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事故的预防及处理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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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事故的预防及处理之火灾

化学实验室由于实验条件的复杂性和所用材料危险性,如果操作和管理不当,就会引起燃烧、爆炸等事故,遭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强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物质的燃烧

如果你的衣服着火,你的本能反应可能是惊慌害怕并跑向最近的淋浴器或灭火毯。千万不要跑!跑动会使火焰燃得更旺,从而增加火对你严重伤害的可能性。正确的反应是不要跑,倒在地上,并且打滚以熄灭火焰。同时用手护住你的脸以保护你的脸和肺。如果你的同学或同事衣服着火,惊慌害怕,并且开始跑,阻止他(她).并扑灭火。 燃烧

燃烧是一种物质迅速被氧化的化学反应,燃烧需要三个要素:氧气(更确切地说是氧化剂)、燃料(还原剂)及足够的温度。因此,为了灭火,你至少要控制三者之一。你可以:1、隔绝氧气与火的接触 2、移走燃烧物 3、降低温度. 燃烧过程

可燃物质状态不同,燃烧过程也不同。 火的类型

由参加燃烧的物质种类分,火可以分为四类。

A型火是那些燃料后以灰烬的形式留下残渣的物质起火,比如纸,木头,布料,橡皮,和某些塑料.

B型火包括易燃的液体和气体,比如汽油,稀释的油漆,厨房的油脂,丙烷,乙炔等等. C型火包括供电线和用电设施(马达,计算机,控制面板)着火。注意,如果切断用电设施的电源,C型火则可以归为其它三种火之一。

D型火包括不稳定的金属着火,比如镁,钠,钛,和有些有机金属化合物,如烷基铝、格氏试剂

任何一种火都可以归入一类以上。如,火是由纸和油脂引起的,则此火是AB型.

易燃液体

一、 定义:我国规定闪点不超过45℃的液体为易燃液体。

易(可)燃液体在火源或热源的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然后蒸气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开始时燃烧速度较慢,火焰也不高,因为这时的液面温度低,蒸发速度慢,蒸气量较少。随着燃烧时间延长,火焰向液体表面传热,使表面温度上升,蒸发速度和火焰温度则同时增加,这时液体就会达到沸腾的程度,使火焰显著增高。如果不能隔断空气,易(可)燃液体就可能完全烧尽。

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常见易(可)燃液体的闪点见下表。

常见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

液体名称 闪点(℃) 液体名称 闪点(℃) 汽油

-58~10

甲苯 甲醇 乙醇

4 9 13

石油醚 -50 二硫化碳 -45 乙醚 乙醛 原油 丙酮 辛烷 苯

-45 -38 -35 -17 -16 -11

醋酸丁酯 13 石脑油 25 丁醇 氯苯 煤油 重油

29 29 30~70 80~130

醋酸乙酯 1 乙二醇 100

一些常见的低燃点有机化学药品(32度以下)如下。

化学药品 乙醛 丙酮 乙腈 乙酰氯 丙烯腈 碘代烯丙烷 苯 丁醇

燃点(。C) -38 -18 6 4 0 <21 11 24-29

二硫化碳 甲基氯 环已胺

-30 <0 -20

1,2-二氯乙烷 13 二乙基胺 碳酸二乙酯 二乙醚 二恶烷 乙醇 乙酸乙酯 乙酸丙酯 氯甲酸乙酯 甲酸甲酯 正已烷 甲醇

<-26 25 -45 12 12 -4 16 16 -20 -23 10

4-甲基-2-戊酮 17 哌啶 2-戊酮 嘧啶 四氢呋喃 甲苯 三乙胺 醋酸乙烯

16 12 20 -17 4 -7 -8

二、特点

1、闪点低(,着火能量小(多数小于1毫焦耳),爆炸危险大,甚至火星、热体表面也可致燃。加之有不少易燃液体的电阻率较大(108欧姆·厘米以上),在操作、运送时容易积聚静电,其能量足以引起燃烧与爆炸。氧化剂也可使易燃液体燃烧或爆炸(如环戊二烯与硝酸)。 2、沸点低(多数低于100℃),汽化快,可源源供应可燃蒸汽。加之易燃液体的粘度大多比较小,具有很高的流动性,甚易向四周扩散,并飘浮于地面、工作台面(因易燃液体蒸汽大多比空气重),更加增大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3、多数有毒 三、分类:

1、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两级(见下表),超过45℃者则称可燃液体,为确保安全,闪点在60℃以内的可燃液体也可参照易燃液体的要求来处理。

液体易燃性的分级与分类

类别

级别 闪点

例子

一级 <28℃ 丙酮,甲醇,乙醛,苯,乙醇,汽油

易燃液体

二级 28—45℃ 丁烯醇,乙酸,乙酸丁酯,松节油,煤油

三级 45-120℃ 丙二胺,壬醇,己酸乙酯,二乙三胺

可燃液体

四级 >120℃ 已二酸二辛酯,苯二甲酸二丁酯,苯二甲酸二辛酯

也可按化学组成来分类

1)由电开关及静电产生的火花、赤热物体及烟头残火等,都会引起易燃液体 着火燃烧。因而,注意不要把它靠近火源,或用明火直接加热。

4).通常,物质的蒸气比重大的,则其蒸气容易滞留。因此,必须保持使用地点通风良好。

5).闪点高的物质,一旦着火,因其溶液温度很高,一般难于扑灭。

乙醚、二硫化碳、乙醛是在实验室中常用而又特别易燃的物质,在使用中应特别注意:

1).由于着火温度及燃点极低而很易着火,所以使用时,必须熄灭附近的火源。

2).因为沸点低,爆炸浓度范围较宽,因此,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以免其蒸气滞留在使用场所。

3).此类物质一旦着火,爆炸范围很宽,由此引起的火灾很难扑灭。

4).容器中贮存的易燃物减少了时,往往容易着火爆炸,要加以注意。

事故例子

乙醚从贮瓶中渗出,由远离两米以外的燃烧器的火焰引起着火。

◆正在洗涤剩有少量乙醚的烧瓶时,突然由热水器的火焰燃着而引起着火。

◆将盛有乙醚溶液的烧瓶放入冰箱保存时,漏出乙醚蒸气,由箱内电器开关产生的火花引起着火爆炸,箱门被炸飞(乙醚之类物质要放入有防爆装置的冰箱内保存)。

◆焚烧二硫化碳废液时,在点火的瞬间,产生爆炸性的火焰飞散而烧伤(焚烧这类物质时,应在开阔的地方,于远处投入燃着的木片进行点火)。蒸馏甲苯的过程中,忘记加入沸石,发生爆沸而引起着火。

◆将还剩有有机溶剂的容器进行玻璃加工时,引起着火爆炸而受伤。

◆把沾有废汽油的东西投入火中焚烧时,产生意想不到的猛烈火焰而烧伤。

◆用丙酮洗涤烧瓶,然后置于干燥箱中进行干燥时,残留的丙酮气化而引起爆炸。干燥箱的门被炸坏飞至远处。

◆将经过加热的溶液,于分液漏斗中用二甲苯进行萃取,当打开分液漏斗的旋塞时,喷出二甲苯而引起着火。

◆将润滑油进行减压蒸馏时,用气体火焰直接加热。蒸完后,立刻打开减压旋塞,于烧瓶中放入空气时发生爆炸。

◆将油浴加热到高温的过程中,当熄灭气体火焰而关闭空气开关时,突然伸出很长的摇曳火焰而使油浴着火(熄灭气体火焰时,要先关闭其主要气源的旋塞)。

◆对着火的油浴覆盖四氯化碳进行灭火时,结果它在油中沸腾,致使着火的油飞溅反而使火势扩大。

四、防护及灭火方法

对于闪点高于65℃,比水重或与水互溶的易燃液体,用水灭火较好,因为水对于这样的易燃液体具有显著的吸热降温、覆盖或稀释作用。

对于闪点低于65℃、比水轻、且又不溶于水的易燃液体,主要应靠干粉、二氧化碳以及泡沫等类灭火剂。

用泡沫灭火器来灭火对于一般非水溶性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灭火效果。由于泡沫比重(0.001—0.5)远比一般的易燃液体的比重要小,所以可漂浮于液面,形成良好的覆盖层, 且能保持较久并防止产生复燃。

对于水溶性易燃液体和非水溶性易燃液体的起火,均可用干粉灭火剂来扑救,且能迅速控制火势。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火灾统计表明,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80%是由于吸入火灾中燃烧产生的有毒烟气而致死的。火灾产生的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成分,如二氧化碳、HCH、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二氧化碳是主要的燃烧产物之一,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

易燃固体

燃点较低,对物理或化学作用敏感,容易引起燃烧的固态物质,称为易燃固体。物理作用因素可包括热学因素(如火种、热源),机械力(如摩擦、撞击、震动),高能辐射(如激光、红外辐射)等。化学作用因素可包括氧化剂,氧化性酸,酸,还原剂等。,此类物质有:P(黄磷、红磷)、P4S3、P2S5、P4S7(硫化磷)、S(硫黄)、金属粉(Mg、Al等)、金属条(Mg)等。

例如红磷、五氧化二磷遇火种、高温热源、摩擦、撞击、高能辐射或强氧化剂时很容易燃烧,

H发泡剂(N,N'-二亚硝基戊次甲基四胺)遇无机酸或有机酸等物品时,易于剧烈燃烧,对亚硝基苯酚遇浓碱可引起燃烧、爆炸,硝化纤维素遇间苯二胺可引起燃烧、爆炸等。如2,4—二硝基间苯二酚遇高热、强烈震动、氧化剂或重金属粉末时容易爆炸,重氮氢基苯受热至100℃以上时爆炸,氨基化钠在遇高热、明火、强氧化剂或受潮时均可产生爆炸。粉状易燃固体飘浮于空气中时,容易形成爆炸性粉尘.

一、 性质

(1)在常温时为固体,燃烧时可熔化为液体的易燃物,由于起燃熔化后可以流动,故危险性增大。

(2)泡沫塑料、软木等多孔性隔热材料,由于内有空气,保温性能良好,起火后不易很快冷却,较难扑息。纤维类多孔性材料,由于孔内含有空气,如遇起火,也较难扑息。上述物质由于燃烧不完全,容易产生一氧化碳与多量烟雾,可引起中毒并妨碍疏散。

4,不少易燃固体有毒(如二硝基苯,二硝基苯酚,二硝基间苯二酚,二硝基苯阱,H发孔剂,二氯苯),或燃烧产物有毒(如硫磺,三硫化四磷,氨基化钠,苊)。若为金属粉末,则生成相应氧化物的高温烟粒,可引起较严重的烧伤(如镁粉、铝粉、钛粉、锰粉、铪粉、钍粉、锆粉)。

3、易燃固体的危险性可由燃点与燃烧热来表示,燃点愈低、燃烧热愈大,愈危险。

二、分类:

易燃固体按其燃点与易燃性可分两级。

1、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极易燃烧和爆炸,对火源、摩擦极敏感,有的遇氧化性酸可燃烧爆炸,或在燃烧时放出大量有毒气体。按其组成可分三类: (1)红磷与含磷化合物,如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等。

(2)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苯,二硝基萘、硝酸纤维素(硝化棉,含氮量低于12、5%)等。亚硝基化合物,如亚硝基苯酚,H发孔剂等。此类化合物在燃烧时可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灭火时要防中毒。

(3)其它,如氨基化钠、重氮氨基苯,闪光粉等。 2、二级易燃固体

燃烧性能较一级易燃固体差,但也易燃,且可释出有毒气体,按其组成可分四类: (1)硝基化合物,如二硝基丙烷、二硝基氨基苯酚、二硝基联苯、三硝基芴酮、含硝酸纤维素的制品(赛璐珞等)等。亚硝基化合物,如二亚硝基间苯二酚。此类化合物,灭火时要防中毒。有的物质在燃烧时会爆炸,应予注意。

(2)易燃金属粉末,如镁粉、铝粉、钍粉、锆粉、锰粉等。此类化合物易于形成爆炸性粉尘。着火时先用石棉毡(或砂土)覆盖,再用水扑救。

(3)萘及其类似物,如荼、甲基萘、均四甲苯、莰烯、樟脑、荼二甲酸酐等。此类化合物容易升华,蒸汽较空气重,燃烧危险性大。

(4)其它,如硫磺、聚甲醛、苯磺酰阱、偶氮二异丁腈、氨基胍重碳酸盐、氨基化锂等。

三、实验室常见的易燃固体 红磷

三硫化四磷

五硫化二磷 二硝基苯 二硝基萘

硝酸纤维素(硝化棉)

亚硝基苯酚

闪光粉 赛璐珞

二硝基丙烷

二硝基氨基苯酚

二硝基联苯

二亚硝基间苯二酚 镁粉 铝粉 钍粉 锆粉 锰粉 萘 甲基萘 莰烯

樟脑

萘二甲酸酐 硫磺 聚甲醛 苯磺酰肼 氨基化锂 注意事项

黄磷性质活泼,极易氧化,燃点又特别低,一经暴露在空气中很快引起自燃,在暗处能看到它发出淡绿色磷光。但黄磷不和水发生化学反应,所以通常放置在水中保存。另外黄磷本身极毒,其燃烧的产物五氧化二磷也为有毒物质,遇水还能生成磷酸,对皮肤也有腐蚀作用。所以遇有磷燃烧时,在扑救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中毒。对撒落的黄磷要及时清除,集中处理。曾盛装过黄磷的容器,或沾有黄磷的管道,在未经彻底清除前不能改作他用或作废品处理。在使用黄磷时,要注意防护,不能用手指、皮肤与它接触。因为人的体温已高于其自燃点,直接接触就会引起燃烧。而它在燃烧时又呈熔融状态,粘附在皮肤上,往往造成深度灼伤。这时只能用水冲洗,而不能揩擦,否则将会扩大烧伤范围。如遇黄磷着火,可用砂、土覆盖,也可用水浇灭。不过,火被扑灭后,在拨开砂土或水分蒸发时,它一接触空气又会复燃。所以,还应及时将黄磷收集,然后浸入水中。

硫黄粉末吸潮会发热而引起着火。

事故例子

装有黄磷的瓶子,从药品架上跌落,洒出黄磷而着火。 ◆铝粉着火时,用水灭火,火势反而更猛烈。

◆将熔融的黄磷倒入水中制成小颗粒时,烧杯倾歪了,洒出黄磷而引起着火,并烧着衣服,致使烧伤。

自燃物质

一、 定义:凡在无外界火源存在时,由于氧化、分解、聚合或发酵等原因,可在常温空气中自行产生热量,并使逐渐积累,从而达到燃点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自燃物质,如有机金属化合物。

二、 特点:自燃物质化学活性一般都比较活泼,燃点大都较低。潮湿、高温、包装疏松、结构多孔(接触空气面积大),助燃剂或催化剂的存在等因素,可以促进自燃。

三、 分类 1、 一级自燃物品

化学性质很活泼,在空气中很容易自燃的危险品,如黄磷、还原铁、还原镍、以及多种作为聚合催化剂(或原料)的金属有机化合物(三乙基铝、三丁基硼等)。 2、二级自燃物品

化学性质较一级自燃物品稳定,但可在空气中氧化并引起自燃的危险品,主要是一些含植物油类的物质,包括:桐油配料制品(如油布、油绸、油纸、漆布、蜡布、蜡管等),浸油金属屑,浸油棉麻、毛发、破布或纸屑,云母带。桐油、亚麻仁油、白苏油等类干性油,由于含有不饱和键化合物(如桐油酸、亚麻酸等高级不饱和脂肪酸的甘油酯),在潮湿和高温环境中

易于产生自氧化作用与聚合作用,从而可引起自燃。

虽较一级自燃物品稳定,但可因积热不散而发生自感,遇火星也可致燃,应贮阴凉、干燥、通风处所,温度不宜超过30—32℃,相对湿度要在75—80%以下,与氧化剂、氧、氯分贮。浸油金属屑应与酸类分开,以防致燃。严禁烟火,曝晒。应注意通风防潮,防止霉变。 3、其它自燃物品

①精制油之后废弃的白土过滤布等类浸油织物,活性炭、油烟,金属粉,硫化碱,煤粉,橡胶粉等物品,均可因在氧化过程中积热不散而引起自燃。 ②煤粉在含有适量水分或硫矿石时可以自燃。

③实验动物褥草,干草饲料由于堆贮发酵、通风散热不良等原因可以自燃。

④高压容器中的液态氢氰酸,在含有微量水分或碱类物质时,可因催化聚合反应而自燃,并使高压容器破裂。

⑤苯甲酸、反丁烯二酸(富马酸、延胡索酸)、顺丁烯二酸(马来酸,缩苹果酸)、苯酐(苯二甲酸酐)等在亚铁化合物的催化下可因氧化而自燃的物质。

⑥硝化棉、赛璐珞、硝化甘油等硝酸酯类物质以及有机过氧化物在自行分解过程中可以发生自燃

⑦其它一些含不饱和键、易于聚合的有机物在混入催化性物质时可以引起自燃成自发爆炸。

四、注意事项

在夏季潮湿闷热时节更需注意防止发生自燃事故。 有机金属化合物RnM(R=烷基或烯丙基,M=Li、Na、K、Rb、Se、B、Al、Ga、Tl、P、As、Sb、Bi、Ag、Zn)及还原性金属催化剂(Pt、Pd、Ni、Cu—Cr)也属于自燃物品。为防烷基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自燃,可用苯为溶剂,配成浓度较低的溶液(10—20%以下)。有机金属化合物的溶液,一接触空气如飞溅出来就会着火。因此,要把其密封保管。并且,不要将可燃性物质置于其附近。这些有机金属化合物,不但在空气中能自燃,遇水还会强烈分解,产生易燃的氢气,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在制备、储存及使用中必须用惰性气体进行保护,失火时亦不可用水扑救。 处理毒性大的自燃物质时,要戴防毒面具和橡皮手套。

由这类物质引起的火灾,通常用干燥的砂子或粉末灭火器灭火。但数量很少时,则可以大量喷水灭火。 事故例子

将盛有经溶剂稀释的三乙基铝的瓶子,放入纸箱搬运的过程中,瓶子破裂发生泄漏而引起着火。

◆在滤纸上洗涤还原性镍催化剂,其后把滤纸丢入垃圾箱中而引起着火。 遇水致燃物

一、 定义:遇水、潮湿空气、含水物质可剧烈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大量热量,引起燃烧、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造成危险的物质。这类物质包括:Na、K、CaC2(碳化钙)、Ca3P2(磷化钙)、 CaO(生石灰)、NaNH2(氨基钠)、LiAlH4(氢化锂铝),NaBH4等(硼氢化钠)等。 二、 分类: 1、一级遇水致燃物

遇水反应激烈,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危险性甚大。 2、二级遇水致燃物

遇水、酸时,反应速度较平和,可引起燃烧或爆炸,但不常引起自燃或自发爆炸。 3、其它遇水致燃物品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发烟硫酸、氯磺酸、三氯化磷、四氯化钛、四氯化锡、无水三氯化铝、生石灰等物,与水反应时可释出大量热,致使附近的有机物、可燃物燃烧起火(例如氧化钙与1/3重量的水分作用,可使温度升至150—300℃或更高,可使盛装的木桶或遮覆的油布起火)。

对于堆置大量铁粉(或其它一些粉状金属)的场所,也应防止水分进入。否则水分促进铁粉氧化,释出大量热,甚至可使铁粉熔化。 三、 特点:

遇水、潮湿空气、含水物质可剧烈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大量热量,引起燃烧、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造成危险。与酸、氧化剂相遇时,则更为危险。一级遇水致燃物品中的活泼金属及其合金、氢化物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也不要用四氯化碳等卤代烷灭火剂。所有遇水致燃物品在起火时,均不得用水、泡沫、或酸碱灭火剂扑救,以免增加危险。本类物品也称温水燃烧物品。

操作遇水致燃物品时,应防接触皮肤、粘膜,以免灼伤。 四、注意事项

金属钠或钾等物质与水反应,会放出氢气而引起着火、燃烧或爆炸。因此,要把金属钠、钾切成小块,置于煤油中密封保存。其碎屑也贮存于煤油中。要分解金属钠时,可把它放入乙醇中使之反应,但要注意防止产生的氢气着火。分解金属钾时,则在氮气保护下,按同样的操作进行处理。

金属钠或钾等物质与卤化物反应,往往会发生爆炸。 碳化钙与水反应产生乙炔,会引起着火、爆炸。

磷化钙与水反应放出磷化氢(PH3为剧毒气体),由于伴随着放出自燃性的P2H4而着火,从而导致燃烧爆炸。

金属氢化物之类物质,与水(或水蒸汽)作用也会着火。若把它丢弃时,可将其分次少量投入乙酸乙酯中(不可进行相反的操作)。

生石灰与水作用虽不能着火,但能产生大量的热,往往使其它物质着火。 五、防护方法

使用这类物质时,要戴橡皮手套或用镊子操作,不可直接用手拿。

遇湿易燃物质除遇水反应外,遇到酸或氧化剂也能发生反应,而且比遇到水发生的反应更为强烈,危险性也更大。因此,储存、运输和使用时,注意防水、防潮,严禁火种接近,不得与酸、氧化剂、氯气、氧气、一氧化二氮、溴、碘、硫、磷、含水物品、重金属盐、其它类危险品、以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共贮。房内严禁设置水源。对于易燃固体应特别注意粉尘爆炸!

由这类物质引起火灾时,可用苏打粉、干燥的砂子、干粉、石墨粉、蛭石粉、干土、食盐或纯碱扑救。忌用水、潮湿的东西、泡沫、二氧化碳(十硼烷可用)或卤代烃灭火。 遇湿易燃物质起火时,

严禁用水、酸碱泡沫、化学泡沫扑救! 应用干燥砂子或粉末灭火器灭火! 事故例子

将经甲醇分解的金属钠丢入水中时,由于金属钠尚未分解完全而引起着火、燃烧(因为当用甲醇进行分解时,在金属钠的表面,生成粘稠的醇盐膜,使其难于分解)。◆在通风橱内,用LiAlH4进行还原反应,于放有LiAlH4的烧瓶中加入乙醚时发生着火。 防火安全措施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4.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6. 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 火灾扑救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又非常危险的工作。

(5)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

如:水溶性有机酸、醇、酚、醚、醛、酮、酯等。此类物质一般极性较强,可使化学泡沫遭到破坏而失去作用,所以通常不宜使用。 (6)一些遇水可分解生成有害气体的物质

如,氰化等氰化物、二甲基二氯硅烷、乙基三氯硅烷等有机硅化物、酰氯、乙硫醇等低分子量的硫醇等遇水或水蒸气可迅速分解发热,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雾。所以严禁使用泡沫灭火。 (7)二硫化碳因极易挥发,其蒸气可透过泡沫覆盖层,并在泡沫上继续燃烧,所以不宜用化学泡沫灭火。一些甚易挥发的醚类易燃液体,也有类似现象。当可燃气体从储罐外漏着火时,泡沫也常无效。

(8)用作火箭和导弹高能燃料的易燃气体二硼烷(乙硼烷)在起火时,切忌勿用化学泡沫灭火剂扑灭;易燃液体五硼烷也禁用泡沫灭火。 4、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是由简身、挂在筒内的瓶胆(玻璃或聚乙烯塑料制)、筒盖、胆塞与提环等部件组成。瓶胆内盛硫酸铝溶液(称内药液),简内盛碳酸氢钠与稳定剂的溶液(称外药液)。 灭火时,将筒身倒转,即因药液混合,相互反应,而喷出二氧化碳泡沫胶态产物。 使用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勿将筒盖或筒底对向人身,以防偶而爆炸伤人。 2.灭火器应离开使用者胸前约20厘米。

3.在将灭火器提至火场的路上,勿使筒身过于倾斜,以免使内药液震荡溅出,因与外药液接触而提前反应。

4。使用泡沫灭火剂灭火时,不宜同时使用其它液体灭火,以免泡沫因受破坏而失去灭火效能。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通常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凡发泡倍数与泡沫持久性等项指标不合要求者,应及时更换药液(一般每隔一至二年换药一次)

发泡倍数的检验方法:取出内药液7.5毫升,倾入500毫升量筒内。再取出外药液33毫升,迅即倾入同一量筒内。测定反应产生的泡沫体积,其值应为320毫升。

2.灭火器的喷嘴与滤网应通畅,防止堵塞,通常应每月检查一次。喷嘴可经常用铁丝疏通。

3.筒身经使用一至二年后,在更换新药时,应经持续15分钟的2.45×10(6)帕(25千克力/厘米2)水压的耐压试验,保证无膨胀变形或泄漏等不良现象出现。

4.药液在低于-8℃时易结冰,在高于45℃时碳酸氢钠溶液易分解失效。所以灭火器环境温度应在-8℃--45℃范围。严寒季节需防冰冻。

5.灭火器应置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处所,以防锈蚀。 6.灭火器应置于容易看到和取用方便的处所,以便应急时使用。 5、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是由筒身、挂在筒身内的瓶胆、筒盖、胆塞等部件构成。由于整个灭火器的重量很大(超过100千克),所以将筒身装在带有胶轮的推车式筒架上,使便于推动。又因灭火器使用的药液量大,为保证安全,桶盖装有安全阀,当筒内压力达1.0一1.25兆帕时,安全阀可自动启开。灭火器的胆塞系用旋转手轮经过于轮丝杆的作用将瓶口塞紧。灭火时,应由二人操作,在将推车推至适当地点后,先由一人施放皮管,用双手握住喷枪,对准火区,另一人旋动手轮(逆时针方向),使胆塞启开。再倒转筒身,使拖杆触地,然后将阀门手把扳直,使泡沫喷向燃烧物。 干粉灭火剂与灭火器 (一)灭火剂

干粉,是含水量甚低(不超过0.1一o.2%)、流动性良好、粒度大部分低于200目(80一85%以上)、具有高比表面积(2000一3500厘米2/克)的干燥固体细粉。干粉灭火剂通常借助高压二氧化碳气体(或氮气)为动力,常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水溶性或非水溶性)、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易燃气体以及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

干粉灭火剂常用碳酸氢钠或碳酸氢钾为基料,另外添加适量的防潮剂、流动性促进剂、结块防止剂(如滑石粉、云母粉、石墨粉、硬脂酸镁、活性白土等)。基料通常含量为90%以上,钾盐基料的灭火效能优于钠盐基料。加入少量有机硅油(例如5千克干粉加5毫升),可提高碳酸氢钠的防潮、防震、抗结块性、流动性和灭火效能,一般可提高灭火效能二倍以上,例如一千克钠盐干粉所能扑救的最大燃油(66#车用汽油)面积为约0.25米,而硅化钠盐干粉每千克可扑救0.55一0.6米。用硝酸钾代替部分碳酸氢钠(如 15%硝酸钾,72%碳酸氢钠)也可对碳酸氢钠干粉起到改性增效的作用。

使尿素与碳酸氢钠或碳酸氢钾反应,所得产物称—monnex干粉(M粉或氨基干粉)。由于它在高温下可“烧爆”,分裂成更微细的颗粒,使接触火焰的面积显著增加,从而可大大提高火火效能,例如:钾盐氨基干粉的灭火效能比碳酸氢钠干粉要高3—4倍。

此外,还有用硫酸钾、氯化钾等为基料的钾盐干粉,以及用磷酸铵盐(如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铁、磷酸三铵、焦磷酸铵),聚磷酸铵或硫酸铵加磷酸铵为基料的多用干粉灭火剂。多用磷酸盐干粉灭火剂除可用于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及电气设备的火灾之外,还可用于木材等一般固体的火灾。

我国现时使用较多的是钠盐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可用于下列物质的火灾,

(1)油类与各种水溶性或非水溶性的可燃、易燃液体

如:汽油、苯、乙醚、乙醇、丙酮、甲硫醇、乙硫醇、环氧丙烷、乙酸乙酯、呋喃、戊硼烷(五硼烷)、松节油;各种油漆(清漆、底漆、磁漆、烘漆等)与稀释剂、脱漆剂、油漆催干剂;各种胶粘剂、粘合剂、密封胶,乙酰氯、乙基二氯硅烷等烷、烯、炔、芳烃、环烃、醇、醚.醛、酮、硫醇、酯、有机硅烷、卤代硅烷、卤代烷、酰卤类易燃、可燃液体与石油产品。 (2)某些可燃气体

如:甲胺、二甲胺、三甲胺、液态烃气、天然气等引起的火灾也可使用干粉灭火。 (3)自燃物

如:二乙基锌、三乙基锑、三乙基铝、三乙基硼等有机金属化物。 (4)碱金属、碱土金属及其合金、氢化物及一些轻金属 如:镁粉、钠汞齐、钾、锌粉、氢化钠、四氢铝锂等。 (5)遇水致燃物

如:十硼烷、磷化钙、硼氢化钠、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 (6)易燃固体

如: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闪光粉、亚硝基苯酚、红磷(初起火)、氨基化锂、氨基化钠、三聚甲醛、火补胶、锰粉、钍粉、锆粉、赛璐珞。但干粉不能用于铝粉的灭火。 (7)一般带电设备的火灾

在使用干粉灭火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干粉灭火剂主要是依靠对燃烧过程起作用使活性链中断,从而达到迅速控制火势的效果,但由于它对燃烧体无显著的冷却作用,对燃烧区空气的稀释作用也较小,在灭火面积较大或灭火不完全、剩有余烬时,易于产生复燃,因而宜与喷雾水流、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或轻水泡沫灭火剂联合使用,以防复燃,提高灭火效果,但不得与蛋白泡沫灭火剂或一般的化学泡沫灭火剂联合使用,以免干粉将泡沫破坏,影响灭火效果。 (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系由喷枪系统、二氧化碳钢瓶、灭火器筒、保险栓等部分组成。干粉装在灭火器筒内,筒身中央有进气管,经由灭火器头上的螺母与高压二氧化碳钢瓶相连,当打开保险栓时,干粉即可在二氧化碳气体的压力作用下经由出粉管、喷粉胶管与喷嘴喷出。

灭火时,先将保险销拔去,使喷嘴对向燃烧物火焰根部,再按下压把(有的灭火器采用拉环,则应拉动拉环),此时灭火器头部的顶针将二氧化碳钢瓶口的密封膜刺穿,使高压二氧化碳经由进气管压入灭火器筒内,干粉随即喷出。松开压把时,干粉即停止喷出。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注意维护、保证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筒身应经2.5兆帕强度试验合格。

2.定期检查二氧化碳气量,不足的应充气、通常二氧化碳气量应不小于规定重量的90%。每年应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将二氧化碳钢瓶连同阀体一起拧下,称重,根据钢瓶外部所打的标志钢瓶皮重的钢字,计算二氧化碳气量。

4.经常检查出粉管、喷粉胶管、喷嘴以及进气管是否通畅无阻。

5.经常检查灭火器头部顶针位置是否正确,顶针和活动部件是否灵活,器头螺母是否拧紧,出粉管上防潮装置内的薄膜是否完好。

6.定期检查干粉有否结块,否则应更换。通常每年至少应检查一次。

7.应置于通风、干燥、阴凉(不超过45℃)处所,远离热源,防止曝晒。注意防止二氧化碳因受热膨胀而漏气。

8.在正常贮存条件下,干粉的存放期不超过5年。 卤代烷灭火剂、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剂适用于下列物质、场所的火灾: (1)电子仪器仪表与精密仪器设备,电气设备。

(2)各种易燃液体(水溶性或非水溶性) , 如:汽油等石油产品与油类,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环已酮、泡立水、乙硫醇、乙酰氯、乙醇、丙酰氯、丙腈、甲基丙烯酸甲酯等。 (3)文物档案、贵重图书、其它贵重物品。

(4)可燃气体 , 如:液态烃气、环丙烷、甲胺、二甲胺。 不适用范围

卤代烷不能用于下列物质的火灾

(1)碱金属、碱土金属等化学性质活泼的轻金属及其合金与氢化物 ,如:钠、钾、镁、铝、氢化钠、氢化钾、氢化铝锂、钾钠合金。

(2)一些自燃物,如:二乙基锌、三乙基硼、三丁基铝、三丁基硼等。 (3)可在惰性介质中自身供氧燃烧的物质, 如:硝化纤维素及其制品。 (4)电石。 (5)二硫化碳。 (6)乙烯。

(二)手提式‘1211”灭火器

Halon 1211是在我国使用较多的一种卤代烷灭火剂。1211灭火器分为手提式与拉车式两类。 手根式1211灭火器系由钢瓶、压把、压杆、密封阀、喷嘴、虹吸管、保险销等部件构成。灭火时,先将保险销拔去,再压下压把,使密封阀启开,灭火剂即可由于氮气压力的作用,沿虹吸管经喷嘴喷出。灭火后,松开压把,即可停止喷射。 使用灭火器,应注意下列事项:

1.灭火器应保持垂直,不得平放或倒转;

2.应沿火焰根部左右喷扫,快速向前推进,以防回火复燃; 3.零星小火,可用点射

4.扑救液体火灾时,不要对液面冲击,以防液体溅出,造成灭火困难. 5.用后应新装药并灌氮,同时更换顶杆密封圈和其它密封材料。 灭火器应定期检查、注意维护,保证符合下列要求:

1.应定期检查灭火剂灌装量。通常应半年检查一次。灌装量低至规定重量的90%时,应及时重灌并充气。

2.钢瓶应经2.5兆帕耐压试验合格,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3.氮气储气压力应为1.5兆帕

4. 置于阴凉、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处所,取用方便,位置明显,避开热源,严禁烘烤、曝晒或剧烈震撞。环境温度应不超过50摄氏度。 四氯化碳灭火器

由于四氯化碳有毒,遇高温可形成剧毒的光气.操作时应防中毒。在室内使用时,应注意通风。在室外使用时,操作者应站在上风向,并应注意因风吹减效。使用手轮式四氯化碳灭火器时,将喷嘴对向火焰,向开字方向旋松手轮,药液即可喷出。灭火器在使用、运输、贮存过程中,均应垂直放置。每三个月应采用压力表检验,气压不足时应及时加足。其余注意事项可参照“1211”灭火器。 灭火器的检查及报废 灭火器的检查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己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5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实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年,必须进行水压实验检查。 灭火器的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者,必须报废。 a.水压实验不合格的。

b.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c.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d. 筒体严重变形的。

e.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f.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 手提式水型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95-1995)”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

储存物品举 例 类别

1.已烷、戊烷,石脑油,环戊烷,二硫化碳,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蚁酸甲酯、醋酸甲酯、硝酸乙酯、汽油、丙酮,丙烯,乙醚、乙醛,60度以上的白酒 2.乙炔,氢,甲烷,乙烯,丙烯,丁甲 二烯,环氧乙烷,水煤气,硫化氢,氯乙烯,液化石油气,电石,碳化铝 3.硝化棉,硝化纤维胶片,

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棉,黄磷 4.金属钾,钠,锂,钙,锶,氢化锂,四氢化锂铝,氢化钠 5.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硝酸铵 6.赤磷,五硫化磷,三硫化磷

1.煤油,松节油,丁烯醇,异戊醇,丁醚,醋酸丁酯,硝酸戊酯,乙酰丙酮,环已胺,溶剂油,冰醋乙

酸,樟脑油,蚁酸 2.氨气、液氯 3.硝酸铜,铬酸,亚硝酸钾,重铬酸钠,铬酸钾,硝酸,硝酸泵,硝酸钴,发烟硫酸,漂白粉 4.硫磺,镁粉,铝粉,赛璐珞板(片),樟脑,萘,生松香,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色片 5.氧气,氟气 6.漆布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 丙 1.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机油,重油,闪点≥60℃的柴油,糠醛,>50度至<60度的

白酒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储存间,冷库中的鱼、肉间

丁 自熄性塑料及其制品,酚醛泡沫塑料及其制品,水泥刨花板 戊

钢材,铝材,玻璃及其制品,搪瓷制品,陶瓷制品,不燃气体,玻璃棉,岩棉,陶瓷棉,硅酸铝纤维,矿棉,石膏及其无纸制品,水泥,石,膨胀珍珠岩

爆炸

爆炸是某一物质系统在发生迅速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反应时,系统本身的能量借助于气体的急剧膨胀而转化为对周围介质做机械功,通常同时伴随有强烈放热、发光和声响的效应。

极短时间内(一定空间)急速燃烧,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的热,使气体体积迅速膨胀,就会引起爆炸。

爆炸是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或化学的能量释放过程。在此过程中,空间内的物质以极快的速度把其内部所含有的能量释放出来,转变成机械功、光和热等能量形态。所以一旦失控,发生爆炸事故,就会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爆炸发生破坏作用的根本原因是构成爆炸的体系内存有高压气体或在爆炸瞬间生成的高温高压气体。爆炸体系和它周围的介质之间发生急剧的压力突变是爆炸的最重要特征,这种压力差的急剧变化是产生爆炸破坏作用的直接原因。

爆炸是某一物质系统在发生迅速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反应时,系统本身的能量借助于气体的急剧膨胀而转化为对周围介质做机械功,通常同时伴随有强烈放热、发光和声响的效应。

爆炸的定义主要是指在爆炸发生当时产生的稳定爆轰波,也就是有一定体积的气体在短时间内以恒定的速率辐射性高速胀大(压力变化),没有指明一定要有热量或光的产生,例如一种叫熵炸药TATP(三聚过氧丙酮炸药),其爆炸只有压力变化和气体生成,而不会有热量或光的产生。而爆炸音的产生,主要是源自于爆炸时所产生的气体膨胀速度高于音速所致。

空气和可燃性气体的混合气体的爆炸、空气和煤屑或面粉的混合物爆炸等,都由化学反应引起,而且都是氧化反应。但爆炸并不都与氧气有关。如氯气与氢气混合气体的爆炸,且爆炸并不都是化学反应,如蒸汽锅炉爆炸、汽车轮胎爆炸则是物理变化。

可燃性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都会发生爆炸。

物质的爆炸

爆炸的定义

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爆炸时由于压力急剧上升而对周围物体产生破坏作用,爆炸的特点是具有破坏力、产生爆炸声和冲击波。

爆炸的分类

常见的爆炸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两类,见如下所示。

爆炸与燃烧的关系

粉尘爆炸

1.粉尘爆炸的条件:(1)粉尘本身必须是可燃性的;(2)粉尘必须具有相当大的比表面积;(3)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极限范围内的混合物;(4)有足够的点火能量。

2.影响粉尘爆炸的因素:(1)颗粒的尺寸;(2)粉尘浓度;(3)空气的含水量;(4)含氧量;(5)可燃气体含量。颗粒越小其比表面积越大,氧吸附也越多,在空气中悬浮时间越长,爆炸危险性越大。空气中含水量越高、粉尘越小、引爆能量越高。随着含氧量的增加,爆炸浓度范围扩大。有粉尘的环境中存在可燃性气体时,会大大增加粉尘爆炸的危险性。

3.粉尘爆炸的特点:(1)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3)与可燃性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一些评价爆炸与火灾的指标如下: 闪 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当可燃液体温度高于其闪点时则随时都有被火焰点燃的危险。就火灾和爆炸来说,化学物质的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燃 点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的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与火焰接触即行着火(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去火焰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 自燃点

指可燃物质在没有火焰、电火花等明火源的作用下,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温度、湿度影响使其温度升高而引起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或引燃温度)。

自燃有两种情况:

受热自燃:易燃物质在外部热源作用下温度升高,达到自燃点而自行燃烧。

自热自燃:可燃物在无外部热源影响下,其内部发生物理的、化学的或生化过程而产生热量,并经长时间积累达到该物质的自燃点而自行燃烧的现象。自热自燃是化工产品贮存运输中较常见的现象,危害性极大。自燃点越低,自燃的危险性越大

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表示。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分下限和上限,即在空气中含量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爆炸极限又称燃烧极限。浓度低于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既不会燃烧,也不会爆炸;高于爆炸上限,也不会爆炸,但是会燃烧;只有在下限和上限之间时才会发生爆炸。而可燃粉尘的爆炸上限很高,一般达不到,所以通常只标明爆炸下限,而且用克/米3来表示。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时,遇到明火即发生爆炸。爆炸极限范围越宽,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

最小点火能

最小点火能是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爆炸时所需的最小能量。最小点火能数值愈小,说明该物质愈易被引燃。

爆炸压力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密闭容器中着火爆炸时所产生的压力称爆炸压力。爆炸压力的最大值称最大爆炸压力。

爆炸压力通常是测量出来的,但也可以根据燃烧反应方程式或气体的内能进行计算,物质不同,爆炸压力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因周围环境、原始压力、温度等不同,其爆炸压力也不同。

最大爆炸压力愈高,最大爆炸压力时间愈短,最大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愈高,说明爆炸威力愈大,该混合物或化学品愈危险。

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 闪 点

易燃、可燃液体(包括具有升华性的可燃固体)表面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当火源接近时会产生瞬间燃烧。这种现象称为闪燃。引起闪燃的最低温度称闪点。当可燃液体温

度高于其闪点时则随时都有被火焰点燃的危险。就火灾和爆炸来说,化学物质的闪点越低,危险性越大。 燃 点

可燃物质在空气充足的条件下,达到某一温度与火焰接触即行着火(出现火焰或灼热发光),并在移去火焰之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易燃液体的燃点,约高于其闪点1~5℃。 自燃点

指可燃物质在没有火焰、电火花等明火源的作用下,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温度、湿度影响使其温度升高而引起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或引燃温度)。 自燃有两种情况:

受热自燃:易燃物质在外部热源作用下温度升高,达到自燃点而自行燃烧。

自热自燃:可燃物在无外部热源影响下,其内部发生物理的、化学的或生化过程而产生热量,并经长时间积累达到该物质的自燃点而自行燃烧的现象。自热自燃是化工产品贮存运输中较常见的现象,危害性极大。自燃点越低,自燃的危险性越大 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够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通常用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比(%)表示。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分下限和上限,即在空气中含量的最低浓度和最高浓度,爆炸极限又称燃烧极限。浓度低于爆炸下限,遇到明火既不会燃烧,也不会爆炸;高于爆炸上限,也不会爆炸,但是会燃烧;只有在下限和上限之间时才会发生爆炸。而可燃粉尘的爆炸上限很高,一般达不到,所以通常只标明爆炸下限,而且用克/米3来表示。当浓度超过爆炸下限时,遇到明火即发生爆炸。爆炸极限范围越宽,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也就越大。 最小点火能

最小点火能是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爆炸时所需的最小能量。最小点火能数值愈小,说明该物质愈易被引燃。 爆炸压力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密闭容器中着火爆炸时所产生的压力称爆炸压力。爆炸压力的最大值称最大爆炸压力。

爆炸压力通常是测量出来的,但也可以根据燃烧反应方程式或气体的内能进行计算,物质不同,爆炸压力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因周围环境、原始压力、温度等不同,其爆炸压力也不同。

最大爆炸压力愈高,最大爆炸压力时间愈短,最大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愈高,说明爆炸威力愈大,该混合物或化学品愈危险。 爆炸与火灾的破坏作用

火灾与爆炸都会带来生产设施的重大破坏和人员伤亡,但两者的发展过程显著不同。 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损失大约与时间的平方成比例,如火灾时间延长一倍,损失可能增加四倍。

爆炸则是猝不及防的。可能仅在一秒种内爆炸过程已经结束,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等巨大损失也将在瞬间发生。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它与爆炸物的数量和性质、爆炸时的条件、以及爆炸位置等因素有关。主要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 直接的破坏作用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一般碎片在100~500米内飞散。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以极高的速度膨胀,象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递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产生突变,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称为冲击波。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快,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和使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内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由其波阵面上的超压引起的。在爆炸中心附近,空气冲击波波阵面上的超压可达几个甚至十几个大气压,在这样高的超压作用下,建筑物被摧毁,机械设备、管道等也会受到严重破坏。

当冲击波大面积作用于建筑物时,波阵面超压在20kPa~30kPa内,就足以使大部分砖木结构建筑物受到强烈破坏。超压在100kPa以上时,除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外,其余部分将全部破坏。 3.造成火灾

爆炸发生后,爆炸气体产物的扩散只发生在极其短促的瞬间内,对一般可燃物来说,不足以造成起火燃烧,而且冲击波造成的爆炸风还有灭火作用。但是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从破坏的设备内部不断流出的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点燃,也可能把其它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当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瓶爆破后最易发生。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破坏,其灼热的碎片可能飞出,点燃附近储存的燃料或其它可燃物,引起火灾。 4.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

在实际生产中,许多物质不仅是可燃的,而且是有毒的,发生爆炸事故时,会使大量有害物质外泄,造成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 实验室中的防爆措施 (一)仪器防爆

1、器壁应坚实,材质均一,具有足够的强度,无划痕瑕疵,无微孔、微观裂缝或小气泡。

2、尽可能采用球形器皿。

进行减压蒸馏,应采用克氏蒸馏瓶,用圆底烧瓶作接受器、不得用平底烧瓶蒸馏或用锥形瓶接受。需知,烧瓶的坚固性次序是:圆底烧瓶>平底烧瓶>锥形瓶。

3、真空装置的玻璃器皿在使用之前,应作检查(如用偏光镜)。

4、根据安全操作的需要,设置压力调节阀或安全阀。

5、使用高压气瓶时,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

6、高压釜,氢化釜等有爆炸危险性的高压设备,必需设立专门的防爆操作室,操作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7、对于高速液相色谱仪等使用易燃液体的仪器,应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必要时,或仪器台数较多时,应设专室操作,室内结构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二)设备防爆

1、发热设备应采取加强散热的措施以降低表面温度,避免引起事故。对于一些在正常条件下较稳定的热交换器,如道生油等,仍应沙意防止因过热引起燃、爆危险。近来此类事故已发生多起。

2.对于产生可燃气体或蒸气的装置,应在其进、出口处安装阻火器。如有爆炸发生,可使其限制在安全区内。室内应加强通风,以使爆炸物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值以下,若气体有毒(如氨、硫化氢),则应控制在最大容许浓度以下。

3.设备内部若充满易爆物,则应采用正压操作,并设置压力报警器,不使外部空气侵入。正压消失时,可自动报警。

4.下列设备应设压力保护装置:

物料倒流可能致爆者;

压力过高会引起分解产生爆炸者;

其它可因压力过高产生爆炸的设备。

5.有爆炸危险性的设备(如带易燃溶剂的球磨机),可使用抑爆剂,或在设备(或管道系统)内设置防爆膜和泄压阀。防爆膜也称爆破片或爆破板。当设备体系达到预定的压力、温度或发生爆炸时,防爆膜首先遭到破坏,可将爆炸压力释放,使设备不被爆破。防爆膜具有结构简单、密封性好等优点,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安全泄压阀组合使用。膜片只能使用一次,当爆破后,应予更换。防爆膜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耐腐蚀;

(2)材质均一,

(3)断裂强度不宜过高,但刚度要大,耐疲劳性能和塑性要好,易于加工成片,在接近强度极限时,蠕变要小;

(4)爆破压力不因温度而显著变化。常用防爆膜材料为金、铝、铜、银等。压力较低时,可用铝、尼龙、石棉橡胶等材料。常用抑爆剂为:氨气、二氧化碳、卤代烷烃。必要时可用氩气。将上述惰性气体充灌设备,使空气隔绝。往往能收到较好的防爆效果。高压液相色谱仪也应设置泄压阀或其它类的压力释放保护装置,如遇管路发生故障,可及时将高压下的易燃液体排出设备体系,并由废液接受器承接,从而可避免产生爆炸事故。

6.在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可设自动保护装置,利用粉尘爆炸感胶期较长的特点,在爆炸压力尚未达到危险程度之前,设法将爆炸限制在较小的范闭内。

7.对于有爆炸火源的装置,可设置抑爆系统.由爆炸压力波探测仪、信号放大器和抑爆剂发射器等部分组成。利用爆炸被传布速度比火焰传布速度快约10倍的特点,使抑爆剂及时喷出,从而将爆炸抑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三) 个人防护

1.对于有爆炸危险性的仪器,应使用安全罩保护,常用金属或塑料(如有机玻璃)制作,

可取板状、块状或网状。

2.操作者应酌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3.在仪器与操作者之间应酌情设置防护屏。

4.在通风柜内进行爆炸危险性工作时,应采用安全玻璃或有机玻璃为窗户材料。

5.在仪器上加设泄压装置,当内部压力达到一定数值时,可首先遭受破坏,将高压气体泄出,以免在仪器炸裂时炸伤人体。泄压装置不得对向操作者。

下载 (49.21 KB) 2013-2-17 02:58 泄漏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容易发生中毒或转化为火灾爆炸事故。因此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要成功地控制化学品的泄漏,必须事先进行计划,并且对化学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性有充分的了解。

泄漏事故控制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化学品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扑灭任何明火及任何其它形式的热源和火源,以降低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应从上风、上坡处接近现场,严禁盲目进入。 泄漏源控制

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来消除化学品的进一步扩散。这可通过以下方法:

--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 程、物料走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

--容器发生泄漏后,应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 泄漏物处置

泄漏被控制后,要及时将现场泄漏物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地面上泄漏物的处置主要有以下方法:

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或者采用低温冷却来降低泄漏物的蒸发。 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汽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 对于大型液体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及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或者用固化法处理泄漏物。

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紧急疏散

应根据事故情况,建立警戒区域,并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处理无关人员紧急疏散。 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应注意以下几点:

·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工程技术控制

工程技术是控制化学品危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工作场所中化学品的危害或尽可能降低其危害程度,以免危害工人,污染环境。工程控制有以下方法: 替 代

选用无害或危害性小的化学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是消除化学品危害最根本的方法。例如用水基涂料或水基粘合剂替代有机溶剂基的涂料或粘合剂;使用水基洗涤剂替代溶剂基洗涤剂;喷漆和除漆用的苯可用毒性小于苯的甲苯替代;用高闪点化学品取代低闪点化学品等。

注意:比较安全不一定是安全。取代物较被取代物安全,但其本身不一定是绝对安全的。若要达到本质安全,还需要采取其它控制措施。 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作为操作控制的首选方案很有效,但是目前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往往是很有限的,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这时可考虑变更工艺。如改喷涂为电涂或浸涂;改人工装料为机械自动装料;改干法粉碎为湿法粉碎等。 隔 离

隔离是指采用物理的方式将化学品暴露源与工人隔离开的方式。是控制化学危害最彻底、最有效的措施。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化学品用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如隔离整个机器,封闭加工过程中的扬尘点,都可以有效地限制污染物扩散到作业环境中去。

隔离密封系统要检查维修,因为即使很小的泄漏,也可能在环境中产生危险浓度,维修人员必须穿有防护服和器具;另外隔离密封系统要装有警报器,当危害开始泄漏即发出警报。 通 风

控制作业场所中的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通风是最有效的控制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最高容许浓度。通风分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通风。使用局部通风时,污染源应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从而稀释降低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浓度。

个体防护及卫生

工程控制措施虽然是减少化学品危害的主要措施,但是为了减少毒性暴露,工人还需从自身进行防护,以作为补救措施。工人本身的控制分两种形式:使用防护器具和讲究个人卫生。

个体防护用品

在无法将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降低到最高容许浓度以下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工作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呼吸防护用品

据统计,职业中毒的95%左右是吸入毒物所致,因此预防尘肺、职业中毒、缺氧窒息的关键是防止毒物从呼吸器官侵入。呼吸防护用品主要分为过滤式(净化式)和隔绝式(供气式)两种。

过滤式呼吸器只能在不缺氧的劳动环境(即环境空气中氧的含量不低于18%)和低浓度毒污染使用,一般不能用于罐、槽等密闭狭小容器中作业人员的防护。过滤式呼吸器分为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和过滤式防毒呼吸器。

隔离式呼吸器能使戴用者的呼吸器官与污染环境隔离,由呼吸器自身供气(空气或氧气),或从清洁环境中引入空气维持人体的正常呼吸。可在缺氧、尘毒严重污染、情况不明、有生命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一般不受环境条件限制。按供气形式分为自给式和长管式两种类型。

需要使用呼吸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正规培训,以掌握呼吸器的使用、保管和保养方法。

其它个体防护用品

为了防止由于化学品的飞溅,以及化学粉尘、烟、雾、蒸气等所导致的眼睛和皮肤伤害,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防护用品或护具。

在化学实验室及工厂,都应安装沐浴室及眼睛淋洗器等设施。

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也是消除和降低化学品危害的一种有效方法。保持个人卫生的基本原则: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以及便后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

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定期检查身体。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3z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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