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工程1000KW发电机组招标文件

更新时间:2024-01-20 16:5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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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工程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余热利用

技术标书

20xx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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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工程概况

1.2 沼气发电工段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已先安装1台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余热利用系统,并预留3台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余热利用系统位置。 1.3 环境和气象条件 1.4 标准和规范

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装配、检验、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所采用的规范及标准应是国内、国际最新有效版本。当出现几个标准、规程、和规范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严格的一种标准。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投标方应提供执行的规范及标准,供买方确认。各专业执行的标准和规范,见相关专业的描述。 1.5 工程范围和接口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余热利用系统采购为一交钥匙工程。

1.5.1本工段工程范围:沼气发电车间内1套沼气发电机组及相关换热设备、管道、保温材料及设备自带阀门、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安装等。要求与本工程主体工艺有效结合。 1.5.2接口条件:

(1)沼气母管:一期已经敷设,预留了二期三台沼气发电机组的接口。 (2)热水管道母管:一期已经敷设,三台换热系统分别接入母管。 (3)电气:详见电气章节 1.6 燃料供应

本工程利用发酵后产生的沼气,经预处理后用于发电。沼气是一种具有较高热值的可燃性气体,其主要成份是甲烷和二氧化碳,杂质及有害成份含量少,抗爆性能较好,是一种很好的可再生能源。 本工程沼气经预处理化后供于发电的条件如下:

沼气中甲烷的浓度: 45%~70% 二氧化碳含量: 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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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微量: 100~200 ppm NH3:: 200~400 ppm O2 : < 1 % N2: < 1 % H20: 饱和蒸汽 温度: <50 ℃ 密度: 1.25 kg/m3 气体压力: 10 kPa~20kpa 沼气低位平均热值: 21180 kJ/Nm3

1.7 招标范围

1.7.1本招标范围XX工程中沼气发电机房内主要设备。

1.7.2本工程沼气发电机组采用热电联供形式,利用沼气发电机组燃烧产生的热量,一部分用于驱动发电机发电,另一部分余热供本工程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工艺使用。招标内容分述如下:

1.7.2.1沼气机组为成套机组,包含动力部分、电气部分、控制部分三部分。由投标方提供。(详见招标文件具体章节)

1.7.2.2余热利用部分为随发电机组由投标方成套配置,主要用于本厂餐厨垃圾发酵部分工段用热需要。其主要工艺流程大致如下:余热利用采用热水循环,两级串联换热形式。即一级热水进入水-水换热器,换取CHP机组高温段冷却水热量,再进入二级烟气-热水换热器换取烟气热量。CHP机组、热水换热器和烟气换热器采用一对一形式。换热达到85℃后的热水经分水缸送入各个用热点。在用热点换热后的热水降温至70℃,此热水再循环至水-水换热器和烟气-热水换热器进行加热。此部分招标主要设备为软化水制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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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定压泵及定压控制系统、水-水换热器、烟气-热水换热器和必要的就地仪表及远传仪表。(详见招标文件具体章节)

1.7.2.3本工程要求设备提供方提供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2 总的技术要求 2.1 总的要求

2.1.1 本招标书是对1000kW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2.1.2 投标方提供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应是成熟的定型设计或成熟的系列产品。应具有叁年以上成功的商业运行实绩,生产过不少于两台的同类型沼气内燃发电机组。

2.1.3 如果投标方提供的产品结构与本招标书有差异,但投标方认为他的产品能提高性能或可靠性,则投标方应非常明确的说明他的设备或系统的优越性。 2.1.4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书必须对本招标书技术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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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投标文件的基本内容:

(1) 投标书应对招标书的内容逐条进行回答。对招标书的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实现与满足的程度及时限,逐项予以答复和说明。若有偏离,应列出偏差表予以说明。

(2) 投标方应根据自已产品的技术特点,提出满足本招标书的最佳能源利用方案和系统配置。并详细说明工作原理、技术特性、技术指标和结构尺寸等。如果本招标书中某些没有提及的功能,投标方已经考虑到,或有更新的和更合理的建议,可将其作为附件提供。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应根据额定工况或最佳工况编制投标书和报价文件。

(3) 投标方应提供热平衡图、电气单线图、设备布置图等必要的图纸。 (4) 投标方应详细列出机组和相关配套设备的设备清单、技术规范。 (5) 应分类详细列出与主设备配套的辅助系统、设备、部件等的价格清单。 (6) 投标书应列出本工程范围的接口位置。

(7) 买方保留对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未经买方同意和授权,投标方不得将本招标书及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8) 投标人应向业主单位承诺,在中标后,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及与设计院优化设计增加相关设备,并不追加投资。

2.2 计量单位和符号

投标方应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的单位。符号也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的符号。

2.3 文件的书写文字

投标方准备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和买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以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以其它语言书写,投标方应将其译成中文作为投标的译言。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投标方如不提供中文文件,则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2.4 技术资料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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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文字为中文,也可使用中英文对照。

2.4.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2.4.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准确、及时,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供买方确认。

2.4.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确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将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征求买方意见。 2.4.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3套,其中买方2套,设计院1套。 2.4.6 在合同签订时提供的资料:

投标方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详见各专业的要求。 2.5 数据表

投标方应填写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特性等的数据表。详见各专业的说明。 2.6 包装和标志 2.6.1 包装

(1) 投标方所供的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包装进行。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它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装箱清单要置于防潮、防损的箱袋内。 (2) 投标方所供的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雨水的浸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3)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买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2.6.2 标志 (1) 设备标志

1) 每台沼气内燃发电机组、辅机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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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2) 包装标志

投标方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字样,并附防浸蚀的装箱清单。 2.7 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 2.7.1 工厂检验

(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7.2 性能验收试验

(1) 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招标书的要求。出厂前有关检验应在有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并对驱动装置单元及其他买方认为必要的部件进行试装试运,买方代表对试运的验收并不表示可以免除投标方在后续工作中的责任。

(2) 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验收,投标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3) 现场试验:设备安装完毕后,由买方按照本招标书的有关规定进行72小时性能考核试验,投标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派熟练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试验。 2.8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8.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投标方承担所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2.8.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配合现场工程进度,进行设备催交、货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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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箱检验及买卖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时承担安装(投标方按工作内容分别报价),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2) 投标方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 (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能力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 2.8.3 培训

(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要求相一致。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培训计划,时间等。 (2) 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发电车间的设计成功,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投标方,以设计院设计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采用各专业联合召开的方式。具体时间待定和地点定为中国天津市。

3 动力部分

3.1 投标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1.1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设计 3.1.2

热平衡计算

3.1.3 机组本体范围内辅助系统的设计及布置 3.1.4 供货范围内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和油漆设计 3.1.5 提供设备维修方法,提供检修起吊设施 3.1.6 完整的设备火灾探测报警和消防设施

3.1.7 提供符合(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标准的发电车间的降噪工程的设计(仅只系统设备降噪的设计)

3.1.8 提供适应沼气发电机组运行的通风系统设备及相关设计。

3.2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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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以沼气产量定电量,并以充分、合理利用沼气和余热为原则,配置机组容量及余热利用设备。 3.2.1 设备名称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 3.2.2 型式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涡轮增压、固定型。 发电机: 三相同步发电机 3.2.3 设备参数 持续功率:〉= 1000kW 发电机转速:1500rpm 频率: 50Hz 电压: 400V 功率因数: 0.8

3.2.4 投标方应提供一套包括所有必要的辅机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机组能够以规定的燃料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

3.2.5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不仅要热效率高、技术可靠,同时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在沼气流量、压力、温度、热值变化的情况下,能安全稳定运行。投标方应提供沼气参数允许变化范围及参数变化对应机组出力的曲线。 3.2.6 机组的发电效率不小于39%。

3.2.7 为充分利用能源,本工程以热电联供的方法配置最合理、最有效、热效率最佳的系统和设备,保证提供足够的热能热水,满足餐厨垃圾处置场厌氧发酵工艺的需要。

3.2.8 投标方应提供根据自身经验所了解到的各种运行工况下的热力平衡图。 3.2.9 根据餐厨垃圾处理工艺的需要,为确保机组安全运行,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具备以下措施:

(1) 内燃机能够通过排气提供满足烟气-热水换热器产生热水的高温烟气﹔ (2) 内燃机能够通过换热器,将自身的冷却系统一次水的热量通过间接传热的方式全部传给厌氧发酵罐生产用热水系统﹔

(3) 机组本体气缸、润滑油、LT、HT冷却系统应带有空气(水-空气)冷却装置作紧急散热装置作为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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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组尾部烟道应有带可调切换挡板的旁路烟道。烟气切换挡板(或风门)为电动控制,应具有关闭严密、动作灵活等特点,烟气切换挡板(或风门)应与内燃机排气口脱开布置;

(5) 每台发动机废气排放系统应装备消音器,并能够避开发动机中心线位置,能够使用顶置起重机作为常规维护使用而无需干扰排放管道或管道支架。 (6) 发电机组运行所有必需的附件如空气过滤器、润滑油泵、缸套冷却水泵、中冷器冷却水泵等应配备国际知名品牌。

(7) 润滑油补充系统:新润滑油箱和旧润滑油箱容积,其最小要能存放4次电机换下的润滑油,应有必需的管道,泵,油位开关和用于在没有辅助设备换油的关闭阀门等设备。带有计量计/总量计的发动机润滑油储油箱.

(8) 投标人应提供发动机带有足够进行8000个小时运行的零件,包括但是不限于:润滑油过滤器,火花塞,火花塞密封圈,点火线圈,和热电偶组件(气缸排气)密封。包括最初加油(每台发动机)。

(9) 发电机组应自带与之相匹配的烟囱,烟囱应有保温及防腐措施,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0)与内燃发电机运行相关的通风工程纳入在沼气发电机组辅助系统内,投标方应给出每台机组的通风计算书及设备选型。

(11)该机组检修的方法及相关检修设备的参数型号(大修)。 3.3 保温油漆

3.3.1 投标方提供供货范围内保温设计,包括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等。 3.3.2 投标方提供保护层、保温金属构件以及保温材料。

3.3.3 投标方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油漆的设计,包括设备、表盘、管道、平台扶梯、阀门及附件等。对于不保温的设备、表盘、管道及附件等。 3.4 动力部分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3.4.1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为成熟的、配套完整的、安全可靠的、动力性能和经济性能也是先进的。

3.4.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凡投标方另行采购的设备、系统、部件等,其质保责任仍由投标方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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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采购清单,附件清单及其它需要的清单。

采购部件的供货设备清单(每台机)

序号 名称 1 2 3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3.4.4 投标方供应范围内的系统或部件之间的连接,由投标方负责。 3.4.5 投标方应将系统管道连接至项目预留好的接口,并实现完好对接。 3.4.6 投标方供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及相关系统和设备

包括:沼气内燃发动机、发电机、公共底盘、减震器、保护装置、LT冷却系统、HT冷却系统、润滑油系统、沼气内燃发电机组阀门系统、空气进气系统及、排气系统、消音器、发电车间降噪工程、燃料进气调压和保护系统等、烟气三通阀、热力管道系统阀门、管道、附件、支吊架等。

(2) 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一年用)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专用工具供货清单随机备品备件供货清单(每台机)

序号 名称 1 2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3) 随机备品备件和运行期间所需的备品备件(一年用),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和单价。

机组一年常用耗材清单(每台机)

序号 名称 1 2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机组一年紧急备件清单(每台机) 序号 名称 1 规格型号 单位 11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2 3.5 数据表(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方填写下列技术参数,并保证其设备的性能、特性与以下内容一致。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主要技术结构数据 内容 制造厂 型号 型式 有效机械出力 发电机出力 燃料消耗(KJ/KWH) 设计的环境温度 机械效率 发电效率 热电联产机组的热效率 额定速度 压缩比 气缸数 缸径/冲程 排量 额定速度时的活塞速度 吸入空气量 排气流量 排气温度 最大排气压力 燃料消耗 辐射热量 高温冷却系统散热量(缸套水+ 一阶中冷器) 低温冷却系统散热量(二阶中冷器+油冷器) 排气散热量 缸套水容量 辅助水容量 润滑油容量 缸套水温度 正常温升 中冷温度 燃料供气压力 NOX排放 C0排放 NMHC排放 12

单位 kW kWe KJ/KWH 0C % % % (转/分) mm L m/s Nm3/h Kg/h 0C Mm H2O kW kW kW kW kW L L L 0C 0C 0C KPa g/nm3 g/nm3 g/nm3 数据 机组尺寸(长*宽*高) 机组重量 注:不采用应标明N/A 3.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Mm Kg 3.6.1 在合同签订阶段提供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投标方根据合同书提出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于两周内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1) 设计说明书及技术数据 (2)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总图

(3) 沼气发电系统流程PID图,并在图中明显位置标出供货范围。 (4) 沼气﹑空气及排气系统图 (5) 冷却水系统图 (6) 润滑油系统图 (7) 热平衡图

(8) 发电车间降噪设计图

(9)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3.6.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包括但不限于)

(1)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基础设计的详细资料(包括荷重分布、留孔等)﹔风机等安装图(包括荷重、留孔等)。

(2) 提供电动机(需要外接电源的)清单表:

电动机 名称 型 号 电动机 额定 功率 (kW) 轴 功 率 数量 额 工 备 总 定 作 用 台 电 台 台 数 控 制 地 点 运行方式 (连续或不连续) 有无联锁要求 (kW) 压 数 数 润滑油泵 冷却水泵 冷却风机 13

(3) 燃气及空气管道布置图(包括支吊架、管件、阀门等) (4) 排气管道布置图(包括支吊架、管件、风门等) (5) 降噪设备布置图 (6) 保温油漆设计资料 (7) 与设计院接口资料

接口表: 接口 名称

3.6.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3.6.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5)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6)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3.7 所用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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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 介质 接口压力等级( MPa) 接口温度 0接口直径(外径×连接方法(焊接/材料 C 壁厚)(mm) 法兰) 3.7.1 环境保护

(1) GB3095-96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2)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 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 GB8978-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 ANSI/ASME PTC-36 工业噪声测量 3.7.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GB/T2820.1~6 –1997 ISO8528

ISO 3046(BS5514) IEC34-1 BS2615

BS4999(IEC341) BS5000(IEC341) EN50081(BS EN 500812) EN50082(BS EN 500822 3.7.3 机械规范和标准

(1) ANSI/AP1598 阀的检验和试验 (2) ANSI/AP1650 钢制焊接油箱 (3) ANSI/ASME B31.1 动力管道 (4) ANSI/AWS D1.1 结构焊接规范

(5) ASTM 设备和管道材料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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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余热利用系统 4.1 余热利用概述

本工程沼气发电机组采用热电联共形式,利用沼气发电机组燃烧产生的余热供本工程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工艺使用。工艺流程如下:余热利用系统采用热水循环,两级串联换热形式。即一级热水进入水-水换热器,换取CHP机组高温段冷却水热量(或机组其他可进行换热部位),再进入二级烟气-热水换热器换取烟气热量。CHP机组、热水换热器和烟气换热器采用一对一形式。换热达到85℃后的热水经分水缸送入各个用热点。在用热点换热后的热水降温至70℃,此热水再循环至水-水换热器和烟气-热水换热器进行加热。 4.3 总的技术要求

4.3.1 投标方提供的余热利用设备参数应能与沼气发电机组设备的参数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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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具有运行三年以上,至少三个运行案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

4.3.3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国内知名品牌。 4.3.4 投标方如有分包设备应提供分包厂家资质。 4.3.5 投标方对全套余热系统设计负责。

4.3.6 投标方应根据标书提供的用热情况,校核投标方提供的沼气发电机组是否满足本工程厌氧发酵工艺用热要求,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热平衡图。

4.3.7投标方供应的所有设备应设计合理,制造精良,安全可靠,能长期正常运转,没有异常的变形、震动、腐蚀及其它操作困难。

4.3.8对于易磨损件、易锈蚀件或其它易损坏的部件,或要求经常调整、检查或维修的部件,应能够接近且便于移动、更换和维修,所有这些部件应用合适的材料制造以使得维修工作量最小。

4.3.9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最新制造的设备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设备本身的装配螺栓、螺母、垫圈、衬垫。

设备上的平台、栏杆、梯子等结构件。

设备的驱动装置包括:设备底座、电动机底座、电气控制装置等. 系统中的仪表(如压力表、温度计、传感元件、变送器等)。 安装在所供系统设备上的特殊要求的管道元件及附件。 检修用的特殊电焊条及专用工具。

4.3.10所有重型部件应考虑在安装和维修期间便于起吊或装运。如设置吊耳、环形螺栓或螺母等。

4.3.11货物的交付进度表:货物的交付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初步的货物的交付进度为合同生效后5个月内货到现场。 4.4强制性要求

4.4.1要求每套机组系统内部换热,高温段,烟气段等合计换出的热水应达到 85℃外,换热有效总功率应大于1060kW。该部分需要投标单位提供详尽热平衡计算书,并响应上述要求。同时应能保证上述要求时低温烟气排放不腐蚀烟囱。 4.4.2 本系统的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根据标书中的要求,投标单位需对系统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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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由于设计院提出的优化方案修改设计,核增设备、阀门(包含电动阀门)、仪表控制元件等,投标人应向业主单位保证不追加费用。 4.4 辅助设备及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4.4.1 缸套板式换热器

内燃机缸套水品质:35%乙二醇防冻液 缸套水(一次水)进水温度:由投标方决定

缸套水(一次水)出水温度:由投标方根据热力系统决定 换热机组回收热功率:≥ 95% 一次水侧阻力:≤0.04MPa 二次热水进口温度: 65~75℃ 二次热水出口温度: ≥80℃

二次热水流量: 80~100 t/h (冬季/夏季) 二次热水品质:软化水 二次热水水侧阻力:<0.05MPa 换热流程:逆流换热 材质:不锈钢C316 数量:3台 4.4.2 烟气-热水换热器

烟气热水器给水温度:≥80℃

烟气热水器设计压力: 0.8MPa 额定热水出口温度: <100℃ 额定热水流量: 80~100t/h

余热锅炉排烟温度: 由投标方根据热力计算决定

余热锅炉烟气阻力: 由投标方决定,但应满足沼气内燃机的压降要求。

烟气成分(V/V%): 由投标方提供 材质:不锈钢316L 数量:3台 4.4.3 热水循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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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80~100t/h 压力:0.8MPa

数量:6台(三用三备) 4.4.4 仪表控制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就地仪表,远传仪表,包含现场电控柜。 注:上述设备参数供投标方参考。 4.5 具体设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5.1 烟气热水器的技术要求

(1)烟气热水器本体的受热面工作寿命不低于15年

(2)烟气热水器及附属设备采取可靠的防噪措施,使得正常运行时噪声不大于85dB(A)。

(3)提高烟气热水器本体的出厂组装水平,以运输允许的最大尺寸出厂,以减少现场安装焊接工作量。

(4)烟气热水器内护板考虑防烟气冲刷措施。 (5)烟气热水器联箱及受热面采用焊接结构。

(6)烟气热水器的受热面两侧应有检查孔,便于对受热面检查。

(7)投标方根据需方提供的设计参数提供烟气热水器的热力计算书、烟风阻力计算书、强度计算书、安全阀计算书等。

(8)投标方应提供对应于满负荷、部分负荷时烟气热水器的特性曲线。 4.5.2水-水换热机组的技术要求

(1)缸套水换热机组采用板式换热器的结构 (2)板式换热器热交换面积留~25%的余量。 (3)换热片材质:0.5mm厚, 316不锈钢板材 (4)压紧板及紧固件材质:Q235-B或16MnR。 (5)密封垫材料及形式:丁晴橡胶,自动定位嵌入式 (6)每组板式换热器均含拆装导轨架。

(7)投标方根据需方提供的设计参数提供板式加热器的选型计算书。 (8)投标方应提供对应于满负荷、部分负荷时板式换热特性曲线与实际流量。 4.5.3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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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热水换热器与燃气发动机烟气出口之间烟道上,安装有电动快速切换三通阀,烟道上安装灭火消声器和旁通烟道。(快速切换三通阀及消声器由沼气内燃机供应商提供)。切换三通阀且有优良的密封性能。

烟囱为钢制烟囱,由投标方供货,一台机组对应座个烟囱。

烟气热水换热器正常运行时,沼气内燃机排出的烟气通过三通切换风门进入烟气母管然后再进入烟气热水换热器,对给水加热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烟气热水换热器事故停运时,沼气内燃机排出的烟气通过三通切换风门和旁通烟囱直接排入大气。

烟道设计必须解决耐高温和热膨胀问题。烟道采用必要的保温结构,保证烟道护板的外表面在环境温度25℃时不应超过50℃。各段烟道底的设计均应考虑一定倾斜度,最低点设置排水口,并对保温结构采取必要防水措施。 4.5.5 水系统

(1)缸套水换热机组与沼气内燃机冷却系统并列设置,不管运行与否,不能影响沼气内燃机冷却系统的正常运行。

(2)全套热力系统应有必要的控制手段保证热水最终出口温度在85℃(正负偏

差不大于1℃)。 4.5.6 保温和油漆

(1) 余热回收范围内热力设备、管道、烟道、阀门、附件等的保温和油漆设

计满足《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定》(DL/T5072-1997)和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

(2) 保温材料和工艺及保护层材料适应设备及管道所在的环境条件.保温材

料无毒,对人体无损害。管道温度低于300℃建议采用玻璃棉管壳,大于300℃应采用硅酸铝保温材料。

(3) 设备和管道应有完善的保温设计,以确保机组运行的安全经济性.投标

方提供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所有保温的设计,供货方提供的设备应保证涂有完好的防锈漆。

(4) 当环境温度为25℃时,保温层的表面温度不大于50℃。

20

4.6技术资料的交付(包含但不限于)

供方根据合同书提出的余热利用系统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于10天内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1)供方和主要分包商需要提供有关的资质文件和与供货设备相类似设备的运行和制造的业绩和经验,提供用户证明及业绩表。业绩表包括用户名称、设备的主要规格、燃料种类和成份、安装地点、投产的年份。

(2)烟气热水换热器、缸套水换热机组的技术参数、PID图、机组外型图、基础条件图。

(3)烟气热水换热器、缸套水换热机组、汽水换热器的控制系统、电气系统、保护系统的接线图、控制功能表、设备清单和电缆表。

(4)烟气热水换热器、缸套水换热机组、烟道(包括旁路烟道) 、烟囱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土建基础图。

(5)烟气热水换热器、缸套水换热机组的介绍、结构特点、新技术和专利技术的应用说明等。

(6)供货设备和材料清单。

(7)满足本标书所规定的各项技术条件提出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 技术方案的说明,系统描述、功能描述。 ? 供货设备和技术方案的主要优点和特点。 ? 提出本技术规格书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 系统的工艺流程图(P&ID)、监控系统IO清单和单线图。 ? 余热回收利用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 主要设备的外型图和基础图。 ? 热平衡图

(8)填写供货设备主要技术数据表和保证性能表。 (9)填写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10)提供主要设备的样本和技术资料。 (11)质量控制计划。

(12)根据需要,供方应提出需方代表人员在制造厂对设备质量见证和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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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13)技术参数表和技术规格偏差表

(14)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资料和供方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 (15)提供上述资料的数量与投标文件数量相同。

5电气部份

5.1电气招标范围及基本要求 5.1.1电气招标范围

(1)本次电气部分包括二期工程与3台沼气内燃机配套的发电机。 (2)一次附属设备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包括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 中性点配套一组0.4kV级三相式。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机辅机辅机配电箱及余热利用电动机的控制柜等设备。 余热利用系统用电设备成套控制柜。 (3)二次设备:发电机控制保护屏等。

(4)配套不可缺省的辅机电动机机旁控制箱及其它设备、按钮及部件、电缆及必要的电缆桥架(如有需要的话)等。

(5)设计及供货成套分界点为控制室内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出口断路器上口及控制室内辅机动力柜进线开关上口。控制室内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出口断路器上口至

变压器等电气系统部分母线及控制室内辅机动力柜进线开关上口至变电所电缆等属于业主供货。

(6)负责电气安装及接线,达到交钥匙工程的目的。允许在招标范围内参照所提供的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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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进行优化,但招标范围内一旦合同生效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5.1.2发电机基本要求 (1)基本参数

型号: 待定

发电机: 三相同步发电机 励磁方式: AREP

额定容量: 1000级 频率: 50Hz 额定电压: 0.4kV 额定电流: A 功率因数 : 0.8 (2)绝缘及防护等级

1)发电机绝缘为H级,温升按B级考核。 2)防护等级为IP22。 (3)发电机励磁系统

1)快速反应的永磁无刷励磁系统。 2)自动励磁调整装置。 5.1.2一次附属设备基本要求

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包括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 中性点配套一组0.4kV级三相式。

发电机出口配置一组0.4kV级三相式二绕组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机辅机电动机的动力箱、接触器等设备。

余热利用系统用电设备成套控制柜。要求循环水泵变频调速。设备配置考虑二期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与一期工程(一台发电机组)的有机衔接。

控制室发电机出口开关柜及机组电动机辅机柜要满足控制室布置尺寸要求。 5.1.3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启动电源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启动电源采用蓄电池启动,并配电源箱。

(1)密封阀控铅酸蓄电池组:容量要满足至少不少于三次连续启动,蓄电池组端电压不低于87.5%Un的要求,蓄电池组额定电压待定。

(2)蓄电池组充电装置:充电装置选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单体模块额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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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1.25I10A,模块数量为N+1。 5.1.4发电机控制保护屏

控制保护屏内至少包括具有下列功能的设备:

控制系统所需软/硬操作设备,自动/手动调压、调速设备,自动/手动同期设备;微机型发电机监控和保护装置;常规仪表和微机测量装置、励磁机的直流电流、电压变送器;信号装置及通信接口。

控制室机组控制屏要满足控制室布置尺寸要求。 5.2所用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 发电机技术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推荐标准IEC34.1/34.2/34.5,BS4999/5000,NEMA MG1.22 VDE 0530,NFC51.111

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标准ISO8528 绝缘系统遵守 UL 1446 电压调节器遵守 UL508

抗干扰遵守标准EN 55011,1类,B级

GB13926-9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GB14285-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598.9-1995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JB/T7828-1995 继电器及其装置包装储运技术条件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上述标准如有修改,均执行最新有效版本,或采用等同于且不低于上述标准的其它标准。 5.3电源参数

交流电源参数:额定三相电压380/220V(±15%),三相四线,TN-S系统。 频率:50Hz、中性点直接接地。

变电所400V母线上最大短路电流为48kA。

单相电源电压:220V(±10%)

额定功率小于1kW的设备可采用单相220kV电源供电。 直流电源参数:220V DC(±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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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发电机技术参数 5.4.1 设备名称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 5.4.2 型号及型式:

型号: 待定

发电机: 三相同步发电机 励磁方式: AREP 5.4.3 设备参数

额定容量: 1000-1200kW 级 频率: 50Hz 额定电压: 0.4kV

额定电流: A (由卖方提供) 功率因数 : 0.8

发电机额定工况效率: ~95%

中性点引出方式: 三相引出,发电机本体附一组三相二绕组电流互感器(型号待定)

电压变化范围: ≤±5% (额定功率因数时,能连续输出额定功率) 频率变化范围: ≤±5% (额定功率因数时,能连续输出额定功率) 励磁机和副励磁机额定电压:

V (由卖方提供)

励磁机和副励磁机额定电流: A (由卖方提供) 5.5发电机性能要求

4.5.1发电机在其出口发生三相短路或220%额定电流、持续时间10秒而不发生绕组﹑铁芯等附属部件的有害变形。

4.5.2发电机在承受1.2倍的超速运行时不发生有害变形。 4.5.3整套沼气内燃发电机组,保证平均无故障间隔期: 提供)。

4.5.4自动调节功能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的空载电压整定范围为95-105%Une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在功率因数为0.8~1.0,负载功率在0~100%内渐变时能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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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由卖方

稳态电压调整率: ≤±0.5% 稳态频率调整率: ≤±0.5%

电压波动率: ≤±0.15%(负载功率25-100%内渐变时) 频率波动率: ≤±0.5%(负载功率在0-25%内渐变时)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在空载及额定电压时,其正弦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3%,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在一定的三相对称负载下,在其中任一相加上25%的额定相功率的电阻性负载,应能正常工作。发电机线电压的最大(或最小值)与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相差不超过三相线电压平均值的5%,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各部分温升不超过额定运行工况下的水平。

5.5.6发电机绝缘为H级,温升按B级考核,防护等级为IP22。

5.5.7沼气内燃发电机组采用蓄电池启动,蓄电池容量至少要满足三次启动要求。

5.6电气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 5.6.1单元机组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

每台机组随机配置一块控制保护屏,集中本机组所有的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该系统应具有自动/手动控制功能。本工程配有应急柴油发电机,且招标机组应该有能与市网并联运行及孤岛运行功能。通过通信接口,向上位计算机传输信息。 5.6.2控制

(1) 发电机控制系统,具有自动/手动调压、调速、同期并网合闸及手动跳闸, (2) 自动/手动控制励磁机灭磁开关合闸及手动跳闸;

(3) 发电机断路器事故跳闸联跳灭磁开关、关闭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机;灭磁开关跳闸也应联跳发电机断路器。 5.6.3保护

发电机保护应具有下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1)三相式差动保护(跳闸);

(2)复压闭锁过电流保护(Ⅰ段报警,Ⅱ段跳闸); (3)发电机过负荷保护(定时限报警,反时限跳闸); (4)定子接地保护(Ⅰ段报警,Ⅱ段跳闸); (5)转子接地保护(Ⅰ段报警,Ⅱ段跳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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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逆功率保护(跳闸)); (7)低频解列保护(跳闸)); (8)自动电压调节器保护(跳闸)。 5.6.4测量

(1)发电机频率(含常测仪表); (2)发电机电压; (3)发电机电流;

(4)发电机有功功率(含常测仪表); (5)发电机无功功率; (6)发电机功率因数; (7)发电机有功电度; (8)发电机无功电度; (9)励磁机励磁电流; (10)励磁机励磁电压。 5.6.5信号

信号分位置和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又分预告信号以黄色表示;事故信号为红色。 (1)发电机断路器位置信号; (2)事故报警信号 1) 差动保护动作; 2) 复压过电流Ⅱ段动作; 3) 定子接地Ⅱ段动作; 4) 逆功率动作; 5) 低频解列动作; 6) 零序方向过流动作; 7) 自动电压调节器故障。 (3)预告信号

1)复压过电流Ⅰ段动作; 2)发电机过负荷定时限动作; 3)定子接地Ⅰ段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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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转子接地Ⅰ段动作; 5)保护装置故障。

5.7设计范围、技术资料和图纸交付

投标方根据招标书提出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于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5.7.1设计范围和接口配合 (1)投标方的设计范围

1)电气主接线,并提出属供货商供货范围的一次设备规范、参数要求; 2)集中控制室的平面布置图;

3)根据热电车间电气控制系统图,进行细化和设备配置; 4)发电机断路器的控制回路图;

5)发电机本体控制、保护、测量、信号回路图。 6)发电机控制屏保护屏面布置图; 7)发电机控制保护屏端子排图;

8)发电机控制保护屏数量、外形尺寸、安装开孔尺寸; 9)启动电源接线图; 10供货范围电缆清册;

11)电气动力箱数量、外形尺寸、安装要求。

以上所提供的图纸,应明确标出设计界限(与用户的接口)及接口参数。如接口尺寸和规范等。 (2)卖方需提供的资料、文件

1)发电机技术参数,空载、负载特性曲线。 2)发电机微机监控、保护装置说明。

4)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一、二次电气接线图及开关柜外形尺寸。

5)提供电气设备平面布置图、电缆敷设平面图、电缆清册、辅机及余热利用部分电动机负荷表。

6)买方(投标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提供电气竣工图。 (3)接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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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机出口电流、电压互感器由卖方提供,并安装在发电机本体或开关柜上。 2)发电机中性点电流互感器由卖方提供,并安装在发电机本体上。

3)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柜及柜内配套设备由卖方提供(卖方应负责发电机本体、励磁系统、中性点设备、发电机出口断路器间的整体设计及配套电缆设计、供货和连接)。

4)卖方负责将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线连接到安装在发电机本体上端子箱上。 5)启动用的开关电源整流器到蓄电池组,蓄电池组到直流电动机的连接电缆由卖方提供和连接。

6)卖方有责任同集中控制的计算机系统接口协调和配合。 6热控部分 6.1总则

本工程餐厨垃圾处理车间设置四台沼气发电机组(一期已经设置一台套,二期招标三台套),每台机组配置一套现场控制箱、一套PLC控制柜。四台沼气内燃发电机机组分别成套供货一套(PLC)可编程控制器控制系统,实现对四台内燃机数据采集与处理、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等功能。每套内燃机控制系统预留数据通讯接口用于信息的交换。

6.1.1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宜选用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设备和元件; 6.1.2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供货范围应包括所有控制系统硬件、软件、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

6.1.3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配置应满足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的要求。 6.1.4本规范书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6.1.5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中电子控制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测试应符合下列组织公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 美国国家标准局/美国防火协会(ANSI/NFPA) ANSI/NFPA 70 国家电气规范 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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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I/IEEE 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试验导则(SWC) ANSI/IEEE 488 可编程仪表的数字接口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

EIA RS-485-C 数据终端设备与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 数据交换的数据通讯设备之间的接口 美国仪器学会(ISA)

ISA IPTS 68 热电偶换算表

ISARP55.1 数字处理计算机硬件测试 美国科学仪器制造商协会(SAMA)

SAMA PMS22.1 仪表和控制系统的功能图表示法 美国保险商试验室(UL)

UL 1413 电视用阴极射线管的防内爆 UL 44 橡胶导线、电缆的安全标准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IEC TC 529 基础安全标准: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6.2技术要求

6.2.1控制应能完成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数据采集功能、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安全监控系统,以满足各种工况的要求,确保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安全高效运行。 6.2.2控制系统应易于组态、易于使用、易于扩展。

6.2.3控制系统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自诊断功能,使其具有高度可靠性。系统内任一组件发生故障,均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控制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和控制器内各存贮器的数据丢失。 6.3硬件要求

6.3.1 系统硬件应先进可靠,并具有两年以上成功的商业运行实绩。 6.3.2 系统内所有模件均应是固态电路,标准化、模件化和插入式结构。 6.3.3 机柜内的模件应能带电插拔,且不影响其它模件正常工作。

6.3.4 执行机组连锁保护和重要的模拟量控制功能的控制器应冗余配置,仅用于监视的采集站可不冗余配置。

某一个处理器故障,不影响其它处理器模件的运行。数据通讯总线故障时处理器

30

模件应能继续运行。

6.3.5 电源故障属系统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处理器模件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也不应造成已累积的输入数据丢失。 6.3.6 冗余功能:厂内提供两路工作电源,控制系统应具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以保证控制系统的正常供电;

6.3.7 冗余输入的热电偶、热电阻、变送器信号的处理,应由不同的I/0模件来完成。单个I/O模件的故障不应引起任何设备的故障或跳闸。任何个别元件故障也不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

6.3.8 在系统电源丧失时,执行机构应保持在机组安全的位置。

6.3.9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应提供接口,能与其它控制系统进行数据通讯。

6.3.10 每一个数字量输入、输出通道板都应有单独的熔断器或其它保护措施。 6.3.11 投标方提供的机柜应符合IEC标准。并设计成经底部或顶部进出电缆。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端子排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接线,距柜底不小于300mm,距柜顶不小于 150 mm ,排与排之间距离不小于200 mm。

6.3.12 投标方提供的机柜内部应设置排气风扇或内部循环风扇,并设温度检测开关。温度高时进行报警。

5.3.13 模块的精度是满量程的±0.1%,在一年内保证其精度不变,无需校验。

6.3.14 点火系统应是高性能全电子控制 6.3.15 I/O类型

模拟量输入:

4~20mA信号(接地或不接地),最大输入阻抗为250Ω,系统应提供4~20mA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24V电源。

模拟量输出:

4~20mA或1~5VDC供买方选择,具有驱动回路阻抗大于600Ω的负载能力。负端应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应提供24VDC的回路电源。

数字量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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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端应接至隔离地上,系统应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查询”电压为48V~120V。

数字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模件应采用电隔离输出,隔离电压≧250V,能直接驱动控制用电动机或任何中间继电器。投标方应提供继电器可靠的工作电源。

热电阻(RTD)输入:

有直接接受三线制(不需变送器)的Pt100Ω热电阻能力。 热电偶(T/C)输入:

能直接接受分度号E、K型热电偶信号。 脉冲量输入:

每秒能接受至少6600个脉冲。 6.4控制方案

6.4.1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应能适应各种启停运行方式,包括机组事故工况和工艺系统要求的各种启动方式。系统应具有转速控制、负荷控制、超速保护、机组参数监视以及启停顺序控制等功能。

6.4.2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应包括实时控制单元,过程输入输出通道,数据通讯系统,人-机接口和必要的就地仪表等。

6.4.3 所有进入控制和保护系统的重要模拟量(转速、功率、电压等)应三重冗余或双重冗余。控制和保护控制器所用的重要模拟量和开关量均应分别设置I/O通道及发送器等。

6.4.4 在紧急停机后,重新启动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时,一定要保证机组安全(不能发生内爆及外爆)。 6.5系统功能

控制系统应完成以下功能 6.5.1参数监测: 1)机组的运行时间 2)转速; 3)直流电压; 4)润滑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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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温; 6)润滑油温度;

7)每个气缸应有热电偶测量排气温度。 6.5.2保护及报警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提供如下报警: (a) 超速; (b) 启动失败; (c) 水温过高; (d) 滑油压力低; (e) 紧急停机。

2.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提供如下停机保护: (f) 超速; (g) 滑油压力低; (h) 启动失败; (i) 超高水温; (j) 滑油压力低。 6.5.3启动及停机控制: 1)自动启动; 2)手动启动; 3)启动失败; 4)手动紧急停机; 5)事故自动紧急停机; 6)远程启动/停机。 6.5.4可编程及故障诊断

1)提供包括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和监控变量的可编程的设定点; 2)系统元件与接线故障诊断。 6.5.5报警模块

包括蜂鸣器和响应按钮,闪光指示: 1)冷却液温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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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却液温度高(预警); 3)滑油压力低(预警); 4)控制开关不在自动状态。 6.5.6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开关 1)沼气内燃发电机组停车和故障复位; 2)就地或远程自动操作; 3)就地启动和手动并车; 4)冷车延时。 6.5.7紧急停机按钮 用于紧急仃机。 6.5.8就地控制

就地启动/停机按钮。

6.6热控部分供货范围

6.6.1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中全套电子控制装置。

6.6.2 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所配套的各种传感器、逻辑开关、变送器、温度计及控制系统等,设备的型号必须经买方认可。

6.6.3 投标方承诺提供一套完整的系统,包括PLC可编程控制器、通讯模件、I/O模件、软件组态及其机柜、测量仪表、全部安装材料等,安装材料包括:全部就地信号控制电缆、电源电缆、导线、预制电缆、内部电缆、相关附件等,气源母管和支管(ф8铜管缆)、全部仪表管、电缆埋管、电线管、进口仪表一、二次阀门及附件、接线盒、相关钢材(槽钢)等。所有安装材料足量,满足现场防火、防水、防腐实际安装需要。 6.7热控部分图纸与文件

投标方根据合同书提出的沼气内燃发电机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于两周内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6.7.1 提供系统每个部件安装和连接所必需的所有图纸和手册。 6.7.2 提供的软件文本包括: (1)系统软件清单。 (2)应用程序文本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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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维护所必需的全部手册。

(4)闭环控制和顺序程控系统的功能框图或逻辑图、系统接线图、PID图、系统6.8 设计说明。

6.8.1 控制系统 I/O清单。 6.8.2 仪表清单。

6.8.3 仪表和控制系统电源负荷清单。 6.8.4 仪表规范数据表和图纸。 6.8.5 标有仪表测点的管道图。

6.8.6 仪表机柜的安装图,包括接口要求和材料清单。 6.8.7 设备的内部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 6.8.9 电缆清册。

6.8.9 系统设计说明(沼气内燃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性能、系统结构、系统通讯、操作员站接口,过程通道,电源的提供与分配)。 6.8.10 特殊安装、校验、和调试的步骤。

6.8.11 设备和系统的运行、维护、调试指导手册和培训资料。 6.8.12 所有地脚螺栓预埋件的位置和细节。 6.8.13 设备的随机资料。 7.供货及服务范围

供货及服务范围应包括所有设备及系统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试运行和性能考核的规划和指导。

7.1要求的全部设备系统和钢结构以及连接件(例如:电缆、法兰、配套法兰、垫圈、螺栓、焊接、螺钉等)都在供货和服务范围之内。 7.2 进行检测或鉴定部分,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7.3 为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的所有必需设备、设施,提供必要的检定证明及合格证明等。

7.4 所有需要的保温紧固件及外保护层。 7.5 启动和投入试运行时的工质(润滑油等)。

7.6 运行维护(包括仪表校正)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7.7 随机备品备件及清单,并提供3年内所需备品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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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现场存放和安装的设备所需的防护措施。 8差异表

投标书中任何与本招标书不一致之处,投标商都应填写差异表﹕

序号

9.设备的验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主要设备质量见证和检验的计划。 9.1设备制造、检验的依据和标准

9..1.1投标人应根据“技术条款”规定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9..1.2根据业主的需要,投标人应提出业主代表或监造人员在制造厂对设备质量见证和检验的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和费用;合同价格包括这部分人员的所有费用。 9.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测试 9.2.1工厂自检

投标人根据所采用的制造标准和投标人质量体系所要求的质量检查检验标准,在设备制造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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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书内容 投标书内容 备注 投标人就合同规定的任何测试和检验项目向业主提供检验报告。 9.2.2业主代表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验

投标人应接受业主委派的设备制造监理人员驻厂监造,监造程序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86-95)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为业主监造人员提供设备制造、检验进度计划,并免费提供相应的检查、测量设备。

投标人为配合监造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生产例会制度以便配合监造人员共同处理合同相关事宜。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投标人的驻地、交货地点进行。货物在装运前的检验和在现场进行的检验都应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业主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代表(制造监理)了解外购材料、设备进展、设备组装、检验、试验、设备质量、制造进度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定后的45天之内向业主提供货物在生产地点组装、测试和检验的初步时间表(进口设备提供中、英文版,国产设备提供中文版)。

业主收到投标人的组装、测试、检验通知后的30天之内通知投标人前去参加货物检验的人员名单和职务。投标人应按业主代表的要求免费提供测试和检验货物所需的技术文件、测试设施、工具和仪表。

完成厂内设备测试后,投标人将向业主提供符合合同规定份数的正式的测试、检验、组装结果,包括测试、检验、组装方法,使用仪器的精度,计算公式,结果和照片。

如果业主或他们指定的代表不能参加这次试验和检验,或经双方同意,他们将不参加这次测试和检验,那么,投标人将在他们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这次测试和检验。投标人将向业主代表提供这次测试和检验的正式报告。

业主代表或设备监造人员,会签任何质量证书,概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业主对合同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应负的质量保证和其他责任。 9.3 设备出厂检验和现场验收 9.3.1出厂检验

1)设备将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验。任何合同设备未经设备制造检验,均不得自制造商工厂运出。

2)制造商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出厂时,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技术条款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部件,视情况还应有全套业主代表签字的检验和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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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主代表参加交货前的检验工作将不会解除投标人对货物质量应负的责任。 9.3.2现场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业主、施工中标人及现场工程监理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箱内的技术文件,做好开箱记录,由业主监理和施工方中标人签字认可。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或文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存在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和规范时,投标人应及时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关税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本工程建设进度为原则,且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一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9.4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

9.4.1合同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机组调试和性能测试将由投标人完成。

9.4.2每件设备的安装完毕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项目,对安装的设备进行调试,并为每件设备提交一份安装调试报告。如果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均符合标准规定,具备起动的条件,业主将向投标人签发一份合同设备“机械完工证书”。

9.4.3 商业运行的开始就是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的开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如果在质量保证期间设备未发现任何缺陷,设备运行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的责任(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条款除外),业主将签署“最终完工证书”。

10.附件

提供该项目一期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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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z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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