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更新时间:2024-04-03 22:1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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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为深入实施我县“融入主城区、打造后花园、建设新上犹”发展战略,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加快实施多项重点工程,由此带来的征地拆迁工作日益繁重。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直接影响我县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当前,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保护征地拆迁群众利益的关系,破解征地拆迁工作难题,是摆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件“大事”。为此,我们第四期离岗班一行五人对我县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为期九天的调查研究,走访了有关单位及干部群众,查阅了相关资料。现就调查了解的一些情况作一简单介绍,并就如何做好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提出粗浅的意见和看法,以期对我县征地拆迁工作有所裨益。 一、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城市化进程中,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县城新城区的面貌日新月异,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旧城改造效果明显,一级公路建设进展顺利,高速公路建设拉开了序幕,取得了累累硕果,广大群众有目共睹。 1、仙人湖新区一江两岸一期拆迁工程

县城沿江南路西扩、水南大道西延两个项目涉及被拆迁户110户,总建筑面积16520 平方米,其中仙人湖新区一江两岸一期工程涉及

被拆迁户75户,经过全县机关干部半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截至今年9月底已拆除24户,未拆除的51户中,已签订协议6户,已丈量7户,已征收1户,仍然面临巨大而繁重的拆迁工作任务,与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差距。 2、城市新区稍口安置小区拆迁工程

该拆迁地块涉及农户54户,广大干部群众做了大量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已拆除房屋4户,未拆除的50户中,已完成丈量25户,已签订协议9户,另有5户的老屋已拆除,后期拆迁进展缓慢。多数群众反映对安置地块的位置和面积不满,存在等待观望的情绪。

3、厦蓉高速公路连接线征地拆迁工程

厦蓉高速公路至上犹县城连接线全长4.463公里,涉及13个村民小组167户农户,初算征地面积420亩,拆迁房屋32户,总建筑面积7713平方米,截至今年9月底,已完成土地丈量183.3042亩,完成拆迁丈量13户,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147户。目前,该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但一些群众反映对安置地块不满及与东山镇征地拆迁补偿差距过大等问题。 4、厦蓉高速公路上犹段征地拆迁工程

厦蓉高速公路上犹境内全长22.75公里,途经黄埠镇南村村、丰岗村、上丰村、黄沙村、感坑村、东山镇滨江村、南塘村、高桥村、伏坳村、中稍村、元鱼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初算征地面积3019.34亩,需拆迁房屋25605平方米。从今年8月开始实施,要求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征地拆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求要科学安排,整体推进,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提前或如期完成。 5、县城旧城改造工程

旧城改造是加快城市发展、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旧城改造要进行大量的房屋拆迁。如沿江北路犹江大桥至仙人湖大桥景观带建设项目涉及被拆迁户145户,总建筑面积12053 平方米,该项目涉及被拆迁群众范围广,实施难度大。县城中山路、解放路等低、矮、破旧的平房、危房占据着县城较好地段,与周边建筑不协调,需要进行改造。

今后,县城将向黄埠、油石、茶亭、中稍一带扩张,黄埠工业园南区工程即将进入实施阶段,县城规划区外的一系列重点工程也涉及到征地拆迁,我们还要做大量的征地拆迁工作,将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 二、我县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征地拆迁难问题日益突出,面临许多新的困难与挑战。

1、征地拆迁规模大、时间长,新老政策交替带来矛盾

近年来我县征地拆迁工作连续多年扩大规模,涉及城乡居民多,空间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情况错综复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果在具体实施拆迁的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综合指数的上涨,政府又出台了新的拆迁政策,势必会对老项目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造成拆迁工作的相对停滞。多年以来,政府相继出台了多项新的拆迁规定,新政策公布后,先期被拆迁对象普遍提出要按新政策给予补偿,否则无法商谈搬迁事宜,致拆迁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陷入僵局。需要做大量的解释、宣传和疏导工作,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消除新老政策差异对群众的影响,重新打开征地拆迁工作新局面。 2、现行政策不能满足拆迁户过高期望

被拆迁户中有相当部分属于农村困难户和企业困难职工,家庭经济条件拮据。由此而造成对社会的不满情绪,都转嫁到征地拆迁上来,抵触情绪较大,利益期望值较高,有的提出天价补偿或通过征地拆迁解决他们一揽子的要求。如一些显然不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要求办理低保 ,有的还要求拆迁部门帮助其解决工作等与拆迁无关的问题。而对拆迁部门来说,在拆迁过程中协助和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合情合理,但现行政策无法满足他们所有的要求,这也是导致征地拆迁难以顺利进行的主要方面。当然,也有因历史原因如土管、规划或房产部门管理不严或不善而造成了有证、无证权属方面的问题,

也有因拆队转居造成村民对安置资金补偿差异攀比的问题等等,这些都会造成征地拆迁的困难和阻力。 3、征地拆迁成为影响城市化进程的“瓶颈”

去年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强劲的势头,表现出强烈的城市化渴求,然而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扩张和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问题愈发凸显。征地拆迁矛盾的复杂化表明,征地拆迁工作已不单纯是表面上的城市建设问题,已牵涉到国家法律、政府职能、公众权利等多个方面。实施旧城改造、新城扩张最大的难度在于征地拆迁,这也是实施主体最为关注的焦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大部分被拆迁户并不富裕,如果拆迁安置不到位,安置政策得不到落实,可能导致工作难于开展,甚至引起群众集体上访等不稳定因素,使整个工作进程严重受阻。我县县城至梅水一级公路、稍口行政小区、黄埠工业园区都曾因为征地拆迁受阻而导致工程进展一度受到影响。

4、受各地“强拆”事件影响,我县被征地拆迁群众大多呈观望态势 受外界传媒对相关“强拆”事件负面报道的影响,我县部分被征地拆迁群众对当前的征地拆迁政策持观望态度,期待国家新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出台,以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利益需求。众所周知,我县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在全市是比较优惠的,已经相当于章贡区的标准,但仍然无法满足被征地拆迁群众的要求。加上近年来,部分非法抵制征地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没有受到相应的制裁,存在一些越不支持政府工作

的人越能得到额外利益的情形,造成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心态不平衡,存在老实人“吃亏”的现象。而国家对近年来“强拆”事件的处理都是对实施主体不利、对被拆迁者“一边倒”。如今年九月初发生在抚州宜黄的“强拆”事件,首先处理了相关干部,严重影响了拆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各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影响深远。我县近半个月来拆迁工作进展明显放缓,群众产生了思想波动。 三、我县征地拆迁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1、被征地拆迁户集中反映补偿标准偏低

总体上看,我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在全市是较高的,但是一些被征地拆迁户利益期望值不断膨胀,面对政府不断增加的补偿标准,仍然向政府提出超乎常规的补偿要求,政府无法也不可能满足其要求。特别是周边乡镇有些地类补偿标准与县城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对同一地类判断标准、丈量方式不一样,对经济林木、青苗判断标准不一样,造成部分被征地农户在补偿上的不统一、不均衡。特别 2、土地私下交易增加征地难度

我县土地私下交易过多,规划、土管等部门对土地私下交易打击力度不够,对土地私下交易后办理规划和土地使用权证把关不严。如几年前西村农户私下将土地卖给建房户至少要200~300元/m2 ,而政府现在征地只有40元/m2,农户自然阻力大。

3、失地农民享受的保障性政策不一

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基础,失去土地后,有些农民生计、生活成了问题,形成了“生活难、就业难、入保难”。近年来,新城区农民土地基本上被征用,成了失地农民,我县对失地农民无安置保障政策。前几年,我县破例地对茶亭村竹林坝失地农民按人均每失去一分土地补偿50元/月,也只是针对这一个地方,其它地方没有享受该政策。而现在几个被征地的农民均要求享受竹林坝失地农民曾享受的待遇为理由,拒绝拆迁,致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陷于两难境地。 4、被征地拆迁人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被拆迁人希望通过征地拆迁使原有财产增值,有的甚至搞突击加层、突击装修、突击种植;也有一些被拆迁户存在持久战心理,认为拖到最后实施主体会妥协,补偿金额会上调;还有部分被拆迁人缺乏法律意识,对征地拆迁工作存在偏见,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不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活动,采取过激行为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5、舆论引导失当,放大“强拆”问题的严重性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的舆论导向可以为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也能纠正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反之则不仅阻碍工作进程,而且还会影响大局,激化矛盾。特别是对强制拆迁的报道,一些媒体缺乏对整个事件的客观了解,没有坚持从维护大局和稳定的社会责任出发,一味地迎合大众群体同情弱者的心理,对拆迁户大肆

渲染,失去了理性分析和自主判断能力。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对立起来,激化了干群矛盾。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与法院被舆论完全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根据新浪网在线调查显示,参加调查的十多万网民中,86.08%的人表示支持“钉子户”,只有9.62%表示反对,知情的不知情的,竟然都对法院“判决强制执行”的法律权威不以为然。出现这种局面,很大的原因在于公众的“从众”心理。随着网络的普及,论坛、博客等信息发布渠道不断成为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方式,而这些论坛、博客充斥的各类激烈言辞也表明了大众心理的非理性状态。 6、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难于调动

当前,各地的征地拆迁工作都是政府主导,老百姓是被拆迁人。虽然征地拆迁安置依法依规进行,但是被拆迁户对征地拆迁程序的运行没有控制权,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从这一层面上讲,拆迁人扮演了相对强者角色,而老百姓属弱势群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两个主体之间形成了不平等关系。基于此,群众主动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很难调动。一旦有抵触情绪,征地拆迁工作很容易受阻。 7、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不够,难于形成合力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我县征地拆迁工作大部分由政府负责,但又不是征地拆迁主体,所以往往会出现

程序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做农户思想工作、丈量土地等工作上配合协调不够,导致工作被动。特别是没有很好地发挥村级组织的重要作用,甚至有的干部与被拆迁户因种种关系在做反面工作,与政府背道而驰。 8、历史遗留问题难于解决

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落后,部分征地拆迁工作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部分被征用土地房产的权属因历史变迁而模糊,导致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阻力累积,而这些问题往往涉及面广、欠账较多,时间久远,而政府在面对有争议的权属问题只能以调解为主,一旦调解不成,争议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时,涉诉的时间长,致工作进程难度加大,一时难以解决。 四、新形势下对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思考

当前,风起云涌的征地拆迁是社会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各种复杂激烈的征地拆迁纠纷增加了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的难度,特别是强制拆迁对政府提出了极大的考验。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县各级干部始终站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尽心尽职,依法妥善处理好被拆迁户的安置重建工作,慎重处理拆迁纠纷,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定和社会和谐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形势下,我县征地拆迁工作面临整体推进的“瓶颈”,我们调研组一行通过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抓好城乡规划,从源头上防止不当拆迁

当前,城乡发展的失当拆迁都与规划未真正发挥指导作用有关。有些刚建几年或刚刚竣工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甚至有的房屋尚处于在建阶段即面临着拆迁,被拆迁人意见很大,难于接受。

1、科学制定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制定规划要立足当前,面向未来,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多方比较,反复论证,增强科学性,使其跟得上时代发展潮流,经得起历史检验。规划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或“朝令夕改”。在确定房屋拆迁规模时,要根据本县的财力、物力的实际状况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量力而行,力避大拆大建,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拆迁纠纷。2、加大查处力度。对违章建筑、违法建筑、乱搭乱建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规划和土地审批制度,严厉打击土地私下交易行为,重点打击对在征地拆迁公告后突击加层、突击装修、突击种植等行为。

(二)完善政策,统一标准,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1、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征地拆迁文件政策。涉及征地拆迁的《土地征地管理办法》、《基准地价》、《新城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房屋拆迁补助(偿)费用标准》等文件政策,应根据当前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该调整的调整,该完善的完善,该细

化的细化,努力形成一套操作性强、补偿标准切合实际、有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文件政策体系,以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维护政府各项征地拆迁政策的严肃性。任何征地拆迁单位,在征地拆迁丈量评估、安置补偿等问题上要统一标准,一视同仁,不能乱开口子,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徇私情,不给那些不依法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户获得不当利益,以维护大多数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3、关爱弱势群体,完善保障体系。实行住房“低保”制度,针对拆迁中一些被拆迁户住房面积小、收入少的实际情况,建立拆迁中的住房保障制度,同时完善失地农民的相关保障政策。 (三)正确引导媒体的舆论导向

媒体既负有宣传和维护公民权利的职责,也负有化解社会矛盾和引导公众向善向美的重任。因此,在面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时,媒体应当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冷静全面地把事件的来龙去脉予以报道,不能偏听偏信,不能为追求自身效应盲目炒作、煽情甚至参与其中,以免对社会公众产生误导,推动事情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通过媒体做好法制宣传、政策解释和化解矛盾等工作,在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引导公民适当降低对原有财产增值的期望值,充分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群众对合法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整合力量,建设一支有责任心、战斗力的征地拆迁队伍

1、建立灵活高效的征地拆迁工作组织体系。由县政府牵头,抽调发改、财政、审计、国土、建设、法制办、房产、乡镇、公检法等部门得力人员,成立征地拆迁工作组,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基层乡村干部与群众的“纽带”作用,利用他们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制定科学严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建立丈量测算、补偿资金的审核拨付“一站式”服务,形成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

2、加强学习,讲究方法,提高征地拆迁队伍综合素质。征地拆迁政策强,要赢得被拆迁人理解、配合和支持,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我县的征地拆迁法规,并把它原原本本地宣传到群众中,善于与群众沟通,善于在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中,让群众充分拥有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懂得如何运用政策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从而达到支持政府征地拆迁工作的目的。同时,组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到外县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五)加大依法强制征地拆迁的力度

对提出无理要求,漫无要价,工作人员多次反复做工作无效的被征地拆迁户,建议选择典型,在程序合法、补偿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实施强制征地拆迁,以打开征地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 (六)创新征地拆迁新模式

目前,各地征地拆迁往往都是先发公告,后做被征地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最后签订协议,这种程序最大的弊端在于所有矛盾纠纷都暴露在

拆迁公告之后,政府的“单方”意愿往往不被征地拆迁群众理解和接受。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工程项目实行听证会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城乡建设与群众意愿紧密结合起来;二是积极尝试“先安置后拆迁”的工作模式,改变过去先拆迁后安置的弊端;三是借鉴外县市“模拟拆迁”的新方式,按照“成熟一块、拆迁一块”的原则逐步铺开,实现“要我拆”向“我要拆”的根本转变;四是引入拆迁理事会制度,在被拆迁人当中组建拆迁理事会,理事会介入拆迁行政许可审批过程,用理事会成员担当征地拆迁政策宣传员、拆迁事务服务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从而化解征地拆迁矛盾,推进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我们建议县里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征地拆迁工作的新机制,尽快出台《强制拆迁突发紧急情况处理程序规则》,解决征地拆迁工作难题,真正实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yv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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