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流程控制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01-10 20:0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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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目的 .................................................................................................................................. 2 2 范围 .................................................................................................................................. 2 3 规定内容 ............................................................................................................................ 2

3.1 设计校审管理制度 ................................................................................................. 2 3.2设计条件传递管理制度 .......................................................................................... 3 3.3设计会签管理制度 .................................................................................................. 3 3.4校审记录单抽查制度 .............................................................................................. 3 3.5设计文件存档资料抽查制度 .................................................................................. 4 3.4 设计流程各阶段的控制规定 ................................................................................. 4 3.5各级设计人员任职资格(暂行) .......................................................................... 8 4实施过程控制管理措施 ..................................................................................................... 9

4.1项目质量等级划分 .................................................................................................. 9 4.2设计错误的分类 ...................................................................................................... 9 4.3设计质量奖惩制度 .................................................................................................11 5设计校审记录单编制格式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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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设计文件设计流程控制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和促进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性能、经济合理性,工程项目校审及会签工作是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使其符合相关的规程、标准的要求,特制订此规定; 为了不断改进设计水平,提高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设计质量,向业主提供安全、可靠、质优、经济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设计流程管理。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估算及概预算、可研、报批图、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答复变更等。 3 规定内容

3.1 设计校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控制我院设计文件的质量,对于我院出具的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经过设计、自校、校核、审核的环节后方可向外部发出,对于特殊项目尚应经过审定、会审环节。

三级校审制度的根本原则是:“任何设计文件均须经校对审核后方可外发”,相应校对人及审核人及被校对人、被审核人均应严格遵守该原则,并积极按照任务分派单(计划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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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设计条件传递管理制度

设计工作互提条件(以下简称互提条件)是各级设计人员开展设计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保证设计质量及进度的前提条件。因此,设计人员应认真对待互提条件。

各专业设计人员提出互提条件资料时,必须做到及时、完整、正确且文字清晰图面整洁,委托内容齐全、明确。给概算专业的委托除提材料概算外,有其他工作量的委托应描述清楚。接受资料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认真弄清委托人的意图,按接受资料的要求进行设计或编制;所提资料不能满足设计或编制要求时,下游专业应及时提出反馈意见,提出专业按要求补齐资料。

3.3设计会签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控制设计文件的总体质量,在图纸文件出具正式文件之前,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图纸会签。图纸会签工作不得流于形式,各专业必须认知履行会签义务,确保各专业间设计文件相互衔接,前后呼应一致。

各专业在进行图纸会签工作时,必须认真核对本专业上游及下游专业的相关设计内容,确保本专业所提条件得到实现,且相互查阅,确保图纸不出现图名错误,地名错误,图面错误等低级错误。 3.4校审记录单抽查制度

校审记录单采用的不定期按月抽查机制,每次抽查不得低于5个项目,每位设计员抽检次数每年不低于5次,抽查工作由总工办组织实施。 抽查内容包括:校审记录单的完整性检查,校审记录单内容检查,校审意见的复核性检查,校审意见中设计错误的定性检查等。

抽查结束后进行抽查问题汇总,并形成分析报告,抽查结果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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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对于抽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专业通报上级部门。 3.5设计文件存档资料抽查制度

设计文件采用的不定期按月抽查机制,每次抽查不得低于3个项目,每位设计员抽检次数每年不低于5次,抽查工作由总工办组织实施。 抽查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存档资料是否完整性,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规范,设计文件是否合理美观,设计文件计算是否正确,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业主需求,设计文件是否按照校审记录单意见修正,设计文件图纸图面质量是否过关等。

抽查结束后进行抽查问题汇总,并形成分析报告,抽查结果分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对于抽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问题比较突出的专业通报上级部门。

3.4 设计流程各阶段的控制规定 3.4.1 工程设计阶段

(1)核对设计委托内容,明确设计内容,设计图纸需要满足业主设计需求。

(2)核对设计输入条件,确保设计条件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3)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在此基础上合理进行人性化设计,工程设计必须满足规范中要求的安全防火等要求。

(4)工程设计说明应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内容表达全面,设计意图清晰,工程要求明确,标准规范引用准确,不得出现错别字。

(5)工程设计图纸内容表达清晰,层次分明,必须具备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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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正确指导施工,局部文字说明内容必须清晰准确,不得出现错别字。

(6)工程设计节点图及局部详图要全面,做法要详细,正确,可实施。

(7)工程材料表、设备表等要齐全,数量、规格、型号等要准确。 (8)各专业间工程设计条件要及时传递,且互提条件要准确,避免重复及返工。

(9)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选用必须经过专业技术认定。 (10)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要明确且准确。

(11)工程设计图纸中字体、字型应统一,文字及尺寸标注尽量不压线。

(12)工程设计图纸图幅及比例要合理设置,图面布置合理,确保图纸图面清晰,内容表达完整。加油、加气站尽量选择A2图幅,其他大型项目可合理选用A1或A0图幅。

(13)其他为满足工程设计文件达到指导施工的深度而采用的必要的设计。

3.4.2设计校核阶段

(1)设计人出具的任何设计文件必须进行校核工作,设计文件提交校核时须附带设计输入条件,各专业间互提条件文件如有必要也要进行校核。

(2)工程设计图纸图幅及比例、字体及字型、错别字等内容校核。 (3)图面布置的合理性,美观性校核,确保图面层次分明,图面清晰。

(4)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的准确性校核。

(5)工程设计内容与设计输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校核。 (6)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符合性进行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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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设计安全防火要求的校核。

(8)工程设计做法的合理性、可实施性、正确性及经济性校核。 (9)各专业设计条件的吻合性、一致性进行校核。

(10)工程材料表、设备表的全面性;数量、规格、型号等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校核。

(11)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选用的合理性进行校核。 (12)其他相关设计内容校核。 3.4.3设计审核阶段

(1)设计人出具的任何设计文件必须进行审核工作,设计文件提交校核时须附带设计输入条件。

(2)工程设计图纸图幅及比例、字体及字型、错别字等内容审核。 (3)图面布置的合理性,美观性审核,确保图面层次分明,图面清晰。

(4)工程设计内容与设计输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5)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6)工程设计安全防火要求的审核。

(7)工程设计做法的合理性、可实施性、正确性及经济性审核。 (8)各专业设计条件的吻合性、一致性进行审核。 (9)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选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10)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审核。 3.4.4设计审定阶段

(1)工程设计内容与设计输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 (2)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符合性进行核查。 (3)工程设计安全防火要求的核查。

(4)工程设计做法的合理性、可实施性、正确性及经济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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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选用的合理性进行核查。 (6)其他相关设计内容审定。 3.4.5设计会签阶段

(1)核对设计输入条件,确保设计条件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2)核对设计委托内容,确保设计图纸满足业主设计需求。 (3)工程设计安全防火要求的复核。

(4)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复核。 (5)各专业设计条件的吻合性、一致性进行复核。

(6)工程设计图纸图幅及比例、字体及字型、错别字等内容复核。 (7)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复核。 (8)其他设计内容相互核查。 3.4.6设计现场交底阶段

(1)工程项目现场条件与设计输入条件复核,如不相符,现场与业主进行沟通,确定修改方案。

(2)工程项目周边环境与工程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复核,确保项目满足安全防火要求。

(3)工程设计图纸讲解、答疑。

(4)对场地平整、现场放线、基础开挖等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知的因素如对设计产生影响应提出调整方案,调整方案要合理、经济。

(5)对工程设计的可实施性进行最终确认,如发生不可实施或较难实施的情况应对工程设计做法进行调整。

(6)对现场交底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总结。 3.4.7设计竣工验收阶段

(1)基础验槽过程中应对地质情况进行核查,是否与地质勘查报告一致,如一致则检验基础做法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如不一致则检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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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做法是否满足相关规范及计算要求,如不满足则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2)主体验收过程中应对建构筑物主体进行核查,是否与工程设计图纸一致,如不一致则核验实际做法能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如不满足则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3)整体验收过程中应对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水暖工程,电气工程等一一核验是否与设计图纸相一致,对于隐蔽工程,应查验相关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是否与设计图纸相一致。如不一致则核验实际做法能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如不满足则提出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

(4)对相关竣工资料进行核查,满足设计要求方可认定的设计验收合格。

3.5各级设计人员任职资格(暂行) 3.5.1设计人

设计人分为第一设计人和第二设计人,第一设计人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相关设计经验,且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对于尚不满足第一设计人任职条件的设计人均作为第二设计人签署设计文件。 3.5.2校核人

校核人必须具有两年年以上相关设计经验,且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可在单位内部聘任为专业负责人岗位。 3.5.3审核人

审核人必须具有五年以上相关设计经验,且应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可在单位内部聘任为初级室主任岗位。 3.5.4审定人

审定人必须具有八年以上相关设计经验,且应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可在单位内部聘任为总工程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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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由设计部经理进行任命。 3.5.6设计驻外人员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由设计部经理进行任命。 3.5.7其他要求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设计人,校核人,审核人的任职资格除应符合本单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外,尚应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的相关规定。

4实施过程控制管理措施

4.1项目质量等级划分

以任何一个整体项目为单位分别进行,根据抽检的设计文件中错误的多少最终评定为优、良、可、次四个级别,错误个数是指单项目单专业图纸中的个数。具体规定如下:

优级:无I类错误,II类错误不超过3个,III类错误不超过4个。 良级:无I类错误,II类错误不超过4个,III类错误不超过7个。。 可级:I类错误不超过2个,II类错误不超过8个,III类错误不超过14个。

不合格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错误造成重大返工浪费或在投产后经过多次修改仍不能达到设计要求者,在设计质量评定中只能评为“不合格”,并应由设计者提出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2设计错误的分类

设计错误包括设计校审记录单中的提出来的错误、设计文件会审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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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的错误,施工图审查中提出来的错误、施工过程中提出来的错误、质量抽查中提出来的错误等。根据错误的类型分为I类错误、II类错误和III类错误,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1)I类错误

指较大的原则性错误。由于这些错误,将会造成生产、检修等方面的严重困难;将会造成较大的设计返工;较大的经济损失;以至酿成安全事故等。 例如:

a、违反国家、行业的有关法令、法规、标准和规范等;

b、采用设计基础资料、计算公式、技术参数错误或计算结果错误; 2)II类错误

指工作中粗心大意造成在设计的局部细节上的错误,但对生产、检修等无较大影响,不会引起较大返工或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更不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例如:

a、图纸目录、图号写错,将会造成图纸错发或漏发; b、图样编制不符合技术制图及有关统一规定而直接影响施工; c、图纸中前后矛盾、不一致,将会造成施工困难或不便; d、图纸与计算不符;

e、单位、数字写错或漏写,件号漏编,零件数量统计不对,总尺寸与分尺寸有矛盾,尺寸的基准面选择不当,尺寸标注不全,给制造直接造成困难;

f、结构不太合理、浪费工料、加工困难; g、标准号、规格、材料选错或标注不清; h、技术要求不完备或标注错误,缺少必要的说明; 3)III类错误

指制图技巧、文件编制上质量较差,但不影响制造、安装和使用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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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

例如:

a、漏尺寸线、剖面线、引出线箭头及明显的尺寸错误,但不致造成误解; b、图幅规格、图样比例不符规定,不必要的扩大了图形的比例或图形不易看清,但不会造成错误;错别字、文字说明不清; c、投影及虚、实线绘制错误,图面布置不匀称; 4.3设计质量奖惩制度

根据项目抽查结果及在日常工作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设计质量奖惩的依据。

在项目抽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设计错误,但在项目设校审过程中未发现该设计错误,发现一次对相关设计人员给予处罚处理,每次20元,但如在项目设校审过程中未执行校审制度,发现一次对直接设计人员给予处罚处理,每次50元,对处罚人的直接管理人员给予处罚处理,每次50元。罚款归设计部作为项目奖励基金独立使用。

按照抽查结果对项目的质量等级进行重新划分。每年对设计人员及直接管理者进行整体评定,评定依据为该年度的历次抽查结果。详见下表: 质量等级 占抽查总数的比例 奖惩措施 优 良 不合格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50%及以上 给予奖励,并作为岗位提升的一项考核因素 给予处罚,并给出整改期限,如整改不力则调离设计岗位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30%-50% 10%-30% 1%-10% 给予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给予口头批评处理 11

发出的设计文件如出现质量问题,视问题原因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相关设计人员给予处罚。责任划分为: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专业占70%,其他相关会签专业占30%,其中各专业责任权重划分设计人权重50%,校核人权重25%,审核人25%。如涉及经济处罚,罚款归公司所有。

发出的设计文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未发现任何质量问题,设计部独立针对项目给予相应特殊奖励,奖励费用在项目奖励基金中支取,奖励金额由设计部经理上报,公司高层管理者审批。 5设计校审记录单编制格式

设 计 文 件 校 审 记 录 单 第 页,共 页

项目 工程名称 设 计 人 (校核人 12

编号 员填写) 设计□基础设计 □详细设计 专 □总图□工艺□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暖阶段 □变更设计 业 通□消防□仪表□机制□技经 □校 核 □审 核 问题改正图号 序号 图纸中问题 性质 标识 日期: 设计质量评定: □优 □良 □可 □不合格 设计人:(手签) 校核人:(手签) 日期: 审核人:(手签) 1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ys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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