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预警与防范研究—以增值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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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题 目: 税务风险预警与防范研究—以增值税为例

系部名称: 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教师职称:

2013年5月24日

摘 要

增值税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特点,正是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必然会面临着一定的税务风险。加之目前受国内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存在的税务风险隐患已成为许多企业生存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如何全面、系统地减少面临的税务风险以及如何增强税务风险预警,在企业竞争中变的尤为必要,对实现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营改增的大背景下,本文通过税务风险预警的概述开始,运用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分析,揭示了企业在增值税预警方面面临的问题,针对其存在的税务风险提出了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为经营者解决公司税务风险隐患和加强公司税务风险管理提供帮助。 关键字:税务风险,风险预警,增值税,防范措施

I

Risk early warning and Prevention Research on value-added tax

for example tax

Abstract

Value added tax play a decisive role in the modern social and economic life. The tax base is broad, with a collection of universality and continuity characteristics, it is these characteristics decided its inevitable will face the risk of tax. The impact of domestic macro-control policies and the current taxation, existing risks has become the realistic problem urgently to be solved for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many enterprises. Therefore, the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comprehensively, systematically reduce tax risk facing and how to enhance the tax risk in the process of operation, in the competition among the enterprises become more and more necessary,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realiz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terprises.

The camp to increase under the background, this paper begins by outlining the tax risk early warning, the value-added tax risk index analysis, reveals the enterprises face in value-added tax early warning of the problem, according to the tax risk are put forward to reduce the corporate tax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the operators to resolve corporate tax risks and strengthen the corporate tax risk management to provide help.

Keywords:Tax Risk Risk Warning Value Added Tax Countermeasure

II

目 录

1 引言 .............................................................................................................................. 1

1.1 选题的背景 ........................................................................................................ 1 1.2 选题的意义 ........................................................................................................ 1 2 税务风险预警概述 ...................................................................................................... 2

2.1 税务风险预警的概念 ........................................................................................ 2

2.1.1 税务风险的内涵 ...................................................................................... 2 2.1.2 税务风险与预警的关系 .......................................................................... 2 2.2 税务风险预警的必要性 .................................................................................... 2 3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必要性 .................................................................. 4

3.1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必要性 ........................................................ 4

3.1.1 增值税制转型改革的需要 ...................................................................... 4 3.1.2 增值税征管模式变革的需要 .................................................................. 4 3.2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作用 ............................................................ 5 4 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的指标分析 .............................................................................. 6

4.1 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 6 4.2 固定资产周转率预警 ........................................................................................ 6 4.3 期末存货与全部销售收入比率异常预警 ........................................................ 6 4.4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 ................................................................................ 7 4.5 存货周转率预警 ................................................................................................ 7 4.6 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预警 ................................................................................ 7 4.7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预警 ................................................................ 7 4.8 小规模纳税企业纳税额偏低预警 .................................................................... 7 4.9 申报销售额低于发票开具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警 .................................... 8 4.10 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 8 4.11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 8 4.1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 9 4.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预警(不进入一员式) .................................. 9 5 利用预警进行增值税税务风险防范 ........................................................................ 10

5.1 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防范 .............................................. 10

III

5.2 固定资产周转率的防范 .................................................................................. 11 5.3 期末存货与全部销售收入比率异常防范 ...................................................... 12 5.4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防范 .............................................................................. 13 5.5 存货周转率防范 .............................................................................................. 13 5.6 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防范 .............................................................................. 14 5.7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防范 .............................................................. 15 5.8 小规模纳税企业纳税额偏低防范 .................................................................. 16 5.9 申报销售额低于发票开具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防范 .................................. 16 5.10 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 17 5.11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 18 5.1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 19 5.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防范 ................................................................ 20 结 论 .............................................................................................................................. 22 致 谢 ............................................................................................................................ 23 参考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IV

1 引言

1.1 选题的背景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标志着我国税务机关已将增值税列入重点研究课题[1]。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增值税在税收方面占据着越来越重的作用,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企业在税务预警系统中如何使自己的风险最小化,如何规避风险,这使财务部门在其专业知识的运用领域中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

1.2 选题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增值税税务风险的预警研究,为我们对企业税务风险预警研究进行分析与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对增值税分析与评价使我们更清晰的了解了企业税务风险预警内容、方法和意义,以及准确如实的分析与评价企业税务预警必要性与现实意义。通过选取增值税预警指标并通过案例分析对企业税务风险预警进行分析与评价,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增值税方面存在的税务风险隐患,有利于公司管理者强化税务风险化解风险;有利于公司管理者认识税务风险的破坏性作用;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通过对企业在增值税预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及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不仅对其他公司建立税务风险预警制度可起到示范性的作用还对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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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务风险预警概述

2.1 税务风险预警的概念

2.1.1 税务风险的内涵

税务风险属于风险的范畴,在认识税务风险之前,有必要明确什么是风险。1895 年,美国学者海斯从经济学角度给出风险的定义,他认为,风险就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1921 年,经济学家奈特在其经典名著《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概率型随机事件的不确定性就是风险。由此可见,只有当某项活动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能性时,风险才会产生,并且,风险的出现通常会带来某种形式的损失。因此,税务风险就是企业在所有涉税活动中所面临的一种不确定性,比如企业被税务机关检查,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或是引发补税、罚款的责任。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来讲,追求盈利是永恒的主题,但是企业的盈利必须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风险范围以内,如果盈利有很高的风险,那么企业就会有失败的隐患[2]。

2.1.2 税务风险与预警的关系

“海恩法则”表明: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预警正是对征兆的反应,预警的作用在于提供一种警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找到苗头,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2]。税务风险与预警体现为对象和手段的关系,税务风险是预警的研究对象,预警是提供警示的一种手段。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对于潜在的税务风险,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能够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当税务风险达到预警状态时,迅速控制事态,启动决策系统,有效处理税务风险,将对企业的影响或损失降低到可以接受的幅度之内。税务风险预警是企业对税务风险所进行的一切“预”先“警”示活动,而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则是为了达到“预”先“警”示所进行的有关制度设计。

2.2 税务风险预警的必要性

税务是每个企业必须面临的现实问题,它涉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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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与企业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既有交叉又有融合。从理论上讲,任何企业都应该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务风险预警系统,在企业整体上,及时发现企业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和可能导致企业失败的各种因素。建立良好的警示信号,及时向企业管理当局提示企业税务所面临的问题,这是企业确保能有效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从管理实践上讲,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各异,规模不一,不可能强求每个企业都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预警系统,在考虑是否建立以及如何建立税务风险预警系统时,应该关注企业的实际情况,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

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预警系统不仅是必须。税务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能够为企业的经济运行起到“安全网”的作用,在关键时刻为企业敲响警钟,提醒管理人员关注和重视税务风险。同时,行之有效的税务风险预警模型,能够让“税收”为企业服务,在可能的范围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此外,科学、合理的税务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具体而言,税务风险预警机制的功能体现在:信息收集。在税务风险预警过程中,需要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收集企业的税收政策,这些信息,不仅在税务风险预警中有用,对于企业的整体决策,也具有重要的价值;检测功能。通过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将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预期目标、行业标准对比,对监测结果进行识别、判断,检测税务风险属于何种状态以及将要预示着何种状态;诊断作用。根据对企业的跟踪、监测结果,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分析技术对企业的税务状况优劣做出判断,找出企业税务中存在的弊端和病源;治疗效果。当企业税务发生潜在风险时,税务风险预警能够根据警源使经营者采取有效的措施,以阻止税务风险的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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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必要性

3.1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相应的是,税收法治建设也受到了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而一直以来,增值税是我国实现税收收入的第一大税种,因此,增值税税收执法体系的稳健、有序运行,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企业必须对增值税存在的风险进行事前预警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

3.1.1 增值税制转型改革的需要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交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通过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修订草案,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这标志着我国增值税这一单行税种自2009年起进入了税制转型的大调整阶段,对我国宏观经济和纳税人的微观发展等方方面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相应的,对增值税税收执法工作的要求也发生了转变。企业不加强增值税风险的预警监控,可能会使增值税不能及时适应转型的变化,造成转型初期增值税税收风险的积累,进而阻滞企业的正常运转,也为当前的增值税税收执法工作增加了不确定因素。因此,企业有必要构建增值税税收风险预警体系。

3.1.2 增值税征管模式变革的需要

为了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税源管理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10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这一征管模式的变革。伴随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推进,涉及到税务机关增值税主管部门的机构职能、业务流程和人员组成的重新组合。如何梳理增值税税收执法程序、规范增值税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培养增值税税收执法人才,都是维持增值税税收执法工作稳定的新课题。因此,有必要构建增值税税收执法风险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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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构建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体系的作用

风险管理的总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增值税税收风险预警是为了给企业领导者、财务部门以及生产流程的各个部门人员提供防止增值税税收风险发生的有效信息,从而能够及时地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同时,通过预警体系的指标可以比较各个部门工作的管理质量和效率,发现企业在生产流程中的长处与不足,从而给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以不断改进的压力。 随着社会经济、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纳税人越来越懂得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构建增值税税收风险预警体系,可以通过预警指标来反映增值税纳税人维护权益的情况,一方面能够表现出增值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另一方面也能够表现出税务机关增值税主管部门对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是否到位,以及增值税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思想素质。从而降低了增值税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也保障了增值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合法权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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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的指标分析

我国企业税务预警指标可按征收税种进行划分为增值税类、消费税类、征管类和企业所得税类。其中增值税类指标占有无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下面就从增值税预警指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阐述。

4.1 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指标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弹性指的是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变动关系,正常情况下,二者应该同向基本同步变化,通过对弹性系数的分析,反映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变动方向和变动幅度,对变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预警。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100%

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税额-上年同期销项税额)÷∑上年同期销项税额×100%

弹性系数=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

4.2 固定资产周转率预警

指标描述:固定资产周转率是销售收入与全部固定资产平均余额的比值。当该值低于峰值下限时,则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收入问题。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固定资产总额×100% 平均固定资产总额=(期初固定资产总额+期末固定资产总额)÷2

4.3 期末存货与全部销售收入比率异常预警

指标描述:期末存货与收入比率是企业期末存货余额与企业收入总额的比率。它反映期末存货与收入的比例关系。比率越大,说明企业存货周转速度慢,企业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也就越差;反之越强。如果存货余额占收入比例较高,而周转率过低,则纳税人可能存在实现销售但不结转或不计收入、少计收入等问题。计算公式:

期末存货与收入比例=期末存货余额÷销售收入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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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

指标描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对象是状态为开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剔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等免税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的企业和外贸企业[3]。预警内容包括“销售额为0 ”、“月均销售额低于5000元”和“税额为0”、“税负低于行业税负预警线”四部分。

4.5 存货周转率预警

指标描述:存货周转率是企业销货成本与企业平均存货之间的比,它反映企业存货周转的速度。存货周转速度越快,存货转换为现金或应收款项的速度越快,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也就越强;反之越弱。如果存货在流动资产中比例较高,而周转率过低,则纳税人存在销售实现但不结转或不记收入、没有购进货物却以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入账、库存货物不真实等疑点。计算公式: 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成本×100% 平均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2 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存货余额÷流动资产总额×100%

4.6 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预警

指标描述:通过对纳税人当期的应税销售额分别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变动情况,若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异常下降,则纳税人可能存在少计、迟计收入等问题。

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期销售额-比较期销售额)÷比较期销售额×100%

4.7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预警

指标描述:纳税人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票的用量一般情况下保持着一定的数量,一定时期内一般不应有大的波动。若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有突增的情况,则存在虚开发票等疑点。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小于等于一百万元并且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份数小于25份的纳税人不发布预警。

4.8 小规模纳税企业纳税额偏低预警

指标描述:该指标为年度指标,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申报纳税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纳税额长期偏低(月均纳税额低于150元)的企业进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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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4.9 申报销售额低于发票开具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预警

指标描述:对发票开具金额超过申报销售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发布预警。申报销售额包括:一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销售额,二是发票超定额已补税款数据,是通过前台税票录入中选择征收项目为“增值税”、税款种类为”正税”进行判断、税款产生方式为”开票产生应纳税款\;发票开具金额指:发票交旧验旧金额和发票代开金额;使用定额类发票纳税人,需要用验旧份数乘以票面金额计算其开具金额。

预警频度按季,发布时间与预警频度相差一个季度,若2011年7月底发布预警信息,预警所属日期选择2011年二季度,预警内容是税款所属期为2011年1季度申报数据和发票信息。

4.10 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指标描述: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分析,主要通过对当期有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的纳税人当期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抵扣进项税额的比率进行分析,分析纳税人当期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的合理性,对比例高于同行业预警值的,可能存在取得虚开或虚假的运费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预警[4]。 对当期运费发票抵扣税额超过1万元,运费发票进项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超过行业预警上限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警。

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全部进项比例=当期运费发票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抵扣税额-当期全部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100%。

4.11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指标描述: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分析主要通过对当期有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的纳税人当期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占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的比率的分析,分析纳税人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的合理性,对比例高于同行业预警值的,可能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虚抵进项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预警。对当期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税额超过1万元,农产品收购凭证进项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超过行业预警上限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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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占全部进项比例=当期农产品收购凭证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抵扣税额-当期全部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100%

4.1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预警

指标描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比分析主要针对当期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的纳税人,一是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和当期全部抵扣进项税额二者比率的全面比较,分析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的合理性; 二是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有问题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大多来自省境外海关,因此将来自(山东)境外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也作为主要分析对象。 三是为分清主次,重点关注抵扣税额较大的纳税人,及时对问题疑点较为突出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对当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额超过1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占全部进项税额比例超过行业预警上限的纳税人预警。行业预警值以全省当期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的一般纳税人为样本,采用均值方差方法计算。同时对有来自山东省境外海关凭证抵扣进项的纳税人进行预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全部进项比例=当期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抵扣税额×100% 。

4.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预警

指标描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是纳税人当期开具作废发票份数占当期开具全部专用发票份数的比率,通过对纳税人开具作废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等的比对分析,查找出可能存在利用作废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疑点的纳税人予以预警。对月均作废发票税额大于1万元,且作废发票率50%以上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作废发票率 = 当期开具作废发票份数/当期开具全部发票份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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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利用预警进行增值税税务风险防范

5.1 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防范

反应的问题:可能存在销售货物不开票而隐瞒销售收入;发出货物未收到货款不开票而迟计销售;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取得虚假、虚开其它抵扣凭证虚假抵扣税款等问题 。

案例分析:公司2010年4季度进项税额变动率159.74,销项税额变动率125.05,弹性系数1.28;预警值为1.2。经核实,该公司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的主要原因:一是存货(原煤)增加,该公司生产主要能源是原煤,通过原煤燃烧产生出的蒸汽,再投入生产,冬季气温低,生产过程中相应的比其他月份多耗用原煤, 2010年9月开始原煤价格大幅上涨,该公司为保证生产在10--11月份储存原煤2400吨,已全部入账并认证抵扣进项税额。公司存货由年初的69万元增加到年底的126万元,多抵扣进项税额近10万元。二是固定资产由年初的1021万元增加到年底的1075万元,增加了54万元,其中公司于2010年3月份购进大型锅炉35多万元,抵扣进项税近6万元。以上两项就多抵扣进项税16多万元。三是销售收入没有大的增长变化。该公司每漂染加工1吨坯布收取客户的加工费全年价格没变,以及受客户及加工能力的限制其加工销售收入、销项税额增长变化不大。

扣除上述因素,经测算其进项税额变动率142.68,销项税额变动率仍为125.05,弹性系数1.14,比预警弹性系数1.28低0.14,低于预警值1.2。 经约谈举证、实地核实及企业自查,发现如下问题:

(1) 2010年11、12月份购买营养盐用于职工食堂使用,其中11月份购买1061.95元,抵扣进项税额138.05元;12月份购买1172.67元,抵扣进项税额152.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规定[5],应转出并补交增值税290.48元。 (2) 12月份将购买的原煤10吨6410.30元用于公司食堂使用,抵扣进项税额1089.7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规定,应转出并补交增值税108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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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共应补缴增值税1380.23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入库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必须对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变动不同步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尽量避免不同步的现象发生;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杜绝无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以及收入不入账问题;应注重结合存货变动状况、生产需求及相关费用支出,进一步判断存货的增减情况,以使进货、发货符合税金变化的逻辑性。对商贸企业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少计收入的问题,可以通过企业开具的小票、信誉单和日销货记录进行核对。

5.2 固定资产周转率的防范

反映问题: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偏高,则纳税人销售收入可能超过其生产能力,特别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利用“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税款为主或增值税返还企业,则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若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偏低,则可能存在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案例分析:2010年4季度企业累计取得销售收入33178267.66元,全年平均固定资产总额14932623.73元,固定资产周转率为222.19%。经核实,该企业固定资产周转率异常的主要原因:一是销售收入由于部分产品停止生产的影响比去年同期降低了21.69%,而平均固定资产总额同比只减少了4.94%,造成了固定资产周转率下降;二是账面存在但实际已闲置的固定资产5956147.62元,当年新增在建工程项目1172685.85元(附明细),二项合计7128833.47元,占固定资产总比例47.74%;扣除上述因素,经测算其固定资产周转率为425.16(其中生产用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的52.26%)[6]。

经约谈举证、实地核实及企业自查:2010年12月份处置闲置资产2141182.73元,白条取得清理收入1704533.66元(其中:蓄电池资产账面净值1393769 元,清理收入326072.12元, 256台织布机账面净值747413.73元,清理收入1378461.54元),企业开具白条作为收取款项的凭据,至今未进行账务处理,未计提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32779.49元[1704533.66÷(1+4%)×4%×50%],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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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与企业存货周转率进行比对,一般成正比关系;财务部门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真实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加强对未使用、不需用、停用固定资产的监控,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设备运转、及生产经营情况,对因市场因素或者是技术原因停用、不需用已处置的固定资产提醒企业要及时做出合理的账务处理;注意处置新旧固定资产适应税收政策的不同,处置旧固定资产按4%减半征收而不能直接用2%计算应纳税额,处置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按适用税率征税。

5.3 期末存货与全部销售收入比率异常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少计、迟计销售收入的问题。

案例分析:企业 2010年4季度期末存货41054037.47元,销售收入28225635.71元,比率为145,预警值为100。2009年期末存货38869829.51元,当年销售收入22979278.40元,比率169。存在明显异常。

经对企业库存进行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存货不符。经进一步核实,企业2010年10月发给沈阳巨浪特种机床科技有限公司机床6台,金额329682.05元,因货款尚未结算完毕,故未开具发票,应补缴增值税56045.95元。

该单位2010年12月份向山东新泰数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机床41台,价款1482480.00元,至今未开具发票,应补缴增值税215403.08元。

以上两项合计应补缴增值税税额271449.0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271449.03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财务部门应注重对期末存货细化分类,核实部分实物或查阅企业年度资产盘点表,对公司的库存总量有所掌握,比对账实相符性,是否存在发出货物未计收入的问题。对与存货有关的预警指标存货情况进行盘点,根据当前时点存货盘存情况推算预警期末实际存货余额;核查有无发出商品不开发票不计收入问题、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不进行账务处理而少转出进项税额的问题以及取得虚假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虚增存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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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防范

反映问题:纳税人可能存在申报不实、不计少计销售收入或虚抵进项等问题。 案例分析:2010年第四季度系统预警企业当期销售额28864451.36元,当期应纳税额891360.4元 ,税负率3.09%, 低于预警值3.25%。该企业税负率低于预警值0.16个百分点,且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经核实,该企业税负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进项税额增加造成的,一是原材料价格提高,全年增加进项税额15万元。二是购进机器设备抵扣进项税额13万元。以上两项就多抵扣进项税额28万元,扣除以上因素企业税负率达到3.45%,高于预警值。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2010年11月份销售的下脚料117000.00元,计入了营业外收入,未计提增值税,应补提增值税17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17000.00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该预警指标预警内容包含“销售额为0”、“月均销售额低于5000元”和“税额为0”、“税负低于行业税负预警线”四部分,需根据不同预警内容而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

解除时企业相关人员要配合税局工作人员的的约谈,详细讲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分析与同行业业户的不同之处;结合其它预警指标,使税局人员有侧重点的对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进行调查。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销项方面的问题,也有可能是进项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有可能销项和进项都有问题,应结合其他预警指标对企业进行全面分析评估。 企业应对存货管理和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核查,自查是否存在看有利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而虚增存货的行为,对大额现金结算、长期挂应付账款的业务应重点核查其业务真实性。

5.5 存货周转率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销售实现但不结转或不记收入、没有购进货物却以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入账、库存货物不真实等问题。

案例分析:2010年第四季度系统预警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29180764.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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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存货成本12051983.18元,存货周转率242.12%,预警值456.41%。该企业存货周转率低于预警值214个百分点,经约谈,该企业存货周转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客户要求而造成了产品积压,年底存货达到了1500万元(同比增加600万元),其中产品800万元,原材料700万元;经进一步分析认为企业解释的理由不能完全解除预警疑点,遂又对该企业进行实地核实,重点对企业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经盘点计算,企业账面原材料和库存原材料相差67.65万元,经核实确认,企业由于保管不善仓库被盗造成了原材料丢失,而企业没有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应转出进项税1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的规定,应转出并补交增值税11.5万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对与存货有关的预警指标进行分析时企业应对存货情况进行盘点,根据当前时点存货盘存情况推算预警期末实际存货余额;财务部门重点核实大金额的低值易耗品是否存在跨年度(12个月)摊销问题,残值有无及时作销售处理。对连续预警的企业存货细化分类,对大件商品和便于计量的存货进行实物盘点,或查阅企业财务部门年度财产盘点表,没盘点的责令企业盘点,做到账实相符,注意分析盘亏存货的去向及来源,报废品及损失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了解企业库存总量,分析库存真实性。财务部门对无发出商品不开发票不计收入问题、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不进行账务处理而少转出进项税额的问题以及取得虚假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虚增存货的问题坚决抵制。

5.6 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少计、迟计收入等问题。

案例分析:2010年第四季度系统预警企业本期应税销售额76538.46元,上期应税销售额873900.85元,变动率-91.24 %,预警值-50%。通过约谈,造成该企业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的主要原因是2010年4季度该企业开始上新项目,新筹建厂房,拆除了部分车间,造成第四季度销售额下降。通过全面核查,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2010年11月委托外加工轴承圆钢717.912吨,收回完工轴承圈627.1吨,形成下脚料85.812吨,下脚料抵顶加工费,每吨2000元,合计含税金额为171624元,未计收入,少申报销项税额24936.82元,应补缴增值税24936.82元。 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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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轴承钢管生产线于11月份竣工,2010年12月份对外加工钢管收取加工费1430500元(含税),未开具发票,未申报收入,应补缴增值税207850.43元。综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之规定,应当补缴增值税232787.25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相关人员与税局人员进行约谈时,应具体解释产品市场变化状况,结合存货和资金变动情况,分析销售额下降的原因。配合税局人员对有无发出商品不开发票不计收入问题进行审核。

5.7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少计、迟计收入等问题。

案例分析:2011年2月份系统预警企业本期开具份数29份,本期前一月开具份数16份,本期前二月开具份数10份,本期前三月开具份数15份,发票用量变动率(份数)分别为81.25%、190.00%、93.33%。经核实,该企业本月发票用量突增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月份增加了内销订单,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金额都有增加,以致出现了2月份发票开具数量增加,情况如下:该企业2011年2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0671553.03元,其中内销销售收入2501460.83元,占总收入的23.44%,实现销项税额745914.82 元,当月进项税额为 193346.89 元,当月实现增值税552567.93元。而2011年1月份实现销售收入16810549.48元,内销销售收入仅1399924.95元,只占总销售收入的8.33%,销项税额为 849105.86 元,进项税额为 936147.76 元,未实现增值税额。2011年2月份该公司销货订单集中,且内销比重远高于1月份,该公司2011年2月份内销销售额较1月份增加了78.68%。与前几个月相比差异情况原因亦同[11]。

由于内销商品销售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月份共开具了专用发票29份,其中开具给甲公司15份,金额1254630.88元,税额213287.22元;开具给乙公司13份,金额1225829.95元,税额208391.05元;开具给丙公司1份,金额21000元,税额3570元。实地核查该企业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资金结算正常,账实基本相符无较大出入。综上,未发现该企业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防范措施:对该指标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查:

(1) 企业应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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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的进项发票,进货物与销售货物应保持一致;

(3) 企业的资金结算与货物流向应保持一致,现金结算的应与库存现金核对保持一致。

(4) 企业实际库存商品、仓库保管账与账簿记载应保持一致,企业自查是否存在无明显来源异常收入情况。

5.8 小规模纳税企业纳税额偏低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等问题。

案例分析:系统预警企业2010年应税销售额(月均) 3091.49元,应纳税额(月均)92.74元。经核实该纳税人在2010年2月开业,属小规模纳税人,因开业初期业务未开展起来,生产不正常,销售业务很少,出现低税额申报。但经核实在2010年12月销售给个人纸张,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入账,共13.975吨,金额178875元(不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178875×3%=5366.25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弄清申报纳税额偏低的原因,不应隐瞒销售金额虚报少报的现象;如属于待关停并转的企业要在评估任务中确定其为待关停并转企业。

5.9 申报销售额低于发票开具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防范

反映问题:发票开具金额超过申报额,纳税人没有全额申报。 案例分析:评估认定结论、依据及处理意见:

系统预警该业户2010年四季度申报销售额30000.00元,开票金额(不含税)34000.00 元。经核实,该业户2010年7月份发票开具金额8500.00元, 按定额申报10000.00元,8月份发票开具金额18000.00元,按定额申报10000.00元,9月份发票开具金额7500.00元 ,按定额申报10000.00元,7月、9月申报销售额大于发票开具金额,不存在问题,但8月份申报销售额小于发票开具金额,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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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80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240.00元。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双定户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1号)第二十条“个体双定户发生下列情形,应当在法定申报期限内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并缴清税款:(一)定额与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器具记录数据比对后,超过定额的经营额所应缴纳的税款;??”之规定,该业户2010年8月份少申报销售额80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240.00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在申报销售额时,应逐笔核对企业发生的业务。

5.10 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取得虚开或虚假的运费发票,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 案例分析:系统预警该纳税人本期运费发票申报抵扣税额133728.00元,本期全部抵扣税额418062.26元,本期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31.99%,与上年同比增加31.99%。经核实该公司2010年11月取得运输发票22份,金额 938400.00 元,抵扣进项税额65688.00元;2010年12月取得运输发票20份,金额 972000.00 元,抵扣进项税额 68040.00元;合计取得运费发票42份,金额1910400.00元,抵扣进项税额133728.00元,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生产的需要,从外地大量购进原材料,集中运输,所以造成运费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而去年同期主要是当地购进,无此项运费发生。但经核实部分发票存在如下问题:

(1) 发票号码为XXXXXX号的1份运输发票运费金额为100000.00元,抵扣进项税7000.00元,属于汇总开具,但未附运输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第(五)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7000.00元。

(2) 发票号码为XXXXXX号的1份运输发票金额50000.00元,其中注明运费40000.00元,杂费10000.00元,计算抵扣进项税3500.00元,多抵扣进项税7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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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十条第(二)项:“??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7],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8]。”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700.00元。

以上共应补缴增值税7700.00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财务部门要核实是否为运输应税货物发生的抵扣项目,看其购进货物的入库单,发出货物的出库单,与运输发票所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是否吻合。核对货运发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规范,货运发票票面收货人和发货人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购货方和销货方名称是否相符;货运发票票面的运输货物名称、数量与购货(销货)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是否相符;货运发票票面的起运地和到达地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的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地址是否相符;起运地、到达地与所运输货物购销地是否存在正常的关联关系。货运发票的数量、金额与货运业务的资金结算凭证是否相符;货运发票列明的重量(数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和运费金额与购销货物发票载明的相关事项是否吻合。

5.11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案例分析:系统预警纳税人本期农产品收购凭证申报抵扣税额143000.00元,本期全部抵扣税额143000.00元,本期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占比100.00%,预警值为83.86%。经核实该公司为储备产品原料于2010年10月集中收购了一批籽棉,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120份,金额 110000.00 元,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43000.00元;经核实部分发票存在如下问题:

(1) 发票号码为XXXXXX、XXXXXX号的2份农产品收购发票出售人为非农业生产者,收购金额30000.00元,抵扣进项税39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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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第四条第(三)项:“对超出使用范围或未按规定开具的收购发票,不得凭其抵扣税款[9]。”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3900.00元。

(2) 发票号码为XXXXXX号的1份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金额10000.00元,抵扣进项税1300.00元,尚未支付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管理的意见》第四条第(二)项:“未支付价款的收购业务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1300.00元。

以上共应补缴增值税5200.00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企业要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要确实发票开具的农产品出售人为农业生产者,核实有无超出使用范围或未按规定开具的收购发票;是否已经支付了价款;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并按具体的品种、规格进行数量、金额式核算;购销业务记账凭证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如过磅单、验收单,付款凭证等。

5.1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占比过高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取得虚假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案例分析:系统预警该纳税人本期海关完税凭证申报抵扣税额234888.90元,本期全部抵扣税额236875.43元,本期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占比99.2%,预警值为73%。经分析,该企业经营的货物来源既有进口也有国内采购,可能存在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的可能,约谈得知企业货物来源部分来自国内采购,国内采购部分大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经进一步核查确认企业存在为抵扣税款而取得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的问题,情况如下:号码为XXXXXX号的1份海关完税凭证为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187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之规定,应补缴增值税187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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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纳税人已涉嫌偷税,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二十一条:“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之规定,建议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11]。

防范措施:企业要实时分析购进的货物和生产需求的合理性,对该凭证的真实性纳税评估人员不容易辨别。企业抵制虚假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的行为,提高虚抵进项税的成本。

5.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防范

反映问题:可能存在利用作废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的问题。

案例分析:2010年第四季度系统预警企业本期作废发票份数5份,本期开具全部发票份数9份,本期作废发票率55.56%。经对作废的5份发票逐份进行核实,情况如下[12]:

(1) 号码为02912545、02912546的2份发票是由于纳税人名称开具错误造成的,作废后即重新开具了正确的发票;

(2) 号码为02912547的1份发票由于打印机没有调试好,打印错误而作废,作废后即重新开具了正确的发票;

(3) 号码为02912548、02912549的2份发票,既不是退货,也不是因价格、名称错误以及技术性原因导致的作废发票,后经进一步询问有关当事人,真正的作废原因是由于进项税发票未到,企业为减少当月应纳税额而于12月底作废的,2份发票的金额为141128.21元,税额为23991.79元,经进一步核实,这2份发票所涉及的销售业务到目前为之,既没有办理退货,也没有重新开具发票,导致少缴税款23991.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之规定,应当补缴增值税23991.79元,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加收滞纳金。

防范措施:

(1) 企业应逐份核实及时上报作废发票的原因,作废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保管完好;

(2) 企业自查因价格、名称错误以及技术性原因导致的作废发票是否及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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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正确的发票,以及提出相关的材料。

(3) 企业应对退货的商品数量和库存商品数量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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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税务风险是企业的重要风险因素,努力防范税务风险是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课题。本文紧密联系企业增值税预警系统的实际情况,分析了企业的主要税务风险预警。针对可能导致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的重点因素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企业增值税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在企业税务风险预警的指标分析中通过对增值税税务风险指标进行分析从而找到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对企业的税务风险预警进行分析研究,认清增值税税务风险预警的必要性和解决其税务风险的方法,使企业的税务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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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回顾的本科学习,这篇论文可谓是我最宝贵的学习财富,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不仅仅是一次对理论知识的回顾与总结,而且锻炼了我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这对日后步入社会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督促作用。

对于本文的写作,首先要感谢我尊敬的导师教授。本文的撰写工作是在他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的选题、构思、搜集资料、撰写、修改到完成,每一个环节无不渗透着方老师辛勤的叮嘱与寄望。姜老师广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诲人不倦的工作作风、时刻跟踪学术前沿的学者精神,时时激励着我,影响着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

其次,我要感谢曾经帮助、支持、鼓励和关心我的同学和老师。

最后,要感谢我的亲人和朋友,是他们一直默默鼓励和支持我,让我可以在中原工学院顺利完成我的学业,他们的爱是我最大的财富。

谨以此文,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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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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