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集团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0-31 19:0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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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集团开发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报建管理,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加快证照手续办理,确保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及监察中心负责统筹各地区公司开发报建工作,对各开发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三条 地区公司省公司开发部全面统筹本公司开发报建工作,对各开发部开发报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管理,并具体负责省会城市所有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三线城市开发部负责本市所有项目的开发报建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下述条款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简称“国土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简称“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工规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简称“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预售证”。

第二章 用地手续办理

第五条 不动产权证(国土证)办理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次日由投资部牵头组织开发部、工程部开展收地工作;在支付地价款及契税后7天内,开发部须取得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权证的坐落、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及使用期限等内容须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致。未按此执行并造成损失的,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3、原则上须划分多块宗地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六条 用地规划证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办理。

第七条 项目收地时,开发部须委托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用地红线及用地面积进行核定。否则,给予开发部负责人扣罚100%核定综合奖金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章 开发报建策划及规划报建

第八条 项目取得时,总工室负责收集当地设计规范、城市总体规划、所在地控制性规划、地形地质等资料,开发部负责收集政策法规、地上地下管线等资料,尤其是当地的各种强制性规范、规定,报建筑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

未按此执行导致设计方案无法通过当地政府审批,且须进行重大调整的,给予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主管设计领导、总工室主任、开发部负责人扣罚100%核定综合奖金处分。建筑设计院考核。

第九条 新城市上马项目后,开发部须收集当地开发报建的政策和特殊规定,分批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具体要求:

1、项目取得后3天内上报:预售政策(预售形象进度、备案价格、销售时限、资金监管、公示时间等)、规划报建政策(工规证最小范围、是否整体验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计容政策等)、施工证办理政策(各项规费收费标准、公示时间等);

2、开工前上报:配建房、学校的特殊要求(开工时间、移交要求、与商品房证照绑定情况、优惠政策等)、人防工程建设政策、公建配套服务用房指标要求等;

3、交楼前18个月上报:配套工程政策(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招标要求、费用缴纳要求等)、各项交楼验收规定;

4、上述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须在24小时内报管理及监察中心。 未按规定上报的,扣罚开发部负责人10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十条 新项目在总规非正式批复3天内,由省公司开发部牵头,主管开发领导主持召开开发报建策划会,项目总经理及综合计划部、开发部、总工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当地配套费缴纳、消防报建、预售证办理、交楼验收、水电气暖缴费及开通等政策,制定分批分期办理工规证、施工证计划。未按时召开会议的,每延迟一天扣罚主管开发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消防报建策划研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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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空间布臵(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扑救面、防火间距、平面布臵等);

2、消防水池、屋顶水箱、泵房、消防控制室及水电设备房位臵; 3、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防排烟系统等的设臵;

4、消防验收是否需开通永电及消防施工单位的定标时间。 第十一条 总规非正式批复4天内,综合计划部牵头组织制定开发报建及设计出图计划。计划出现漏编、错编的,每项扣罚开发部负责人或总工室主任2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二条 总平面规划报建、管网综合平衡图

1、开发部须在项目取得后15天内取得总规非正式批复,在项目取得后60天内取得总规正式批复和竖向标高、管网综合平衡图。

2、对可能影响销售的公建配套(如变电站、垃圾中转站、公厕、配电房、烟道、风道、换热站、水泵房等),营销部须按规定公示并做好维权取证工作。

3、开发部应在总规批复后30天内取得人防、消防、环保、教育、防雷、中水、深基坑、交通评估、市政道路、超限审查、初步设计审查等专业意见或正式批复。

4、总建筑面积、综合管网、市政路网、单体位臵、单体户型、使用功能、立面等方案调整的,开发部须在集团调整批复后60天内取得政府职能部门正式批复或换图。

第十三条 由于开发报建原因造成总规方案或单体方案变更如容积率减少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扣罚20%以上核定综合奖金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十四条 单体报建

1、单体报建须结合项目的总规方案,确保单体位臵、单体户型、使用功能、立面等与集团批复方案一致。

未按此执行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给予开发部负责人、总工室主任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给予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主管设计领导扣罚20%以上核定综合奖金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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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栋动工前,开发部须委托规划局认可的测绘部门进行放线,工程至正负零时完成验线,工程技术部抽查完成情况不少于20%。未按此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开发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总工室主任扣罚100%核定综合奖金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五条 办理工规证

1、开发部须在总规批复后45天内取得工规证。工规证原则上按楼栋办理,地下室应单独办理;确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不能按此执行的,须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尽量分批次办理。

2、交楼时间相差6个月以上的楼栋不得办理至同一工规证。否则,开发部须形成书面报告,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3、恒大影城、幼儿园、会所、运动中心原则上须办理单独的工规证。未单独报建影响验收及开业的,给予开发部负责人扣罚20%以上核定综合奖金处分。

第十六条 所有报建图纸须经总工室审核后方可对外使用;综合体、地标等重大项目的报建图纸,须再报建筑设计院审核后方可对外使用。各开发部须建立报建图纸台账,省公司开发部每季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管理及监察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 规划报建阶段,开发部取得政府任何审批结果或书面意见的,须在24小时内归档并函告总工室,由总工室及时处理,有必要报建筑设计院的须在24小时内报批。未按此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开发部负责人、总工室主任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四章施工报建 第十八条 开工前须取得施工证。

第十九条 开发部须在项目开工后15天内完成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和临时排水的报装和接通工作,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各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延期一个月未开通的,给予主管开发领导、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扣罚30%核定综合奖金处分,次月起扣罚比例每月递增20%。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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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开发部、工程部须在开工前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或协调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前介入监督,同时工程部须做好各项监督、验收资料的收集存档。每延迟一天扣罚开发部、工程部负责人5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十一条 开发部须在取得工规证后30天内取得施工证。 第二十二条 开发部须按照总工室审核后的施工图办理施工图审查。因开发报建原因导致施工图审不合格的,扣罚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开发部负责人1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主管开发领导(或项目总经理)、开发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以上处分。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二十三条 施工证范围原则上应与工规证范围一致;交楼时间相差6个月以上的楼栋不得办理至同一施工证。

第二十四条 总工室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报建及实施,确保方案图、报建图、施工图、销售资料一致:对外委设计单位的报建图进行复核,确保总规报建图和单体报建图符合集团下发方案;对外委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进行复核,确保与报建图一致;对销售平面图进行复核,确保与施工图一致。否则,每次扣罚总工室工程师500元,总工室主任300元,主管设计领导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加重扣罚、降薪、降职、免职、开除处分,建筑设计院考核。建筑设计院每月抽查不少于上月完成各类工作的10%。未按要求组织抽查的,扣罚建筑设计院部门负责人300元,分管院领导200元。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第二十五条 项目首次开盘前,开发部、总工室须完成首期开盘区绿色建筑设计认证申报;开盘后6个月,取得首期开盘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后续楼栋按工规证范围分期办理,每期最后一批楼栋外立面完工前,完成绿色建筑设计认证工作。未及时进行绿建申报、未按计划完成取证工作的,给予地区公司主管开发领导、开发部负责人及责任工程师扣罚10%核定综合奖金的处罚;如因申报图纸达不到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的,给予地区公司主管设计领导、总工室主任及责任工程师扣罚10%核定综合奖金的处罚;当月未完成的计划,纳入下月继续考核,直至取证。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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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7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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