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操作与案例
更新时间:2024-06-09 20:17:02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操作与案例
第一节 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的测算是十分复杂的。木材不是一种标准的产品,它以各种各样的大小、形态和等级出售。在现实森林中,没有两个林地质量、地利等级完全相等的林分。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前,必须考虑评估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正确地了解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各种因素,对于做好评估测算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评估的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其评估的思路、评估依据、作价的标准均不相同,其评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评估中价值类型可分为市场价值类型和非市场价值类型,非市场价值类型有投资价值类型、清算市场价值类型等。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其他任何资产评估一样,它的结果取决于评估的目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可以是森林资源资产的拍卖、转让、联营或股份经营,也可以是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是企业的清算。不同的评估目的,选用的评估方法、精度要求和评估结果是不相同的。
出售、转让成熟龄的林木资产,购买者收购这些林木并立即采伐的这类评估中。评估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类型。这类评估主要考虑市场的交易价格,按现行市价法和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而且要求较高的精度,通常要求进行作业设计调查,作出伐区的工艺设计,并按设计书的结果,按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
对于林木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一类评估。这类评估是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这类评估结束时并未发生直接的现金交易。抵押资产的接受者主要考虑该林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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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值是否能抵上他所放贷出去的资金,在快速变现时能否将其收回,要求较高的保险系数,评估的结果一般比实际价偏低。
但现实评估中,银行一般要求评估出市场价值类型,然后自行打折。这时评估出的市场价格经常比正常价格稍高。
对于联营或股份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类评估属于投资价值类型。它直接关系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要求有一定的精度。但是这一类的评估,通常涉及面积大,而且有相当部分幼龄林和中龄林,其变现能力还有待将来的经营。这类评估进行高精度的“三类调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大面积的高精度的调查费用极高,特别是在幼、中龄林,费用高而价值低,资产所有者难以承受。再说,中幼林的变现能力要到将来才能表现出来,现在调查评估的变幅是较大的,加上这类评估之后,资产并未变现,而是作股份或联营分成的比例。评估的误差在今后的经营中仍可消化一部分。因此,这类评估对精度要求的关心一般要低于成熟林木出售的评估。通常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进行清查,但对成熟林部分通常加大调查的力度,以求得较高的精度。
对于企业清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它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要考虑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评估的价格一般较市场价稍低。由于一个林业企业涉及的面积较大,各种类型的林分都有,而且这类企业通常中幼林的比例大。因此,调查一般也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但现实的评估中,法院等委托单位经常要求测算出资产的市场价值,由他们再据此确定拍卖价。 二、销售的条件
对于成熟的林木来讲,一旦签订了出售立木的合同,买主就可以采伐林木所有者的林木。采伐就是一种破坏性作业,对土地、植被及周围的环境都会造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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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的影响。林木的所有者—森林的经营者除了对采伐的林木想要高价外,常还需要控制采伐活动以满足其他的目的。森林的经营者通常对采伐的地点、采伐的林木、采伐的时间,采伐的方式,集运材的方式及伐区清理方式做出许多限制条件和要求,以保护林地、林木,防止侵蚀,便于森林的更新,使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
例如,在异龄林的采伐中,伐倒的成熟的大径林木要压坏许多附近的中、小径木,集材的过程也对周围的植被有很大的破坏,甚至可能造成地表的侵蚀。因而,在林木出售时,森林的经营者通常要指定采伐的和必须保留的林木,采伐时倒木的方向必须避开这些指定的保留木,并在集材上采取一些防护措施,这将增加采伐成本。
在皆伐作业中,为了保证天然更新的成功,森林的经营者经常提出采伐中保护幼苗、幼树的要求。为了便于人工更新,而对伐区剩余物的处理提出一定的要求,如火烧、堆集或截短等方法处理。对于这些在林木出售时提出的限制条件,买主都必须执行,这些限制所增加的生产成本在估价时就必须将其考虑在内。 三、产品售价
立木价(这时特指成熟林的价格)是木材的产品价值与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一定的利润及税收的差额。因此,木材产品的售价是估算立木价的起点, 产品的售价越高,立木的价格越高,林地的超额利润越多,林地的价格也越高。产品的售价必须以在该地区能够实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基础。对于一般的木材经营者来说,他购买林木,出售的是原木和非规格材,他交货的地点在当地的木材采购站、贮木场、木材的加工厂家或者就在伐区附近的公路边。这些地点就是他的林木处理的终止点,也是他所关注的始点。如果原木和非规格材市场价格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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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对实际供材点必要的运输成本调整),则这个市场价格就是立木估价的基础。但原木和非规格材的价格随着原木和非规格材的口径和长度而变化,用出材率表测算原木和非规格材的木材数量是可行的,但要测算各个口径的木材的数量则很困难。因此,必须根据历史资料确定该地区原木的平均规格和非规格材的平均规格,进而确定其综合价格,根据综合的价格作为评定的基础。
木材产品的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而确定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供需关系的变化是由许多木材生产者无法控制的因素所控制,而且经常发生变化。在立木价格的确定中必须收集评估基准日的木材产品市价,来计算其综合价格,进而确定立木的价格。 四、生产成本的确定
生产成本直接影响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在销售价格已定的条件下,生产成本越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越高,因此,生产成本的确定是立木价确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生产成本是指与产品的生产直接相关并且是产品生产的必不可少的一切成本都应进行估算,对用材林来说主要包括采伐的成本、集材成本、运输成本、仓贮等销售费用、木材加工成本、立木销售及产品销售中的税费。但它不含培育立木的成本和投资的利息。生产成本的投资利息在确定适当的利润和风险率时考虑。
精确计算生产成本是困难的。在现实森林中,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林子。不同地块的林分,林木的大小、林分的质量、采运的难易程度、地利等级等因素都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另外,木材生产者所用的机械设备的不同,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会使生产时的成本发生很大的差异。在测算木材加工成本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成本的测定是以特定的生产者为标准,还是以最高效率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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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为标准或者是以平均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测算出的结果是不相同的。从林木所有者的角度出发,最好以生产率最高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成本的测算,以获得最高的立木价,但在立木资产的评估中,一般应以当地平均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评估。这样有利于生产者通过更新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来提高效率得到合理的回报。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准确地测算木材生产的成本是很困难的,评估人员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通常可利用当地林业生产的定额指标(各类的平均生产水平),结合评估基准日的基本工价,再根据山场的具体条件进行修正、测算。在大面积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也可通过财务和生产管理部门的档案分析确定经营单位的生产成本。 五、林木出材率的确定
林木出材率是计算立木价格的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出材率主要由林木的直径、树高、干形和缺陷所决定。林木出材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出材量,影响了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在我国,立木出材率表的编制和应用一直未能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出材率的误差是一直严重影响我国伐区作业设计中出材量计算精度的因素。通常由数表直接查出的出材率要比实际的偏高,因为编表的材料一般较为规范,病、腐、结疤、分叉等缺陷较少,而实际生产时,病、腐、结疤、分叉这类木材的缺陷严重影响了木材的出材率。比如根兜附近长1m的心腐,就使原木少了最粗最好的1m长的一段,原木的出材率大约要下降百分之十左右。因此,在确定出材率时,通常先按相应的出材率表查出林分的出材率,然后再根据林分生长的状况、病腐情况等,确定一定比例的折扣。
由于木材不是标准化的产品,它有原木、非规格材,在原木和非规格材中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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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小、长短之分,各种规格的木材价格不同。因此,在测算出材率时,还必须分别种类及大小确定其出材率。实际上,要准确地确定各径级各长度的出材率来计算其出材量是不可能的,但必须把它们按价格的水平分为几类,最简单的是把其分为原木和非规格材两大类,或更细一点分大中小三类。计算出各类的出材量,再根据过去采伐类似林分的资料,计算各类材种的平均规格,以作为确定平均综合价格费用的基础。 六、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投资收益率又称为基准折现率、目标收益率或最低期望收益率,由于森林经营的周期较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投资收益率是极为关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收益法和成本法评估的结果有重大影响。在采用成本法时如所用的投资收益率偏高则评估测算的评估值偏高,森林资源资产的购买者无法承受;如所用的投资收益率偏低,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偏低,资产的所有者将蒙受损失。在采用收益法时则正好相反,用偏高的投资收益率,则评估出的价值偏低,甚至出现负值,资产的所有者无法接受,如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偏低,则评估值偏高,资产的购买者无法接受。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投资收益率的确定必须根据该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依据持续经营假设,测算其社会平均的投资及生产成本、社会平均的收益水平,进行动态经济分析,来确定其投资收益率。 七、利润率的确定
木材生产需要成本,这些成本需要投资,投资者要有收入即利息,木材的生产者也要有收入即利润,再加上采伐、加工、销售中的商业风险金——显然也是一项收入。这三项收入之和占成本的百分数称利润率。利润率是林木分析估价中的一个关键数字,它的结果对立木价格的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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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率一般按社会平均利润率确定,因此它可由经济统计资料算出。通常各地都有一个大致的数字。如福建省1993年在森林转让参考价格中建议森工生产利润率定为20%,营林生产为16%,这在当时是合理的(1993年的通货膨胀率是13%),如通货膨胀利率较低的话还可降到15%或更低。利润率确定后还有一个测算利润的基数问题。利润=生产成本×利润率。这个生产成本的基数,包括还是不包括立木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林木的出售者在林木采伐前仅收部分订金,整个结算在木材出售后进行,则这个生产总成本不包括立木价,而仅直接按木材生产的成本加定金,而林木出售者在合同订立后,即收取全部林木款,则立木价应包括在木材生产总成本中。木材销售时收交的税费原则上不应包括在生产成本中,但我国有的地方执行伐前交税费,即在办理采伐证时,就按伐区设计的材料收缴税费。有的按90%预收,有的按60%预收,这时预收的税费则也应列入木材生产的总成本,因为木材的生产者在取得收入前已付出了这些投资。
在实际评估中利润率仅在木材生产中考虑,营林生产的投资用的是投资收益率。木材生产的利润率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是不同的,木材生产的风险较营林生产高,其利润率也高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 八、树种的价值差异
在许多情况下,待销售的立木是由若干不同树种组成的,不同的树种价值相差极大。同样规格的木材(大径材),马尾松大约是一般阔叶材价格的2倍,杉木又是马尾松价格的2倍,而一些珍贵树种如楠木、红豆杉等则又是杉木的2~5倍。一般的阔叶树与珍贵树种价值可相差8~20倍。如何处理多树种价值差异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不同的树种加工成不同的产品,有些作为纸浆材,有些作为锯材原木,当这些产品分别加工处理时,其采伐成本可以分开。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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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的采伐运输是同时进行的,采运成本是归在一起的,尽管树种间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按树种分别计算成本是困难的,但售价却很容易分开。
当估价表明某些树种的立木价很低或为负值时,而卖主又想采伐掉这些树种,这就给估价带来了困难。如果某树种的价值能够补偿所有的采伐和加工的可变成本,且与售价相比其收益为正时,它将对固定成本产生影响,买主也从中获利。如果不是这样,这个树种只有在必须满足某人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采伐,要由卖主部分补贴采伐作业费用。因为通常卖主将林木整体出售,而不是仅仅出售其中价值高的树种,通过这种形式伐去一钱不值的树种。 九、林地的林学质量
林学质量通常也称为立地质量,它是指狭义的立地质量,主要从林木生长的角度来反映其经济价值,林地的林学质量越高,林地的价格也越高。林学质量一般受下列因子所决定: 1、土层厚度
土层是林木根系生长的场所,深厚的土层是林木正常生长的必要条件。 2、腐殖质层厚度
腐殖质是土壤肥力的重要指标。腐殖质层厚,土壤的肥力高,林木的生长好。 3、土壤质地
土壤质地反映了土壤的物理性质,疏松、通气的土壤,根系生长发育好,地上部分的林木也长得好。 4、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对积温有很大的影响,积温直接影响了林木的生长,大多数树种都有一个适宜的海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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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坡位
坡位对土壤的发育、水肥条件影响较大,因而对林木的生长发育的影响也很大。通常上坡的(特别是山脊)土层薄,林木生长较差,而下坡的林地土层厚,水肥条件好,林木生长好。 6、坡向
坡向影响了日照的时数、强度,并对林木的生长产生影响。通常阴坡或半阴坡的林木材积生长较好,而阳坡的果树果实产量较高。在沿海迎风面坡向的林木生长差,而背风面的林木生长较好。 7、坡形
坡形也对土壤的形成产生影响。通常洼部的林木生长较好,立地生产潜力较大。 8、地势
地势分为开阔、较不开阔和隐蔽三种,它对局部的小气候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大多数林木来说,隐蔽的地形材积生长好。
由于影响林学质量的因素较多,且这些因素多有交叉的配置,因此在调查中经常简单地把立地质量分为四个立地条件类型: I肥沃类型;Ⅱ较肥沃类型;Ⅲ中等肥沃类型;Ⅳ瘠薄类型。一个类型对应于一些地形、地势和土壤因子,但若干类土壤、地形因子的配置多种多样,四个类型等级很难包罗,因此,在评定时,时常要根据调查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
林学质量是从生长的角度来反映林地的生产力。通过研究发现,树木的高生长对林地生长潜力的反映最为敏感,因此在调查中也常用以林分平均高和平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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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关系编制的地位级表,或者以林分优势高和年龄关系编制的地位指数表进行评定。用这种方法确定立地质量时,先要测定林分平均高或优势高及林分的年龄,尔后再查相应的地位级表或地位指数表。这种方法虽然排除了主观因素对评定立地质量的影响,但只能评定同龄林的立地质量,而对异龄林及天然林却无法应用。在幼龄阶段,由于树高生长尚未稳定,用这种方法也可能产生较大的误差。 为了克服以上方法的缺点,一些学者分析了影响立地质量的各因子与树高生长间的关系,利用数量化理论将各环境因子数量化,编制了数量化立地指数表。但是该法的编表工作量大,且一个表适用的范围又较小,从而使得该方法的应用受到了一定限制。林学质量确定后,即立地条件类型、地位级或地位指数确定后,就可据其进行林木生长的预测,确定其未来的生长收获,作为林地资产评估的基础。
十、林地的经济质量
经济质量主要是指林地的经济位置,它通常以林地交通运输条件作为主要指标。如以近期内道路是否能达到小班,将小班分为即可及小班一一道路已达到该小班内或小班附近,小班内采伐的木材,不要修建道路即可运出;将可及小班一一近期内道路可延伸至小班或小班附近,小班安排采伐仅需修建少量的道路(木材生产成本可承受得了的投资)即可运出;不可及小班一一近期内道路无法延伸到小班附近,采伐木无法运出。
可及度是最粗放的地利级划分,它从道路修筑的投资出发直接决定了森林资源是否能成为资产及资产价格的高低。不可及林的资源由于近期内无法开发利用,无法体现出其经济价值,因此,不可及林的资源在近期内暂时还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而只能作为潜在性的资产。将可及林的资源由于其开发利用需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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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数量的道路修筑投资,该投资必须加到木材生产成本中,使木材生产的成本加大、生产的经济效益下降,其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也大大降低。即可及林资源,它已具备了采集运输条件,其开发利用基本不需要道路的投资,木材生产的成本低、经济效益高,其资源性资产的价格也高。
对经济质量的评定仅用以道路修筑的投资费用考虑的可及度是不够的。从木材生产成本费用的开支的分析中可知,在各项木材生产成本中运输费用的开支变幅极大。同样是可及林,但木材运往销区的运距,可能是十几公里(造纸厂附近的松木林),到几百公里,以至数千公里(国外进口木材),运输的成本相差几倍至几十倍。这变幅极大的成本差异构成了极差地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评定林地的经济质量,除考虑可及度外,还必须根据木材运输的成本来划分地利等级。 十一、森林经营的方式及强度
林地的价值主要靠生长在其上面的林木生产的木材和其他副产品来实现的。一切特定的林地,可以让其自生自灭,而不采用任何经营利用措施,使其资产的价值最低,也可以采用集约经营,利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良种壮苗、抚育施肥、适时间伐、病虫害防治、及时主伐利用等使它的生产量达到或接近土地生产能力的最大值,从而提高了林地的经济效益,并提高了林地的价值。当然,在这一评估中必须考虑采用集约经营措施的成本费用问题和经营实践的成功与否。林地资产的价值是以扣除了生产经营成本后的纯收益为评估基础的。
从经营方式看,经营不同的林种如经营用材林或经济林,其经营的目的不同,经营的经济效益也有很大的差别,一块林地,特别是裸露地,必须根据当地的林业发展规划来确定它的最佳林种。从经营的树种看,同样经营用材林,一块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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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造杉木林,也可营造马尾松林,或者珍贵的阔叶林,以至一般的阔叶林。经营不同的树种,经济价值相差较大,其林地的资产价格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在确定了林种后,还必须根据当地的技术水平、经济能力以及外部环境的要求,选择最适宜的目的树种,并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经营的强度,以此为基础进行财政分析来评估林地的价格。 十二、生产经营周期
林木的生长需要时间。就商业经营的规律范畴看,时间通常同生产工序的时间长度紧密相关。在林业生产中生产的周期很长,短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上百年,因此,在测定林地价时必须考虑生产周期的影响。通常短周期的经营效益好,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高;而长周期的效益较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也较低。 在评估林地价时需要把在数十年这样一个长期内各个不同时间发生的各种支出和收入归结到同一个时点上,以便进行比较、分析和计算,这样就产生了应采用什么样的折现率的问题。由于森林经营的生长周期长,在复利计算中,折现率高低对评估的结果将发生极大的影响。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经营周期在同龄林的经营中通常是指轮伐期,在异龄林的经营中这个时间期限通常是指择伐周期。
轮伐期的确定通常是以林木的工艺成熟龄或经济成熟龄作为确定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当地需材材种的要求以及经营单位的经济和经营类型的龄级结构来综合考虑确定的。
择伐周期在理论上是以林木的生长率、择伐的强度,通过公式计算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轮伐期,还是择伐周期,在评估前均已确定。 十三、森林的经营有无法律法规限制
森林资源资产具有效益的多样性,社会对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比较关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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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通过法律法规对某个区域或某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进行限制,如禁止在主要道路附近的森林进行皆伐,这些限制都将增加生产的成本,降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十四、有林地还是无林地
林地的价值与经营的方式、种类、强度有关。在有林地上,生产周期内的经营树种、经营方式和强度均已确定。在经营期间的林地收益必须根据现有状态确定,经营的种类与方式只有在下一轮伐期才能改变。而无林地从评估时就可以为其确定较适合的经营树种、经营方式和强度。此外,对有林地的更新,其成本一般要低于无林地的造林,这些因子都使有林地与无林地的价值产生差别。 十五、评估时间与交易案例时间的差异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使用现行市价法时,经常无法寻找到近期的交易案例,这样使用的案例交易时间与评估时间有较长的时间间隔,不同的时期市场的物价水平不同,也许是涨了(通货膨胀),也许是跌了(通货紧缩)即使是各方面情况都相同的林地,在不同时期其价值是有所不同的,利用不同时期的交易案例,必须根据市场的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第二节 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林木资源资产也称为立木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最主要的内容。用材林是森林资源中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部分,在森林资源中面积最大、蓄积量最多。用材林根据其内部结构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同龄林与异龄林两大类,其林木资源资产也分为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和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价法,包括市场法(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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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又叫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林木资源资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W?C?F (5-1)
式中:E——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该法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较易获得,各工序的生产成本可依据现行的生产定额标准进行测算,木材价格、利润、税费等标准都较易收集。立木的蓄积、胸径和树高在资产核查中已确定 ,无须进行生长预测,财务的分析也不涉及到投资收益率和折现率等问题。该方法计算简单,测算结果最贴近市场,最易为林木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购买者所接受。
该法测算时关键的问题有: 1、合理确定木材的平均价格
在木材市场上,木材的交易价格是按口径、长度确定的,是规格化的产品价格。而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这种规格化的产品价格必须转化成某种材种或某类材种的平均价格。由于不同的林分所产出的同一材种的规格不同,其同一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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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平均售价将发生很大变化。在单片的成熟龄林分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胸径、树高、形数、材质,以单独确定材种的平均价格,而不能直接采用当地的材种平均价格。在大面积的评估中应根据近年来的交易价格和未来森林资源总体状况确定其材种的平均价格。
2、准确确定待评估林分各材种的出材率
构成立木资产的林木蓄积不是规格化的产品,不同林分的立木由于胸径、树高、形数和材质的不同,其不同材种的出材率有很大的差别。材种出材率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木材的总售价,税费的测算,使评估结果发生较大变化。
3、合理计算税费
在木材的交易中,虽然税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的计税基价规定可能不同。税费收取的项目、幅度都可能不一样,有些企业可能还有政策性优惠。因此,其税费的数量必须依照当地调查的实际资料确定,而不能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进行。
4、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木材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作业准备成本(伐区设计费、道路维修费等)、采伐成本(场地清理、采伐、打枝、造材、铲皮等费用)、集运成本(集材、短途运输费用)、销售费用(检尺、仓贮)、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这些成本的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不同的山场成本不同,在单块小班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小班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成本,在大面积的评估中要以待评估资产的整体平均水平确定其成本。
5、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利润:它包括采运段利润和销售段利润两部分。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通过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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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综合确定每立方米林木的合理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主要用于成、过熟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现值法、土地期望价法、收获现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预期收获的计算均是采用该法进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例: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成、过熟林林木是可立即采伐或在近期内可采伐的林木,一般采用市场价倒算法或现行市价法。在林木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发育不充分、买卖交易不活跃及资金交易价格透明度低的地区,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
例5-1:2008年某个体户拟转让10 hm2杉木林分,该林分经营类型为一杉中,年龄为28年,林分平均胸径为16cm,平均高为15m,蓄积为150m3/hm2,请评估该小班价值。
据调查相关技术经济指标为:
1、木材销价:杉原木900元/m3,杉综合750元/m3
2、税费计征价:杉木原木600元/m3,杉木综合材300元/m3。 3、木材经营成本
(1)伐区设计费:按蓄积7元/m3 (2)检尺费:8元/ m3 (3)直接采伐成本:90元/m3; (4)道路维护费;5元/m3 (5)短途运输成本:15元/m3 (6)销售费用:销售价的1% (7)管理费:销售价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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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可预见费:销售价的2% 4、税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征收。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征收。
(3)森林植物检疫费:按调运木材统一计征价的0.2%征收。 (4)增值税:按不含税价的6%征收。 (5)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征收。 (6)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额的3%征收。 (7)所得税:按不含税价的2%征收。
5、经营利润率:直接木材生产成本的15%计算 6、投资收益率:6%
7、出材率: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杉木出材率70%(其中原木25%;综用材45%)
8、林地使用费:按新林价(杉原木160元)的30%计,综用材为原木林价的70%。
9、平均主伐年龄:杉木中径材平均主伐年龄为26年, 解:根据上述指标计算:
1、每立方米杉原木纯收入为:900-7÷0.7-8-90-5-15-900×(1%+3%+2%)-600×(12%+8%+0.2%)-900÷1.06×(6%×1.08+2%)-90×15%-160×30%=463.3元
2、每立方米杉综用材纯收入为:750-7÷0.7-8-90-5-15-750×(1%+3%+2%)-300×(12%+8%+0.2%)-750÷1.06×(6%×1.08+2%)-90×15%-160×30%×70%=40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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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据此可计算该林分评估值为:10×150×(25%×463.3+45%×409.3)=450015元
为此,该林分评估值为450015元 二、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它是将相同或类似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目前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K?K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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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E一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一物价调整系数,可以用评估基准日工价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工价之比或评估基准日时某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同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之比;
G一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可按面积或按蓄积)。
现行市价法是一般资产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理论上它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资产。该法的评估结果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计算容易,但主要取决于收集到的参照案例的成交价的可靠程度。采用该法的必备条件是要求存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公开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照案例。
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关键的问题是: 1、合理选择评估的参照案例
现行市价法评估时,其评估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所收集的参照案例的评估价格的合理程度,因此,选定几个合适的评估案例是使用该方法的关键所在。案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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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分状况应尽量与待评估林分相近,其交易时间应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
2、正确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与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由于森林资源资产不是规格产品,故其林分的质量差异极大,各参照案例的林分不可能与待评估林分完全一致,必须根据林分的蓄积、平均直径、地利等级等因子进行调整。此外,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发育不充分,要找多个近期的评估案例十分困难,而利用过去不同时期的评估案例必须根据当时的物价指数以及评估基准日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3、合理综合确定评估值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必须选用三个以上的评估参照案例。应用不同评估案例测算的结果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因此,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实际情况,以及它与各个参照案例的林分的差异综合确定一个合理的评估值。 三、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收益法的一种,它通过估算被评估的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预期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并累计求和得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At?CtEn??t?n (5-3)
t?n(1?i)u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t——第t年的年收益; Ct——第t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济寿命期; i——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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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林分的年龄。
收益净现值法通常用于有经常性收益同时具有经济寿命的林木资产,如经济林林木资产。这些资产每年都有一定的收益,每年也要支出相应的成本,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寿命期。收益净现值法的测算需要预测经营期内未来各年度的经济收入和成本支出,其预测较为麻烦,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进行评估时才采用的方法。
选用该方法时必须注意: 1、各年度的收益和支出预测
各年度收益和支出的预测是年净收益现值法的基础,它们决定了评估的成败。因此,必须尽可能选用科学、可行的预测方法来进行预测,以满足评估的要求。预测的收益和成本都应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
2、折现率的确定
收益现值法中折现率的大小对评估的结果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来说,折现率中不应含通货膨胀因素,一则因为通货膨胀率变化不定,确定困难;二则在未来收益的预测中直接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较为方便,预测未来的价格较预测实物量更为困难。所以在收益现值法中采用的收益和成本都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它们之间不存在通货膨胀率。但如果在未来各年的收益和成本的预测中已包括通货膨胀因素,则其折现率也应包括通货膨胀率。在确定折现率时要注意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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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 i (5-4)
式中:E——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额; i——投资收益率。
该方法公式简单,要测定的因素少,计算方便,但它的使用有两个严格的前提条件:
l、待评估资产的年收入必须十分稳定;
2、待评估资产的经营期是无限的,它可以无限久地永续经营下去。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评估年纯收益稳定的森林资源资产,如花年毛竹林资源资产、均匀龄级结构的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该测算公式稍作改变也可以用来测算大小年明显的毛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和异龄林资源资产价值。
该方法的合理应用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年平均纯收益测算的准确性,要认真测算各项收益、成本及成本的利润,将收益总额减去成本和成本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才是其纯收益;二是投资收益率必须是不含通货膨胀率的当地该类资产的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五、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根据同龄林生长特点提出的专门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资产的评估测算方法。该方法利用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评估后第二年开始支出的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Au?Da(1?i)u?a?Db(1?i)u?b??uCtEn?K???t?n (5-5) (1?i)u?n(1?i)t?n?1 21 / 104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u——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即主伐时的林木资产价值;
Da,Db——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n>a,b时,Da,Db=0); i——投资收益率;
Ct——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主要是森林的管护成本);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收获现值法是评估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经常选用的方法。收获现值法的公式较复杂,需要预测和确定的项目多,计算也较为麻烦。但该方法是针对中龄林和近熟林造林年代已久,用重置成本易产生偏差,而离主伐又尚早,不能直接采用市场价倒算法的特点而提出的。该方法的提出解决了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评估的难点,将重置成本法评估的幼龄林资产与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的成熟林资产的价格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立木价格体系。该法的使用必须注意:
1、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预测
主伐时纯收入的预测值是收获现值法的关键数据,其测算通常先按收获表、生长模型或其他方法预测其主伐时的立木蓄积量,然后再按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出主伐时的纯收入(立木价值)。其采用的木材价格、生产定额、工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标准。
2、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由于收益和成本测算中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标准测算,因此,其投资收益率必须是扣除通货膨胀因子的该森林经营类型当地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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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3、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一般的生产实践中间伐的成本在间伐纯收入计算时已扣除了,因此这一阶段的营林成本主要是按面积分摊的年森林管护成本(V),这一成本相对比较稳定。这样可用有限期年金的现值进行测算,
CtV[(1?i)u?n?1]? (5-6) ?t?nu?ni(1?i)t?n?1(1?i)u为便于计算可将(5-5)式简化为:
Au?Da(1?i)u?a?Db(1?i)u?b??V[(1?i)u?n?1]En?K?? (5-7) u?nu?n(1?i)i(1?i)4、主伐时间u的确定
主伐时间u通常取该林分所属森林经营类型的主伐年龄的龄级下限。即主伐年龄为v级,龄级年限为5年时,u=21年。
5、间伐时间及间伐纯收入的确定
林分的间伐时间通常按该林分所属经营类型或经营类型措施设计表所规定的间伐时间设定,其间伐的数量按当地该类型a年或b年生林分间伐的平均水平,根据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但必须注意①同一规格的间伐材的价格要低于主伐材;②间伐的单位生产成本要高于主伐时的单位生产成本。
6、调整系数K的确定
在收获现值法中,调整系数K主要是对主间伐的收益值进行调整,依据待评估林分的现实的蓄积和平均胸径与参照林分在同一年龄时的蓄积和平均胸径(通常是收获表、生长过程表或生长模型上的值)的差异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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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现值法应用于中龄林和近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操作实务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林分主伐时的蓄积量和小班树种组成比中非优势树种调整也是影响林木资源资产价值的不容忽视因素,现说明如下:
①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中、近熟林林分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以单位面积蓄积量和平均胸径两项指标确定调整系数K1与K2,最后综合确定总的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即K=K1×K2。
现实林分单位面积蓄积
参照林分单位面积蓄积现实林分平均胸径 K2?参照林分平均胸径K1? (5-17) (5-18)
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操作实务中,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的关键是寻找适合评估地区的林分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目前此类数表没有颁布统一的国家或省级标准,而林业科技工作者对一些主要树种的林分生长过程表的研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对评估操作有借鉴意义,要注意收集。但因研究工作的局域性和数表的权威性影响了数表的应用。为此,评估地区所收集到林分生长过程表,须进行数表的适用性检验,经检验适用,方可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此外,也可收集评估地区近期主要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主要测树因子的数据资料,或者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收集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结合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中的技术指标资料,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以此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
②林分主伐时蓄积量预测
林分主伐蓄积量的预测的关键是主伐年龄和林分生长模型的确定。主伐年龄在评估实务中一般已有明确规定。可根据评估目的的需要采用其中值、上限或下限。生长模型一般采用适合评估地区的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的模型,也可利用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
③小班中非优势树种调整
树种组成比也是一个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在木材交易市场中,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材种的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基础数据中,除三类调查外,在二类调查数据库中所提供的数据是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的平均数据即优势树种的胸径、树高和蓄积量等。由于组成比中各树种的测树因子的实际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在计算林分调整系数时也常常以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生长过程代替小班整体,从而导致以优势树种的生长代替非优势树种的生长,使评估结果在树种组成中非优势树种占比重比较大时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在按小班进行资产评估时,可对这一因素予以调整。其步骤为:
首先,对应小班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寻找与之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如以杉木为主的集约杉木高指数大径材对应于集约马尾松高指数大径材,依此类推。而阔叶树仅有四种经营类型,则以大、中径材对应经营类型。
其次,以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计算小班现实林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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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d非)、平均树高(h非)和单位面积蓄积量(m非)以及该小班森林经营类型主伐年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径(D非)、平均树高(H非)、单位面积蓄积量(M非)。
再次,计算小班非优势树种的现实林龄林分平均直径(dk)、平均树高(hk)、平均蓄积量(mk)予以调整如下:
(5-19)
d?d非Dh?h非mk?m?m非M
dk? (5-20) (5-21)
hk?H式中:m、d、h——现实小班单位面积蓄积量、胸径、树高;
M、D、H——现实林龄时优势树种标准林分蓄积量生长曲线对应的单位面积蓄积量、胸径、树高。
最后,预估主伐年龄的非优势树种的直径、树高、蓄积量。
mk?M非m?m非M非m?M非 (5-22) Mk????m非Mm非M依此类推得:
Dk?d?D非Dh?H非H (5-23) (5-24)
Hk?例5-3:现有某国有林场拟转让一块面积为10hm2的杉木中龄林,年龄为14年,蓄积量为135m3/hm2,经营类型为一般指数中径材(其主伐年龄为26年),假设每年的营林管护成本为90元/hm2,由该地区一般指数杉木中径材的标准参照林分的蓄积生长方程预测其主伐时平均蓄积量为300m3/ hm2,现实林龄(即14年生)标准参照林分的平均蓄积量为150m3/ hm2,该林分已经过间伐不再要求间伐,请计算该林分的林木资产评估值。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虚构假设指标)
(1)营林生产成本:从造林第五年起每年的管护费用为90元/ hm2。 (2)木材销售价格(参照成过熟林而得):杉原木900元/ m3;杉综合材:750元/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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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费统一计征价:杉原木600元/ m3;杉综合:300元/m3 (4)增值税计征价:杉原木750元/ m3 ;杉综合:550元/ m3 (5)木材生产经营成本(含短运、设计、检尺等):140元/m3 (6)地租:新林价的30%得杉原木48元/m3;杉综合33.6元/m3 (7)木材生产经营利润:杉原木15元/ m3;杉综合12元/ m3 (8)林业投资收益率:6%
(9)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为25%;杉综合出材率为45% (10)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计 (11)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计 (12)木材检疫费:按统一计征价的0.2%计 (13)销售费用:10元/ m3
(14)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5%计
(15)不可预见费:杉原木18元/ m3,杉综合15元/ m3 (16)增值税:以起征价的6%计
(17)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以增值税的8%计
解:预测主伐时蓄积量M=mn×Mu/Mn=135×300/150=270 m3
主伐时杉原木纯收入A1=W-C-F-D=900-140-600×20.2%-48-15-10-900×5%-18-750×6%× (1+0.08) =454.2元/m3
主伐时杉综合材纯收入A2=W-C-F-D=750-140-300×20.2%-33.6-12-10-750×5%-15-550×6%× (1+0.08) =405.7元/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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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至主伐期间的营林管护成本合计
T?V(1?i)u?n?1i?1?i?u?n???90?(1?0.06)?12
=755元/hm(26?14)0.06?(1?0.06)(26?14)由此可计算其总评估值为
E=S×M×(f1×A1+f2×A2)/1.06(26-14) -S×T=10×270×(0.25×454.2+0.45×405.7)/1.06(26-14) -10×755=389821元 故该杉木中龄林评估值为389821元
六、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En?K?Ct(1?i)n?t?1 (5-8)
t?1n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Ct——第t年的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的生产成本(年初投入); i——投资收益率; n——林分的年龄;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用材林经营过程中,造林成本的投入在短期内得不到回报,营林成本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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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投入,所营造的林分在不断生长,林分的蓄积在积累增加,资产的价值在升高。用材林的经营中,在其主伐以前长达一二十年以至数十年的时间内,森林经营仅有少量的间伐收入,其收入远低于投入,直到主伐时才一次性得到回报。
根据用材林的经营特点,其重置成本法与一般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有三大区别:
1、森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按投资收益率计算复利
在用材林经营中其资产的建造期长达数十年,在这期间经营基本上没有收益(或仅有少量收益),只有不断地支出。资金占用的时间很长,资金的占用必然要求支付资金的占用费——利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长期的资金占用必须计算复利。
2、用材林资产的重置成本法不存在成新率的问题
用材林的经营过程中,资产的使用仅形成资本的累积,使用过程中没有收益或很少收益,资产的价值一直增加,要到主伐时才一次性收回。因此,在用材林的重置成本法中一般不存在着用材林资产的折旧问题,也就不存在成新率。
3、用材林资产重置成本法中的调整系数
用材林的林分的质量差异较大,其重置成本是指社会平均劳动的平均重置值。其林分的质量是以当地平均的生产水平为标准。但各块林分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与平均水平的林分存在差异,因此,各块林分的价值必须用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在森林经营中经济林经营的状况又与用材林不同,经济林在营造成林进入盛产期后,其每年均有一定的产出,而且存在着经济寿命期。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又与用材林资产评估,以及一般资产评估不同。其主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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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
1、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扣除年度的收益
经济林进入始产期后,开始少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并逐年增加,其当年的投入成本已不完全是投资成本,而包含了部分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形成了经济林产品,产生了经济收益。在重置成本中扣除经营成本,即将当年的收益(Au)作为经营成本扣除。其公式
En?K?(Ct?At)(1?i)n?t?1
t?1n (5-9)
2、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确定重置期限(营造的年限) 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开始大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其年度的收入大大超出年度的成本投入,但在这个阶段前,成本投入很多,收益很少,甚至没有收益。因此这一阶段前可以认为是该项资产的营造期(即重置期)。其重置成本的计算最多仅能计算至营造期末,达到重置成本的最高值作为重置全价,年龄继续增加,公式重置成本将下降。由于经济林营造期也长达数年,因此,其重置成本的计算也要计算复利。
3、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存在着成新率问题
由于在盛产期中经济林有较高的产出,过了盛产期其产量就明显下降,以至收不抵支。它存在着经营寿命问题。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存在着各种类似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可以也应当测算其成新率,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l-已收获的年限÷盛产期的年限 (5-10)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幼龄林阶段资产的评估。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的关键是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和功能性贬值调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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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通常由株数调整系数、树高调整系数和蓄积量调整系数综合构成。
①株数调整系数K1
株数保存率是衡量林分造林质量的重要指标:
株数保存率(r)=林地实有保存株数/造林设计株数
(5-1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在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幼树)的评估中,当r≥85%,K1=1;当r<85%,K1=r。
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如果保留株数少于40%,一般认为造林失败,必须重造,而且重造的成本并不比初次造林成本低,因此,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当r≤40%时,K1=0。
在幼龄林阶段中后期,林分一般已郁闭,如果株数少于40%,但林木的分布均匀,有成林希望,这时K1不能等于零,可以等于r,也可以根据最终的保留株数和现实株数的比值综合确定。 ②树高调整系数K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
现实幼龄林林分平均树高 (5-13) 树高系数?hr??同年度参照林分标准平均树高确定树高调整系数的关键在于寻找合适的参照林分的平均树高。通用的做法
是选择适合评估地区的各树种幼龄树高平均生长过程表,拟合树高平均生长方程,测算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作为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若无法得到合适的生长过程,可采用各地进行造林验收时使用的各年龄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也可采用评估资产所在地区或近邻地区的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各年龄平均树高的测定值拟合的方程来预测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但重置成本应以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的投资标准)。评估实际操作中,由于林分质量参差不齐,也由于人工抚育措施的不同,例如以壮苗或挖大穴施肥等导致在幼龄时的树高大于标准平均树高,这时应用平均造林成本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其成本就要大大高于重置造林成本,则其调整系数应该大大高于1,而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成果表明,这种幼龄林因经营措施造成的超高状况,并不会对将来的蓄积量收获产生等比例的促进作用。因而,不能简单地将hr作为K2的取值,为此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当树高低于标准平均树高则K2=hr。
③蓄积量调整系数K3
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幼龄林,尤其是对年龄较大或处于幼龄末期的幼龄林林分,其调查中已有一定的蓄积量,对于将来而言,其影响因素已由考虑其是否郁闭成林逐渐向具有多少的蓄积量转变。同时由于林分质量、木材市场价格及市场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影响,还要考虑幼龄林评估价值与中龄林的评估价值平稳过渡。故对于处于幼龄林末期的林分引进蓄积量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其调整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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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现实林分的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 同年度参照林分单位面积标准平均蓄积量
(5-14)
应当注意的是造成中幼林评估值过渡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林分质量,当排除林分质量不正常因素后,其中幼龄林的评估值仍可能存在的差异部分应归因于评估方法上的差异,中龄林评估立足于收益角度采用收获现值法,并以蓄积量调整与胸径调整为主。而幼龄林评估则立足于成本角度,为了便于中幼林评估值之间的可比性,这时使用蓄积量调整系数而不再采用株数及树高调整系数,即K=K3,反之,K=K1×K2。
功能性贬值调整系数:应用重置成本法对幼龄林进行评估,由于用材林经营周期很长,常达数十年之久,幼龄林阶段也常在十年以上,故其投资幼龄林阶段,短期内无法获取回报,因此,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较难计算,而事实上在林分质量调整中已考虑了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在森林经营中由于存在着技术进步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成熟期长达数十年以上的林木资源资产,在其生长过程中可能就存在技术进步,从而形成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故在评估中须考虑其功能性的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测算功能性贬值是根据资产的效用、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确定相应的贬值。在林木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着技术进步,故存在着相对而言的技术落后。以福建省造林标准为例,过去,福建省各地造林均按旧的造林标准执行(挖大穴,密植),随着造林技术研究的深入,新的造林标准在挖穴规格、造林密度上均比原来小。这种培育制度的改变会降低营林成本,但不影响最终的产量。传统营林技术及其他主客观的影响,目前各地在执行造林标准时仍有不少是采用旧的造林标准,包括世行贷款造林标准亦是如此,这种由于新技术的产生而导致旧造林标准的额外造林成本就构成了功能性贬值。
在用材林幼龄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各营林工序的成本,而发生功能性贬值的林分往往是在前几年以旧的营林技术所营造的林分,在现实评估中由于营林技术的提高产生功能性贬值,故根据资产评估学功能性贬值的计算。
功能性贬值额=∑(待评估资产年净超额营林成本×折现系数)
(5-15)
对于一般性资产评估其折现系数的计算关键在于被评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的估计。而对幼龄林评估则是在现时对照过去所营造的林分进行评估,故其评估时的使用年限为各营造林工序与幼龄林龄组上限的距离。故式(5-15)可改写为:
n?C?C???1?i?n?t?1
q??t?1tt?Ct?1?i?t?1nn?t?1 31 / 104
(5-16)
式中:q——功能性贬值率;
n——现时经营各树种幼龄林龄组上限; Ct——旧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Ct——新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例5-2:某小班面积为10hm2,林分年龄为4年,平均高2.7m,株数2400株/hm2,要求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据调查,在评估基准日时,该地区第一年造林投资(含林地清理、挖穴和幼林抚育)为5250元/hm2,第二和第三年投资为1800元/hm2,第四年投资为900元/hm2,投资收益率为6%。按当地平均水平,造林株数为2550株/hm2,成活率要求为85%,4年林分的平均高为3m。
解:已知n=4,C1=5250元/hm2,C2=1800元/hm2,C3=1800元/hm2,C4=900元/hm2,i=6%
∵该小班林木成活率=2400株/hm2÷2550株/hm2=0.94(即94%)>85% ∴K1=1
K2=2.7 m÷3 m =0.9
E?K1?K2?Ct??1?i?4n?t?1
?1?0.9?5250元/hm2?1.064?1800元/hm2?1.063?1800元/hm2?1.062?900元/hm2?1.06?10573.5元/hm2?t?1
?
七、序列需工数法
序列需工数法是以现行工价(含料、工、费)和森林经营中各工序的需工数估算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En?K?Nt?B?(1?i)t?1nn?t?1(1?i)n?1?K?R (5-11)
i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Nt——第t年需工数; t——投资序列年份;
B——评估时的日工价(含管理费及材料损耗费用); i——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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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年林地使用费; K——调整系数。
序列需工数法是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特殊的重置成本方法。因为林木培育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林木培育投入主要是劳动力的投入。将少量的物质材料费和合理费用计入工价中,直接用工数来求算除地租外的重置成本,这较一般的重置成本法计算更为简单、方便。
在部分地区,林地的地租不是每年交纳,而是在主伐时根据林地上所生产的木材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林价比例交纳,这时采用重置成本法无须考虑地租成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未付出地租,待主伐时一次付清)。这种采用序列需工数法计算重置成本更为简单。
采用序列需工数法的关键问题:一是确定各个工序的工数,二是确定工价。在确定工价时必须包括各种物质的耗费、管理费和人工费,而不是单纯的工人日工资,而这些费用都是按评估基准日时的物价水平确定的,费用的收集和测算都较为麻烦,在评估中很少使用该方法。
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定
根据异龄林资源资产特点,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测算只能用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不能用各类成本法和市场价倒算法,因为现有异龄林多数为天然异龄林,其投资成本难以确定,就是人工营造的异龄林,因其营造年限很长,在营造过程中,营林成本、木材生产成本难以分清,更增加了其成本测算的难度,使各重置成本法难以应用。在异龄林中可以采伐的仅部分林木,而大部分是充满生机的中、小径的中龄、幼龄林木,这部分林木是不能应用市场价倒算法进行测算的。
1、收益现值法
异龄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决定了林地和林木的价值无法单独测算。异龄林资源资产中包含有两种永久性的生产资本:一个是林地,就是生长着异龄林的土地及其环境,它是林木生长的基础;另一个是林地上保留的立木蓄积量。异龄林林木根据择伐周期的长短定期产生收获和收入。由于收入是定期取得的,因此,异龄林可按一连续系列的择伐周期的择伐收入计算其资产价值,即一系列择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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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现值。
(1)刚择伐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对刚择伐后的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的收益现值,计算公式为:
E?AwV? (5-25) wi(1?i)?1式中:E——异龄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含林地资源资产价值);
Aw——择伐周期末择伐的纯收入; w——择伐周期;
i——投资收益率;
V——年管护费用。
在求得异龄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后,按照当地的习惯、经验和林地的状况确定的林木和林地各占份额度来确定比例系数。将评估值乘上林木的比例系数,就得到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公式为:
K?AwK?VEw?K?E?? (5-26) wi?1?i??1(2)择伐n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式中:K——林木资源资产所占的份额系数。资产评估
在异龄林中,择伐后随着林分逐渐接近下一次择伐,林分的蓄积量在增长,林分的价值在增加,假设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每个择伐期末的择伐纯收入相同,此时择伐n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可用下次择伐时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的折现值加上择伐时的纯收入的折现值扣除评估时到下次择伐前间隔期内所付出的成本前价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w?n?E?Aw?(1?i)nV? (5-27)Aw?V???1?i??1?i? En?K???????K??w?nw?nw(1?i)?1?i??(1?i)?1i???式中:En——择伐n年后的异龄林林分的林木评估值。
例5-4:某一异龄林小班面积为10hm2,择伐周期为10年,择伐强度为20%,择伐时小班的平均蓄积为300m3/hm2,出材率为70%,其中出材的50%是大径材原木,30%为中径原木,20%为小径和非规格材,由于口径较大,平均每m3木材均可获纯收入450元,每年分摊的管护费为90元/hm2,投资收益率为6%。根据当地经营林价中山价(地租)所占的份额、小班林地的立地条件和地利等级,确定其林木在总价值中所占的份额为70%,即K=0.7。分别求刚择伐后和已择伐6年后林木资源资产的评估值。 解:(1)刚择伐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Eu?K?Aw?1?i?wK?V0.7?450元/m3?300m3/hm2?20%?70%0.7?90=15679???10i0.061.06?1?1元/hm2
该小班刚择伐后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为156790元。
(2)择伐6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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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2
该小班刚择伐后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为226800元。 三、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在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由于异龄林结构与经营特殊性,必须注意下列若干问题:
1、择伐周期的确定
在异龄林经营中,采伐符合一定尺寸的林木后,林分通过其保留木的继续生长,其蓄积量恢复到择伐前的水平可再次择伐利用的经营期称为择伐周期。择伐周期不同于轮伐期,它的时间一般较短,多在10~20年,少的只有6~7年、它的长短主要与择伐的强度和择伐后林木的平均生长率有关。确定林分的蓄积量平均生长率较为困难,因为择伐后林分各年的蓄积量平均生长率是不同的,择伐后头一两年最大,尔后逐年下降。其平均生长率仅能利用调查的材料,求出一个大致的平均数,用来求算择伐周期。
2、择伐强度的确定
择伐强度是异龄林经营中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它直接影响了择伐周期的长短和每次择伐的木材产量、质量及生产成本,直接影响了其评估值,择伐强度是有法规限定其最高值的。在我国择伐的强度不允许超过40%,一般以20~30%为佳。在经营集约的地方,一般择伐强度较小,择伐周期短,生产成本稍高,择伐出的大径木比例大。在经营粗放的地方择伐强度大,择伐周期长,木材生产成本稍低,择伐出的中小径木比例大。
在生产中一般先确定其保留木蓄积,再根据林分的状态确定其择伐强度,它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在评估时择伐强度一般要根据法规的要求,林分生长的实际状态,当地的经营习惯和经营水平综合确定。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择伐时主伐的林木必须含损伤部分中小径木,这部分林木也必须进行采伐。因此,择伐强度计算中,择伐的对象不仅仅是合符采伐尺寸的林木,它还包括被损伤或其他原因而必须被采伐的小中径林木。
3、采伐量及出材量的确定
择伐的采伐量等于择伐时林分的蓄积量乘上择伐强度。因此,在确定了强度之后,择伐蓄积量的预测关键是预测其林分在主伐时的蓄积量。在异龄林经营中目前尚无异龄林的生长过程表、收获表编制的报道。其预测相对比较困难,能够根据当地进行择伐的异龄林的平均水平,再参照林分现实的生长状况,综合进行确定。
4、主伐木纯收益的确定
异龄林的择伐中由于所择伐的林木年龄、径级一般较大,而且年轮均匀,木材的质地较好,因而木材价格较高,在评估时必须引起重视。
在异龄林的经营中采伐、集材必然要损伤一些中幼木,其采伐的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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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1?i)nV?0.7?450元/m3?300m3/hm2?20%?70%?1.0660.7?90En?K???????22680w10i0.06(1?i)?11.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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