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江镇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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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镇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办法

(试行)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村级工作秩序,探索建立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激励机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鄞江镇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运用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调动和发挥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农业副社长、文书、妇女主任及“四定一聘”确定职级的其他村干部。

三、考核时间

由镇党政办牵头,每年1月底之前完成。 四、考核办法

(一)党支部书记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年底镇党委对各村工作实绩考核后,党支部书记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由村党支部召开会议并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个人综合评价由镇党委进行综合考评。

2、考核标准

(1)村实绩考核G(占80%):

按照《鄞江镇2011年度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村进行核定的考核结果。

(2)满意度测评A(占10%):

由各村支部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打分,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的分值,并要求拉开一定档次。

A =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40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有效票数之和(3)个人工作综合评价B(占10%):

由镇党委进行综合考评,主要内容为:参照《鄞江镇2011年度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神,根据村支部书记完成本职工作情况,由镇全体班子成员进行考评。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的分值,并要求拉开一定档次。 B=

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40镇全体班子成员有效票数之和村支部书记考核总分=G(村实绩考核)+A(满意度测评)+B(个人综合考评)

(二)村主任、农业副社长、文书、妇女主任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

年底镇党委对各村实绩考核后,被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由村党支部召开会议并组织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个人综合评价由被考核对象的镇分管领导、联村干部组织考评;以100

分制形式进行,并分线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镇排位。

2、考核标准

(1)村实绩考核G(占35%):

按照《鄞江镇2011年度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村进行考核,得到的分数按照一定比例折算。

(2)满意度测评A(占35%):

由各村党支部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打分,测评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40分的分值,并要求拉开一定档次。

A= 好票数?100?较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40

党员、村民代表评议有效票数之和(3)个人工作综合评价B(占30%):

由被考核对象的镇分管领导、联村干部组织考评,主要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实绩,参照《鄞江镇2011年度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精神,结合各线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中:

村主任考核包括镇长评议占10%,联村干部联评占10%,综治办评议占5%,城建办评议占5%;

农业副社长考核包括农业副镇长评议占15%,联村干部联评占10%,农办评议占5%;

文书考核包括农业副镇长评议占10%,联村干部联评占10%,工贸办占5%,会计服务站占5%;

妇女主任考核包括文卫副镇长评议占10%,联村干部联评占10%,计生办占5%,镇妇联占5%。

评价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

应100分、80分、60分、40分的分值。全镇评为“好”的一般不能超过被评议对象总人数的30%,评为“一般”或“差”的不能少于1人,不按上述规定填写的需重新填写。

村干部考核总分=G(村实绩考核)+A(满意度测评)+B(个人综合考评)

五、考核结果运用

采取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奖金挂钩。

1、各村每分考核分的计奖值,按2011年村级可用资金实绩

(剔除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后确定。

2、考核奖金计算。村党支部书记考核奖根据考核分数和分值相乘后计算确定,兼任其他职务的不再重复计酬。其他村干部目标考核奖,先按规定级数折算考核分值,再根据考核分值和计奖值相乘后计算确定。

3、对于考核得分1-3名的,年终考核奖金上浮5%给予奖励;考核得分4-9名的,年终考核奖金按正常发放;考核得分10-12位的,年终考核奖金下调5%给予扣除;对连续二年考核名列最后一名的,进行诫免谈话或调整。如村干部兼职的,取平均数。村干部年终考核奖金不能超出本村党支部书记年终考核奖金。

4、如有村干部工作调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如受党内警告

或治安罚款处分的,考核奖金减半计算;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拘留处分的,发25%考核奖金;受留党察看以上或追究刑事责任处分的,取消全年考核奖金。

5、村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奖一般在次年1月底统一兑现。

六、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组纪委员和各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主任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各村党支部要充分认识镇党委、政府制订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的重要意义,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好满意度测评工作;各农村工作指导员要亲自参加组织测评工作,防止测评工作走过场和对同志不负责任现象的发生;各线被考核对象要强化主体意识,正确理解和认识党委、政府制订村干部绩效管理、分线考核办法的意义和目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大局观念,勤政廉洁,真正成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结带领全村群众勤劳致富的好干部、好党员。

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1-2:村干部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村干部综合评价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o3z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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