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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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工程建设领域行使法定的行政处罚权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享有的自主决定权和处置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法定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权范围和幅度内,视违法情节轻重程度、后果影响大小,合理划分不同档次违法情形,并列出相对应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未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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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第五条 依法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单位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者暂停、取消招投标代理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对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处以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三)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的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注册证书的行政处罚。

(四)对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人,作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行政处罚。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实施应当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作出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现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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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及时逐级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收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处罚建议,或者直接发现应当由部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确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使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坚持合法的原则,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裁量权;应当坚持合理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在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当的行政处罚;应当坚持程序正当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理由和结果,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应当坚持行政效率的原则,遵守法定时限,提高执法效率。

第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实施行政处罚,不影响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罚款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已经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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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与依法应当作出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期限相同,或者超过应当作出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期限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的,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被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下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上报的处罚建议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

发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需要住房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规定的时间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建法[2002]51号)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业务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基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并经法规司审核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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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听证的,法规司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第十二条 《基准》不得在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直接引用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对本办法和《基准》的实施情况,以及规范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工作进行评估,提高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本部门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可以参照本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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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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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建筑施工企业????????????????????????????3 二、勘察企业??????????????????????????????31 三、设计企业??????????????????????????????37 四、监理企业??????????????????????????????46 五、招投标代理机构???????????????????????????60 六、其他企业??????????????????????????????61 七、注册执业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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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许可申请人???????????????????????????68 九、附件????????????????????????????????70

一、建筑施工企业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造成较大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全事故 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 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1.1 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8

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1年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重大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降低资质等级 全事故 (下同) 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特别重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吊销资质证书 (下同) 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等级认定标准引自《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详见附表2

处罚标准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逾未正者成大全期改或造较安事违法情节和后果 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2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9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验或者查验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故 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不合格即投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入使用 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1年(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降低资质等级 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逾未正者成大全故 期改或造较安事违法情节和后果 吊销资质证书 处罚标准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1.3 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部门并处罚款) 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部门并处罚款)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0

设施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部门并处罚款)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责令停业整顿1年(由地方建设主管部或者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门并处罚款)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施工单位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1.4 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较大安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全事故 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 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直接经济损失 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1

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责令停业整顿1年(由地方者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较大安全事故 违法情节和后果 逾期未改正或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处罚标准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1.5 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12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责令停业整顿1年(由地方建或者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造成较大安全事故 处罚标准 1.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施工单位取得资得资质证书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后,降低安全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生产条件 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3

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年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处罚依据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序号 违法行为 (1)施工单位偷工减料; (2)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3)施工单违法情节和后果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较大安全事故标准 或小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处罚标准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14

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 (4)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5)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年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中型项降低资质等级 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大吊销资质证书 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造成质量事故达到较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小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1.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建材、设备检验检测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15

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质量缺陷 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1年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中型项目降低资质等级 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责任。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大型吊销资质证书 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施工单位未按照四十条 民用建筑节能强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制性标准进行施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工 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1.9 中型项目上,施工单位未按照三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或大型项目上,施工责令停业整顿 单位未按照两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16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型项目上,施工单位未按照十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或大型项目上,施工降低资质等级 单位未按照五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中型项目上,施工单位未按照十五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或大型项目上,施吊销资质证书 工单位未按照十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施工单位违反进场材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料检验、施工图设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1.10 文件、使用材料等方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面规定 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进场材料检验、施工图责令停业整顿3个设计文件、使用材料等方面月 规定 17

(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施工单位一年内五次以上违反进场材料检验、施工图降低资质等级 设计文件、使用材料等方面规定 施工单位一年内十次以上违反进场材料检验、施工图吊销资质证书 设计文件、使用材料等方面规定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施工单位超越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责令停业整1.11 的资质等级承揽工二款 型违法或造成严重后小型项目 顿3个月 程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果 18

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中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到降低资质等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 级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或 吊销资质证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书 成严重后果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责令停业整项顿3个月 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1.12 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 19

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中型责令停业整项顿6个月 目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到责令改正或行政降低资质等处罚或 级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或 吊销资质证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书 法,且造成严重后果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0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小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类型违法或造成严第一款 重后果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中型项目 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受到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 吊销资质证书。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施工单位将建设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1.13 程转包、违法分包 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且造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成严重后果或 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且造成严重后果 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处罚标准 21

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机责令停业关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降低资质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机关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级 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吊销资质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机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等级 承包单位在工程发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徒刑 1.14 包与承包中行贿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2

1.1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 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3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作业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1.16 作业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4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 1.17 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5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 1.18 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6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施工单位未向作业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1.19 用具和安全防护服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装的 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7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手脚架、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手脚架、 1.20 模版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8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 1.21 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29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施工单位施工前未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对有关安全施工的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技术要求作出详细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说明 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1.22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引自〈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市[2007]86号),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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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的;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1.23 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造成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31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1.2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施工单位在尚未竣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工的建筑物内设置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员工集体宿舍 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造成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32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全使用要求 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1.25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造成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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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中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大型项目,逾期未改正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1.26 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由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并处罚款)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造成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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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小型项目,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责人、项目负责人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1.27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理职责 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型项目,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正 大型项目,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正 造成安全事故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按照《建筑法》第71条进行处罚 35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以欺骗、贿吊销资质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以欺骗手段取得1.28 赂等不正当手段取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资质证书 得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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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勘察企业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较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小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勘察单位未按 (一)勘察单位未照工程建设强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2.1 制性标准进行准进行勘察的; 勘查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责令停业整顿1年 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一年内造成2次以上质量事故均达到较大安全事降低资质等级 故标准或 中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吊销资质证书 大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37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小型项目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三年内两次以上同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 类型违法或造成较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严重后果 予以没收。 中型项目 勘察单位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越本单位资款 2.2 质等级承揽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工程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受到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 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大型项目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严重后果的或 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且造成严重后果 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38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降低资质等级 2.3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小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型违法或造成严重后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果 中型项目 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到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勘察设计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勘察单位将建设工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程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50%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重后果或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成严重后果 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吊销资质证书 39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机责令停业关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降低资质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级 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吊销资质承包单位在工程发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机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等级 包与承包中行贿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徒刑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或者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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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5 建设工程勘察单位以他人名义承揽业务,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小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类型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 中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资质证书。 到责令改正或 降低资质等级 行政处罚或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大型项目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 吊销资质证书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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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勘察单位以欺骗、贿吊销资质证书,三年内不得再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以欺骗手段取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资质证书 得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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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计企业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造成量事达到大安事故准或型项建设造成重质缺陷 质故较全标小目中严量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2000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3000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以上责令停业整顿1年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设计单位未根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据勘察成果文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计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一年内造成2次以上质量事故均达到较大安降低资质等级 全事故标准或 中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大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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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3.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设计单位指定款: 建筑材料、建筑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构配件的生产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厂、供应商 供应商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较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小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1年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一年内造成2次以上质量事故均达到较大降低资质等级 安全事故标准或 中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大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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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处罚标准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造成质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量事故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达到较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或者20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大安全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事故标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准或小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或者30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型项目人以上4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万元设计单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建设中以上4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位未按造成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40照工程重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4000万元建设强缺陷 条第四项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制性标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准进行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造成质量事故达到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 设计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年内造成2次以上质量事故均达到较大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标准或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中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造成质量事故达到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标准或大型项目建设中造成严重质量缺陷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9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1年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事故等级认定详见附表2

项目质量缺陷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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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中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三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或 大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两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中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十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或 大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五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处罚标准 3.4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停业整顿 降低资质等级 中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十五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或 吊销资质证大型项目上,设计单位违反十条以上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书 标准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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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设计单位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越本单位资款 3.5 质等级承揽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三年内两次以上小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同类型违法或小型、中型工程中的违法行为,且造成较严重后中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果;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到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降低资质等级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大型项目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 吊销资质证书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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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降低资质等级 3.6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小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型违法或造成严重后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果 中型项目 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受到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勘察设计条例》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的,责令改正,设计单位将建设工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程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50%以下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重后果或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成严重后果 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吊销资质证书 48

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机责令停业关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降低资质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关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等级 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构成犯罪,直接责任人被司法吊销资质承包单位在工程发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机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等级 包与承包中行贿 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徒刑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或者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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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情节和后果 处罚标准 3.8 建设工程设计单位以他人名义承揽业务,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三年内两次以上小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同类型违法或小型、中型工程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的违法行为,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造成较严重后果 中型项目 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资质证书。 受到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或降低资质等级 大型项目中的违法行为 大型项目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或 吊销资质证书 三年内两次以上同类型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 工程项目级别分类标准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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