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分析教案)第二章
更新时间:2024-06-14 07:59: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第二章 数列极限
(14学时)
§1 数列极限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1.理解数列极限概念并利用定义证明数列是否收敛.
2.掌握无穷小数列概念并利用其证明数列是否收敛于指定的常数. 教学重点: 数列极限概念.
教学难点: 数列极限概念、利用数列极限定义证明数列是否收敛于指定的常数. 学时安排: 4学时
教学方法:讲练结合。 教学程序:
若函数f的定义域为全体正整数集合N+,则称 f:N??R 或 f(n), n?N?
为数列.因正整数集N+的元素可按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故数列f(n)也可写作 a1,a2,?,an,?,
或简单地记为{an},其中an,称为该数列的通项. 关于数列极限,先举一个我国古代有关数列的例子.
例1 古代哲学家庄周所著的《庄子·天下篇》引用过一句话:“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其含义是:一根长为一尺的木棒,每天截下一半,这样的过程可以无限制地进行下去.
把每天截下部分的长度列出如下(单位为尺):
1112n第一天截下2,第二天截下2,??,第n天截下2,??这样就得到一个数列
?1?111?n?,2,?,n,?222.或?2?.
11nn不难看出,数列{2}的通项2随着n的无限增大而无限地接近于0.一般地说,对于数列{an},若当n无限增大时an能无限地接近某一个常数a,则称此数列为收敛数列,常数a称为它的极限.不具有这种特性的数列就不是收敛数列.
收敛数列的特性是“随着n的无限增大,an无限地接近某一常数a”.这就是说,当n充分大时,数列的通项an与常数a之差的绝对值可以任意小.下面我们给出收敛数列及其极限的精确定义.
定义1 设{an}为数列,a为定数.若对任给的正数?,总存在正整数N,使得当,n>N时有|an?a|??则称数列
{an收敛于a,定数a称为数列{an}的极限,并记作
liman?an??,或an?a(n??).
读作“当n趋于无穷大时,an的极限等于a或an趋于a”.
若数列{an}没有极限,则称{an}不收敛,或称{an}为发散数列.
定义1常称为数列极限的?—N定义.下面举例说明如何根据??N定义来验证数列极
限.
1?0?n??n例2 证明,这里?为正数
lim证 由于
11?0|?,??n n???1??11???故对任给的?>0,只要取N=???,则当n?N时,便有
|111???|?0|??.??N? n 即n
1lim??0这就证明了n??n.
例3 证明
3n2lim2?3n??n?3 .
分析 由于
3n299|2|?2? n?3n?3n (n?3). (1)
9???n因此,对任给的>o,只要,便有
3n2|2?3|??, n?3 (2)
9n??时,(2)式成立.又由于(1)式是在n≥3的条件下成立的,故应取 即当
9N?max{3,}.
?
?据分析,当n?N时有(2)式成立.于是本题得证. 证 任给??0,取
注 本例在求N的过程中,(1)式中运用了适当放大的方法,这样求N就比较方便.但应注意这种放大必须“适当”,以根据给定的E能确定出N.又(3)式给出的N不一定是正整数.一般地,在定义1中N不一定限于正整数,而只要它是正数即可.
例4 证明n??9N?max{3,}.limqn=0,这里|q|<1.
证 若q=0,则结果是显然的.现设0<|q|<1.记我们有
h?1?1|q|,则h>0.
|qn?0|?|q|n? 并由(1?h)?1+nh得到
n1,n(1?h)
|q|n?11?.1?nhnh (4)
对任给的??0,只要取就证明了n??N?1,n?h则当n?N时,由(4)式得|q?0|??.这
limqn?0.
注 本例还可利用对数函数y?lgx的严格增性来证明(见第一章§4例6的注及(2)式),简述如下:
对任给的?>0(不妨设?<1),为使|q?0|?|q|??,只要 nlg|q|?lg? 即
nnn?lg?lg|q| (这里也假定0?|q|?1).
N?于是,只要取
lg?lg|q|即可。
=1,其中a>0.
1n 例5 证明n??limna?1证 (ⅰ)当a?1时,结论显然成立.
(ⅱ) 当a?1时,记??a?1,则??0.由
a?(1??)?1?n??1?n(a?1)
n1n得 任给??0,由(5)式可见,当
a?1?1na?1n. (5)
时,就有a?1??,即|a?1|??.所以
1nn?a?1??N1nlimna?1n??.
1(ⅲ) 当0?a?1时,,
1nna-1???1?1?(1??)n?1?n??1?n??1??n?a?a? 则??0.由
a?1?11?a11?a???n?a?1?1.1??n?1?a1??n?1?a (6) 得
任给??0,由(6)式可见,当
n?1?a?1?1??N时,就有1?a??,即|a?1|??.
1n1n所以n??.
关于数列极限的?—N定义,应着重注意下面几点:
1.?的任意性 定义1中正数?的作用在于衡量数列通项an与定数a的接近程度,?愈小,表示接近得愈好;而正数?可以任意地小,说明an与a可以接近到任何程度.然而,尽管?有其任意性,但一经给出,就暂时地被确定下来,以便依靠它来求出N,又?既时
limna?1?任意小的正数,那么2,3?或?2等等同样也是任意小的正数,因此定义1中不等式
|an?a|??中的?可用2,3?或?2等来代替.同时,正由于?是任意小正数,我们可限定?小于一个确定的正数(如在例4的注给出的证明方法中限定?<1).另外,定义1中的
? 2.N的相应性 一般说,N随?的变小而变大,由此常把N写作N(?),来强调N是依赖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N是由?所唯一确定的,因为对给定的?,比如当N=100时,
|an?a|<?也可改写成|an?a|??.
n>N时有|an?a|??,则N=101或更大时此不等式自然也成立.这里重要的是能使得当?N的存在性,而不在于它的值的大小.另外,定义1中的,n>N也可改写成n?N.
3.从几何意义上看,“当n>N时有|a?a|??”意味着:所有下标大于N的项an都落在邻域U(a;?)内;而在U(a;?)之外,数列{an}中的项至多只有N个(有限个).反之,任给?>0,若在U(a;?)之外数列{an}中
N,
则当n>N时有an?U(a,?),即当n>N时有|an?a|.由此,我们可写出数列极限的一种等价定义如下:
定义1 任给?>0,若在U(a,?)之外数列?an?中的项至多只有有限个,则称数列?an?收敛于极限a.
'n 由定义1,可知,若存在某?0?0,使得数列{an}中有无穷多个项落在U(a,?0)之外,则{an}一定不以a为极限.
例6 证明{n}和{(?1)}都是发散数列.
2 证 对任何a?R,取?0?1,则数列{n}中所有满足n?a?1的项(有无穷多个)显然
2n都落在U(a;?0)之外,故知{n}不以任何数a为极限,即{n}为发散数列.
22nn??1(a;?)(?1)}{(?1)}中的所有奇数00a?1 至于数列{,当时取,则在U之外有
1?0?|a?1|,n2项;当a?1时取则在U(a;?0)之外有{(?1)}中的所有偶数项.所以
{(?1)}不以任何数a为极限,即{(?1)}为发散数列. 例7 设n??nnlimxn?limyn?an??,做数列{zn}如下:
{zn}:x1,y1,x2,y2,?,xn,yn,?. 证明n??limzn?a.
n?? 证, 因n??limxn?limyn?a,故对任给的??0,数列{xn}和{yn}中落在U(a;?)之外
的项都至少只有有限个.所以数列{zn}中落在U(a;?)之外的项也至多只有有限个.故由定义1',证得n??limzn?a.
例8 设{an}为给定的数列,{bn}为对{an}增加、减少或改变有限项之后得到的数列.证明:数列{bn}与{an}同时为收敛或发散,且在收敛时两者的极限相等. 证 设{an}为收敛数列,且n??liman?a.按定义1,对任给的?>0,数列{an}中落在
'U(a;?)之外的项至多只有有限个.而数列{bn}是对{an}增加、减少或改变有限项之后得到
{bn}中的每一项都是{an}中确定的一项,的,故从某一项开始,所以{bn}中落在U(a;?)之
外的项也至多只有有限个.这就证得n??limbn?a.
现设{an}发散.倘若{bn}收敛,则因{an}可看成是对{bn}增加、减少或改变有限项
之后得到的数列,故由刚才所证,{an}收敛,矛盾.所以当{an}发散时,{bn}也发散. 在所有收敛数列中,有一类重要的数列,称为无穷小数列,其定义如下: 定义2 若n??,则称{an}为无穷小数列. 由无穷小数列的定义,不难证明如下命题:
定理2.1 数列{an}收敛于a的充要条件是:{an?a}为无穷小数列. Ⅳ 小结与提问:本节要求学生理解数列极限概念,利用定义证明数列是否收敛、是否收敛于指定的常数.要求学生课堂上给出n??liman?0liman?a和n??liman不存在的“?—N”定义.
Ⅴ 课外作业: P27 2、3、4、6、7、8.
§2 收敛数列的性质
教学目的:熟悉收敛数列的性质;掌握求数列极限的常用方法。 教学要求:(1)使学生理解并能证明数列性质、极限的唯一性、局部有界性、保号性、保不等式性;
(2)掌握并会证明收敛数列的四则运算定理、迫敛性定理,并会用这些定理求
某些收敛数列的极限。
教学重点:迫敛性定理及四则运算法则及其应用。 教学难点:数列极限的计算。 学时安排: 4学时
教学方法:讲练结合。 教学程序:
? 引 言
上节引进“数列极限”的定义,并通过例题说明了验证n??的方法,这是极限较基本的内容,要求掌握。为了学习极限的技巧及其应用极限来解决问题。还需要对数列的性质作进一步讨论。
liman?a一、收敛数列的性质
性质1(极限唯一性) 若数列?性质2(有界性)若数列?an?收敛,则它只有一个极限。
nan?收敛,则?an?为有界数列。
(?1)?注:有界性只是数列收敛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重要条件。例如数列?有界,但它
不收敛。
性质3(保号性) 若n??liman?a?0(或a?0),则对任何a??(0,a)(或a??(a,0)),
存在正数N,使得当n?N时有an?a?(或an?a?)。 性质4(保不等式性)设数列?an?与?bn?均收敛,若存在正数N0,使得当n?N0时有
an?limbnan?bn,则limn??n??。
liman?limbnn??思考:如果把条件“an?bn”换成“an?bn”,那么能否把结论换成n???
保不等式性的一个应用:
liman?aliman?aa?0(n?1,2,3,?)n??n例1 设,证明:若,则n??.
对任给的??0,,取
N?1?,则对一切n?m.?N有
|an?am|?? 这就证明了数列(2)满足柯西条件.
Ⅳ 小结与提问:本节要求学生理解掌握极限存在的两个准则,并会利用它们求极限、证明极限的存在性. Ⅴ 课外作业:
P38 3、4、6、7、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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