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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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是逼取人犯口供的野蛮残酷的审讯方法。刑讯逼供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能提高破案效率,有时也有利于快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它严重违背了国家的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板易引起冤假错案的发生。刑讯逼供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在实践中危害无穷,其原因多样、动机复杂。本文从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入手,进而找出针对刑讯逼供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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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的成因及对策摘要刑讯逼供是逼取人犯口供的野蛮残酷的审讯方法。刑讯逼供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可能提高破案效率,有时也有利于快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它严重违背了国家的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易引起冤假错案的发生。刑板 讯逼供妨害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实践中危害无穷,在其原因多样、动机复杂。本文从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入手,进而找出针对刑讯逼供的对策。

关键词

刑讯逼供口供

冤假错案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90 9(O0O 5 10 522 1)3 9O 2

中图分类号 D 1 98

刑讯逼供是我国法律所严厉禁止的行为,然而在司法实践罪而拒不招供认罪,要进行刑讯,就这是刑讯逼供得以产生的思也 中,一行为却频频发生。这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权观想根源,是刑讯逼供至今仍然难以禁绝的重要原因。解放后,

念的普及,公众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刑讯逼供受到社尽管在法律上刑讯逼供被加以严禁,但是刑讯逼供的思想依旧存生活。特别是“些人自恃具有执法者一会一致谴责,特别是因刑讯逼供而引发一系列冤假错案被曝光之在并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如震惊全国沈阳“韵刘涌案”云南的,

的身份,以为拥有了超越法律的特权,便刑讯逼供、为所欲为”。 02对于口供的错误认识 . _ l

杜培武案等,这些案件中的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一

司法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罪行最清楚,因此,通

般而言,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告过犯罪嫌疑人之口交待的罪行最真实、被可信。办案人员认为要想

就须想方设法取得口供。以目前尽管有所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刑讯逼供行为严重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的侵犯了犯罪嫌疑人、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被为此,我国部分司法机关进行零口供起诉和裁判,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即使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按照其行为定罪量刑。 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法第

2 7 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没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但是部分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仍然依靠口供。出于对于口供 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人伤残、亡的,照本法第的依赖,一旦司法人员在办案当中遇到犯罪嫌疑人拒绝提供口处致死依则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即使他们认识到刑讯逼 2 4条、 22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即依照故意伤害罪、意杀供, 3第 3 (故但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讯逼供也有明确规供会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伤害,只要能够迫使犯罪分子交待。定,刑事诉讼法第 4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如 3条“引罪行就可以。诱、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欺。对于刑讯逼供,论是刑法还是刑事诉讼法都作了规定,无严 3法制观念淡薄 .由于我国一直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的法律传统,刑讯逼而

因此,讯逼供在部分司法工刑加禁止,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并尽管法律规定如此严供某种程度上可以查明案件真相,厉,讯逼供行为依然是屡禁不止。刑目前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刑

作人员心中具有一定正当性,于在这一过程中对于公民权利而对所遭受的刑讯逼供行为认为是罪有应得。在此,刑讯逼供获取的

尤其是对于证实有罪的犯罪嫌疑人,于他们对讯逼供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因刑讯逼供而导致了不少冤假的侵犯则被忽视,错案,不仅使无辜的人受到刑事追究,且给法制建设带来了消而

极影响,大降低了公民对法律的信任。那么,极刑讯逼供现象在证据被认为是可接受的,完全忽视了犯罪嫌疑人也具有合法权我国依然存在的原因何在,我们必须明确的问题。是一

利。同时他们也忽视了刑讯逼供行为对于国家法治建设的戕害,这一过程中作为国家权力代表的司法机关都不按法办事,必将动摇法律赖以存在的基础。( )二现行制度的缺陷

刑讯逼供的成因

( )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思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都有特定的思想和理念作为基础。 刑讯逼供之所以在实践中久禁不止,就是因为作为基础的思想和理

念还未得到清除,致实践中刑讯逼供屡禁不绝。导 1有罪推定等封建司法理念的影响 .思想层面上,旧司法理念的影响深远,到今天依然不能忽直视。任何一种现象的存在都是以特定的思想和理念作为基础的。

我国现行制度虽然经过刑法、事诉讼法等的不断修改而完刑善,是制度的完善并非一朝一夕。此外,但在中国古代实施合法刑讯,相应的制度对于今天的法制依旧影响深远。其 1监督制度无法有效落实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

。但是从我国的司法现状来看,检察机关的 对于在司法实践中久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现象,同样也是受封建法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统的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实监督无法落到实处。实际情况看,从刑讯逼供案件基本都发生在行纠问式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先入为主的推定为有罪,有侦查阶段,而刑事诉讼中侦查与起诉是两个界限分明的诉讼阶作者简介:川,何法学学士,西藏山南地区乃东消防大队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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