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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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

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及上级部门检查中暴露出预案编制中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能划分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现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订内容:

1、2015年预案修订:增加地震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停电停风专项预案;去掉“六大系统”专项应急预案;监控机房火灾专项预案变更为处置方案。

2、内部组织机构变更:总工办变更为技术部;监控中心变更为信息部;行政部变更为综合部;培训中心并入人力资源部。组织机构变更后,部门职能保持不变。

3、附件中增加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交通位置图、救护中队简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概况、三年期应急演练规划、2015年度演练计划。

专项预案7 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大宁煤矿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当矿井大面积停电后会造成主(局)扇的停运停风,井下无风,使井下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无法及时排出,可能造成人员窒息伤亡;当瓦斯聚集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能引起瓦斯爆炸。为防止矿井大面积停电、停风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或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撤离、抢救受灾遇难人员,保障职工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矿井供电、通风概况

矿井有芹池220KV变电站出线的芹宁线(334-473)35KV供电线路和武甲110KV变电站出线的武宁线(417-474)35KV供电线路,形成了完备的双回路供电一备一运行方式。地面35KV变电所35KV母线近似全桥方式接线,2台20MVA.35/6KV有载调压主变压器,1台备用1台运行。矿井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压风机房、井下供电等主要用电设备均实现了6KV双回路高压供电。

矿井通风系统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斜井、进风立井、三采区进风立井、三采区回风立井进风,中央回风立井和一、二采区回风立井回风的“六进两回”分区通风方式;中央回风立井安装两台型号为BDK-10-No40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2×1600KW,一台运转,一台

备用,风机最大排风量10800-37800m3/min,风机风压2350-6620Pa;通风阻力1530.45Pa;一、二采区回风立井安装两台型号为BDK-8-No31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配套电机功率为2×800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风机最大排风量6120-21600m3/min,风机风压2100-5880Pa;井下有一个综采队和五个掘进队,局部通风机运行的有20余台。

1.2 事故类型及危害

1.2.1 主要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停止工作引起井下风量急剧减少,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过大造成中毒事故。

1.2.2 大面积停电事故造成提升设备停止工作,撤离井下作业人员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1.2.3 由于长时间大面积停电使矿井、采区排水设备停止工作,水仓溢流,可能造成部分巷道和设备被淹。

1.2.4 恢复送电中存在极其严重的电气火灾、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等诱发事故。

1.3 危险程度分析

可能使电源开关跳闸,矿井主扇、局扇停风,若停电时间过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排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矿井各采区涌水无法排出,严重威胁矿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公司成立重大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处理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电 话:4896700,4896051 调度电话直接拨2

总 指 挥:宋炎国

副总指挥:陈志有 马晋民 张完润 王明理 徐广瑞

宋中亮 谢 勇

成 员:各生产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相关基层队第一负责人等

职 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准确的信息。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专家组。

(1)现场抢救组 组 长:机电矿长

副组长:通风助理 机电部经理 成 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 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2)现场保卫组

组 长:保安部经理,必要时请公安武警负责人参与 副组长:保安部、行政部负责人 成 员:保安部人员

职 责: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 长:副总经理

副组长:综合部经理 企管部经理 成 员:综合部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医疗所负责人 成 员:工会、医疗机构部门负责人

职 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宣,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 长:综合部负责人

副组长:医疗急救组织负责人 成 员:医疗所人员

职 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

(6)专家组

组 长:由现场总指挥指定

副组长:具有丰富救援经验的救援专家 成 员:技术部门负责人

职 责: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 处置程序 3.1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根据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别、停电范围、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汇报电话:直接拨2

(2)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通知如下人员到矿调度室:机电矿长、机电部经理、机电部电气技术人员2人,配合调度员恢复供电相关工作;及时通知如下人员到地面35KV变电所:机电队值班队干1人(带电气维修人员2人),主要负责地面35KV变电所的电气故障的应急处理,并由当班调度员临时调配;及时通知如下人员到主通风机房:机电队干1

人(带机电维修工2人):负责各种故障的应急处理,机电部管理人员1人,通风部管理人员1人,安全部管理人员1人:负责协调现场相关工作。

3.2 应急响应

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自救。如果事故影响范围较小,则组织人员快速消除事故影响。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长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汇报,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3.3 现场指挥

发生事故后,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各专业组进行自救互救工作。

3.3.1 由调度员完成如下工作。 (1)通知井下撤人。

(2)通知35KV变电所值班工进行井下高开柜的停电操作,电容柜退出运行后,向调度汇报。

(3)通知机电队停行人井及绞车房电源。

(4)通知通风部、信息部严密监测井下气体变化情况。

3.3.2 查明停电原因,同时向矿井主要领导汇报,指挥实施恢复主通风机供电及启动主通风机工作。

3.4 应急后备人员到位

3.4.1 由调度通知应急后备人员到调度室。 3.4.2 由调度通知应急车辆人员到调度室。

3.4.3 应急人员坐车或步行到重要机电场所应急。 3.4.4 通知排放瓦斯相关人员携带到井口待命。 3.5 与市电力公司的联系

3.5.1 与市电力公司调度的联系人员

由当班地面35KV变电值班工负责,联系电话:3012266或3012500。 3.5.2 与市电力公司大户所的联系人员

由机电矿长、机电部经理负责,联系电话:3012412 或3012413。 3.6 现场相关资料的必备

3.6.1 机电队负责提供地面35KV变电所及主通风机房各放置一份完整的图纸资料,包括:

1)供电系统图。

2)电气设备原理图及安装接线图。 3)开关倒闸操作票各一份。 4)保护定值单资料。

3.6.2 机电队负责提供现场材料及必备的工具。

(1)地面35KV变电所及主通风机房放置电工常用工具1套 (手钳1把,螺丝刀1—2支,活口板手2把,电工刀1把,尖嘴钳1把,手锤1把,相应电压等级验电笔各1支,数字万用表1块,2500V摇表1块)

(2)地面35KV变电所及主通风机房放置部分常用材料

相应电压电流保险丝若干,1.5-4MM2铜塑线50M,各种塑料带10盘等。

4、处置措施 4.1 处置原则

4.1.1 确保10分钟内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行。

4.1.2 主要通风机运行正常后,先检查瓦斯后由外向里依次送电。 4.2 处置措施

4.2.1 停电事故发生后,调度首先要通知井下人员撤出工作面,并通知35KV变电所值班工进行井下高开柜、电容柜的停电操作,以及通知机电队停行人井及绞车房电源。

4.2.2 35KV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4.2.2.1 当35KV运行回路供电中断时,地面变电站失电,变电站值班人员迅速验证备用电源是否有电。如备用电源有电,地面35KV变电所值班工要立即与市电力公司调度及矿调度汇报停电情况,得到电力公司调度许可后,按如下程序恢复送电:

(1)断开运行的35KV断路器、隔离刀闸; (2)合上35KV备用电源隔离刀闸、断路器; (3)合上主变35KV进线刀闸和断路器; (4)合上主变6KV进线隔离刀闸、断路器;

(5)按负荷重要程度(南山开闭所、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依次恢复各分柜的供电。

4.2.2.2 35KV两回路均停电时,变电站值班工应立即与市电力公司调度中心联系,询问停电原因。若全矿停电时间超过10分钟,进行停电撤人避灾。矿井35KV电源恢复供电后,再按负荷重要程度依次恢复各分柜的供

电。

4.2.2.3 矿井运行35KV主变压器或变压器高低压进线开关故障时,按如下程序进行35KV主变压器的切换工作。

(1)拉开原运行主变6KV进线断路器、隔离刀闸; (2)拉开原运行主变35KV断路器和进线刀闸; (3)拉开备用主变35KV进线刀闸和断路器; (4)合上备用主变6KV进线隔离刀闸、断路器;

(5)按负荷重要程度(南山开闭所、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依次恢复各分柜的供电。

4.2.2.4 矿井6KV系统故障导致35KV系统或主变6KV进线开关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并将故障设备或线路退出后,再按停送电程序恢复供电。

4.2.2.5 6KV及低压供电系统发生停电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供电系统一类负荷均为双回路供电,当运行回路的电源及开关部分发生停电事故时,立即倒入备用电源及开关运行;若是电动机故障,立即更换备用电机。

(2)非一类负荷发生停电事故时,可根据事故原因进行抢修。 4.2.3 恢复主通风机运行,如果回风立井防爆盖已打开,则由调度室负责通知将回风立井防爆盖盖好,并关闭安全出口风门,完毕后向调度室汇报。

4.2.4 根据主要通风机风流中瓦斯情况调节短接风门限量排放,主通风正常运行后,主扇正常运行至少30分钟后,调度室才允许安全员、瓦斯

员、各队及变电所电工、风筒工、抽放队排水人员入井。

4.2.5 恢复送电顺序: 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瓦斯排放区域—其它地点。

4.2.6 恢复供电前,首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变电所及其它区域内的瓦斯浓度,并将检查结果汇报指挥部,如果瓦斯浓度在0.5%以下,调度室可下达命令,向变电所恢复供电。如果瓦斯浓度在0.5%以上,则由指挥部制定相应瓦斯排放措施,经处理瓦斯降至0.5%以下时,可恢复向变电所供电。

4.2.7 根据矿井监测系统监测的各地点的瓦斯情况,严格按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及送电安全措施,组织若干个排放瓦斯小组,排放瓦斯。

4.2.8 在瓦斯排放完毕之前,变电所只能送各掘进工作面主风机的电源。

4.2.9 井下各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局扇。

4.2.10 排放瓦斯结束后,由排放负责人对整条巷道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向调度室汇报,排放瓦斯结束。

4.2.11 调度室接到各处排放瓦斯结束汇报后,向总指挥汇报,待总指挥下达命令后 ,调度室通知相关单位,按送电安全措施恢复供电后,方可恢复生产。

4.2.12 对全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处理的全过程,调度室作好记录。 4.3 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预警

4.3.1 事故的预警主要依靠对输配电和其他电气设备的现场检测和检验。如发现漏电、过载、过流、超负荷、超耐压强度、绝缘破坏等情况要发出预警信息,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征兆是:电压波动大、线路发热、仪表指示不正常等。

4.3.2 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监控

(1)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文件精神,对煤矿电气设备和提升运输设备进行全面的、常态性的和规范化的排查治理。为防止线路因外力影响受到机械损伤,规定每月由各单位对所属供电线路进行巡查一遍,特别注意对处于主运大巷两侧电缆的检查,接线盒以及接地极的检查,发现电缆落地以及接地极埋设不合格的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并及时处理;对地面架空线路,每年对线路的两侧的树木生长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影响供电安全的树木建筑物由机电部联系供电公司协助处理,确保高压架空线的安全供电。

(2)加强电气维修。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及停送电作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做到安全用电。要求对老化电缆及线路定期检查并进行绝缘摇测,对不合格的电缆要及时更换;摇测10KV系统避雷接地情况,对不合格的避雷器、避雷线立即更换,严防雷电波对各类供电线路的冲击;严格执行高压停送电制度;安排了架空线路检查,避雷器检查,供电电缆摇测及打压试验,井上下及地面配电所微机保护整定及高压电动机电气试验等内容,此项工作在资金、人员上重点保证,由机电经理负责,具体实施。

(3)确保井下主水泵、局部风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转,对负荷进行

监测和分析。

(4)加强继电保护的试验整定计算及供电管理,缩小停电影响范围,对各类高压电器设备的保护进行完善。

4.4 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措施: 4.4.1 预防漏电和人身触电事故措施。

(1)对井下的电气设备应进行严格的科学管理,大型电气设备必须建立使用和维修档案,定期地对电气设备进行技术监测、试验和维护,并认真做好有关的记录,作为技术档案保存。绝不允许设备在低于规定的技术指标下或带病的情况下运行,以杜绝因设备的损坏而造成的电气事故所带来的触电情况发生。

(2)加强对设备的绝缘情况的保护和监视.防止因绝缘性能下降或受到损坏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3)电网和设备的电气连接都必须采用专用的电气连接头,电气连接头与导体的紧固以及连接情况必须符合高压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禁止采用导体之间直接缠绕的连接方法,杜绝因此而造成的相间短路或相地短路的事故发生。

(4)井下的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构架都必须认真做好保护接地,并定期加以检查,以确保其对触电事故的保护功能。

(5)井下电网对地的绝缘水平应定期加以监测,确保中性点不接地;电网的安全优势以及防止因相间或相地漏电所产生的触电事故的发生。

(6)井下各部分的输电电缆均应加设漏电保护装置,以便在一旦出现漏电事故时,保护装置能自动地切断事故电路,防止因此而造成的漏电

事故的发生。

(7)各种电气线路、设备在安装、使用和维护中必须遵循有关的技术规定和管理制度。制止不经任何请示和批准的擅自改动线路和增减设备容量或负荷量的行为,防止造成电网的混乱和超载运行的现象,引起电气事故的发生。

4.4.2 预防电气事故: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责的或临时指派的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2)检修和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停电;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在三相上挂装接地线,对电气设备进行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部分停电作业应有遮挡。检修完恢复送电时,应由原操作人员取下标示牌,然后合闸送电。

(4)高压线路倒闸操作时,必须实行操作制度和监护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操作票中必须写明被操作设备的线路编号及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的现象发生。

(5)操作时,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中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

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专项预案 地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大宁煤矿地震故应急处理预案

1.1 编制目的

1、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通过编制合理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来有效地指导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

3、广泛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相关辅助人员熟悉有关避灾路线和抢险避灾方法,加强安全监督,提高自保互保能力。

4、为各级管理人员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安全职责,做到超前预防,达到防患于未然。

5、为领导决策提供切实可靠、可行、可用的应急救援、事故处理方案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降低损失。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精神。

3、《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

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井下应急救援预案》等。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行动。

1.4 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组成。 1.5 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地震灾害事件分级与事权划分 2.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根据地震的强度和其危害程度,地震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作为地震应急分级负责和事权划分的依据:

Ⅳ 一般地震灾害:指发生5—5.9级以上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

Ⅲ级 较大地震灾害:指发生6—6.4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Ⅱ级 重大地震灾害:指发生6.5—6.9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50人

以上300人以下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Ⅰ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发生7.0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震。

2.2 事权划分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做出应急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灾区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做出应急响应;

在省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由灾区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灾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较大地震灾害,在晋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实施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抗震救灾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通报震情、灾情,部署对口应急救援事项;

一般地震灾害由我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我公司所辖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5级以下强有感地震事件或地震谣传,我公司抗震指挥部依据影响程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在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地震灾害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抗震救灾指挥和调度。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相应级别的地震后,矿领导自行转为抗震救灾领导体系。

3.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3.3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医务室、地测部、技术部、机电部、防突部、生产部、通风部、综合部及各基层队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1、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时可代替总指挥行使职权。

3、生产副总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4、机电矿长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5、矿山救护队队长带领矿山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6、安全副总根据批准的防灾计划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7、通风部经理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

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8、公司值班领导、调度主任和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人数情况报告救护队和公司领导,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召集指挥部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9、调度室及灯房负责人根据灯牌号查清井下人数,其它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不准入井,停止发放矿灯。

10、综合部和地面车队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11、机电部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并掌握矿井的停电工作,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12、地测部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13、医务室负责组织对遇难受伤人员的急救和治疗,组织药物供应。 14、人力资源部、工会、财务部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 。

15、通风部及调度室负责对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16、机电部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安全部对各地点实行监督和把关,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调度室主任

成 员: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员

调度室电话:4896700 4896051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5)做好详实记录。

3.2.3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行动组 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矿山救护队、调度室、地测部、通风部、机电部、技术部、安全部、综合部、保安部

职 责:

(1)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3)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 长:医务室主任 成员单位:医务室

职 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 长:保安部经理 成员单位:保安部 职 责: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火药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4)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5)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煤气管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 长:生产副总

成员单位:财务部、机电部、综合部 职 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后勤生活服务组 组 长:综合部经理 成员单位:综合部 职 责:

(1)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 长:工会主席 成员单位:工会

职 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4)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 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单位: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职 责:

(1)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资料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地测部、技术部、通风部、防突部、安全部、机电部、调度室

职责:

(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4、处置程序 4.1 响应分级

一般地震灾害由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地震应急工作;5级以下的强有感地震时间或地震谣传,指挥部依据影响程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5级以上地震灾害按照我公司应急预案和地方政府相关指令具体实施。

4.2 应急响应措施 4.2.1 临震应急响应

4.2.1.1 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政府或上级地震临震发布后,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值班矿长同时向矿长汇报。

4.2.1.2 矿长立即成立防震减灾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工作;通知防范重点区域人员组织自救和互救工作;

4.2.1.3 指挥部立即检查和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情况;

4.2.1.4 收集异常情况并向华润煤业集团及相关上级单位汇报,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4.2.1.5 检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和路线指示牌等应急标志; 4.2.1.6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确保人心稳定、矿区秩序稳定。

4.2.2 震后应急响应

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指挥部自行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 4.2.2.1 震后30分钟内指挥部指挥系统进入运行状态; 4.2.2.2 开通应急通讯指挥系统,指挥部成员全部到位; 4.2.2.3 总指挥下令启动《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2.4 决定避灾方式和范围;

4.2.2.5 根据地震和灾情部署应急工作,依法调配、统筹、征用救灾所需的各类装备、物资等资源,保障抗震救灾工作的正常运行。

4.3 应急处置措施

3.3.1 要害生产部门处置措施 3.3.1.1 地面工程设施抢险组

组织抢险队伍对地面险、危工程及设施抢险、抢修,必须制定抢险方案,对可能发生的危情进行排查,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首先要切断事故区域的电源。建筑物发生倾斜或裂缝时,撤离内部人员,设立警戒线,严禁人员再次进入。建筑物发生倒塌后,以先人后物的原则进行抢险。

组织抢险队伍对选煤楼、车间等建筑物、设备设施受损情况进行详细排查,营救受伤人员,特别是煤仓等容易发生爆炸的地方要迅速制定抢险方案,进行排险、抢险。受灾严重时,无法修复的建筑和设备,要划出安全线,严禁人员进入,同时上报华润煤业集团及相关上级单位。

4.3.1.2 井下抢险组

通知救护队并组织抢险队伍,对井下人员实施避震转移、安全撤离。对矿井的安全出口、矿井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实施抢险、抢修。如井

下发生次生灾害事故,如冒顶、水灾等严格按照相对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综合预案进行抢险、排险。

4.3.2 职工密集的工业场地、住宅区人员的处置措施

4.3.2.1 严密监视火灾的发生,出现火灾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火势扩大、蔓延,组织力量扑救现场火灾,及时扑灭火灾。

对群众聚集场所划定警戒线,对主要档案、财务、生产资料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秩序稳定。

4.3.2.2 侦察、了解被埋被困人员及位置;侦察时救出容易救出的人员;进入倒塌(破坏)体后,先营救人员,再清理倒塌(破坏)体,抢救文档、贵重物品、搬运尸体等。

4.3.2.3 组织医疗队伍、必要的医药品以及器械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转院治疗;做好消毒及疫情监控工作,及时控制和隔离转染源,检测饮用水,确保饮用水安全。

4.3.2.4 利用各种工具积极宣传,组织群众有序转移到避难场所和安全地带。

4.3.3 生命线工程的抢险措施

及时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做好所需物资的组织、装卸、运输等具体工作,确保抗震救灾所需物资供给。

及时对通讯线路、通讯设备、设施进行抢险抢修,确保通讯线路畅通。 对生活区、生产区的供暖、供电、供水系统等工程的抢险抢修,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

对总供电系统、建筑物进行彻底排查,同时制定现场抢险方案,如供

电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组,有限考虑矿井通风、排水、运输等保安电源。

对损坏比较严重的道路进行实地勘察,指定现场方案,动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抢修,尽快恢复道路畅通。

4.4 扩大应急

如果局势不能控制或有强余震发生等灾情扩大时,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向华润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或政府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援,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4.5 应急结束

4.5.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华润煤业集团同意后宣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2)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大震可能;;(3)根据上一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或灾区应急进展,由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适时宣布地震应急期结束。

4.5.2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4.5.3 应急救援结束后,地测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5、后期处置

5.1 履行抗震救灾统一领导职责的单位根据本单位遭受损失的情况,对地震灾害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抚恤、补助,并提供心理援助。

5.2 由相关部门制订和落实灾民过渡性安置方案;人力资源部督促有

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5.3 参加应急工作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清理、修复、归还因地震救灾需要而紧急调集、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物资,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6、处置措施

6.1 调度室负责通知分管范围内所有单位及人员进行撤离以及避难。 6.2 调度室负责组织应急分队在地震发生半小时内集合待命;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指挥、协调滑坡、火灾、水害等灾害事故的发生并有效遏止次生灾害事故的蔓延,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治。

6.3 救护大队负责井下职工、保安部负责地面职工、家属以及伤员的救护工作。

6.4 保安部根据现场情况划定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稳定社会治安,同时按照情况及时协调对灾区进行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绿色通道,指挥并保障应急车辆畅通无阻。

6.5 机电部负责在抢救事故前切断事故区域的电源;负责供电系统的修复;负责对特种设备和供电线路的安全监控和次生灾害的防治。

6.6 防突部负责在抢救事故前切断事故区域的瓦斯管路供气气源,防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6.7 建设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地面工程设施和住宅建筑的排查,对于不达国家规定标准的,要组织加固;同时负责地面基建工程、在建工程的抢险抢修;负责搭建简易住房。

6.8 机电部、生产部、通风部、信息部负责组织对井口以及井下巷道、

井下供电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井下通风系统、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等系统抢险、抢修。

6.9 保安部负责火药库爆炸物品等隐患的安全监控和次生灾害的防治;负责火药库等工程系统的修复。

6.10 信息部负责通讯线路以及设施的修复。

6.11 综合部负责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供电、供暖、供水等工程的修复;负责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指示标志。

6.12 医疗室负责灾后职工卫生健康;负责建立救护场所,对救出的伤员进行紧急救治或转院治疗;负责及时、充足准备和提供救护所需的各类医疗器械及药品;负责组织开展防病消毒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和事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负责检测饮用水、食物,向职工家属提供心理卫生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6.13 工会负责组织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应急宣传和通信报道;做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抗灾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接待外来采访工作。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监控机房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事故风险分析 1. 事件类型

由于机房内电气设备多,线路复杂,大部分的火灾都是电气火灾,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类型有:

1.1 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地电阻过大等引发火灾。

1.2 由于机房的电脑、UPS等设备长时间不间断运行或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1.3 由于机房空调因故障无法制冷,致使机房内环境温度急剧上升,引起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1.4 静电产生火灾。

1.5 雷电等强电入侵引发火灾。 2. 事故发生地点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监控机房位于调度楼二楼 3. 危险性分折

3.1 机房火灾事故会造成计算机设备损坏,系统故障网络中断或瘫痪,影响“三大监控”系统有调度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火灾产生的有毒烟雾会污染机房的空气,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人员伤亡事故。

二、应急工作职责

(一)应急组织

值班矿长全面领导地面监控机房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值班矿长

副组长:调度室主任 信息部经理 救护队队长 成员:信息部、救护队全体人员 (二)职责

应急组织与机构组长:具体落实事故的地点、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全面负责现场的指挥救援。

调度室主任、信息部经理、救护队队长:负责配合组长现场指挥,负责现场灾情变化情况汇报。

救护队成员: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三、应急处置:

1、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要立即向调度长汇报,调度长通知救护队到现场灭火,同时报告地面值班领导。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对初期火势的扑救。

2、值班领导与救护队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指挥疏散现场无关人员,指挥救护队成员立即开展救援。

3、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影响范围(造成安全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讯系统瘫痪),启动井下停电撤入措施。

4、火灾造成调度指挥中心瘫痪时,指挥部应立即设立临时调度指挥中心,由信息部及时安装调度通讯(或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用

于井下停电撤人并同时启动《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地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事故扩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消防队支援,报警内容:单位名称、地址、着火物质、火势大小、着火范围。把联络方式告诉对方,以便联系。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打完电话后,要立即到交叉苦口等候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四、注意事项

1、应急处置时要注意防止中毒、窒息、触电、烫伤。

2、危险区设好警戒线,并挂好标示牌。无操作权限的人员不得乱动现场设备。

3、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时要注意防护用品合格,且在有效检验期内;正确佩戴使用正压式呼吸器、隔热服、隔热手套、绝缘靴等安全防护用具。

4、现场自救和互救时不熟悉现场情况和灭火方法的人员不得盲目进入危险区域,救人前先确认自己的能力和现场情况是否能够满足对他人的施救的需要。

5、应急救援结束后要全面检查,确认现场无火灾隐患和建筑物坍塌的隐患。

6、加强自身防护,避免救火导致人身伤害。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a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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