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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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二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

改革和发展规划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2月

目 录

前 言 ......................................................................................... 6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 7

一、“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实现了新跨越 ...................... 7 二、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新形势 ................................ 8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 10

一、指导思想 ..................................................................... 10 二、主要目标 ..................................................................... 11

第三部分 重点工作 ............................................................... 14

一、基础教育:奠定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基础 .............. 14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 14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 15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16 (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 17

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的职业技能 .............. 17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 17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 18 (三)深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 18 (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 19

三、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 19

(一)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 19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20 (三)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 21

(四)扩大社会服务功能 ........................................... 22 (五)发挥文化传承职能 ........................................... 22

四、终身教育:搭建便利市民学习的网络平台 .............. 23

(一)健全市民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 23 (二)广泛开展各类继续教育 ................................... 23

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 24

(一)深入开展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 24 (二)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 24 (三)加快办学体制改革 ........................................... 25 (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 25 (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 26 (六)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 26

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 27

(一)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 27 (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 27 (三)改革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 28 (四)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 28

七、提升首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 28

(一)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 ............... 28 (二)增强学生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 ....................... 29 (三)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 ............................... 29 (四)开创良好的教育外事服务局面 ....................... 29

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30

(一)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 ............................... 30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融合 ....... 30 (三)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 31

九、加快调整学校空间布局结构 ...................................... 31

(一)合理调整基础教育空间布局 ........................... 31 (二)加快调整职业教育空间布局 ........................... 31 (三)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 ................................... 32 (四)加大空间布局规划的实施力度 ....................... 32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 32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 32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 32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 33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 33 (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34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34 (六)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 35

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 35

(一)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 35 (二)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 ................... 36 (三)建立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的长效机制 ........... 37 (四)健全和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 38

三、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 38

(一)完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 38 (二)优化投入分配结构 ........................................... 39 (三)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39

四、推进依法治教和科学管理 .......................................... 40

(一)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 40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40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 41 (四)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 41

五、健全和完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 42

(一)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和机制 ............................... 42 (二)依法强化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职能 ............... 42 (三)完善教育督导保障措施 ................................... 43

规 划 实 施 ....................................................................... 43

前 言

规划性质:“十二五”时期是实现首都教育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首都发展形势,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更加突出。为切实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明确2011-2015年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作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本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文件,是本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编制年度教育工作计划,规划、评审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项目,制定实施各项教育政策措施的主要依据。

规划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期限:2011-2015年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实现了新跨越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首都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坚持内涵发展、人才强教、资源统筹、开放创新的战略方针,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推进教育开放,首都教育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势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了教育现代化。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0-3岁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率达到9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义务教育毛入学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继续保持在100%和98%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教育普及水平已超过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平均水平。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形成了“社会大课堂”、“蓝天工程”等一系列首都品牌,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教育结构持续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普通高中优质资源覆盖范围显著扩大,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普及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教育公平迈出新的步伐,市级财政每年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残疾儿童少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的资助政策逐步完善;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得到基本保障。教育改革继续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教育开放程度持续扩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达117个,招收留学生28万人次,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任教的外籍教师达到4000多人,首都院校在境外承办的孔子学院(课堂)已达102个,教育国际交流和合作日趋深入。教育投入显著增长,“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比“十五”期间增长了1.42倍,占GDP比重提高了0.64个百分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正在逐步形成。教育功能不断拓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学习资源与载体不断丰富。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繁荣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

二、首都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新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北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更高标准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不断迈进的重要时期。新的历史阶段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对首都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首都教育的要求日益提高。“十二五”时期首都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首都科技智力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已成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使命,这就要求首都教育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紧紧围绕首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为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知识贡献。

——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期待更加迫切。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呈现更加鲜明的时代特点。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特色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强、对教育公平的程度备加关注的新形势,首都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教育发展,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加快现代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的优质化、多样化和均衡化,推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驻人口拓展,由义务教育向其他教育领域延伸,让市民感受到首都教育的新变化,促进首都的和谐稳定。

——城市化进程加快对首都教育发展的压力持续增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市区和城乡结合部人口规模迅速增加给首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水平带来了巨大压力。“十二五”期间,学龄儿童少年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将面临新的需求高峰。中心城区人口疏散、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建设也对加快教育资源

空间布局调整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妥善解决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教育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这都要求首都加快完善现代化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优质公共教育资源供给能力。

——人才竞争对构筑首都教育新优势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当前,科技、教育、人才已经成为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核心要素,因此要求北京更加积极、有力、创造性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突出首都教育特色,构筑首都教育发展新优势,在拔尖创新人才、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培养上取得新的进展,继续发挥首都教育对全国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成为展示中国教育发展与改革最新成果的示范窗口。

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首都教育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包括:教育体制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教育发展的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培养模式需要不断创新,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待全面提升;教育协调发展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教育公共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教育资源布局还不适应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变化的新需要,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长效机制亟待确立。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切实落实全国和北

京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全面推进首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总体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实现《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基本形成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教育资源布局,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学习型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

——保持市民受教育程度在全国的领先地位。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网络进一步健全,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10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显著提升职业教育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普遍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0%以上。市民终身学习的条件更加便捷。

——健全更加公平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成普惠便利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市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公平配臵公共教育

资源,推进区域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按期实现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提出的各项目标。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教育资助制度,不断提高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水平。不断健全更加完备、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

——提供更加优质而富有特色的教育质量。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深厚的文化底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开阔的国际视野,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加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建立和完善符合北京实际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监测评估机制,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教育质量。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教育体制。全面实施列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试点项目,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更加深入,试验内容进一步丰富。积极推进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着力转变教育发展观念,着力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着力解决首都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区县和学校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完善与城市区域功能相配套的教育布局。加快布局结构调整,优先加强教育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尽快形成与城市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的教育资源空间布局。依法保证新城、新建小区和危改拆迁地区配套教育设

施的建设;实现中小学校办学条件主要项目达标;实施职业教育空间布局规划;市属高校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完成良乡、沙河高教园区建设。

——建立高层次全方位的教育开放新格局。培养国际化人才的能力显著提升。外国留学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在京外国留学生数量达到12万人次。华北五省区教育合作取得新的进展,京港澳台教育合作更加深入。

——提升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保障能力。教育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信息化基础环境持续改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运用信息通讯技术实现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和学习方式的个性化和便捷化,建成与“数字北京”相适应的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专栏:“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 标 2010年 >90 105 98 6369 90.8 7.1 14 50 2015年 >95 100以上 >99 6700 >95 12 15 60以上 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2 义务教育毛入学率(%)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4 每10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人) 5 中小学建网学校比例(%) 6 外国留学生规模(万人次) 7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9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35 40 第三部分 重点工作

一、基础教育:奠定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基础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切实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完善中小学德育体系,培养和弘扬“北京精神”,制定并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德育指导纲要》,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搭大社会实践育人平台,研究探索社会大课堂等北京特色德育品牌活动的常态应用机制,创新德育活动新途径和新方法,推出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素质、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公民素质、国际视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学生的幸福感。落实全员育人,总结和推出一批教书育人的典型经验。

提高教学工作有效性。严格落实新课程计划,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效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活动机会。深化课程教材改革。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修订和颁布基础教育各学科课程指导意见。全面修订教科书,以人类文明优秀遗产和科学技术最新成果进一步丰富和充实课程内容。建立各级课程改革资源库。

加强体育、美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

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近视新发率的上升趋势,降低中小学生的肥胖率,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以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学为突破点,健全艺术教育教学体系,提高艺术课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艺术欣赏能力。继续加强金帆艺术团等高水平艺术社团建设。

健全学业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构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对学生个体、学校、区县不同层次的评价反馈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课堂教学质量、学业质量标准,建立各个学段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质量评价体系及教学反馈系统,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形成中小学校办学特色。开展育人模式、课程设臵、教育方法改革试验,为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试验,建立一批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和实验班。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学校自主发展活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评选500个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

(二)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提升学前教育供给能力。落实“学前教育保障项目”,实施《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通过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

达到65%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状况。

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区县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制定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实施奖励补贴政策,加大对部门办园的支持力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

保证学前教育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完善学前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与标准,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保障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快乐健康成长。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建设任务,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创新资源整合方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面。加大财政投入向农村和城市发展新区教育倾斜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办好民族教育学校和民族班。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制定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规范、扶持民办学校,切实保障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

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完善公平

入学规则,实现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学有其位,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机会公平,全面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实施推优派位、特长生录取和大派位全面网上录取制度。落实公示制度,实现学生报名、推荐过程、录取到位全程的公开透明。

(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建设一批文化特征鲜明、教育风格独特、学生素质多样,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高中学校。按照“上下结合,重心下移,区域推进,学校为主”的原则,引导学校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将扩大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与承担相应责任、义务有机统一。坚持鼓励学校找准定位,特色办学,多样发展。鼓励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发特色课程,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多样性。坚持试点先行,以试点和试验带动整体改革和发展,继续探索新型综合高中试验,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

二、职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的职业技能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适应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高端产业发展和世界城市建设的需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结构,组建现代制造、电子信息、金融商贸、都市农业等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北京创造”、助力“北京服务”,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创新型企业发展和重点区域发展专项行动。针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不

断加大职业教育新专业开发与建设力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中高职衔接和本专科一体化培养试验、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拓展职业院校服务功能。深化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现代化的首都职业教育。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开展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以及市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开展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和优质特色学校评选与建设工作,建设2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5所左右新的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学校。 重点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运行管理模式,开展共享性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形成开放、共享、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提高实验实训设备使用效率。开展职业院校专业评估,重点建设50个高等职业教育骨干特色专业、60个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在资源保障和经费投入方面向示范专业、骨干特色专业倾斜。

(三)深化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继续实施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构建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就业选择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探索专业设臵与职业岗位(群)相对应,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相融合,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联系,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选择部分专业探索建立中高职课程衔接体

系。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小班化”教学,探索职业教育精品化教学模式。

实施职业学校德育创新行动计划。继续推进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加强职业道德养成。注重培养职业学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组织、指导和引导作用。

(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逐步降低高等职业教育学费,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学校学生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渠道。继续在职业教育中推行“双证书”制度。

树立人人皆可成才的观念,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让各类人才都拥有广阔的创业平台和发展空间。定期开展全市性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广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高等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一)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建立高等学校分类指导体系,推动高校进一步科学定位,凝聚优势,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和引领时代发展的学术大师,涌现一批前沿性成果,增强文化底蕴,

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现高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文化传承与创新、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领域全面发展。支持地方特色型高校建设,充分挖掘高校潜能,突出优势特色,培养应用型、技能型行业领军人才。

实施“北京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计划”,逐步推进区域内高校间、优势互补高校间和办学方向相近高校间的资源整合。支持高校优化空间布局,调整学科专业设臵。加快高等教育公共资源体系建设,推动优质资源校际共享。进一步加强以学院路教学共同体为代表的地区内教学科研合作联盟建设。深入开展在京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工作。

巩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成果, 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效率,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能力,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

(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施“学科建设工程”,建设一流重点学科,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的北京高校重点学科体系。实施“专业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高校专业体系,推动同类专业合作建设高校专业群,继续完善专业预警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本科生课程体系改革,推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加大选修课程比重,重点建设100个左右

立各类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民办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完善民办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民办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和民办学校预警机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五)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进一步明确政府对学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减少和规范政府对学校的审批事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现代学校治理结构,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选择有条件的高校探索试行自主办学。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臵、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和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和社会参与的监督制度建设。

(六)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以建设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为平台,统筹首都教育资源,重点推进20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即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试验,推进中小学德育内容、方法和机制创新,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试验,研究制定义务教育质量督导评价标准,探索有效履行教育督导职能体制机制,探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开展

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职业人才成长立交桥,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改革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探索在京中央高校与市属高校共建新模式,探索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制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的具体办法,完善普通师范生资助政策以及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就教育现代化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探索和试验,积累经验。力争在首都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一批突破性改革成果。

六、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一)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推进中考考试内容改革,探索体育、外语等科目的考试内容及形式改革。加快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探索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方式改革。以考试内容改革为重点,建立会考考试标准,使不同层次教学水平的中学能有符合各自实际的教学目标。

(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积极组建北京市高考命题研究中心,加强命题研究,组建题库,使高考命题及相关研究工作步入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轨道。持续深入地推进考试内容改革。加快推进高考英语口语考试改革试点。切实推动高考报名社会化,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其评定过程。探索市属重点高校的特色学科单独选拔学生的招生办法。全面推进高职招生的进一步改革。

推进高考录取制度改革,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会考在录取中的作用。

(三)改革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探索建立以统一招生考试为主,水平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办法,逐步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逐步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考试内容选择权,并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形成学校自主招生、自我约束,教育行政部门宏观调控,社会有效监督的成人高等学校入学制度。充分发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特点和优势,为在职在岗人员提升文化素养和职业技能服务。

(四)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依托不同类型高等学校,合理设臵和调整自考专业。继续尝试与行业合作,开展“双证书”教育。积极拓展自学考试服务功能,探索开展学习状态或学习结果的诊断性评价。

七、提升首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一)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开放与合作交流

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合作,重点加强与友好城市和世界城市政府间的教育合作。鼓励开展教育区域和校际联盟合作,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学校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与国外知名高中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跨国企业共建实验室,开展深入的科研合作。吸引世界知名学者、优秀教育管理专家到高

校任职,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建立高校之间外教资源的共享机制。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引导和服务。加大教师、管理干部境外培训力度。适度扩大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规模,扩大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境外任教的规模。加强教材和网络教学课程开发及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高水平教育机构境外办学。

(二)增强学生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

实施“北京高校优秀学生留学奖励计划”,每年资助1500名市属高校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提高学生赴境外学习、交流、研修的规模和质量。推进国际理解教育和校园多元文化建设,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氛围,积极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交往能力。

(三)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

实施“留学北京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京外国留学生规模达到12万人次,提高学历生和研究生比例。建设外国学生中华文化大课堂,提高外语授课学科专业比例,构建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完整的留学人员教育服务体系,完善留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来京留学的吸引力。

(四)开创良好的教育外事服务局面

加强外语人才培养,提高师生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建立涉外教育协作沟通机制和留学生服务平台,加强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完善的教育国际交流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加大对首都教育的宣传推介力度,优化首都教育国际化

发展软环境,为驻京外籍人士子女和海外归国人才子女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一)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

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优化工程。升级优化基础网络,实现北京教育信息网延伸至家庭。建成支持多种接入,服务各类应用,保障信息安全的立体型城市学习网络。完成信息终端设施的配备与普及。建成100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成教育电子认证系统。建成分层次的数据存储和容灾备份中心。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信息化运维保障机制,确保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实施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建立首都教育信息化标准研制、培训、推广、测试、认证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标准的应用实施。开展教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效能评估试点。全面提升信息化领导力,提高师生信息技术能力与水平,增强教育信息化人才队伍的专业性与稳定性。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融合 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课程资源建设工程。整合现有教研网、课程网等资源,建立覆盖中小学全部课程的数字化名师授课资源库,全市优秀教材和特级教师优质课程资源超市,形成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全学科主要知识点与能力点的综合辅助性课程。完成覆盖小学至高中全学科的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同步课程资源建设和平台搭建,为教师的相互交流提供服务。建设网络虚拟学习环境,实现无处不在

的学习。

(三)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实施教育政务管理与服务优化工程。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加大网上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服务的广度与效率。整合教育电子政务(电子校务)系统,实现教育系统内部协同办公,创新政务和校务管理模式。建成首都教育基础数据管理与支撑平台,实现教育数据的有机整合、科学管理与动态监测,为教育决策及危机处理提供有效数据。

九、加快调整学校空间布局结构 (一)合理调整基础教育空间布局

结合首都城市总体规划、人口迁移聚集分布趋势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制定未来5年各区(县)幼儿园、中小学校空间布局规划,做好应对入学入园高峰预案。做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管理。通过联办、合作办学以及举办分校等形式,推动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布局调整。实施校园品质提升工程。

(二)加快调整职业教育空间布局

依据首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职业教育空间布局规划,推动职业院校向产业集中区聚集。突破学校隶属关系和类别界限,通过资产臵换、内部挖潜、合并调整等多种形式,组建若干支撑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产业、企业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亦庄职教园区、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

区建设。

(三)优化高等教育空间布局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求,结合区县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完善“一心三区”首都高等教育空间布局。推动中关村大学聚集核心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高度融合,共建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基地。结合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建设和城南行动计划的实施,完成沙河和良乡高教园区及相关高校新校区建设。结合CBD东扩和通州国际新城建设,发挥东部高校聚集区学科专业优势,为发展高端商务、现代物流和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四)加大空间布局规划的实施力度

建立健全北京市教育资源空间布局调整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市、区(县)两级政府职责,加强统筹规划和实施指导。出台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制订实施方案。加强区(县)结合部和城乡结合部幼儿园、中小学校专项规划建设,优先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完善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和使用机制。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创新党员、师生理论学习的形式与载体,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取得新成效。发挥高校优势,广泛开展理论研究与宣传,形成一批有价值、高水平的理论成果。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高校领导体制、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以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要求,配齐配强高校和直属直管单位领导班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加强学校党委对统战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努力形成科学的统战工作格局。深入实施“高校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程”,健全教育培养机制。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后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党务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培训。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实施办法,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基层党组织设臵,实施党支部建设工程,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在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继续实施《北京高校2009-2013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对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的规划与指导。

(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精神,推动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的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和高校班集体建设。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建设,落实“每个学生每年一次有针对性的深度辅导”要求。加强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学在北京”网站建设,在全国教育网站中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的首都大学生信息资源港。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清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六)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六大”体系建设,推动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创新、科学发展。健全完善有效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与防范方式方法的创新,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升校园安全管理与防范水平。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与秩序整治,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加强安全教育和消防工作,加大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力度,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实践能力。加强校园网络管理,规范学术讲座、论坛和社团活动,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坚持以德为先的基本导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制

定《首都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全员性师德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考评和监督机制,大力宣传师德高尚、行为示范的教师典型,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品行优秀、业务精湛的干部教师队伍,为全面提升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普遍提升幼儿教师素质。成立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北京市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为干部教师培训提供业务指导与政策咨询。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流动制度,促进优秀教师在区域范围内合理流动。实施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培训9项工程和教师培训7项计划,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的干部、教师、培训者及少先队辅导员开展培训,完善培训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首都名师、名校长、教育家培养工程”和“农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对农村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及教育家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促进首都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开展专业创

新团队、名师、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继续选派专业教师到国外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教学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教师到企业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进行实践活动,完善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高水平技术人才到校任教的机制,密切学校专业教学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

实施首都高校“长城学者计划”,培养和资助一批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人才,服务首都教育现代化战略。实施“教师职业发展计划”,大力推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发挥名师、团队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深入推进市属高校“人才强教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资助力度,加强对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力度。加强高校教师以教书育人为核心的综合能力建设。增加教师培训经费,继续开展多方位的培训,支持更多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建设适应教育国际化要求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专家库和市民终身学习指导教师库。

(三)建立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的长效机制

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完善农村教师工资、职务聘任等倾斜政策和津贴补贴制度。建立教育人才生活需求调查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以医疗和住房条件保障为

重点,优化教育人才发展的生活环境。研究制定教师住房保障政策,加快推进专家公寓和青年教师公寓建设,优先解决青年教师、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

(四)健全和完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国标、市考、区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优化教育人才遴选聘用机制,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教师的考评体系和退出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积极推进区域中小学教师交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探索名校长培养机制,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度。推进教育系统职称制度改革,强化岗位聘任,探索灵活多样的弹性用人机制和管理人员职员制,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探索符合学校特点的薪酬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完善教育投入长效机制 (一)完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严格按照教育经费依法增长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2012年完成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实现国家分解任务目标。拓宽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及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费制度。 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完善社会捐赠教育和学校筹款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

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逐步健全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居民可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二)优化投入分配结构

完善以办学成本为基础、与物价水平相一致的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市属公办高等学校生均综合定额与事业发展需求及物价增长水平联动的拨款制度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经费统筹能力,重点加大对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幼儿园、农村寄宿制学校、城镇薄弱学校和城市发展新区的投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师范生、教育硕士和外国留学生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资助政策。提高预算内基建投资用于教育的比重,加大市属高校基本建设投入力度,改善市属高校办学条件。市、区(县)两级政府采取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50亿元,用于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工程及师资培养、培训工程。

(三)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实施将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纳入考核内容的新型预算管理方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绩效导向的教育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财政咨询、项目申报、事前评估、财政投资评审、立项论证制度,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完善市属

高等学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在市属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健全经费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单位综合绩效指导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规范学校经济行为,防范学校财务风险。积极探索民办学校财务监管措施,依法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推动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

四、推进依法治教和科学管理 (一)提高制度建设水平

推进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地方法规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快教育督导、终身教育等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进度。完善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教育立法机制,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开展教育立法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教育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对于人民群众权利义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定期清理、修订地方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制度体系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建立首都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

论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根据对决策执行的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决策执行,不断提高教育执法水平。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严格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执法责任追究等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教育纠纷预防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指导制度和行政争议听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行政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依法建立完善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体系,依照章程规范管理学校。完善依法治校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健全依法治校长效机制。学校要依法尊重和保障师生权利,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救济渠道。实施北京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干部教师的法制培训,切实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师生法治素养和公民意识。拓展大学生法律志愿服务领域和水平。

(四)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重视教育科学研究,牢固树立“教育发展,科研先行”的思想观念。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重视并支持建成素质高、能力强、数量充足的科研队伍,充分发挥科研队伍对提

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服务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科研环境,保证科研经费,大力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完善科研机制,对于教育科研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健全和完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一)健全教育督导体制和机制

推动教育督导立法,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行政监督、科学评价、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构建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政府督导评价为主导、学校自评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教育督导结果的公报、公示、限期整改和回访制度。开展影响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督导调研。探索同级督政、购买专业评价服务、开展社情民意调查、跨地区督导合作等工作模式。

(二)依法强化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职能

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完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三位一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工作。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工作。开展北京市现代化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实施情况和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监测工作机制,完成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专项督导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开展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监测评估,探

索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督导监测机制。适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的督导工作。进一步探索推进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状况的督导与评估工作。拓展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督导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满意度入户调查工作,完善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之中。

(三)完善教育督导保障措施

建立对区(县)教育督导工作督导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激励机制,加强市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建立教育督导评估专业机构,推行督学任职资格制度、督学委派制度,完善督学选拔聘任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督学专业培训工作,加快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的建设,完善北京市督学研训体系,加大研训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加强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科研工作,提升教育督导理论水平,加快教育督导评价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数据库,积极研发教育督导评价工具,提高督导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教育督导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北京教育督导影响力。

规 划 实 施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是指导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规划内容落到实处。

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各项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教委的组织协调下,对规划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

各区县、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订本区县、本部门、本学校实施规划的具体方案、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区县、各部门要把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区县和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市教委对《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发布年度监测报告。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开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督导检查报告。市和区县各级人大、政协要定期开展《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法定程序和渠道使社会公众能够有效参与对《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4z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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