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转移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更新时间:2023-11-09 19:59: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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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转移事项办理流程

一.备案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备案一次):

产废单位准备资料 前往所在地环保局备案 所需材料:

1.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收取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合同内容如有手写部分,也请加盖公章) 2.危险废物办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并注明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及部门职务)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产废单位公章) 4.产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加盖产废单位公章) 5.产废单位自身危废应急预案(加盖产废单位公章)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6.成都市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年度申报(备案)表(一式三份,加盖产废单位公章)

1、主要污染源(危废类别)2、主要防范措施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事故报告5、应急响应6、应急保障(物资、资金、人员等)

二.领取联单流程:

提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领转移联单表 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每次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前须提交此表才能领取转移联单, 样表请自行在“武侯区危险废物管理群”内下载 计划转移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一周 拟转移数量为当次预转移的预估量 转移类别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填写,如废机油即填写HW08 可询问处置单位 简要描述运输路线,可询问处置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必须法人手签(加盖法人私章亦可)或者由法人授权给相关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进行签字 加盖产废单位公章,提交表格时间在计划转移时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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