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抓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29 03:4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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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抓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根据“呼伦贝尔市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我校的教学中心地位,保证学校领导经常关心教学,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全校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教学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配

学校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如果学校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校长必须承担相关领导责任,并向学校领导及全校师生员工做出公开、深刻的检查。 二、基本职责

1、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现代化教育理念,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

2、校长要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来抓,投入主要精力解决有关教学质量的问题。为此,本校将建立教学绿色通道,保证一切有关教学问题都能够在第一时间研究解决。

3、校长必须亲自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

4、校长必须经常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监督教学质量,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办整改。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学时。

5、校长必须亲自抓教研工作,与课题组成员一起研究探索,总

结课题成果并加以推广。

6、校长要定期召开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教学工作,同时明确和强化教研组的职责,以便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校长还必须密切同师生的联系,听取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教学和学习中的困难,为教学秩序稳定、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三、监督措施

设立并公开学校校长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箱,及时收集有关全校教学质量信息,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亚东第一小学 二0一二年三月

校长抓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亚东第一小学 二0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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