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黄泥学校职称积分和岗位聘任积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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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黄泥学校职称积分和岗位聘任积分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以业绩、贡献、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机制,根据《信丰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信办字[2008]1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积分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职称积分和岗位聘任积分工作的领导,增加积分工作的透明度,使积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择优,成立黄泥学校职称积分和岗位聘任积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学霖

副组长:钟 敏 成 员:全体行政成员 日常具体事项由钟敏负责。 二、积分对象

凡属我校正式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职称聘用不受个人编制身份限制(即职称评聘由教师资格决定评聘那一类别)。

三、评分内容与标准 (一)学历与岗位年限分

1、按编制,中学取得大专学历、小学取得中专学历后,每工作一年计1分,未取得合格学历每年按0.5分计算。

2、每工作一年计1分;因不适应专业教学从事其他专业的工作年限按每年0.2分标准计算。

3、取得比从事本专业规定高一学历,每工作一年加0.5分。

4、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其未聘用年限每年计5分,职称进档时在原档次每年按1分计算。

(二)教学质量分(90分)

1、教学人员以聘任前三个学年的工作评价分累计计算,即聘任前每学期满分各为15分,教学质量总分为90分封顶;每学期按三项(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评定得分,每项满分为5分;以备课组为单位进行计算。若某学期同

层次同学科都没有优秀率则按及格率和平均分各7.5分来计算;若某学期同层次同学科都没有优秀率和及格率,则按平均分满分15分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优秀率优秀率得分= 备课组平均优秀率 ×5(其余项得分按此方法类推)

2、担任多个班级(或学科)主科教学的,教学成绩按最好一个班(占60%)和其余班(占40%)进行计算。

3、毕业班教学质量某项指标排名在全县前八名,则该教师该项指标当年按满分计算。

3、同一批积分人员中有人在本校工作未满三年,则按实际年限换算计算教学质量分,新调入老师若积分时没有成绩则取同一批积分人员质量分的平均数。

4、术科教师(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和所有毕业班需中考或小考科目外教师)和非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分按满分80分(取三年平均数)计算,由学生评教50%、行政评教30%、教师评教20%比例计算,计算方法:

得分=学生评教分?行政评教分?教师评教分100×80

5、因请假(法定假或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假),若积分时没有成绩则质量分按同一批积分人员质量分平均数计算。

(三)相应职务分

1、现任学校校长正职连续一至三年计5分,四至七年计7分,七年以上计9分;现任学校校长副职连续一至三年计4分,四至七年计6分,七年以上计8分;现任学校中层正职连续一至三年计3分,四至七年计5分,七年以上计7分;现任学校中层副职(含团委、少队、电教负责人、村小校长)连续一至三年计2分,四至七年计4分,七年以上计6分(按实际任职年限计分)。

2、现任干事(含农远专干)、会计、年级组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村小教导主任、总务主任连续一至三年计2分,四至七年计4分,七年以上计6分;毕业班任课教师每年计2分。(自学校成立之日起计算)。

1

3、在任现职称内曾承担相应职务则比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降低1分计分。 4、具有多项职务的可累计计分, 10分封顶。 (四)年度考核分

近五年年度业绩考核,每一次考核优秀记3分,每一次考核合格(称职)记2分,其余考核等级不计分。

(五)完成学习、培训分

自学校成立起近五年,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并取得优秀每次记3分,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并取得合格每次记2分,其余不记分。

(六)业绩、论文、荣誉奖励加分

近五年,获得国家、省(部)、地(厅)、县、乡(镇)、校属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加20、16、12、8、4、2分,其它单项的则相应减半计分。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分别加18、13、10、7、3分,骨干教师分别加16、12、9、6、2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荣誉不计分。近五年,各项教育教学实践、理论、科研成果(含教师所有个人或指导学生竞赛)的奖励分,比照附表(见附表)计分(指导学生学科竞赛校级加分10分封顶),并以各级政府业务部门和国家正式出版社为界定范围,其他不予计分。以上可以累计但予以封顶,最高60分。

(七)村小工作年限分

自学校成立起计算,在村小每工作1年记2分(其中在中村小学每工作1年记4分)。

四、积分量化评分的有关规定

1、缺项不计分,专业工作年限间断时间不计分。“业绩、论文、荣誉奖励分”中的“学术论文、竞赛、实验”中同一内容在同一个比赛周期内获多个奖项的只计一次最高分,不得累计加分,“指导学生竞赛”可累计加分但予以封顶。

2、总分相同时,以本校工作年限更长者优先推荐聘任,在年限同等的情况下现担任班主任的优先聘任,若还相同,则按教学质量分高者优先。

3、中学教师的规定学历为大专,小学教师的规定学历为中专,工人规定

学历为初中,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层次学历者,均可参加计分,但要按取得不同学历的工作年限对应计分。

4、本规定中各项年限要求均为周年,不满一周年的不计分。

5、各项业绩奖励均以证书、资料的落款时间核定年份,截止时间由上级确定,上级没有确定则截止积分时间。

五、工作程序

1、单位公布聘任岗位数。

2、参加评分的人员上交材料,由学校组织参评人员评分,结果无异议后签名确认,并予以公示。

3、单位根据积分顺序,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并上报。 六、其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当事人(责任人)取消岗位聘任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或当事人;

(4)执行上级或学校有关政策、规章不到位或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较差的有关当事人或责任人。

2、坚持“客观、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上报聘任人员积分表,积分表须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本积分实施方案由2013-2014学年校教代会通过,于2013-2014学年起施行,有关解释权归学校行政会所有。

黄泥学校职称积分和岗位聘任积分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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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教育教学实践、理论、科研成果奖励加分一览表

不设等次的发表教育教项目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学论文 国家 5 4 3 / 6 学术 省部 4 3 2 / 5 论文 地厅 3 2 1 / 4 县局 2 1 0.5 / 3 国家 12 11 10 10 教师 省部 9 8 7 7 个人 地厅 6 5 4 4 竞赛 县局 4 3 2 2 校 2 1.5 1 0.5 国家 12 11 10 指导 省部 9 8 7 学生 校级竞赛加分10分封顶地厅 6 5 4 学科 (自学校成立起计算) 县局 4 3 2 竞赛 校 1.5 1 0.5 主持人 国15 省12 市10 县8 课题 参与人 国5 省4 市3 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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