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脚手架工程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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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定额中钢管规格按Φ48.3×3.6考虑。 二、本章定额包括了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或租赁使用费。

三、本章定额包括了搭设脚手架所需周转性材料、卸料平台、护卫栏杆、金属架油漆、垂直运输和场外运输费用等,不包括属于安全措施费中的其他防护安全网、临边、洞口防护。随架体高度一起搭设的垂直密闭网另外列项计算。

四、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五、建筑物脚手架,分别按单项脚手架计算。 六、外脚手架:

1、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竖向高度分别套项计算脚手架,套项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套用。

2、不作装饰时,外脚手架定额脚手板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单独装饰工程,需搭设外脚手架时,按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计算,定额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35。

3、旧建筑物加层,外脚手架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旧建筑物面积部分的外脚手架定额脚手板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25计算。

4、独立柱、现浇混凝土梁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5。 5、外墙脚手架的钢管使用费、扣件、底座使用费按租赁费编制,租赁费价格包含材料的使用、维护及损耗。外墙脚手架工程实际的钢管、扣件与底座使用量、悬挑梁材料型号及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经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可以调整。

6、外墙脚手架定额已包括所需的预埋件费用。若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工字钢型钢等周转材料无法拆卸的,按现场实际留置在混凝土中用量另行增加预埋费用。

7、地下室外脚手架以两层地下室综合编制, 三层及以上的地下室外脚手架其人工费、机械费每增加一层分别递增15%。

8、外脚手架搭设要同时满足结构主体及外墙装饰施工需要,使得主架体距离外墙结构面>20cm且≤60cm时,套用外脚手架的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七、外墙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本定额适用于主体(或主体含装饰)、单独装饰及旧建筑物加层搭设的落地式(底撑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本定额未考虑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分层卸载,实际搭设的分层卸载构件措施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方案另行计算。

3、本定额中的钢管、扣件、底座的租赁费计取方式:

钢管租赁费=钢管租赁量(t·月)×钢管租赁价格(元/t·月);

扣件、底座租赁费=扣件、底座租赁量(个·月)×扣件、底座租赁价格(元/个·月);

其中:

钢管、扣件、底座租赁量=一次使用量(t或个)×租赁期(月) 一次使用量:每平方米外墙垂直投影面积的材料用量。

主体(或主体含装饰)工程租赁期=一次使用期(月)-(层数÷8) 单独装饰工程租赁期=一次使用期(月)

一次使用期:从开始搭设底层脚手架到拆架完毕的全部时间。

4、外墙落地架体定额中钢管、扣件、底座使用费的用量包含了一次使用量和租赁期(见下表),套用定额时应根据工程实际租赁期进行调整。

外墙落地架体钢管、扣件、底座一次使用量和租赁期取定表 落地双排架 建筑物高度 30m以内 钢管一次使用量 (t/m2) 扣件、底座一次使用量 (个/m2) 租赁期(月) 0.0209 3.24 7 50m以内 0.0209 3.24 9 70m以内 0.0246 3.77 12 八、外墙悬挑不翻转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本定额中的悬挑架体从二层楼面起挑,每六层设一道16#工字钢,底层外墙装饰高度超过3.6m需要另行搭设外墙脚手架的,按底层架定额计算。

2、本定额中的钢管、扣件、底座的租赁费计取方式:

钢管、扣件与底座使用费(元/m2)=一次使用量(t/m2)×租赁期(月)×租赁单价(元/t.月),其中:

一次使用量:每平方米外墙垂直投影面积的材料用量。

主体(或主体含装饰)工程租赁期=一次使用期(月)-(层数÷8) 单独装饰工程租赁期=一次使用期(月)

一次使用期:从开始搭设脚手架到拆架完毕的全部时间。

3、外墙悬挑不翻转架体定额中钢管使用费、扣件、底座使用费的用量包含了一次使用量和租赁期(见下表),套用定额时应根据工程实际租赁期进行调整。

外墙悬挑不翻转钢管、扣件与底座一次使用量和租赁期取定表 建筑檐高 钢管一次使用量 (t/ m2) 扣件、底座一次使用量 (个/ m2) 租赁期(月) 70m以内 90m以内 110m以内 130m以内 150m以内 0.0221 3.1100 11 0.0220 3.0920 13 0.0218 3.0810 15 0.0218 3.0730 17 0.0217 3.0670 21 4、底层脚手架定额钢管、扣件与底座按租赁费编制,已综合考虑施工现场使用时间与市场最低租赁期要求(按4个月使用期考虑)。

九、外墙悬挑翻转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本定额中的架体按每六层整体翻转一次、悬挑梁按16#工字钢每六层一道编制。

2、本定额中的钢管、扣件、底座的租赁费计取方式:

钢管、扣件与底座使用费(元/m2)=使用量(t/m2)×使用时间(月)×租赁单价(元/t.月),其中:

① 使用量=悬挑式翻转钢管脚手架按搭设的垂直投影面积每平方米用量×悬挑架投入层数/建筑物层数;

② 使用时间:从开始搭设脚手架到拆架完毕的全部时间。

3、外墙悬挑翻转架体定额中钢管使用费、扣件、底座使用费的用量包含了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见下表),套用定额时应根据工程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调整。

外墙悬挑翻转架定额中的钢管、扣件与底座使用量和使用时间取定表 建筑檐高 钢管使用量 (t/ m2) 扣件与底座使用量 (个/ m2) 使用时间(月) 90m以内 0.0117 1.7842 15 110m以内 0.0099 1.4631 18 130m以内 0.0083 1.2469 21 150m以内 0.0071 1.0818 24 十、砌筑脚手架 1、建筑物墙体(不分内外墙)砌筑脚手架,砌筑高度在1.2m以内的不计算脚手架,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套用里脚手架定额,超过3.6m的套用砌筑双排脚手架定额。

2、围墙脚手架,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 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套用砌筑双排脚手架定额。

3、石砌墙体、护坡,砌筑高度在1.2m 以外时,执行砌筑双排脚手架定额项目。

4、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屋顶烟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烟囱外围周长另加3.6m 乘以烟囱出屋顶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5、砌筑高度在1.2m 以外的管沟墙及砖基础,按设计图示砌筑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十一、装饰脚手架 1、高度3.6m以内的墙柱面及天棚装饰所需的简易脚手架费用已考虑在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2、内墙面粉饰高度在3.6m 以外的执行内墙面粉饰脚手架项目,套用相应高度的定额项目。

3、高度在3.6m 以外的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计算装饰脚手架。外墙面装饰脚手架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5。

十二、其他脚手架 1、满堂承重脚手架以常规承重架编制,消耗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方案可调整。

2、整体提升架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以整体升降式脚手架编制,其他形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方案调整。

3、电梯井脚手架适用于建筑物内电梯井内架、市政管井深大于2m的井字架。 4、斜道:25m以下的多层建筑须计两座斜道, 大型多层建筑或特殊要求建筑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方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筑物脚手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搭设计算,通常按以下方案考虑: 一、计算脚手架时,通常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占面积。 二、外脚手架计算:

1、建筑物凸出(或凹进)部分应根据实际搭设长度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突出墙外宽度在24cm 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计算脚手架,宽度在24cm 以外的,两侧突出墙外部分面积并入外脚手架内。

2、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外脚手架(悬挑不翻转架除外)按外墙外围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面(或挑檐反口顶面)以面积计算。

3、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外脚手架(悬挑不翻转架除外)以±0.00为界,分别按外墙外围长度乘以相应的搭设高度(地下部分从底板底标高至±0.00;地上部分从±0.00至女儿墙顶面(或挑檐反口顶面)以面积计算。

4、建筑物的外墙悬挑不翻转钢管脚手架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乘以建筑物二层楼面结构标高至女儿墙顶面(或挑檐反口顶面)以面积计算;底层脚手架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二层楼面结构标高以面积计算。

5、外挑阳台侧面脚手架按外挑宽度并计入外墙外围长度计算面积。

6、外墙采光井计算:当井壁两侧(长向)外墙面的净间距≤1.2m时,按单边长度计入外墙外围长度计算;当井壁两侧(长向)两外墙面的净间距>1.2m且≤2.4m时,按单边长度的1.5倍计入外墙外围长度计算。

7、坡屋面山尖(屋脊)脚手架面积按山尖高度(指檐口至屋脊的垂直高度)的1/2计算。

8、套用定额时,高出檐口高度的女儿墙、屋面构件、梯间、设备操作间等可计脚手架的工程量并入以檐口高度为套项高度的外脚手架内。

三、墙体砌筑脚手架按砌筑墙体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框架柱、梁。 四、深度超过3m的框架式深基础,按框架梁结构净长度乘以支座至梁底的净高以面积计算,套用地下室外脚手架定额,与之相连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费用。

五、与钢筋混凝土楼板整体浇注的柱、墙、梁一般不计算脚手架。独立的柱和钢筋混凝土墙、悬空的单梁和连续梁,高度超过1.2m时,按以下方法计算脚手架:

1.独立的砖、石、钢筋混凝土柱,按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高以面积计算。高度在3.6m以下的,套用砌筑双排脚手架定额;3.6m以上的,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2.独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按墙结构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双面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定额。

3.独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单梁或连续梁,按梁结构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面(或楼板面)至梁顶面的高度以双面面积计算,套用相应高度的双排脚手架项目,与之相关联的框架柱不再计算脚手架。梁间距较密的,可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套用装修满堂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6。

六、电梯井脚手架:与建筑物主体一起施工的电梯井套用电梯井脚手架,按电梯井内围的体积计算。

七、装饰满堂脚手架按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水平面不扣除0.3m2以内的空洞、柱、垛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的计算高度以设计地面至天棚结构板底净

高为准;大于3.6m以上的套用基本层;超过5.2m时,按每增高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但增加层的高度小于0.6m时不计。

八、内墙装饰脚手架按搭设墙面的净长乘以墙面的净高的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附墙柱、垛不增加。独立柱面装饰,按柱装饰面外围周长加3.6m乘以柱装饰高以面积计算;独立单梁装饰,按梁装饰长度乘以设计地面至梁顶面的高度以面积双面计算。

九、同时有内墙装饰和天棚装饰的建筑物空间,符合净高大于3.6m的,应分别计算,其内墙面粉刷脚手架按0.25系数折减。

十、吊篮脚手架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吊篮的安拆费、移位费按台次计算。

十一、整体提升架按外墙外围长度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十二、室外架空管道脚手架按管道的水平长度计算,高度从自然地坪算到管道下皮(多层排列管道的,按最上一层管道下皮)。

十三、钢管斜道按座计算, 不足6m的直接套用;超过的6m按每增3m分次递加; 每增加层次不足1.5m不计, 超过1.5m不足3m按每增3m计算。

十四、建筑物垂直封闭、建筑物垂直封闭加设竹脚手板按实际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五、垂直防护架按实际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水平防护架按实际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实际防护结构不同, 材料消耗量可调整。

十六、满堂承重脚手架以支撑承重结构的净空间体积以m3计算,或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重支撑节点的空间体积计算。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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