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院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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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师院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5-01 访问量:12255

成都师范学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直管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1955年创建的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市。现有人民南路、温江、白果林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运动场等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齐全。拥有理科、工科和信息与计算3个实验中心,语言发展、教师职业技能、艺术与体育和管理类4个实训中心,共有专业实验(实训)室60余个;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120余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8多万册,各类中外文报刊2200余种,电子文献4.2TB。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资源丰富,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质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7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330余人。拥有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和省级各类专家30余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四川省心理学会、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四川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研究中心、四川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研究中心、四川省东南亚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四川中小学教师师德研究中心等协会和省级研究中心挂靠学校。近年来教师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1000余项,其中专著、教材近200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奖32项,承担省部级课题40余项,在SCI、EI、SSCI等国内外著名学术刊物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260余篇。

学校经过近60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师范与非师范并重,文理渗透、理工结合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四川省教师教育的主要培养培训基地之一,师范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艺术学和法学等学科门类。建有融普通话、微格教学、课件制作、多媒

体教学、远程网络教育、心理教育、班级管理等为一体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教师职业素养实验教学省级示范中心。学校创新 “师德养成教育、学科专业教学和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三位一体的师范生人才培养模式,彰显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办学优势,先后培养出100多名教育局长、1000多名中学校长、10000多名特级、高级教师、10万余名各类应用型人才。

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的应用技术型本、专科专业。践行“校地共建、校校合作、校企协作”的办学模式,创新“产学研一体、教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实践能力强、创新精神足、文化素质高、社会责任强的懂设计、能生产、会管理、擅营销的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建有汽车大数据研究中心、BIM技术应用中心等校企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学校有50余个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40余个学科竞赛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以及就业竞争力的提升提供了锻炼的机会。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学校连续五次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以色列、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通过海外留学、合作办学、国际交换生以及海外带薪实习等多种形式,在建设国际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学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立足四川,辐射全国,建成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核心基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的办学定位,秉承“爱、真、笃、为”的校训,实践“让学生在成都师范学院这段生活成为人生有价值的旅程”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的目标,为四川省“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的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表(在川招生代码:5126) 专业名称 层次 小计 四川 重庆 安徽 江西 湖北 免费 文科 理科 艺体 师范文科 理科 艺体 文科 理科 艺体 文科 理科 艺体 文科 理科 艺体生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思想政治教育 英语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心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化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贸易经济 电子科学与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 ★美术学 ★音乐学 语文教育 初等教育 英语教育 商务英语 地理教育 科学教育 会计 市场营销 计算机应用技术 应用化工技术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物流管理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160 50 50 150 60 110 60 150 120 100 150 150 130 130 130 100 40 100 80 50 50 50 100 50 50 60 140 100 148 80 50 140 50 50 90 35 50 30 65 40 50 50 35 15 40 20 20 60 110 45 25 40 25 50 30 130 105 85 130 65 115 115 40 20 15 35 40 45 20 25 60 65 85 38 35 25 115 85 5 5 5 5 5 5 5 5 5 10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5 10 5 5 5 5 10 5 15 统计实务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园林工程技术 ★新闻采编与制作 ★环境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 ★音乐表演 ★影视表演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 ▲★音乐教育 ▲★美术教育 ▲★体育教育 ▲学前教育 合计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专科 60 70 60 60 45 95 25 35 30 70 100 100 100 300 4098 30 60 40 60 60 40 85 25 30 30 60 100 100 100 300 5 10 5 10 1050 1598 530 600 45 70 35 10 15 5 10 15 5 10 15 5备注:1.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录取批次等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2.带“★”专业为艺体类专业,文理兼收; 3.带“▲”专业为免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其中“音、体、美”免费师范生从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中招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从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的优秀学生中,通过省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后免费学习两年。

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成都师范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际代码:14389。

第三条 学校地址:(人南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白果林校区)成都市青羊区百寿路4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教育厅直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证书颁发: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相关工作方案和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6677206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条 今年我校招生计划投放在四川、重庆、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陕西、山东等省市,具体以各省市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按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非外语类专业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同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根据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部分专业着重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体类专业: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考生所在省控制线。(1)美术学、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音乐学、音乐表演、影视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新闻采编与制作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再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以上原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省属免费师范生:(1)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制线,以专业+文化为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优先录取本市(州)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的生源,生源不足时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2)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控线,在政审、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和培养计划,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艺体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答考生问

1.请问成都师范学院的办学性质、办学层次?

答:我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2.成都师范学院今年招生有什么变化?

答:教育部批准我校今年新增5个本科专业:学前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学。目前我校本科专业已达16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

3.学校今年是否招收免费师范生?

答:今年我校有省属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600名,其中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专业教师300名,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艺体考生;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300名,招生对象为省内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学满三年且转录考试合格的优秀学生。

4.学生生活条件如何?

答:学校聘请物业公司对学生宿舍实行专业化公寓式管理,由学校学生处负责监督。宿舍均为六人间,舒适安全、配套完善。室内配置主要有:独立卫生间、洗漱间、钢结构

上下床、书桌、电脑桌、组合柜、网络接入口、IP电话、风扇等。学生宿舍区紧邻食堂、公共浴室、洗衣房、商业街等功能区,生活便捷。

5.学校是否有奖、助、贷等制度?对贫困生如何资助?

答: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减、免助学体系。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家庭贫困并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贫困、表现良好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实行师范专业学生“专业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各级相应特殊困难补助;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

6.进校后是否有调整专业的机会?

答: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给予优秀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机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进校学习一学期后,由本人向所在院系和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以学生的第一学期成绩、转专业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的综合评定作为调整专业的依据,允许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

7.专科层次学生是否有“专升本”的机会?

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今年录取的专科学生毕业时有不超过总人数5%的优秀毕业生可升入我校或省内其他二本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普通本科专业学习,具体按毕业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8.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颁发什么毕业证书?

答: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成都师范学院具印的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9.能否获得教师资格证?

答: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校已建立了完整的职业规划、能力提升、就业创新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就业工作体系,并在全国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就业渠道畅通;在教育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知识传授、素质培养、能力提升、实践实训等环节的培养,学生知识、技能、素质和能力得以极大提升,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95%,学校连续五次被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1.学生进校后是否有出国深造的机会?

答:目前,我校正与美国的太平洋路德大学、加拿大的乔治亚学院和马来西亚的拉曼大学、拉曼学院以及城市理工大学合作,提供双专科、专升本以及双本科留学项目。其中加拿大乔治亚学院的汽车专业排名全加第一,毕业生可推荐就业;马来西亚拉曼学院会计专业排名全马第一,拉曼大学是目前全马本科专业数量最多、门类最齐全的少数高校之一,城市理工大学可以提供本硕连读。出国深造事宜由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接洽。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咨询电话:028-66772145 学校网址:www.cdnu.edu.cn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sm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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