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医资源-医院麻醉知情同意书

更新时间:2023-11-11 16:5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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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 年龄: 性别: 科室: 床号: 住院号: 术前诊断: 拟行手术: 拟行麻醉: □全身麻醉 □椎管内麻醉 □神经阻滞麻醉 □局部麻醉

根据手术治疗和诊断检查的需要,患者需进行麻醉。麻醉和麻醉操作一般是安全的,虽然在麻醉前已经采取力所能及的预防措施,但由于个体差异也有可能发生麻醉意外和并发症。现告知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麻醉过程中可能进行以下某一项或多项操作,包括气管插管、椎管内穿刺、周围神经阻滞、深静脉穿刺置管、动脉穿刺置管、喉罩插入、气管切开、有创血液动力学监测等。这些操作均可能引起组织出血、神经损伤、创伤、感染、坏死等。

2、根据麻醉操作常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要求,使用各种、各类麻醉药后,病人仍可能出现中毒、过敏、高敏、神经毒性等反应,导致休克、严重脏器功能损害、呼吸心跳停止,甚至生命危险。

3、麻醉时,特别是急症饱胃病人可发生胃内容物反流、误吸、喉痉挛、呼吸道梗阻、神经反射性休克和心律失常等而致重要脏器功能损害,危及生命。

4、气管插管可引起牙齿脱落、口唇、舌、咽喉、声带、气管和支气管损伤,喉痉挛、气管痉挛、支气管痉挛及功能损害。气管插管困难通气不能维持时,可能需要进行紧急气管切开术,缺氧时可危及生命。

5、椎管内麻醉及神经阻滞麻醉可发生神经、血管、脊髓、肺等组织损伤,可能出现全脊麻、椎管内感染、血肿、气胸,致截瘫、肢体伤残、腰痛、头痛、尿潴留、呼吸困难,甚至呼吸心跳停止等危及生命。

6、患者本身合并其它疾病或有重要脏器损害者,相关并发症和麻醉危险性显著增加。 7、授权麻醉医师在病人病情治疗必要时使用自费麻醉药品、抢救药品及物品。 8、麻醉方法的选择和改变由实施麻醉的医师根据病情和手术的需要决定。

9、其他发生率极低或难以预料的意外和并发症,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不良后果。 10、麻醉手术中输血、输液可能发生致热源反应、过敏反应、血源性传染病等。

11、急诊手术麻醉的危险性明显高于择期手术,手术室外麻醉的危险性明显高于手术室内麻醉。

12、本麻醉提请患者及家属注意的其他事项: 13、□是 □否 要求术后镇痛。

我已详细阅读了以上内容,对告知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各种风险表示完全理解,经慎重考虑,我(□ 同意 □不同意)实施麻醉,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我明白在实施麻醉期间,在不可预见的情形下,可能需要变更麻醉方案或附加其他操作,我授权麻醉医师在遇有紧急情况时,为保证患者生命安全,实施必要的救治措施,并保证承担全部所需费用。我知道在麻醉开始之前,我可以随时要求签署《拒绝治疗同意书》,以取消本同意书的决定。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与患者的关系:

麻醉医师签字:

20 年 月 日 时

术前麻醉方案讨论制度

术前麻醉方案讨论,须在充分的术前准备和严格的术前访视的基础上进行。

1、讨论时间:麻醉科医师每天早晨交接班后,对本天内的手术进行讨论。

2、讨论重点:(1)ASA分级,三级及以上病人的麻醉病例;(2)三、四级手术的麻醉病例;(3)特殊手术麻醉的病例;(4)高风险的麻醉病例;(5)新技术、新项目的麻醉病例;(6)麻醉医师提出的认为需讨论的病例。

3、病例讨论常规由科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任助理、副主任医师、高年资主治医师依次主持,讨论时以术前访视单和病历作为讨论的依据,由主管该麻醉病例的医师汇报主诉、要求手术原因、现病史、过去史、个人史、外伤史、手术麻醉史、用药史及过敏史,体检及辅助检查、术前诊断及拟行手术等内容,并提出讨论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4、讨论内容:(1)术前准备是否充分,还须完善的或需特殊进行的麻醉前准备;(2)麻醉方法,应选择何种麻醉方法为佳;(3)麻醉诱导及麻醉管理中需要特殊注意的事项及应急措施,须特殊准备的药品及物品;(4)术毕恢复期需要注意的事项。(5)术后患者去向(病房、ICU)。 5、参加讨论的麻醉医师,对该病例都应该发表自己的观点,尤其主管该麻醉的医师需明确发表自己的观点,最后由主持人汇总个人意见,总结并制定最佳麻醉方案,强调需注意的关键环节。

6、主持人指定专人记录讨论经过;每个麻醉医师的讨论意见及主持人的汇总意见,并整理后记载于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本中。

7、讨论结果作为主管该麻醉的医师进行麻醉的参考和启发,依据讨论结果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充分的麻醉前准备,对关键环节加强监护,进行及时而有效的处理。

麻醉苏醒室工作制度

⒈工作人员必须戴帽子、口罩,换工作鞋,有严重呼吸道感染者不能进入复苏室。

⒉医护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⒊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室内不留家属陪护。

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贯彻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每日地面及物品表面用消毒液擦拭两次,防止交叉感染。 ⒌病人入室前,要做好各种物品的准备工作,认真与麻醉师做好交接工作,详细了解病情、治疗护理情况。

⒍病人出室后,送到病房认真做好交接工作,详细介绍病人的病情、治疗、护理。清洁整理床单位,做好终末消毒。

⒎室内放置的各种贵重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并有保管登记记录,急救物品用后要放回原处,不能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经主管人同意用毕立即归位。

⒏药品敷料等物品用后要及时补充,器械及时消毒 一、麻醉苏醒室工作流程

1、病人由巡回护士和麻醉医师推入苏醒室,苏醒室护士和麻醉医师共同交接病人。

2、病人入室后直接睡在手术室推床上,安排位置。 3、合理约束病人,注意保暖。 4、进行心电监护或呼吸支持。

5、护士观察记录病人生命体征及其它治疗护理。

6、病人神智清醒,生命体征平稳后,由苏醒室护士和麻醉师送回病房。

7、护士登记转出病人的计费项目。

8、保洁在每日早午8:30前安装吸痰器瓶,护士检查。 9、保洁在每日下班前清洗吸痰瓶,

二、苏醒室病人交接制度

(一)手术室与苏醒室之间的交接内容 1、病人手术过程中的情况;

A麻醉情况:气管管情况、术中用药、生命体征情况。 B手术情况:手术部位、手术名称、各种留置管道情况。 C出入量:输入液体情况,失血、失液情况。 2、往病史、各器官系统功能情况。 3、病人皮肤情况

4、随身带入的物品情况(如病历、X片、CT片、衣服等)。 (二)苏醒室与病室交接内容 1、病人呼吸功能道情况 2、病人生命体征 3、各种留置管道情况 4、病人皮肤情况 5、液体情况

三、苏醒室病人监测制度

1、所有进入苏醒室的病人必须用心电监护仪监测ECG\\BP\\RR\\SPO2,特殊病人必须监测体温。 2、观察意识状态、瞳孔

3、严密观察病人呼吸情况:呼吸频率,节律,呼吸动度,颜面与口唇颜色,鼾音,保持呼吸道通畅。麻醉未醒的病人头稍后仰偏向一侧,儿童或婴幼儿在肩下垫枕,保持头后仰。 4、病人体位:

病人清醒后若无禁忌应抬高床头30—40度 下肢静脉曲张术后病人应抬高患肢20—30度 麻醉未醒患儿平卧,肩下垫高,头偏向一侧

5、保持病人身上留置的各种管道妥善固定,引流通畅,观察记录

各种引流液的量、色、性等。

6、保持病人身上的伤口敷料完好。严密观察病人的作品情况和腹部体征。

7、病人安全护理:带气管导管的病人和烦躁的病人必须用约束带进行约束,防止病人自行拔管和扯脱输液通道、敷料、引流管等。 8、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9、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医生:

A呼吸频率小于5次或大于35次;呼吸节律异常;口唇紫绀; B吸氧状态下SPO2小于95%。

C喉痉挛——病人兴奋、激动;SPO2下降;尖叫或啼叫;有呼吸动作而无呼吸音;腹肌参与呼吸。

D腹膜刺激征明显,引流量增多,BP下降,HR加快。 E呼吸道不通畅SPO2下降,舌后坠。

10、舌后坠引起的呼吸道不通畅、SPO2下降,病人面色、口唇紫绀处理;

A头偏向一侧 B口(鼻)咽通气管 C抬颈、托下颌 D面罩加压给氧 E气管插管

四、病人出麻醉苏醒室规定 (一)、出苏醒室标准

1、病人已完全苏醒(或意识水平达术前水平)、血流动力学稳定、能正确回答问题、定向力恢复,能完成指鼻试验等。

2、能维持充分的通气量和气道通畅,脱氧情况下脉搏血氧饱和度能维持在术前吸空气水平。

3、疼痛和恶心减轻或得到控制。

4、静脉通路通畅。

5、因病情需要转送ICU病房。 (二)病人转出管理规范 1、达到出室标准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有医护人员护送出PACU (1)转ICU的病人

(2)在PACU病情发生变化(如出血等),经积极处理后可转回原病室的病人

(3)发生过喉痉挛、舌后坠、支气管痉挛,经积极处理后可转回原病室的病人

(4)高龄(大于80岁)且伴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合并症(如高血压、术前意识障碍、心肺肾功能不全等)

(5)有特殊管道(如动脉插管、CVP管、脑室引流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

(6)烦躁不合作的病人

3、有以下情况由护士单独送回病室 (1)小手术

(2)无特殊管道(如动脉插管、CVP管、脑室引流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

(3)在PACU观察过程中苏醒顺利,合作,无特殊治疗和处理的病人。

麻醉紧急意外情况报告与处理办法

临床麻醉和疼痛治疗是高风险的工作,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往往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昏迷、甚至死亡,加之临床麻醉往往不涉及主要外科疾病的直接治疗,与家属沟通机会较少,故其意外和并发症难以获得家属的理解,而极易引发医疗纠纷。由于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常常是突然发生,责任医师心情紧张,或经验不足,易导致意识判断失误,致处理不当,而延误宝贵的抢救时机。由于麻醉意外和并发症的处理最终将由科室承担,而且医疗纠纷和赔偿将影响全科同志的经济收入,经麻醉科领导研究,医院相关领导同意,现决定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1、应急专家小组由邢月琴、王忠、严晓娥、谢自明、庞立军 黎少安共6人组成。每天都会安排其中一人值白班,处理各手术间麻醉过程中的紧急意外情况,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麻醉及麻醉操作。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值白班的应急专家须迅速到场参加抢救,并对病人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由于事件后果一般由主管受累病人麻醉的医师负主要责任,故这位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应急专家的指挥。

2、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昏迷、甚至死亡时应立即寻求帮助,通知值白班的应急专家参加抢救。 3、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应急专家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应急专家应组织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主要是插管、清理呼吸道、人工呼吸、处理气胸和哮喘等)、循环(主要是心脏按压、除颤、补充血容量和微量泵输注强心、升压药等)、内环境(主要是检查血气和纠正酸碱和电解质紊乱)等。在事发地点人员过多时,由应急专家行人员疏散。 4、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主管院长或医教科,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到现场指导工作。

5、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认定抢救无效后,由应急专家召集在场的麻醉科责任医师、病人所在科室的科主任、主管(负责)医师,及邀请主管院长和医教科同志共同商量处理事宜,主要包括: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

6、严禁手术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任何人员擅自给病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介绍事件的经过和交待病情,严禁在病人、家属前谈论事件责任问题,如应有某上级医师或某下级医师或某科室医师承担责任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术后镇痛制度

1、麻醉医师术前要求病人(家属)签署麻醉同意书时,应对所有的病人询问是否要求术后镇痛,并介绍术后镇痛的优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自费。若要求术后镇痛,需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有关位置标示。 2、接受术后镇痛的病人需镇痛医师到病房访视,访视时检查病人镇痛泵使用情况,特别是镇痛是否有效,应注意检查是否有泵的故障,或三通、止液夹未打开,及时处理镇痛不足,指导病人正确使用镇痛泵。访视时对病人及家属应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收集资料,总结经验。访视时,麻醉医师应收集并整理资料,撰写论文,指导临床。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向科内通报,每月底总结。 4、扩大宣传,团结协作。与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流术后及晚期癌性镇痛治疗情况,争求病房意见,改进工作。与护理部联系,可定期向护士做有关镇痛治疗知识介绍和护理要求,获得广泛支持,扩大影响,树立麻醉科的形象。

镇痛泵由麻醉医师在手术间内配置,配镇痛泵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按科室协定配方配置,配方如下(准确计算,按量配置): A静脉镇痛泵

自控镇痛泵:每ml药液含芬太尼10ug, 格拉斯琼0.03mg(使用方

法: 维持2ml/h,PCA1-2ml/次,锁定15分钟) B硬膜外镇痛泵,准确计算按量配置

自控镇痛泵:每ml药液含芬太尼5ug,0.185%布比卡因(使用方法: 维持2ml/h,PCA1-2ml/次,锁定15分钟)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手术麻醉科进行死亡病例讨论,主要面对围术期死亡的病例。 一、院内讨论

1、讨论时限。因围术期死亡病例多会引发医疗纠纷,一旦发生,应由科主任迅速上报医教科或主管院长,在医教科指派人员的主持下及时讨论。

2、参加人员。主管院长或医教科指派人员、相关外科主任、手术麻醉科主任、相关外科及手术麻醉科当事的医护人员。

3、讨论内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和治疗抢救措施是否适当。 4、讨论程序:

①外科主管医师汇报病例,包括:入院情况、诊断及治疗方案、病情演变。麻醉医师汇报患者入室时的病情、麻醉方案、病情的演变及抢救经过。

②外科主任、手术麻醉科主任分别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③主持人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

5、讨论内容整理后记录于死亡病例登记本中。 二、科内讨论

当发生围手术期死亡病例时,手术麻醉科内部亦应在一周内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讨论,参加人员仅限于手术麻醉科全体麻醉医师,讨论的目的是吸取经验教训,制定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病例的处理规范,而不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讨论程序:

1、主管该麻醉的医师汇报患者术前状况、术前诊断及拟行手术方案,

患者入室时的病情、麻醉方案、麻醉经过、抢救经过等,并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2、其他麻醉医师各自发表对死亡病例的分析意见,

3、科主任对讨论意见进行总结,从中得出经验教训并制定在以后工作中出现类似病例的处理规范。

4、为了避免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讨论过程及结果记录于《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中,《死亡病例讨论登记本》专人保管,禁止外借、外传

麻醉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

麻醉科医师职责是保证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做到接受手术或检查的病人没有痛苦,并尽量为手术提供有利条件。做为一个麻醉工作者,只要稍有忽或失于职守,所引起的后果,不是增加病人的痛苦,就是造成危及病人机能和生命的不良后果,并由此引发医疗事故及纠纷。通过自查我科医疗事故隐患因素,现制定防范措施如下;

1、术前对病情了解不足:各类外科病人有其特有的病理、生理变化,每个病人可能合并各种不同的并发症,术前麻醉科医师若不了解其病情的特殊性,忽略麻醉药物的个体差异,术中可能导致不恰当的处理,引起严重后果。故科室规定,①麻醉医师必须于术前1日巡视病人了解病情,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②对疑难病例,应请示上级医生和科主任。 2、麻醉器材、药品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准备不周全影响术中使用,或性能不佳未能及时发现,造成乱中出错,或贻误抢救时机。①充分利用现有设备,麻醉前检查麻醉机及监护仪的工作情况 ,一旦有故障,及时报告科内设备管理人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②对接受任何麻醉的病人,在麻醉前应做好全麻的准备。③急救箱内存放的物资随时处于备用状态,一旦院内有抢救插管,麻醉医生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3、术中麻醉管理不当:麻醉管理在麻醉中居首要地位。病人在麻醉过程中生理变化迅速,要求麻醉科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各种生命体征和病理变化,并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和处理。目前还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如下:①查对制度坚持不好,曾出现用错麻醉药品,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科一再强调无论在多么紧急的情况下,都要认真查对,并将易混麻醉药物做特殊标记,抽药后的空安培瓶,应保留在病人离开手术室前,以便核对。②有短时撤离职守,不能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贻误抢救时机,我科规定,麻醉一经实施,麻醉科医师不能离开病人,撤离职守者重罚,短时离开时,应请相应职称人员代管。③麻醉药物使用不当,最常见的是麻醉药过量,包括相对、绝对过量,

要求每个病人应视其具体情况投放相剂量麻醉药物,不得机械行事,造成相对过量。④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如不严格无菌操作规程,各种穿刺、插管动作粗暴等,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防范措施是严格执行各种麻醉方法的操作常规,切勿违章办事。⑤对住院医师,放手不放眼,对疑难重症,由主治医师操作,

4、术后处理不善。手术结束后,在生命体症不平稳时,送回病房,过早拔出气管导管等,我科规定,术毕呼吸循环稳定,才能送回病房,呼吸交换好,反射恢复,并清醒才能拔出气管导管等。

5、其他方面:①术前病情交待不够。对有严重合并症的病人,在术前应交待麻醉和手术的危险性,以便家属有一定的思想准备。②服务态度欠佳,在术前、术中、术中均应注意服务态度,凡事切实为病人着想,把病人当亲人,对病人的各种要求尽力理解与满足,不能满足时做好解释工作。③医疗保护不够,在问题性质未弄清前,不可凭个人推测乱传,影响以后的解释工作。④科室之间推责任,麻醉科与外科关系密切,发生问题时,应本着为医院和病人的利益,共同协商解决。⑤会诊不及时。接到会诊单应尽快会诊,要求接会诊单当日或次日及时会诊,急会诊应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到现场。

手术室内输血流程

1、术前外科医师应常规备血。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

2、术中需输血时,麻醉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四联单。《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字。 3、巡回护士通知护工取血。

4、护工电话通知输血科,要求交叉配血。必须清晰告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稍后,由护工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输血四联单到输血科领取血液。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

(2)血袋有在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现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输血前查对

1、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共同核对交叉配备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备无误方可输血。 2、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室、血型等,确认与配备报告相符,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进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

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积极治疗抢救,并保管好交叉配血单和血袋。

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

手术麻醉科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制度

为了减少仪器故障的产生和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保证临床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手术麻醉科常规使用多参数监护仪和多功能麻醉机等重要的仪器设备。现将各种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和维修程序规定如下: 一、多参数监护仪的维护、保养与维修规范

1、每台监护仪购入时,组织我院维修人员和麻醉医师到科室,由厂方工程师对该监护仪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知识进行培训,做到设备到货后就能正确使用和修护。监护仪必须摆放在一个平稳的平台上,并进行可靠固定,防止因牵拉而导致意外的摔损,可靠的连接地线,防止监护仪被静电或其他电流冲击而受损。

2、日常保养: 由监护仪使用人负责,每天要求手术间内的相对湿度小于75%,防止麻醉机内零部件受潮。要求麻醉医师术毕用完监护后,及时关闭电源,整理各种导连线,擦去导连线上的血迹及污迹,如果使用正常,在监护仪上挂上“正常使用”提示牌。

3、定期保养:周五由负责各手术间的麻醉医师对监护仪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全面而仔细的擦拭,对监护仪的各项功能进行调试,检查是否可正常使用,并在维护与保养登记本上记录。每年邀请区质量监督部门对监护仪的精确度、稳定性及抗干扰能力进行测定,若不达标,必须及时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报废。并在维护与保养登记本上记录。

4、监护仪维修:麻醉医师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监护仪出现异常情况时,可立即用“备用监护仪”替换,但必须在使用登记本上记录异常情况细节及时间,并在故障监护仪的正面挂上“暂停使用”的警示牌,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说明具体异常情况,科主任将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应立即联系我院维修人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处理;若我院维修人员无法排除故障,应立即与监护仪售后维修部联系,同时上报器械科。

(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手术室内常备有一台备用监护仪)。禁止使用人员私自拆修监护仪。

二、多功能麻醉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制度

1、每台麻醉机购入时,组织我院维修人员和麻醉医师到科室,由厂方工程师对该麻醉机的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知识进行培训,做到设备到货后就能正确使用和修护。麻醉机应相对固定于手术间内,防止拖拉而导致意外的撞损。

2、日常保养: 由麻醉机使用人负责,要求手术间内的相对湿度小于75%,防止麻醉机内零部件受潮。要求每天术前常规对每台麻醉机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规范性检查(见麻醉机检查程序),确定麻醉机可正常使用,术毕必须按程序关闭麻醉机,并关闭电源,拔去螺纹管,保持呼吸回路干燥。擦去麻醉机上的血迹及污迹。如果使用正常,在麻醉机上挂上“正常使用”提示牌。

3、定期保养:每周五由负责各手术间的麻醉医师对麻醉机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全面而仔细的擦拭,对麻醉机的各项功能进行调试,检查是否可正常使用,并在维护与保养登记本上记录。每年邀请各种品牌麻醉机的售后维修工程师对麻醉机进行预防性维修,全面而系统的检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作精度、磨损程度,必要时更换已达到磨损限度的机械易损部件,抽样检查一些性能变差的电子元器件,提前更换。避免突发故障,确保麻醉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麻醉机维修:麻醉医师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麻醉机出现异常情况时,可立即向科主任报告,说明具体异常情况,科主任将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应在使用登记本上记录异常情况细节及时间,并在故障麻醉机的正面挂上“暂停使用”的警示牌。之后联系我院维修人员,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处理;若我院维修人员无法排除故障,应立即与麻醉机售后维修部联系,同时上报器械科。禁止使用人员私自拆修麻醉机。

麻醉镇痛风险评估制度

1、凡自愿接受麻醉镇痛的病人,在实施麻醉镇痛前要对病人进行系统地评估。

2、麻醉镇痛风险评估由主麻医师及分管主治医师进行,特殊病人需要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汇报,必要时科室应组织讨论。

3、麻醉镇痛前提出麻醉镇痛方案,预计麻醉镇痛期间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应将麻醉镇痛的风险和优点充分告知病人及家属,同时签订自愿接受麻醉镇痛志愿书, 并将该文书留存备案。

麻醉不良事件无责上报制度

1、麻醉科应成立麻醉不良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科室主任或指定行政副主任担任。

2、麻醉不良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登记、讨论并处理麻醉不良事件,讨论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 录并备案,并由专人及时上报。

3、经过医疗机构鉴定属于无责的麻醉不良事件应专门登记,并由专人及时上报。

4、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者, 视情节予以处理。

高风险择期手术麻醉前讨论制度

1、凡属于高风险择期手术实施麻醉前,都须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要请外科及有关 人员参加。

2、讨论由科主任、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持。讨论时由主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 一切检查资料) ,并对病人病情进行麻醉前评估和准备,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3、麻醉前提出麻醉方案,预计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麻醉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做出明确结论。

5、特殊病例应将病人病情和相应处理措施、应急预案上报医务科(处)备案。

6、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录并留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4k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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