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口区示范街(店)建设推进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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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口区局(营销部)

示范街(店)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挖掘零售终端资源,有效占领终端、服务终端、运用终端,拓展终端功能,实现“发展同向、工作同心、服务同步、利益同体”的终端建设主题,现根据《武汉烟草“卷烟终端示范街(店)” 创建方案》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创建原则

区局(营销部)为创建主体,以“专销结合、批零互动、典型引路”为原则,通过打造“卷烟终端示范街”和“终端建设示范店”,实施零售客户诚信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创建一批集“诚信经营、品牌培育、信息采集、形象展示、示范引领”于一体的优质终端。

二、组织领导

区局(营销部)成立示范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示范街创建的组织、安排和指导。

组 长:谢思红

副组长:周 健 罗庆平

成 员:张 莉 李 毅 余 兵 刘燕华 岑永莉 袁丽华 王 洁 三、总体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分年度、逐批次、有重点”的渐进

方式,首期打造1条“卷烟示范街”和25户“终端建设示范店”,系统、规范、有序地挖掘和发挥“终端建设示范店”的终端价值,使其成为规范经营的标杆、企业展示的窗口、品牌培育的阵地和信息采集的端点,积极构建工、商、零共同面向消费者的科学运营体系。

规范经营的标杆:树立示范店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实现零违规。

企业展示的窗口:宣传武汉烟草“知音”服务品牌,向零售终端和消费者树立责任烟草、诚信烟草的企业形象。

品牌培育的阵地:发挥终端品牌培育作用,传播品牌文化,引导消费行为。

信息采集的端点:通过为“卷烟信息采集示范店”配置卷烟销售扫码设备,建立批零信息对接,动态掌握示范店客户的进销存数据。

四、选点标准

(一) 终端建设形象示范街选点对象 选取武胜西街作为桥口区首批示范街。 (二) 终端建设示范店选点对象

武胜西街示范街40户零售客户以及全区25户“日信息监控点”。

五、创建活动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5月上旬)

由各市场部组织辖区内示范街、示范店客户进行集中学习,传达市公司《武汉烟草“卷烟终端示范街(店)” 创建方案》,让示范户了解示范街(店)创建的意义和要求,取得示范户的支持和配合。

(二)创建阶段(5月中旬—8月) 1、诚信建设(5月10日—20日)

在客户自愿的前提下,与客户签定“规范经营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非法三烟”,按烟草公司要求开展正常卷烟经营活动,接受烟草公司的监督。

2、客户培训及指导(5月下旬)

市场部对示范街(店)客户经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主要收集客户购进、盈利、卷烟销售排名、存销比、动销率等数据,分析区域卷烟销售走势和规律,有针对性的为客户提供经营上的指导。

区局(营销部)组织示范店客户参观工商企业,进行集中培训。

3、柜台陈列建设(6月)

区营销部会同各市场部对示范街(店)的客户开展柜台陈列方式和方法培训,按市公司《武汉烟草终端卷烟陈列规范》的要求,以示范街为试点,统一柜台陈列,配齐卷烟价签,提高柜台陈列的固定效果。

4、品牌宣传建设(5月—7月)

区营销部将联合卷烟工业企业、市局品牌部对示范街、示范店客户进行3-4场“品牌文化价值传播报告会”,加深客户对品牌文化、价值、内涵的理解,提高品牌推介能力。

市场部在示范街(店)内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卷烟品吸、新品推介等品牌宣传,营造浓厚的品牌宣传氛围。

5、市场调查(8月)

区营销部会同各市场部在示范街(店)开展卷烟货源满足度调查、2012年需求预测、消费者调查,针对货源满足情况、消费水平、消费倾向、消费习惯等内容调查零售客户和直接随机调查消费者,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区域消费特点,并将调查分析结果反馈给示范街(店)客户。

(三)运行维护及评估阶段(9月—12月) 1、运行维护(9月—11月)

各市场部及客户经理要对示范街(店)的诚信守法、柜台陈列、店面形象、经营情况、信息采集等进行定期的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区营销部每月对示范街(店)进行随机走访,检查创建工作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

2、考核评估阶段(12月)

与专卖部门协同,根据“示范店”的诚信经营、培育品牌、信息上报、设施保养、配合程度等情况,定期(1次/年)对“卷烟示范店”运行进行综合评估,并记积分,通过积分的多少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

秀“示范店”,对有异常的“示范店”,根据违规事项性质分别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整改,直至取消。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示范街(店)创建是2011年市公司营销的重要试点工作,也是推动全市终端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各市场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销人员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群策群力,找到丰富有效,符合本区域特色的示范街(店)创建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创建水平。

2.加强监控,效果跟踪。

各市场部根据《区营销部示范街(店)建设推进计划》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做到有方法、有痕迹,同时应对本部门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过程监控和效果跟踪。区营销部月度检查中将示范街(店)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的各项相关资料进行查阅。

3、资料反馈。

各市场部经理对示范街(店)创建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书面报道、照片、数据统计等各类资料,及时向客户服务部提报,做到有留存、有反馈。

2011年5月

示范街客户明细表、日监测客户明细表、客户培训记录、品牌传播会报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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