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3-05-04 23:26: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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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 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规范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创建和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由XX区政府规划一定的区域范围,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形成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

第三条鼓励和扶持本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快速发展,通过建设有规模有影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第二章申报设立

第四条设立产业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为主要任务,坚持科学定位、有序发展。对产业集聚,人力资源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平台,可由平台主管部门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共建。经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成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五条产业园申报条件:

1.平台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能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特点,把创建省级产业园作为推动区域创新的重要手段,对园区创建的管理和服务有明确的举措;

2.所在区域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园区已纳入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规划,有基础、有条件形成产业集聚;

3.园区筹建方案完整,园区选址和投资主体明确;

4.园区形态明显,核心区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5.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0家以上,其中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不少于5家,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企业不少于3家;

6.有功能齐备、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内有完整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专区,有2家以上金融或投资类机构,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人员流动配置、社会保障、投融资等系列服务;

7.有专门的筹建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为入园企业提供统一管理,一站式服务;

8.有明确的创建省级产业园的政策措施,在产业政策、人才政

策、创业与投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技术参与收益分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方面有完善和创新的举措。

第六条申请共建省级产业园,平台应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创建产业园的申请书,园区发展规划,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批件,园区扶持政策材料,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或销售)收入、税收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情况,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第七条区人力社保局围绕产业园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符合省级产业园建设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总体要求、配套保障措施是否健全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并提请省人力社保厅批准设立。

第三章运营管理

第八条建立完善产业园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产权清晰、职责明确、管控有效的产业园投资运营主体。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产业园运营体制机制。引导和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工作,构建多元化的产业园建设投入保障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园区的投资和运营。

第九条区人力社保局是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综合管理部

门,负责制定产业园建设管理的宏观规划、政策措施,通过项目资助、场地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指导产业园建设和发展。

第十条各产业平台是产业园的运营管理主体,负责提供产业园运营必要的物理空间、硬件设施和物业管理,制定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制度,选择确定运营机构,协调处理园区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从园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功能、管理水平等多种维度对运营机构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十一条运营机构是产业园日常运营管理部门,接受产业平台的委托,管理园区日常事务,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入驻评审、业务开展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本区域内的企业和人才提供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

第十二条政府各部门应当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对产业园政策、人才、资金、信息、服务等各方面支持,为产业园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四章评估考核

第十三条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从园区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制定产业园考核办法,并会同园区所在产业平台对产业园实行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工作。

第十四条评估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产业园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按要求完成上年度园区考评数据、辅证材料的统计整理和自评工作,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报所在平台。

各产业平台对园区考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相关审核评价意见,并将有关初评结果报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确定产业园最终考评意见。

第十五条对于当年考评不合格的园区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于连续两年经营不善、连续亏损、有名无实以及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产业园,采取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区人力社保局将加强产业园的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踪了解产业园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观摩学习,总结交流经验,促进产业园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省级产业园标准开展创建,由省人力社保厅负责批准设立和考核取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20年4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由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9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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