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更新时间:2023-08-11 01:59:01 阅读量: 经管营销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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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地位及创新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大亮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前 言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6年 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 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和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 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 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 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 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 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第一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四个必须: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 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 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 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第二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地位及创新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地位《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属于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 在以下三点: 一、效力等级高。按照法规的重要程度和效力等级,党内法 规分为长成、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种, 《廉政准则》聚友仅次于党章的效力等级; 二、适用对象重要。《廉政准则

》的适用对象是县(处)级 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 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反腐倡 廉建设的成效; 三、作为廉洁从政行为的基本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系统。 《廉政准则》基本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的各个方面, 既有正面的原则性要求,又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既有行为规范, 又有明确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体例结构和创新内容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 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 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 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 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 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 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 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体例结构和创新内容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 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 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 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 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 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 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 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大亮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大亮点 亮点一:在对象上做“加法”,在内容上做“减法”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 洁从政”到“廉洁自律”,《准则》名称的改变体现了“全面” 二字。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 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 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 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 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

“六大纪律”, 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 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 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 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 等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大亮点亮点二:《条例》原先十大类变为六大类,“纪法分开、纪法各表”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几 率的归几率,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 比法律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 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 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的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 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 正是如此,原先十大类纪律中与法律重复的贪污贿赂、经济 秩序、财经纪律、渎职行为、社会管理等类别被取消,重新被归 纳为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类,虽然数量上 少于原来的十大类纪律,但却完全做到了“纪律姓纪”其“制度 成色”有了质的飞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大亮点 亮点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首次提出新《条例》的另一个亮点是在第114条首次提出了“党组织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 力”这个说法。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 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不仅 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建党、纪 律建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 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第四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政治纪律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 座、论坛、报告、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 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 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给予 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组织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 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 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 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

务或者留党 察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工作纪律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 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 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本人的配偶、子女寄去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 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 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档 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 群众纪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导致国 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受较大损失的,对直 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 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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