地为了给秦国社会定规矩,那也未必非要有“法”。荀子也主张定规矩,但他的规矩就不是“法”,而是“礼”。“法”的核心是强制力,而“礼”的核心则是仁义。“法”的目的,是让整个国家变成一个服从于国家意志,高速运转的机器;而“礼”的目标则是建立一个上下有等,贵贱有别,和谐共处的大同社会。对荀子来说,“礼”本身就是目的,它不仅是奠定霸业的基石,更是人文教化的标志。他虽然悲观地直面人类的丑恶(性恶论),但却又乐观地认为,人类靠后天的礼义教化能够走出这种丑恶(化性起伪)。既然礼义能够让人弃恶从善,自然也能够引导君王,再造王圣。按照这个目标走下去,“王道”和“霸道”必然结为一体,不能相分。但对商鞅而言,“法”不过是达到一定目的的工具,在“法”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目标,那就是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的指导思想。所以,商鞅眼中的法,不过是国家意志具体化,起着政策引导的作用。
下面我们会谈到商鞅变法的内容。一看便知,秦国法律的确立和废除都是以强大秦国的霸业为出发点的:一方面确立了国家利益的最高原则(赏罚皆以国家利益为标准),另一方面则明确了提升国家经济能力和军事能力的基本原则(奖励老老实实在家种地的,表扬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而打击那些投机倒把,游手好闲,打架斗殴的)。黄仁宇先生说得好:当时秦国的法律,不外乎军法和戒严法。军法是让士兵上战场打仗的,戒严法是防止老百姓调皮捣蛋的。在法律的落实上,商鞅的法律崇尚实用主义。也就是说,只问结果,不问动机,并根据结果作为赏罚的依据。而且,这个赏罚的标准又规定的过于刚性和量化,操作起来简直容易至极。比如,农业部门的官吏是负责养牛的,法律规定,牛必须一年长膘多少斤。如果长不到这个份量,负责的官吏就要受罚;如果长到这个份量或者超出这个份量,就能够领赏。就连养牛这样一个事情,秦国的法律都规定的如此详细和具体,其他方面的法律,就可想而知了。
这种见效快、便于操作的管理原则,秦孝公自然大为满意。不过,除了这些霸术的指导思想外,秦孝公更需要知道变革方案在秦国具体实施的计划。这就涉及到来自各方的阻力问题了。所以,第三次见面,秦孝公虽然对商鞅的想法赞不绝口,但却没有立马启用商鞅大刀阔斧地进行变革。商鞅也明白这一点,他对景监说:“我对孝公谈了霸道,看样子他已经动心了。他虽然没有表态,但我知道,他肯定会再见我的。”果不其然,这两个野心家又有了第四次会面。当然,这一次会面所谈的内容属于机密,没有人知道,也没有史料记载下来。《史记》中只记载说:两个人在一起吃则同室,卧则同榻,一连谈了几天几夜。可想而知,这次长时间的秘密会谈,肯定是在讨论如何推行变革方案,以及改革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也许他们已经下定了决心:不变则已,一变就要成功,绝不能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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