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技术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23 19:5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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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技术人员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对车间技术人员和质量部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车间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车间技术人员的业务管理与绩效考核。 三、管理与考核原则

对车间技术人员的管理与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1、对车间技术人员实行双重管理,车间技术人员在行政上归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技术业务上归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管理;

车间重点对车间技术人员的出勤情况、加班情况、工作态度、技术服务满意度、(车间安排的)车间计划的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技术中心重点对(技术中心安排的)科研计划的完成率和完成质量等进行评定。

2、技术中心仅对车间技术人员科研计划进行计划下达、业务指导、完成情况跟踪与检查、以及科研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与提供;

3、车间技术员的月度考核以及薪酬计算由车间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进行;

4、车间人员的薪酬计算按技术中心的《临沂市海纳电子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绩效考核与薪酬计算办法》进行。

四、车间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车间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按《技术中心各部门分工及职责要求》(详见天一企【2016】第38号文件《关于调整技术系统组织机构及人员任命的决定》)。

五、车间技术人员的工作要求

车间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应做到态度端正、工作认真、办事高效、任劳任怨。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科研计划完成质量较好的,技术中心将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车间技术人员每月的工作业绩将作为其技术职务升迁以及年末评优评先的依据;

对在工作存在敷衍塞责、消极怠工、不服从任务安排或不执行工作任务的,或经实践证明其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中心有权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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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车间技术人员的工作计划 1、工作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

车间技术人员的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部分:“车间计划”与“科研计划”。“车间计划”由车间领导负责安排与考核,“科研计划”由技术中心负责下达与考核。

车间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

车间技术人员“车间计划”的形成、申报以及考核等相关要求由各车间自行负责。

科研计划的形成、申报与考核

车间技术人员于每月26日前向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申报本人下月的“科研计划”,申报的计划应侧重于车间内长期遗留的技术工艺难题的解决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对计划进行调整后,于每月28日向车间技术员下达,并以此计划的完成质量对车间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另外,根据需要,技术中心还可以向车间技术人员下达临时科研计划并进行考核。

2、对科研计划的要求

车间技术人员上报的月度科研计划一般不得少于2项,其中日常事务、现场服务等常规性事务不能将其作为科研计划进行上报。

3、对临时科研计划的要求

为了计划的统一、协调,若车间或技术中心安排的临时计划难度大、耗时长,会对原有计划的顺利实施造成较大冲击,则临时计划的下达方应事先与车间技术人员的另一主管部门协商。

对一般性的临时计划则不受此条款限制。 4、科研计划的调整

科研计划需要调整时,由车间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经工艺所长批准后可以调整。但如果车间技术人员承担的科研计划属于工艺所上报技术中心的部门级计划或技术中心上报公司的公司级计划,则计划的调整必须经原计划批准人的批准。

七、其他

1、对车间技术人员计划完成率的计算参照《天一电子技术中心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至2016年8月起开始实施;

3、各车间对车间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由各车间自行规定;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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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7c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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