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题二
更新时间:2024-05-12 14:5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科目2练习题(一)
本试卷均为案例分析题(共6题,每题20分),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案例一】
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下达《工程暂停令》? 答: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定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3)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4)施工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
(5)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案例二】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事件2:甲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受并审核批准了该方案。
事件3: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正确做法: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
(2)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签字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正确做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事件2中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事件3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不妥之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正确做法: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案例三】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结构受力钢筋电焊接头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见表3-1),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是否整改应视常规批量抽检结果而定。在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下,施工单位选择有质量问题的钢筋电焊接头作为送检样品,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封样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送往预先确定的实验室,经检测结果合格。于是,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不再对该批电焊接头进行整改。在随后的月度工程款支付申请时,施工单位将该检测费用列入工程进度款中要求一并支付。 表3-1 钢筋电焊接头质量问题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时,发现下部结构有一个检验批内的混凝土试块强度不合格,经法定检测单位对相应部位实体进行测定,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设计单位验算,实体强度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
事件3:对于事件2,相关单位提出了加固处理方案并得到参建各方的确认。施工单位为赶工期,采用了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的下部结构加固、上部结构同时施工的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后及时签发了《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未执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造成上部结构倒塌,导致现场施工人员1死2伤的安全事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施工单位的提法及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或说明理由。
2.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事件2的处理程序。 3.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分析事件3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答: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质量问题 裂 纹 气 孔 夹 渣 咬 边 焊 瘤 数 量 8 20 54 104 14
(1)施工单位认为是否整改应视钢筋电焊接头常规批量抽检结果而定不妥。正确做法:存在质量问题均应进行整改。
(2)施工单位选择有质量问题的钢筋电焊接头未送检样品不妥。正确做法:应随即抽样。
(3)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送检样品封样不妥。正确做法:应由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送检样品封样。
(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送往实验室不妥。正确做法:应由施工单位送往实验室。
(5)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单位不再对该批电焊接头进行整改不妥。正确做法: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6)施工单位将电焊接头检测费用列入工程进度款中要求一并支付不妥。理由:属常规检测,不应另行计费。
2. 对事件2的处理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 事件3中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责任,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未报审施工方案,且未按指令停止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案例四 】
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某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后,建设单位将编制监理规划的有关文件交给监理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报送监理规划。监理单位收到有关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派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经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包括: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要求。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等。 问题: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激励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错误的有哪些,并指出正确做法。 答:
1.(1)不妥之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不妥之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正确做法: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3)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由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1)错误。正确做法:熟悉工作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错误。正确做法: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错误。正确做法:应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4)正确。
(5)错误。正确做法:竣工验收应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案例五】
监理规划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案例六】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监理单位承担了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招标时,A、B、C、D、E、F、G共7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评标时,发现A投标文件虽加盖了公章,但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只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被授权人的签字(招标文件中是否可由被授权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B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分析其原因是施工工艺落后造成的;C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规定的380天作为投标工期,但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果中标,合同工期按定额工期400天签订;D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汇总有误。
事件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G、F、E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G、F、E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再以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G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中A、B、C、D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答:
1.(1)A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招标文件对此没有具体规定,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2)B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招标文件中对高报价没有限制。 (3)C单位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4)D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总价金额汇总有误属于细微偏差(或明显的计算错误允许补正)。
2.(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科目2练习题(二)
本试卷均为案例分析题(共6题,每题20分),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案例一】
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 1.审批方案; 2.分包工程审查; 3.“四新”技术的管理; 4.审查测量成果; 5.实验室检查; 6.原材料进场检查;
7.计量设备的计量和检定审查; 8.巡视和旁站管理;
9.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0.检查中存在问题处理,监理通知单及工程暂停令的签发;
11.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处理;
12.组织竣工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湖南省某公司,监理单位是山东省某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市建筑工程设计总院,质检部门为当地质量监督站,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另有土方、防水等分包单位若干家。
总监理工程师刘某于2013年10月11日下达开工令,之后在刘某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授权代表参加。
本工程各方约定每周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总包单位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然后分发给各有关单位。
会议纪要的内容包括: (1)会议地点及时间;
(2)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其发言的主要内容; (3)决定事项;
(4)诸事项分别由和人何时执行。 问题
1.什么是第一次工地会议?文中对本工程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叙述有何不妥之处?正确做法是什么?
2.文中对本工程监理例会的叙述有何不妥之处?正确做法是什么? 3.本工程监理例会纪要的内容是否全面?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
1.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建设工程尚未全面展开,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各自人员及分工、开工准备、监理例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沟通和协议的会议,也是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会议程序的会议。
本工程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叙述的不妥之处有: (1)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召开时间错误。 (2)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持人错误。 (3)第一次工地会议的参加人错误。
正确做法是:第一次工地会议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设计单位参加。 2.本工程监理例会的叙述的不妥之处有: (1)监理例会的主持人错误。 (2)会议纪要的起草者错误。
正确的做法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整理,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然后分发给各有关单位。
3.本工程监理会会议纪要的内容不全面。还应当包括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代表单位。
3.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要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包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案例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施工技术的进步,现在工程建设呈现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等特点。近年来,出现了大量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体工程和具有综合使用功能的综合性建筑物,几万平方米的建筑比比皆是,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也不少。由于这些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工程停缓建、已建成部分提前投入使用或先将其中部分提前建成使用等情况,再加之对规模特别大的工程一次验收也不方便等。因此标准规定,可将此类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部设施也越来越多样化,按建筑物的主要部位和专业来划分分部工程已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为了更加科学的评价工程质量和验收,在分部工程中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
统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工程中包含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通过哪几个层次的验收? 2.各层次的质量验收记录有谁填写?由谁哪些人员进行验收? 答: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通过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四个层次验收。
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检修验收,验收结论由总监理单位填写。 【案例四】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约定,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元/台班,单独计算,不进入直接费。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时间单位:月)。
A D F J 2 5 7 9 3 4 2 2 I 3 L 1 B E G K M 1 3 6 8 10 11 1 3 4 5 3 C 4 H 3 6
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开工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致使工作E的持续时间延长2个月,吊装机械闲置30台班。
事件2:工作G开始后,受当地百年一遇洪水影响,该工作停工1个月,吊装机械闲置15台班、其他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合计25万元。
事件3:工作K开始之前,建设单位又提出工程变更,致使该工作提前2个月完成,因此,建设单位提出要将原合同工期缩短2个月,项目监理机构认为不妥。
问题
1.确定初始计划的总工期,并确定关键线路及工作E的总时差。 2.事件1发生后,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多少?工程延期为多少?说明理由。
3.事件2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为多少?应批准的工程延期为多少?说明理由。
4.事件3发生后,预计工程实际工期为多少?项目监理机构认为建设单位要求缩短合同工期不妥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
1.(1)20个月;
(2)A--D--F--I--K--M(或1-2-5-7-8-10-11); (3)2个月。
2.(1)吊装机械闲置补偿费:600*30=18000(元); (2)工程延期为零;
(3)理由:1)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2)工作E的持续时间延长不影响总工期。
3.(1)1)补偿费用为零;2)工程延期一个月;
(2)理由:1)不可抗力原因,费用不补偿;工期可顺延;2)因为工作E的持续时间延长,工作G变为关键工作,不可抗力导致该工作停止一个月,影响工期一个月。
4.(1)19个月;(2)正确,因总工期比原合同工期缩短一个月。 【案例五】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案例六】
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是什么? 答: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科目2练习题(三)
本试卷均为案例分析题(共6题,每题20分),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案例1】
某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于施工方签订2012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项目工期六个月,A、B工作所施工的建筑材料未甲供材,合同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施工建设期间如果物价上涨,仅对水泥、集料和钢材进行价格调整,调整的依据是造价主管部门的材料价格指数。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列项、工程量和施工单位报价如表一。已知改工程各项工作按照最早开始时间安排,按每月匀速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进度计划如表二。
表一
工作名称 清单工程量(m3) 施工单位报价(元/m3) A 2500 100 B 3000 150 C 4500 120 表二 1 2 3 4 5 6
A C 3 D 2200 180 E 2300 100 F 2500 150 G 2000 200 1 2 5 6
B D F
E G
1 2 3 4 5 6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因工期紧张,施工单位为保证按合同工期竣工,避免工期违约处罚,需要增加有两台大型机械设备,因此施工单位提出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但建设单位不同意另行支付。
事件2: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运抵现场后,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送检,但施工单位认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并未对此做出约定,因此,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若一定要施工单位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
事件3:当施工进行到第3个月末时,建设单位提出一项设计变更,使D工作的工程量增加2 000 m3。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后,D工作持续时间延长1个
月。从第4个月开始,D工作执行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经测算,新单价中直接费为160元/m3,间接费费率为15%,利润率为5%,计税系数为3.41%。
事件4:由于施工机械故障,G工作的开始时间推迟了1个月。第6个月恰遇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造成F、G工作的造价提高,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见表4-2。施工单位随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调整F、G工作结算单价的要求。经测算,F、G工作的单价中,钢材、水泥和集料的价格所占比例均分别为25%、35%和10%。
表三:建筑材料价格指数 费用名称 钢材 水泥 集料 问题 1.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指出事件2中施工单位说法的正确和错误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3中,针对施工单位调整的施工方案,写出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列式计算D工作调整后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调整F和G工作单价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列式计算应调价工作的新单价。
基准月价格指数 105 110 100 结算月价格指数 130 140 120
5.计算4、5、6月份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和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额(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答: 问题1:
事件1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正确。
理由:大型机械设备进场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中的措施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且在建设单位无过错的情况下,为保证合同工期内按期竣工,施工单位自行增加的任何投入没有理由提出由建设单位支付其进场费的要求。
问题2:
(1)事件2中施工单位说法正确之处:要求建设单位支付材料检测费用。 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其检测费用应由发包人负责。 (2)事件2中施工单位说法错误之处:施工单位没有送检的义务。 理由:不论是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均有送检的义务。
问题3:
(1)事件3中,针对施工单位调整的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的处理程序:施工单位将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提交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书面向施工单位答复。
(2)D工作调整后新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计算如下: ①新单价直接费=160.00元/m3。
②间接费=①×15%=160.00×15%=24.00(元/m3)。
③利润=(①+②)× 5%=(160.00+24.00)×5%=9.20(元/m3)。
④税金=(①+②+③)×3.41%=(160.00+24.00+9.20)× 3.41%=6.59(元/m3)。
⑤全费用综合单价=①+②+③+④=160.00+24.00+9.20+6.59=199.79(元/m3)。 问题4:
(1)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调整F工作单价的要求合理。 理由:F工作按正常进度施工。
(2)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调整G工作单价的要求不合理。 理由:G工作的开始时间推迟是由于施工机械故障所致。
(3)F工作的新单价=150×(30%+25%×130/105+35%× 140/110+10%× 120/100)=176.25(元/m3)。
问题5:
4月份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4 500/3)×120+(2 200/2)×180+(2 300/2)× 100=493 000(元)=49.30(万元)。
5月份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4 500/3)×120+2 000×200=580 000(元)=58.00(万元)。
6月份的拟完工程计划投资=2 500×150=375 000(元)=37.50(万元)。 4月份施工单位应得的工程款额=(4 500/3)× 120+[(2 200/2+2 000)/2]×199.79+(2 300/2)×100=604 674.5(元)=60.47(万元)。
5月份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额=(4 500/3)×120+[(2 200/2+2 000)/2]× 199.79=489 674.5(元)=48.97(万元)。
6月份施工单位应得的工程款额=2 500 × 176.25+2 000 × 200=840 625(元)=84.06(万元)。
【案例二】
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乙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并经建设单位甲同意,施工单位乙幕墙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丙,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分包单位丙在施工完幕墙龙骨后,由丙单位质量负责人通知项目监理部验收,并申报了相应报验资料,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后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便在验收后下达了一份监理工程师通知给丙单位要求其整改。
事件2:分包单位丙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因为结构偏差,有若干处龙骨无法按照原设计文件要求精确定位安装,于是立即书面报告了施工单位乙,于是乙单位提交了一份工程联系单,请求设计确认处理方案,监理部收到文件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认为情况属实,于是签署了请求设计确认的意见报建设单位甲,设计回复对龙骨和结构均做了相应调整和处理。丙单位收到设计答复意见后认为,此内容将增加了工程造价,于是申报了一份工程经济签证单给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乙单位施工的模板支撑施工存在坍塌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整改通知,但乙施工单位拒不整改,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甲报告了此情况,此后模板发生坍塌。监理工程师认为其已经在第一时间签发了整改指令,并已经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不应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事件4:幕墙施工阶段,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乙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事件1中那些行为不妥,正确做法应为。
2.对事件2中施工方的签证请求,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意见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
3.事件3中监理单位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为什么。
4.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答: 问题1:
事件1中不妥处:1、分包单位丙直接向项目监理部报验的行为不妥; 2、监理工程师直接接受分包单位的工序报验不妥; 3、监理工程师直接对分包单位丙下达整改指令的行为不妥。
正确做法:分包单位丙应在工序完成后,在自检合格的情况下,提交报验资料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乙在检查工序合格的情况签字盖章,由乙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在验收后若有整改指令,应下达给乙单位要求其整改回复。
问题2: 不正确。
理由:事件2中,对于结构偏差应为施工单位乙自身责任,设计确定处理方案后,由施工单位自行实施,费用不予认可。对于产生的增加费用,应由丙单位向施工单位乙提出。
问题3:
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原因: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监理报告。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形成监理报告。
问题4:
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由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 (2)事件4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由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其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案例三】
某办公楼,地下一层,地上三层,5000平米,建设单位甲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项目比较小,按监理规范要求可以承担三个项目的总监,所以拒绝建设单位要求,担任了另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推荐了虽然才毕业两年但认真负责的一位监理人员担任总监代表,总监代表的工作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该总监代表不但根据工程情况调配监理部人员进驻现场,而且编制了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等并报总监审批后实施;。
事件2:本项目于2014年1月2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由于设计方案的调整及春节影响,于2014年4月15日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立即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会中确定2014年4月20日召开图纸会审及交底会,4月25日施工单位必须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建设单位会上要求,会后总监代表立即签发开工令,于2014年4月16日正式开工;
事件3:总监代表在巡视中发现,由于下雨,基坑回填土下沉较多,经过了解得知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分层夯实,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工程立即全面停工整顿,建设单位在现场巡视时发现现场停工,认为监理单位做法欠妥,而监理方认为自己是为工程质量负责,有权利发停工令。 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监理单位的哪些行为不妥,理由是什么?
2.对事件2中存在什么问题?
3.事件3中建设单位认为监理单位做法欠妥,你认为建设单位看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 问题1:
事件1中不妥处:
1、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另外项目的总监,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2、总监代表应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利,具有工程类注册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监理部人员调配应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不得委托总监代表; 4、监理规划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并写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问题2: 存在问题为:
1、施工许可证在领取三个月内未开工的应申请延期; 2、第一次工地例会应由建设单位主持; 3、开工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开工令签发的前提条件包括,图纸已交底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问题3:
监理单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回填土施工时监理应旁站,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质量立即应提出返工。 2、由于回填土不合格而让整个工程暂停施工不妥,仅与回填土相关的工作暂停即可。
3、总监代表无权下发停工令。
4、发停工令应事先征的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案例四】
某工程,在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该总包单位将5.5米基坑支护工程分包给一专业施工单位;
事件1:负责基坑支护施工分包单位将施工方案报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公司,总监代表审批同意此方案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现场监督。
事件2:监理部进驻现场后除了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批了施工组织设计;
事件3:本项目由于工期紧,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立即按照技术标安装了4台塔吊,将项目的周转材料吊运到位,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后,向监理部递交了塔吊安装单位的编制经总包单位盖章的安拆方案,总监代表审批,塔吊通过正式投入使用,监理人员发现塔吊未按期进行维保,且违章吊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立即签发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应付工程款未及时给施工单位支付,而施工单位还在积极抢工,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要注意安全,施工单位也增加了一名安全人员进行巡视; 问题
1.事件1中哪些行为不妥,理由是什么?
2.对事件2在编制监理规划、细则及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包括哪些有关安全的内容?
3.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行为是否妥当,理由是什么?
答: 问题1:
事件1中不妥处: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组织专家论证;
2、应经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总监代表无权审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4、应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问题2:
1、项目监理机构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中;
2、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问题3:
监理单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塔吊在安装前应报安拆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批才能安装,而非安装单位编制总包单位仅盖章报送监理部,而总监代表无权审批;
2、方案未审批、擅自安装并且使用,监理单位未采取措施;
3、在发现擅自安装使用和不按期维保并违章作业时,监理单位就应该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案例五】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按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一专业工程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在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设计图纸有误,即向建设单位进行了口头汇报。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并向设计单位指出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在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安排监理员到现场复验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事件2: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材料,因规格、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施工单位不予接收保管,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协调处理。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总承包单位在某隐蔽工程施工时,未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即进行隐蔽。
事件4: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填写了工程竣工报验单,连同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过程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便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收到该报告后,即将工程投入使用。
问题
1.分别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时,应审查哪些内容?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如何协调处理? 4.针对事件3,写出总承包单位的正确做法。
5.分别指出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答:
1.(1)事件1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①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 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设计交底会。
②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向设计单位指出设计图纸中的错误,在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会议纪要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管理。
(2)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①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设计图纸的错误口头向建设单位汇报。 正确做法:应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
②不妥之处:在工程定位放线期间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正确做法: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进行审查。
③不妥之处:安排监理员复验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正确做法: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复验。
2.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时,应审查的内容包括:(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协调施工单位保管该批材料,若经设计单位确认可以使用,则该批材料可用于本工程;若不能使用,应要求退货。
4.针对事件3,总承包单位的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在隐蔽前48 h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若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在验收前24 h书面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总承包单位可自行验收。
5.(1)事件4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认为施工过程均按要求进行了验收,便签署了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
正确做法:在收到总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和全部竣工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
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而竣工验收报告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的。
(2)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后,即将工程投入使用。
正确做法: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案例六】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14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
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指出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2.上述质量事故发生后,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3.上述质量事故的调查组应由谁组织?监理单位是否可以参加调查组?说明理由。
4.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5.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是否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理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否可依法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为什么?答:
1.(1)该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不妥之处:由招标办主持举行开标会。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召开。 4)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交。 (2)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不予补偿。
理由:招标公告在合同法律制度中属于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因此,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2.在事故调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做如下工作: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2)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3)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在24h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3.(1)质量事故调查组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理由:此事故属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2)监理单位可以参加调查组。
理由:事故的发生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的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本案例中的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监理方无责任。
4.(1)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所以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
(2)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如下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审核签认; 2)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对技术处理结果组织检查、验收、签认; 4)要求事故单位编写事故处理报告; 5)签发工程复工令。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5.(1)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单位所签协议具有与施工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理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与通用条款中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签订合同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
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将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2)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不予受理甲承包单位的诉讼请求。
理由:仲裁与诉讼均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但二者只能选择其一。只有在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同时,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原则,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安徽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科目2练习题(四)
本试卷均为案例分析题(共6题,每题20分),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案例一】
某监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某工程监理合同后,建设单位将该工程相关文件交给监理单位,要求报送该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单位收到相关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负责合同管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该工程监理规划,经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该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送给委托人。
在该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包括: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现场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资格;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问题:
1、以上关于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何不妥之处?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2、请指出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说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是什么?
3、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有哪些?答: 1、监理规划的编制有以下不妥之处:
(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 (2)在第一次工地会议5天前报委托人; (3)监理规划由监理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正确做法: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规划的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 (2)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3)监理规划应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2、监理人需要完成的基本工作中:
(1)错误;(2)错误;(3)正确;(4)正确;(5)错误 正确说法是:
(1)熟悉工作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2)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会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5)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监理人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3、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有:
(1)监理规划的基本构成内容应当力求统一;
(2)监理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监理规划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 (4)监理规划应把握工程项目运行脉搏; (5)监理规划应有利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6)监理规划的表达方式应当标准化、格式化; (7)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时效性; (8)监理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案例二】
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由于该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但工程性质清楚。按照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计量。
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计量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
(2)监理工程师按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5)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6)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核查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甲方据以支付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监理工程师提出了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要点如下:
(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若变更发生后14内,乙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3)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问题:
1、该工程采用什么类型的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说明理由。 2、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计量程序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指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是如何规定的?答:
1、该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理由是: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单价合同,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本案例中工程项目性质清楚,但工程量事先无法准确确定,故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方式比较合适。
2、工程计量程序要点第(3)条、第(5)条、第(6)条是正确的,其它三条有不妥之处。
(1)不妥之处:乙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在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正确做法:乙方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员报送上月20日到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师,并在计量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
正确做法: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
(4)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人秋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正确做法: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人秋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价款程序要点中第(1)条、第(2)条是正确的,第(3)条、第(4)不妥。
第(3)条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正确做法: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14日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第(4)条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正确做法: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4、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案例三】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时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将设备管道竖井的位置作了移位处理;二是工程的有关施工试验主要安排在施工单位实验室进行。总监理工程师分析后认为,管道竖井移位方案不会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因此,签认了该施
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并送达建设单位;同时指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实验室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等进行考查。
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介绍了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建设单位认为准备工作基本完成,要求会后就组织开工。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好之前不宜开工。对此,建设单位代表很不满意,会后建设单位起草了会议纪要,纪要中明确边施工边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此会议纪要下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求遵照执行。
事件二:设备安装施工作业要求安装人员必须有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安装人员与资格报审名单中的人员不相符,其中2名安装人员无安装资格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该两名安装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随后补发《监理通知单》。
事件三:设备调试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规程要求进行调试,存在较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立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用了2天时间整改后被指令复工。对此次停工,施工单位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申请。施工单位强调,施工单位虽然未按技术规程调试但并未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而且设备调试为关键工作,由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暂停令导致施工单位停工2天造成窝工损失,建设单位应给予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给予批准。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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