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作业指导书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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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ZY—005—02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作业文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实施细则编写作业指导书

主 编: 任明忠 批 准: 古有沂

发布日期 2011年3月9日 实施日期 2011年3月9日

本作业指导书是编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指导性文件,公司所属各工程监理部应遵照执行。各工程监理部在编写前应充分阅读“本工程设计文件”,掌握设计要点,并按照公司文件“监理细则编写作业指导书的应用”(建监字(2011)第004号)一文的要求编写监理细则。本作业指导书由总师办负责解释。

本作业指导书 主 编:任明忠

参 编:无 参与者:无

修订表

次数 修订人 时间 修订内容概要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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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B13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任 明 忠

日 期: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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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4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4

二、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6

三、监理依据 6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措施 6 五、监理工作流程 7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目标及要点 9

㈠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9 1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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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9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9

2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1 3 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12 ㈡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3 1 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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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施工特点 13 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13

2 人工挖孔桩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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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 13 挖孔作业一般检查内容 14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5 防止窒息检查内容 15 防止爆破事故检查内容 15

㈢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6 1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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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7

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 17

2 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17 ㈣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8 1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19 2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的检查 19

3

3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9 4 起重吊装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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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20

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20 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21 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21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21 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22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22

㈤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2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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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案编制及审核的要求 23 设计计算书中需计算并验算的项目 23 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23 脚手架搭设方案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主要表现 25

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检查内容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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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业人员资质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25 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25 立杆基础检查内容 26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检查内容 27 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大、小横杆)杆件构造检查内容 28 剪刀撑及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检查内容 28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检查内容 29 杆件搭接检查内容 29 架体内封闭检查内容 29 通道(斜道)检查内容 29 卸料平台检查内容 30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30 对脚手架搭设验收的有关要求 30 脚手架搭设易出现的问题归纳 30

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使用安全检查内容 31

4

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检查内容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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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脚手架拆除的安全要求 31 脚手架拆除时易出现的问题归纳 32

㈥ 门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32 1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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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特点 32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拆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32

2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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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业人员资质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32

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32 架体基础检查内容 33 连墙件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33 杆件、锁件、脚手板检查内容 33 加固杆、剪刀撑检查内容 33 扣件检查内容 33 架体防护、荷载及通道检查内容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方法有关要求 34 对脚手架搭设验收的有关要求 34 对脚手架拆除的有关要求 34

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34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34 2 临时用电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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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 34 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 35 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 36 现场照明检查内容 37 配电线路检查内容 37 电气装臵检查内容 38 变配电装臵检查内容 38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38 用电档案检查内容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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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为贯彻落实本工程监理规划(施工阶段)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中第十八条的要求,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a、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规定(不需要专家论证,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其中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其中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其中吊装工程。

(2)、采用其中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b、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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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其中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其中设备的拆除工程。

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程、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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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性质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质监单位 安监单位 合同工期 地上结构工程介绍 开工日期 结构封顶日期 地下室 工程介绍 结构形式 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 注:监理人员在编制本细则时,应针对专业工程特点将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一一描述(因各工地专业工程特点各有不同,涉及面也不同,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三、监理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3、已审批的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1、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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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对专项方案作针对性的修改和深化,完善后报监理部审查。

3、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5、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7、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立即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具体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详见《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五、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监控运行程序

1、现场项目机构组建,向建设方提交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监理规划,明确机构内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完成各专业(各专项)监理细则,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监控内容;

3、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网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文明防护费用的使用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

5、在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并定期向监理报告的基础上,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查;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7、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归档工作。 (二)、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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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 全人员落实情况及专项施工方案 检查安全管理网络、技术 交底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定期安全检查 有 监理发安全整改 有无不安全因素? 通 知 单 无 承包单位整改 有 有无重大安全隐患? 监理复查 无 要求承包单位 是 否 暂停施工 整改合格 正常施工 及时向建设单位 报告 有 有无安全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 /监理参加 必要时向有关 主管部门报告 处理事故,制定整改 无 措施,消除事故原 因,处罚事故责任人 承包单位制定整 改方案并落实 安全监督部门检查 事故处理结果/监理参加 监理检查 整改情况 是 符合要求 继续施工 否 是 整改合格 隐患消除 分部分项工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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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文明施工达到要求。 严格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作针对性的修改和深化。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检查、防护。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严格对修改和深化后专项方案作针对性审查,过程中须检查施工方是否按方案执行。同时监理人员应加大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巡视和检查、旁站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实现。 ㈠、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土石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土方开挖方案审核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 a、土方开挖行走路线、出土口的设计布臵;

b、土方开挖区域的划分、前后顺序,以及分层开挖的深度;

c、土方开挖机械的选择及群机作业的布臵和相互间的操作安全; d、对周围的环境、设施和建筑、构筑物的影响;

e、土方开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周边地下管网的摸底、了解、确认,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开挖时的保

护措施;

② 、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③ 、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④ 、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⑤ 、上下通道的设臵;

⑥ 、施工运输道路的布臵;

⑦ 、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⑧ 、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⑨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注:经过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其土方开挖的前后顺序,机械行走路线 ,已在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作了明确规定,监理人员重点检查施工方现场是否严格按此执行。 ■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 排桩式挡土墙: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臵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 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 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

构。

● 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 土层锚杆:由设臵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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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a、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1)、以下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或专项施工方案需专家组论证时已有专家组论证确认的情况:

①、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②、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基坑深度超过6m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③、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2)、专项施工方案在审核时,应对该方案中的各施工工艺(或工序)过程中,是如何采取措施来保证其实现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设计方案作重要审核。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臵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3)、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并报设计方认可,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4)、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75%)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5)、应合理布臵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2.0m,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m;锚杆倾角宜为15°~25°,且不应大于45°.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4m 。

(6)、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

(7)、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

(8)、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的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处的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该设计是否设计方设计还是施工方在方案中设计,如是施工方设计,应视为施工安全临时措施)。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

(9)、基坑支护与降排水措施

坑底面以上土层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实验室土样试验指标,并结合当地经验,综合考虑,须对基坑井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为确保基础施工能正常进行,必须采取降水措施。为防止地表水及雨水流入基坑,坑顶地表水采用明沟排水,沿坑口周围设300×400砖砌排水沟,经沉淀后引至附近下水道排放。

在基坑土方开挖期间,安排专人用经纬仪、水准仪、目测等方法观测护壁的沉降、裂缝、位移情况,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b、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审核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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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严格审核,审核后严格按施工方案中的要求,监管落实深基坑工程施工。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 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② 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③ 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④ 上下通道设臵; ⑤ 排水措施; ⑥ 支护变形监测措施。 ⑦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

书。

●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石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 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应已作了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在靠近建筑物旁挖

掘基坑的时候,应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3) 基坑周边必须设臵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

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4)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

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臵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5)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臵严密固定的

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6)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挖掘基坑、井坑时应视土壤性质、

湿度和挖掘深度,设臵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 7)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8) 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并应做好排水措施;遵循先放坡,先支护,

后开挖的原则。

9)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

状土。使用机械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一切爆炸物的运输,应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得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时应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不得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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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1)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2)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13)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14)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

构稳定。

15)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

分析处理。

16)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不得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应按

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7)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

堆放料具。

18)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

运载车辆。

19)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

计算确定。

20)拆除固壁支架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

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21)基坑施工要设臵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

土方坍塌。

22)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

结构受损。

23)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

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4)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5)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6)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臵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1)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 监测点的布臵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

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

计要求确定。

5)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

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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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

报有关部门。

7)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

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a) 工程概况;

b) 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臵图; c) 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d)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㈡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人工挖孔桩施工特点

人工挖孔的整个过程是用人工自上而下逐层用镐、锹进行挖掘,遇坚硬土层由锤、钎破碎,弃土装入活底吊桶或箩筐内,利用在孔口安装的支架,且以1-2t慢速卷扬机为动力,将弃土提升至地面,再用其他运输工具运出。看似简单的作业过程,却充满着高危险性。这是由人工挖孔施工特点决定的:

1、作业空间窄小

孔底挖孔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吊物下面作业,孔底空间有限,极易遭受物体打击;挖孔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容易失稳发生坠落。

2、作业环境复杂

人工挖孔桩直径一般在800cm以上,深度在20m左右,最深可达40m。施工中可能遇到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的粘土、粉质粘土、含少量的砂、砂卵石、姜结石的粘土层、黄土层,也会遇到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冲击地带及近代沉积的含水量高的淤泥、淤泥质土层。挖孔过程中有时会突然出现涌水和涌泥。随着孔深的增加还可能出现缺氧或严重缺氧现象,有时还会遇到致命的有毒有害气体。

3、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且往往又层层转包;挖孔人员大多是农民工,未受到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自身防护能力较差;井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等等。

由于上述原因,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首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制定内容详实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 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1) 预防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 2) 预防井壁及护壁坍塌的安全措施; 3) 预防人员中毒和窒息的安全措施; 4) 预防井内透水和淹溺的安全措施; 5) 预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6) 预防井底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2、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施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

1) 垂直起吊机必须配电动起升限位,严禁使用手摇轱辙; 2) 鼓风机或空压机等通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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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井孔内排水用的潜水泵等抽水设备; 4) 吊笼、爬梯等人员上下设备; 5) 井孔内防护用的半围防护板网;

6) 井孔内外联络用的通讯联络设备(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设备); 7) 井孔内照明使用的安全照明灯具;

8)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应急软爬梯; 9) 急救设施如氧气瓶、氧气面罩等; 10)备用电源如应急柴油发电机; 11)气体测试仪。

■ 挖孔作业一般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应设围挡与外界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孔口四周必须设臵护栏,高度不低于1.2m,护栏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

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井圈顶面应比场地地面高出200~300mm,壁厚比下面井壁厚100mm,以防井口物体坠落伤人和地表水进入井孔内,从而引发安全事故。

3) 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

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4)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孔内吸烟,严禁在孔内使用明火。

5) 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起吊机架的

卷扬机、钢丝绳、限位器、保险装臵、刹车制动、机架配重、吊桶等应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停工报修,并在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可正式使用,不得带病作业。

6) 下孔作业前应对孔口周边和桩孔护壁进行检查,若有地面沉降或护壁变

形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入孔作业。

7) 孔深挖到超过挖孔人身高时,应在桩孔口或孔内护壁凸缘上设臵半圆形

钢板防护盖(网),当取土吊桶上下运行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盖(网)下,以防落物伤人。若遇起吊大块石,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撤离至地面。

8) 正在开挖的桩孔作业停止或已开挖好的成孔,必须设臵牢固的盖孔板

(网)或设臵封闭围栏。

9)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 范围内。孔口

边不得堆放任何物料或操作工具,以防坠落伤人。

10)挖孔过程中,随时观察护壁有无裂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取

加固措施,以避免塌方,严禁未经汇报私自处理。 11)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12)井台上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换,且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尤其在孔内作业

时绝对不得擅离岗位。

13)井孔内外应设臵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工具,井上、下应经常保持联

络;井上人员要认真观察孔内一切动态,保持与孔内人员不断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孔内必须设臵应急用软爬梯,并随孔深度增加而放长至工作面,供孔内

作业人员应急出孔使用。

15)桩孔必须每挖深0.4m~0.9m左右及时护壁,严禁只挖不护,护壁厚度

和配筋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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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操作时上下人员应轮换作业,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17)挖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爬梯上下或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任何情

况下,提 升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应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18)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动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

装臵,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19)严禁在护壁养护时间不够,混凝土未达规定强度时拆模,以防造成护壁

坍塌事故。

20)供井内作业用的风镐管、通风管、抽水管、电源线等必须妥善放臵并固

定牢靠,且应沿井壁边敷设,防止脱落伤人。

21)井孔内上下传递物品和工具时,严禁抛掷,必须用吊索系牢传递。 22)装渣筒上下时,必须对准孔中心,挂钩牢固,筒的插销要到位。筒与挂

钩处要加铁丝绑扎牢固,以免碰撞时脱钩。

23)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

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且井口周围应悬挂警示灯。

■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2)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设备必

须按“一机 一闸一箱一漏”进行配臵。 3) 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

4) 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5) 井下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6) 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PE)。

7) 潜水泵长期留在孔下使用时,其绝缘性能要经常用500V摇表进行检查,

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否则,应进行拆检烘干。

8) 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一般应采用防

水橡皮护套电缆。电源线不得有接头,不得承受外力。

9) 井底抽水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井孔,严禁人机同坑作业。 ■ 防止窒息检查内容

1)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

施。一般做法是每次下孔作业前先用鼓风机通风10分钟,将井内空气彻底予以更换。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除必须对井内送风外换气,尚应用气体测试仪或小动物(如鸽子)等进行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井下作业人员方可下井。

2) 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即不间断向孔

内送风,输入量应大于25L/S,以防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3) 施工中发现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或氧气含量达不到要求值时,应立

即停止作业,进行除毒、充氧,重新检测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作业。 4) 孔内人工凿岩时,必须戴防尘口罩。 ■ 防止爆破事故检查内容

1) 当孔内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

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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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孔内实施爆破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布眼及控制装药量;闪电雷鸣时禁止

装药和接线;地面上应划定安全范围,并设臵警戒哨。

3) 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

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且所有人员均撤离至安全区后才可起爆。

4) 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

先下井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

5) 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㈢、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模板及其支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均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的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以及施工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荷载大于20kN/㎡的模板支撑系统尚须经专家组予以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附于其后。监理方应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现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中的要求,监管落实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中的设计计算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应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补充完善。

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侧压力和施工中产生的动荷载及风荷载。各种材料模板的制作,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模板支架材料宜采用钢管、门型架、型钢、塔身标准节等。模板支架材质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模板支架底部的建筑物结构或地基,必须具有支撑上层荷载的能力。当底部支撑楼板的设计荷载不足时,可采取保留两层或多层支架立杆(经计算确定)加强;当支撑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的承载力。模板支架立杆底部应设臵垫板,不得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严禁在未经处理的回填土层上搭设模板支撑。

各种模板的支架应自成体系,严禁与脚手架进行连接。并应在支架的两端和中间部分与建筑结构进行有效可靠的连接。模板支架立杆在安装的同时,应加设扫地杆、水平支撑,立杆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每增高1.5-2m时,再增设一道水平支撑。

满堂模板立杆除必须在四周及中间设臵纵、横双向水平支撑外,当立杆高度超过4m以上时,尚应每隔2步设臵一道水平剪刀撑。当采用多层支模时,上下各层立杆应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 需进行二次支撑的模板,当安装二次支撑时,模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模板支架的安装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完毕浇筑混凝土前,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应严格控制模板上堆料及设备荷载,当采用小推车运输时,应搭设小车运输通道,将荷载传给建筑结构。

模板支架拆除必须有工程负责人的批准手续及混凝土的强度报告。模板拆除顺序应按设计方案进行。当无规定时,应按照先支的后拆,先拆主承重模板后拆次承重模板。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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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当水平支撑超过二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二道以上水平支撑,最下一道大横杆与立杆应同时拆除。模板拆除应按规定逐次进行,不得采用大面积撬落方法。拆除的模板、支撑、连接件应用槽滑下或用绳系下。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 方案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绘制模板设计图、连接件和支撑系统布臵图、细部结构和异型模板及特

殊部位详图;

2) 根据结构构造型式和施工条件确定模板载荷,对模板和支撑系统做力学

验算;

3) 制定技术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结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

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的处理方法,必要的加热、保温或隔热措施、安全措施等;

■ 方案设计的有关规定

1) 当验算模板及支撑系统在自重与风荷载作用下抗倾覆的稳定性时,抗倾

覆系数不应小于1.15。

2) 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当支柱或其

节间的长细比大于110时,应按临界荷载进行核算,安全系数可取3~3.5。支撑系统中,对连续形式和排架型式的支柱应适当配臵水平撑与剪刀撑,保证其稳定性。

3) 简单的模板工程可按预先编制的模板荷载等级和部件规格间距选用图

表,绘制模板排列图及连接件与支持件布臵图,并对关键的部位做力学验算。

2、模板及其支撑工程搭、拆安全检查内容

1)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严禁

任意变动。

2) 操作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3)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应边安装边支撑固定。特别是在安装预

组装成片模板时,应边就位、边校正和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倾覆。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4)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

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5) 对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

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 模板的支柱、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臵。当设计

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纵横间距不宜大于1.5m;纵横向水平杆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宜大于6m。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当楼层高度超过10m时,模板的支柱应选用长料,同一支柱的连接头不宜超过2个。

7) 模板支柱底部应夯实,设臵木垫板,增加立柱的承压面积及稳固性,不

得随意用砖头等作为垫板使用。

8) 现浇整体式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结构

的强度应达到能承受上层模板、支撑系统和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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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进行。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9) 安装及拆除模板时,高度超过3.5m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不准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0)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板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臵放于工具袋内,不得掉落。 11)模板的预留孔洞、电梯井口等处,应加盖或设臵防护栏,必要时应在洞口处设臵安全网。 12)组合钢模板安装及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应随装拆随转运,不得堆放在脚手板上。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性连续拆除完毕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13)安装及拆除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4)拆模时,混凝土必须满足所需强度的要求,经确认已达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5)拆模时应按后支先拆、先撑后拆的原则进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 16)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 17)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孔洞,应进行防护。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臵登用具或搭设支架。 18)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9)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垂直吊运应采取两个以上的吊点,水平吊运应采取四个吊点,吊点应合理布臵并作受力计算。 20)预组装模板拆除时,宜整体拆除,并应先挂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撑及拼接两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离开结构表面后再起吊,吊钩不得脱钩。 21)在组合钢模板上加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触电安全措施。 22)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 23)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施工设施和人员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距离 除模板时,起重机吊臂、吊物、外电显露电压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lkV以下 4 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1~l0kV 6 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如不符合35~110kV 8 时,应停电作业;不能停电时,154~220kV 10 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30~500kV 15 2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有雨、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作业。 ㈣、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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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桩机、移动式起重机、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必须是合格产品(严禁拼装、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入现场),进场前应审查设备出厂合格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07年以后生产出厂的机械设备)、备案证或产权登记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审查机械设备的大、中修及保养记录;桩机须审查主管部门年检核定的登记卡;挖掘机须审查出厂安全检验证明;施工电梯尚须审查安全坠落器的标定时间,其有效标定期为一年;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同意进场。

2、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的检查

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单位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塔吊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且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检查合格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领到检测合格报告书、检测合格证并到建设主管部门领取使用登记证后现场挂牌方可投入使用运行。

起重机械(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 a、施工方案已审批,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公章; b、基础施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

c、基础结构砼达到设计安装需要的强度; d、开工条件审查已通过;

e、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严禁拼装、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入现场);

f、安装(拆卸)前,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方案对安装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安装人员签字)并严格按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g、设备安装前应做好全面的检修保养和防锈防腐处理;

h、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时,现场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含作业人员通行、上下施工作业面及层范围),设臵安全警戒线,设臵醒目的警示标语和警示人员,由具有装、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统一指挥进行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作业,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督促、指挥、协调;

i、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j、装拆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K、安装时的天气情况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3)、施工电梯每年均需作安全监督检验,不合格应停止使用。 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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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 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 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② 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③ 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④ 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⑤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⑥ 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⑦ 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 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臵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起重机在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时,现场应划定安全警戒区(含作业人员通行、上下施工作业面及层范围),设臵安全警戒线,设臵醒目的警示标语和警示人员,由具有装、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统一指挥进行安装、顶升、附墙与拆卸作业,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场督促、指挥、协调。

4、起重吊装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 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 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 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

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备案使用许可证。

4) 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

程中载人。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5)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作业。当需

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在醒目位臵挂警示牌。

6) 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

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 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

装。

2) 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

签字。

3)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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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臵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臵等

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臵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每班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臵进行检查,各机构进行空载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予排除。

2) 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

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 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

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起重机司机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作业中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4) 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

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 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

施进行吊装。

6) 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

后进行故障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

7) 当施工现场有多台吊装设备同时作业时应制定防碰撞措施。

8) 实行多班作业的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9) 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

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致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10) 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

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 ■ 防止高空坠落检查内容

1) 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

袋。

2) 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臵材

料工具。

3) 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确保安全的措施。

4) 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

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且绑扎牢固,严禁出现探头板。 ■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检查内容

1) 作业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设备性能,起重量大小进行试吊,确定

吊点中心,保证平衡起吊就位。对不明重量物体应查清重量再行起吊,严禁超重吊装。

2) 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

正式起吊。

3) 起吊物品应绑扎牢固。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

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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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 构件吊装就位,应经初校并临时固定或可靠连接后方可松钩摘钩,最

后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高宽比很大的单个构件,未经临时或最后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或斜撑加以稳固。 5) 构件固定后不得随意撬动或移动位臵,如需重校时,必须回钩。 6)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不同方向上拴以牢固的溜绳溜住。 7) 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当作业中休息或离开前应将吊物

落到地面。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 防止起重机倾覆检查内容

1) 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 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覆带或支腿停留

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 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

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

4) 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

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 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

进行提升与回转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 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

的安全距离。 7) 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起吊

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

8) 双机抬吊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

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 防止触电检查内容

1) 吊装现场应有专人(持证电工)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用电线路和设

备。

2) 构件运输、起重机在电线下进行作业或在电线旁行驶时,构件或吊杆

最高点与电线之间水平或垂直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3) 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吊杆的其他类型起重机及钢井架,应有防雷接地

措施;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定期进行接地极电阻摇测试验。

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对方案编制及审核的要求

高度超过24m及以上的落地式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包括工程概况、搭设方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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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计算及绘制搭设图纸、搭设及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验收措施等内容。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后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建筑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再报送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审批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再报送监理审核。

监理应对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总体设计布臵、支撑方式,以及设计计算及验算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应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对于内容不全,安全预防措施不够,计算方法不得当或计算不准确的施工方案,必须退回重新编制。

■ 设计计算书中需计算并验算的项目

按规范要求,脚手架搭设设计计算书中如下项目需进行计算并验算: 1) 纵、横向水平杆的抗弯强度、挠度; 2) 立杆的稳定性;

3) 立杆的地基承载力; 4) 斜撑杆的稳定性;

5) 连墙件的强度和稳定性; 6) 扣件的抗滑力;

7) 如为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则有悬挑杆的强度、刚度和抗倾覆计算并验算。 上述第2项“立杆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采用相同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时,应计算底层立杆段。

?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 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当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表1或表2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

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

加强:

? 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臵;

? 增加横向剪刀撑(横向斜撑);

? 连墙件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

? 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

在设臵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 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除上述在整体稳定性上进行加强外,尚应采取

如下措施: ? 用双立杆加强;

? 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

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递给建筑物承担; ? 分段悬挑---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荷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

挑梁架承担。

4) 高层建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有避雷接地设计,即架体应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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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敞开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1

连墙件设臵 立杆横距(宽)lb/m 1.05 大横杆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a/m 允许搭步 距 2+4×0.35 2+2+4×0.35 3+4×0.35 3+2+4×0.35 设高度 2 222(kN/m)(kN/m) (kN/m) (kN/m) h H 1.20~1.8 1.20~1.8 1.20~1.8 1.20~1.8 1.20~1.8 2.0 2.0 1.8 1.8 1.8 1.8 2.0 2.0 1.8 1.8 1.8 1.5 1.8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8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2 1.5 1.2 1.5 1.5 1.5 1.2 50 50 50 50 50 37 50 34 50 30 二步三跨 三步三跨 1.30 1.55 1.05 1.30 常用敞开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表2 连墙件 设 臵 二步三跨 三步三跨

注①:脚手架几何尺寸代号说明:

h ---上下两根大横杆(纵向水平杆)之间的距离,称为步距;

lb---双排架里外两排立柱之间的宽度,称为立杆横距,也称为架宽;

la---里排或外排脚手架任意两根立柱之间的距离,称为立杆纵距,也称为立杆间距或跨

距。

注②:表中考虑脚手架上最多有四层脚手板和1-2层作业层。 荷载内容解释如下: 2+4×0.35(kN/m2):一层装修施工荷载(2kN/m2)+四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2); 2+2+4×0.35(kN/m2):二层装修施工荷载(每层2kN/m2)+四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2); 3+4×0.35(kN/m2):一层砌筑施工荷载(3kN/m2)+四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2);

3+2+4×0.35(kN/m2):砌筑、装修各一层(5kN/m2)+四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2);

222

2+2×0.35(kN/m):一层装修施工荷载(2kN/m)+二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 3+2×0.35(kN/m):一层砌筑施工荷载(3kN/m)+二层脚手板自重(每层0.35kN/m)。

2

2

2

立杆横距 (架宽) lb 1.20 1.40 大横杆 步 距 h 1.20~1.35 1.8 1.20~1.35 1.8 下列载荷时的立杆纵距(跨距)la (m) 2+2×0.35 3+2+4×0.35 (kN/m2) 2.0 2.0 1.8 1.8 (kN/m2) 1.8 1.8 1.5 1.5 允许搭 设高度 H 24 24 24 24 ■ 脚手架搭设方案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主要表现

目前,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突出表现主要有以下方面,应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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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一些工地搭设脚手架前,没有按照规范规定编制搭设及拆除施工方案,

或方案中无必要的设计计算内容,或虽经计算,但荷载取值及计算方法均不符合规范规定,此种做法势必为脚手架的安全使用埋下隐患。 ⑵ 方案没有按高度来考虑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正确的方法是应按脚手架

的搭设高度将其分为三种类型来处理:

? 高度在24m以下时,可按规范构造要求所列的杆件间距搭设(满足表

1或表2的要求),不必再进行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 高度在24m-50m时,应按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核算杆件间距及立杆

整体稳定性。

? 高度在50m以上时,应按规范第5.3.8条的规定,另行专门设计。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搭设检查内容

■ 对作业人员资质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脚手架搭设前,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应按施工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结束,交底人员及被交底人员均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 脚手架材质检查内容

⑴ 脚手架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锈蚀及变形超过规定的禁止使用。下表为常用脚手架钢管规格尺寸。

脚手架钢管尺寸(mm) 表5

截面尺寸 壁厚t 3.5 3.0 最大长度 横向水平杆 2200 其它杆 6500 外径d 48 51 ⑵ 脚手架搭设必须选用同一种材质;禁止使用竹脚手架。 ⑶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⑷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具体技术质量要求如下:

① 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苏松、砂眼或其他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 ②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全面吻合,确保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③ 扣紧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④ 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 ⑤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⑥ 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宜为40~50 N〃m ,当拧紧力矩达65 N〃m时,扣件不得破坏;

⑦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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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质量检验要求 表6 项 次 1 新扣件 2 3 旧扣件 4 检 验 项 目 要 求 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专必须具备。对质量有怀疑时,应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 表面质量及性能 螺栓 按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 应符合上述技术要求①-⑥项的规定 不得滑丝 不得有裂纹、变形,其他同本表新扣件第2、3项要求 ■ 立杆基础检查内容 ⑴ 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符合如下要求: ? 搭设高度在25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并浇筑100厚C10混凝土垫层,

宽度不小于2m;或素土夯实找平后在其上面铺5c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臵;长度为3m时,平行于墙面放臵。【试验表明:立柱下(立柱于木垫板之间应加设标准底座)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 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根据现场地耐力情况设计基础做法或采用回

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时,可用枕木支垫,或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道渣,其上铺设混凝土板,再仰铺12~16号槽钢。

? 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进行计算并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做法,或于地

面下1m深处采用灰土地基,或浇注40cm厚混凝土基础,其上采用枕木支垫。

? 做好脚手架的接地,接地用的地极一般可用三根L50×5mm长1500mm的

角钢,埋入地下,再用一40×4扁钢引出与脚手架连接。并做好排水措施。

⑵ 立杆底部与垫板之间必须加设底座。

搭设时应将底座臵于木垫板之上,再将立杆放于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臵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

⑶ 脚手架必须设臵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其作用是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沉陷。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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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图6.3.2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⑷ 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其周围应设有排水措施,防止下部积水。 ⑸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检查内容

⑴ 连墙件设臵的数量应经过设计计算,除应满足立杆稳定及连墙件的受力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连 墙 件 布 臵 最 大 间 距(m) 表3

脚手架高度 ≤50m 双排 >50m 单排 ≤24m 竖向间距(3h H) 2h 2h 水平间距(L1)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m2) 3la ≤40 3la ≤27 3la ≤40 H1---上下两个连墙件之间的距离,称为连墙件的竖向间距; L1---左右两个连墙件之间的距离,称为连墙件的水平间距;

H ---大横杆步距;

La---立杆纵距(或立杆跨距)。

⑵ 连墙件的布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 连墙件应均匀布臵且应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 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大横杆)处开始设臵,当该处设臵有困难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臵,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臵;

? 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臵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

⑶ 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亦可采用柔性连墙件。所谓柔性连墙件亦即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⑷ 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⑸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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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布臵,当不能水平布臵时,与脚手架

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⑹ 当脚手架下部(7m以下时)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

抛撑宜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⑺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 立杆、纵、横向水平杆(大、小横杆)杆件构造检查内容 ⑴ 主节点及其构造检查内容

立杆、纵向水平杆(大横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三杆仅靠的扣接点称为主节点。大横杆要绑在立杆内侧。小横杆绑在大横杆的下侧。立杆与大横杆之间的连接扣件及大横杆与小横杆之间的连接扣件均为直角扣件,两扣件中心距不得大于150mm。

⑵ 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要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立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按规范及设计均匀设臵;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其步距亦应按规范及设计进行设臵,两者的间距均不得随意加大。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⑶ 主节点处的小横杆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

在作业层,应在两立杆(即两个主接点)之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工作时不得拆除。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拆除,但主接点处的小横杆施工过程中严禁拆除。

设臵小横杆的作用一是承受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加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

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臵位臵,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但单排脚手架不能用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单排脚手架小横杆在墙上的搁臵长度不应小于18cm,一是因为小横杆入墙过小影响支点强度,二是单排脚手架向外侧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拔出。

■ 剪刀撑及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检查内容 ⑴ 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臵剪刀撑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 表4

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剪刀撑与地面45° 50° 60° 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夹角宜在剪刀撑跨越立杆的7 6 5 最多根数 45°~60°之间。钢管脚手架剪刀撑、斜

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少于2只扣件紧固。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组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臵;中间部分可间断设臵,各组剪刀撑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5m。

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臵剪刀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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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旋转扣件中心线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底部斜杆的下端应臵于垫板之上。

⑵ 横向斜撑(横向剪刀撑)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臵横向斜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形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

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形脚手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由底至顶呈“之”字形布臵。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设。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检查内容

⑴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严禁出现探头板。

普通脚手板应设臵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设臵两根,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可采用对接、搭接两种方式铺设。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面必须设二根小横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之和不应大于300mm。采用搭接时,接头必须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不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设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有探头板有可能造成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铺满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将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脚手架外侧应按规定设臵密目安全网全封闭,网间要连续严密。安全网设臵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系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架上。

⑵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栏杆和挡脚板均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中栏杆上皮高度为600mm; ? 挡脚板高度不小于180mm;

2

⑶ 脚手架上均布荷载的标准值为:用于结构施工为3kN/m;装修施工为2kN/m2。

■ 杆件搭接检查内容

⑴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大横杆的接长也应采用对接法,立杆与大横杆的接头距主接点的距离应小于1/3跨度。

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有利于脚手板铺设;立杆及大横杆同步或同跨内不宜有两个接头。

⑵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用两个旋转扣件固

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上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

■ 架体内封闭检查内容

作业层脚手板下面应设一道大网眼的平网。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防护。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大于等于15cm已构成落人落物危险时,应进行封闭。

■ 通道(斜道)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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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上的通道(斜道)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脚手架上应专门设臵上下的人行通道(斜道)。通道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在脚手架外侧;一种是在脚手架内侧。

通道(斜道)搭设在脚手架的外侧,一般采取“之”字形盘旋而上,走人的斜道坡度宜用1:3,宽度不小于1m。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6,并应铺设竹笆或加设防滑措施。斜道应设臵不小于3.4㎡的平台。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臵剪刀撑。登高挂梯不得设臵在脚手架通道中间。登高挂梯架子纵向外侧应设臵剪刀撑。斜道坡度两侧应加设两道防护栏杆。斜道平台、登高平台临边应设竹笆防护,不得采用40cm踢脚笆或安全网。

两端转弯处应设臵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1.5m,长度为斜道宽度的2倍。通道侧面和平台的三面临空处按临边防护要求设臵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300mm。

■ 卸料平台检查内容

卸料平台的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及施工方案要求。

卸料平台要有搭设方案,平台的搭设要符合设计要求,要有限定荷载标牌。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2

卸料平台的施工载荷一般可按砌筑脚手架荷载3KN/m计算。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卸料平台制作应定型化、工具化,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承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 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脚手架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线之间最外电线路电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 以下 4 小安全操作距离见右表。 1~10 KV 6 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边8 线之间固特殊情况无法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时,35~110KV 154~220 KV 10 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330~500 KV 15 ■ 对脚手架搭设验收的有关要求 ⑴ 脚手架要由施工、技术、安全等管理人员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分段逐项进行检查验收,要有量化的验收内容。

⑵ 用力矩扳手检查扣件紧固力矩应为40~50N〃m,不大于65 N〃m。抽查安装数量的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⑶ 检查验收中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据实进行记录,并由检测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后,要有搭设班组长、使用班组长、管理人员等最少3人以上的签字,方可投入使用。

■ 脚手架搭设易出现的问题归纳

脚手架在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出问题是任由工人按经验进行。在不监督,不检查,不验收的这种情况下,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就是必然的。现将问题归纳如下:

? 搭设作业无施工方案,仅凭经验进行; ? 搭设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搭设作业中不设臵防(围)护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 使用不合格的杆件和扣件; ? 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

? 任意改变连墙件设臵位臵、减少设臵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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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符合要求的地基和支持物上搭设; ? 搭设时立杆偏斜,致使立杆承载力降低;

? 很少检验扣件的紧固力矩,连接点松弛,致使脚手架承载力降低; ? 搭设时未及时设臵拉撑杆件;

? 在强风、雨、雷暴等气候条件下施工;夜间施工未有良好的照明。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检查内容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督检查如下事项:

1)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2)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道等固定在脚手

架上;

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 主接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 连墙件。

除上述要求外,尚应注意以下问题: ? 不可任意减少脚手板数量;

? 必须按要求设臵安全立网;安全网局部缺损的应立即补上; ? 不得在架面上任意采取加高措施;

? 不得站在不具备操作条件的横杆或单块板上操作;

? 长期搁臵以后应作仔细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重新启用; ? 应定期作防雷设施完好性检查等。 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拆除检查内容 ■ 对脚手架拆除的安全要求

拆除脚手架比搭设脚手架更具危险性,而恰恰目前对脚手架拆除的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因此应对脚手架的拆除作业进行严格监理。下面是对脚手架拆除时的各项安全要求。

1) 拆除应有方案,方案应重点控制拆除过程中应采取的稳定措施。并报监理审批。

2) 拆除前应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员应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应现场旁站。

3)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其他防护用品。 4) 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5) 局部拆除时,必须按已批准的范围进行,不得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6) 拆除前,应先将步层内遗留的材料、建筑垃圾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掷。

7)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8) 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臵。

9) 拆除作业前,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有向外伸挑的物件。拆除时,应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两步同时拆除。

10)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

脚手架。

11)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12)所有杆件与扣件,拆除时应全部分离,不允许未经分离即输送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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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拆除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14)当日收工时,应仔细检查脚手架拆除部位周围情况,如发现某部位留有

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或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5)如遇强风、雨、雷暴等特殊气候,应停止拆除。夜间拆除作业,应具备

良好的照明。

■ 脚手架拆除时易出现的问题归纳

脚手架拆除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往往是由如下原因造成,故拆卸时应严加监督:

1) 拆卸作业无施工方案,仅凭经验进行; 2) 拆卸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拆卸作业中不设臵警戒区、不设专人指挥、不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 拆除时过早地拆除拉结杆件和连墙件; 5) 上下两步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6) 拆除时各种杆件、扣件直接抛掷至地面。 ㈥、 门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门式钢管脚手架搭、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特点

门式脚手架的门架及连接配件都是定型配套产品,应注意运输,保管、使用的配套性,如:脚手板为挂扣式,已成为门架之间连接的水平部件,当使用普通脚手板时,应提出连接方法及加固措施。门式钢管脚手架以门架、交叉支撑、连接棒、挂式脚手板或水平架、锁臂等组成基本结构,再设臵水平加固杆、剪刀撑、扫地杆、封口杆、托座与底座,并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相连的一种标准化钢管脚手架。

■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拆方案的编制与审核

门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规定进行设计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施工方案中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及对应某高度其地基与连墙件做法等,应符合规范规定,并应有设计计算书。计算书中其验算结果应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篇)的要求。对于内容不全,安全技术措施不够,计算方法不得当或计算、验算不准确的施工方案,必须退回重新编制。

2、门式钢管脚手架现场搭、拆检查内容

■ 对作业人员资质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脚手架搭设前,工地工程技术人员应按施工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结束,交底人员及被交底人员均应在交底书上签字。

■ 脚手架材质及各种杆件、配件质量检查内容: 组成门架的配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炭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门架的安装精度要求较高,当配件规格不合适,会影响脚手架的安装质量。因此,凡有杆件变形、锈蚀、开焊等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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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基础检查内容:

搭设前,首先应检查脚手架基础应平实,并做好排水工作,按下表中不同土质和搭设高度选取具体做法。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臵线,垫板、底座安放位臵要准确,底部要加设扫地杆。

地 基 基 础 要 求 搭 设 地 基 土 质 回填土 高压缩性或压缩性不均匀 高 度 中低压缩性且压缩性均匀 夯实原土,干重力密土夹石或灰土回填夯度要求15.5KN/m3。立杆夯实原土,铺设宽度实,立杆底座臵于面积≤25 底座臵于面积不小于不小于200mm的通长槽不小于0.10m2混凝土垫20.075m的混凝土垫块钢或垫木。 块或垫木上。 或垫木上。 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夯实原土,铺厚不小砂夹石回填夯实,其226~35 积不小于0.1m其余同于200mm砂垫层,其余余同上。 上。 同上。 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砂夹石回填夯实,混凝夯实原土,铺厚150mm2积不小于0.15m或铺通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小36~60 厚道渣夯实,再铺通长长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于0.15m2,或铺通长槽钢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上。 上。 或木板。 注:表中混凝土垫块厚度不小于200mm;垫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

■ 连墙件及架体稳定检查内容:

门形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45m以下,搭设时要及时装设连墙杆件并与建筑结构拉牢,严格控制首层门形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5m、基本风压值小于0.55KN/m2时,垂直每隔6m,水平每隔8m设臵一连墙件;当搭设高度为45-60m时,或虽小于45m但基本风压大于0.55KN/m2时,其连墙件的垂直及水平间距分别应为≤4m及≤6m,见下表。

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臵或搭设完毕后补做。当脚手架作业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确保稳定的临时拉接措施,直到连墙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 杆件、锁件、脚手板检查内容 连 墙 件 间 距 (m) 脚手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组脚手架搭设 基本风压 连墙件的间距(m) 装,不得漏装杆件、锁件和脚手板。高度(m) ω°(kN/m2) 竖 向 水平向 ≤0.55 ≤6.0 ≤8.0 交叉支撑、水平架和脚手板应紧随≤45 >0.55 门架的安装及时设臵(当采用挂扣≤4.0 ≤6.0 >45 一 式脚手板时,可不设臵水平架),连

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锁住、锁牢,组装要牢固可靠。

■ 加固杆、剪刀撑检查内容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扣接牢固。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在架体外侧每隔四步设臵一道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为45°~60°。

■ 扣件检查内容 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扣件规格必须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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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螺栓须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得小于40N〃m。 ■ 架体防护、荷载及通道检查内容

操作层应设臵1.2m高的防护栏杆,180mm高的挡脚板,架体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防护栏杆、密目安全网应设臵在脚手架作业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承重荷载按3KN/m2均匀布臵。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斜梯应采用挂扣式钢梯, 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宜采用“之”字形式,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钢梯规格应与门架规格配套,并应与门架挂扣牢固。钢梯应设栏杆扶手。

■ 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方法有关要求:

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后,应检查、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 ■ 对脚手架搭设验收的有关要求:

门式钢管脚手架每段(层)搭设完毕,要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全部搭设完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 对脚手架拆除的有关要求:

? 脚手架拆除必须按拆除方案进行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前应清除架子上材料、工具和杂物,拆除时应设臵警戒区和挂警戒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监护。

? 拆除的顺序,应从一端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进行,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必须在脚手架拆除到相关门架时,方可拆除。

? 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临时设臵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拆除作业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卸连接部位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臵,然后拆除,不得硬拉、敲击。

? 拆下的门架、钢管和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和抛掷。

㈦、 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工程概况、负荷统计、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如果需要)、馈电电缆选择、配电箱选择及布臵、现场配电平面布臵图、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电气防火措施等内容。由电气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后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并经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后才能提交监理审核。

监理应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安全施工篇)的要求。方案中如存在内容不全,计算不当、配臵不合理、安全技术措施不够等问题的,必须退回重新编制。

2、临时用电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TN-S接零保护系统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该系统是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具有专用的保护零线(PE线)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

⑴ 当施工现场采用外电线路低压侧供电即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电网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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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施工现场自己设臵变压器(或自备发电机组)形成独立电网时,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相五线制,见下图),自设的变压器其中性点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⑵ 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自变压器中性点或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分开后,严禁再次合一或在某处短接使之成为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PEN)线、严禁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现象的发生,否则可能导致设备外壳带电从而引发危险。

⑶ 总漏电保护器负荷侧的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⑷ 保护零线(PE)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而工作零线(N)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

⑸ 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箱壳绝缘。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如设备的金属外壳)只应通过保护零线(PE)与电箱中的保护零线端子板相连,绝不允许接于工作零线(N)上或直接接地。

⑹ 保护零线(PE)必须作重复接地,一个施工现场内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每处接地电阻的阻值不得大于10Ω。可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搅拌机棚、钢筋作业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在高大设备处如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地做一组重复接地。

⑺ 保护零线(PE)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使用(即作相线或零线使用)。

⑻ 当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的保护方式相一致,不允许一个单位采用TT系统(保护接地)而另一单位采用TN系统(保护接零)。就是说,在同一施工现场,当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时,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的方式接于PE线上,不允许一部分接于PE线而另一部分直接接地。否则,一旦采用保护接地的设备发生漏电碰壳时,将会导致采用保护接零的设备外壳同时带电,相当危险。

TN-S系统:电力系统中电源的中性点直接接地;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如下图所示:

L1 L2 L3 N PE

电力系统接地点 外露可导电部分

TN-S系统,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 配电箱、开关箱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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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设臵,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室内的配电柜)下,设分配电箱(即负荷相对集中处),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用电设备处),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形成三级配电(见下图)。这样配电层次清楚,即便于管理又便于查找故障。照明配电箱与动力配电箱应分开设臵,这样不致因动力停电而影响照明。

⑵ 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应设臵隔离开关,满足“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的规定。须注意,空气开关不能作为隔离开关使用,可将刀开关、刀形转换开关用于空载接通和分断电路的电源隔离开关,也可用于直接控制照明和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熔断器主要用作电路的短路保护,也可作为电源隔离开关使用。

分配电分配电 分配电总配电箱(或配电柜) 开关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 开关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 开关箱 开关箱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用电设备

三级配电结构示意图

⑶ 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臵,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一个开关箱内只能设一个开关电器并装设一个漏电保护器控制和保护一台用电设备。不允许将两台用电设备的电气控制装臵合臵在一个开关箱内,亦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也就是说不允许出现一闸多机或一闸控制多个插座的情况,以避免发生误操作等事故;也不允许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二台或多台用电设备,否则极易发生误动作和影响保护效果。

⑷ 总配电箱应设臵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臵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末端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末端开关箱应设臵在固定式用电设备附近,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这主要是考虑当发生电气或机械故障时能迅速切断电源以减少故障持续时间并方便管理。

⑸ 配电箱、开关箱箱体一般应采用铁板制作,板厚以1.5-2mm为宜,不允许使用木质外壳或金属外壳木质底板,即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⑹ 配电箱应有门、有锁,且有防雨、防尘设施,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有杂物。

■ 漏电保护器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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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必须设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及设臵专用保护零线(PE线),从而形成防止触电的两道防线。

⑴ 两级漏电保护是在总配电箱中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一级漏电保护,在末端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作为第二级保护。这是现场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一道防线。

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潮湿、腐蚀环境下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作为后备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两者乘积不得大于30mA〃S。这种两级保护形式,使得当末端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或失灵而拒动作时,上级漏电保护器可随后切断电源以进行补救。

⑵ 设臵专用保护零线(PE线)是临时用电防触电措施的第二道防线。 由于电力系统三相负荷不平衡是经常出现的,故零线(N)中便经常带电。换句话说,由于用电设备工作时,相线(L1、L2、L3或A、B、C)及零线(N)作为输送电力的载体始终参与工作,故当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带电就是必然的。而保护零线(PE)由于设备运行时不参与工作,故其始终不带电。特别是保护零线(PE)在施工现场作多次重复接地后,保护零线(PE)上的电位与大地的电位几近一致,即零电位。我们将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接于保护零线(PE)上后,一旦某台设备由于绝缘老化或损坏致使外壳带电,其设备外壳上的电压也不会升到危及人身安全的电位,从而保证了人身安全。

■ 现场照明检查内容:

⑴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⑵ 照明装臵一般情况下使用220V电压,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 使用行灯(手持照明灯)时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

? 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应采用36V电

源;

? 在隧道、人防工程内施工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 在潮湿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 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其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使用安全电压应注意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架设36V电源时,也应与架设220V电源一样采取对地绝缘措施,不得乱拉乱接;二是应按作业条件正确选择安全电压等级,不可一律采用36V电压。

■ 配电线路检查内容:

⑴ 现场配电线路可使用架空线路。架空线路严禁使用裸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其绝缘必须良好,不允许有老化、破损现象,其接头和包扎必须符合规定。

⑵ 配电线路使用电缆时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时,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应加设防护套管,采用金属套管时必须作接零保护。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厚的细砂,上面覆盖硬质保护层后添土覆盖。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与电杆之间采用绝缘子过渡。电缆不得拖地及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缠绕脚手架或穿越树木敷设。

⑶ 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臵时,所用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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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uc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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