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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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2009,征求意见稿)

2009年5月10日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 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6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7 4.1 居住区规划节能设计?????????????????????7 4.2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7 4.3 围护结构的建筑设计??????????????????????10 4.4 特殊建筑和部位的节能设计??????????????????14 5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15 6 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节能设计???????????????????17 6.1 一般规定??????????????????????????17 6.2 采暖????????????????????????????17 6.3 空调????????????????????????????18 6.4 通风????????????????????????????23 7 给水、排水节能设计???????????????????????25 7.1 给水????????????????????????????25 7.2 热水供应??????????????????????????26 8 电气节能设计???????????????????????????28 附录A 建筑热工常用计算方法??????????????????????29 附录B 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34 附录C 窗户及门的传热系数??????????????????????36 附录D 节能窗传热系数计算?????????????????????41 附录E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45 附录F 建筑外窗的物理性能分级????????????????????50 附录G 围护结构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52 附录H 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53 附录I 墙体、屋面和保温材料在不同使用场合λ,S的计算值???????60 附录J 合肥市室外主要气象参数??????????????????? 附录K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一览表表式????????????????? 本实施细则用词说明 ????????????????????????? 条文说明 ?????????????????????????????63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合肥地区居住建筑采暖和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建筑,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有条件进行节能专项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可参照本实施细则。 1.0.3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采暖、空调、电气照明设计,必须按本实施细则要求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参数的前提下,将全年采暖、空调总耗电量控制在本实施细则的范围内。

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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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物或房间各面的围护体,包括墙体、屋顶、门窗、楼板和地面等。按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与其在建筑物中的位置,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2.0.2 导热系数(λ) thermal conductivity

稳定条件下,1m厚物体,两侧表面温差为1K,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1m)传递的热量。单位:W/(m·K)。

导热系数计算值(λc)

保温材料由于受潮,不易干燥、压缩及砌筑灰缝的影响,增加了传热量。在进行热工计算时,应对材料所处状态进行修正,修正系数为a。经修正后的导热系数为导热系数计算值。

2.0.3 蓄热系数(S)heat mass coefficient of material

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可表征材料热稳定性的优劣。其值越大,材料的热稳定性越好。单位:W/(m2·K)。 2.0.4 热阻(R)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单一材料围护结构热阻R=δ/λc。式中δ为材料厚度(m),λc为材料导热系数计算值[W/(m·K)];多层材料围护结构热阻R=∑(δ/λc)。单位为:㎡·K/W。 2.0.5 围护结构表面换热阻(Ri、Re)surface resistance

围护结构两侧表面空气边界层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表面换热系数的倒数。在内表面,称为内表面换热阻(Ri);在外表面,称为外表面热换阻(Re)。

具体数值可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取用。

2.0.6 围护结构传热阻(RO)heat transmission coefficient envelope

表征围护结构(包括两侧表面空气边界层)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为结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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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层热阻与两侧表面换热阻之和。单位:m2·K/W。 2.0.7 热惰性指标(D)index of thermal inert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数值等于材料层热阻(R)和蓄热系数(S)的乘积。单一材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R·S;多层材料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D=∑(R·S)。

2.0.8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overall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围护结构单位面积的传热量,为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单位:W/(m2·K);系围护结构传热阻的倒数,K=1/RO。

2.0.9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average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exterior wall

外墙包括主体部位(承重墙体或框架、剪力墙的填充墙)和周边热桥部位(混凝土剪力墙、异形框架柱、圈梁、抗震构造柱、混凝土过梁、窗台板等)在内,按面积加权平均求得的传热系数。单位:W/(m2·K)。 2.0.10 热桥(冷桥)thermal/cold bridge

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墙、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用下,形成热流密集,内表面温度较低(或较高)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传热的桥梁,故称热桥(冷桥)。

2.0.11 建筑物体形系数(So)shape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面积(Fo)与其所包围的建筑物体积(Vo)的比值。外表面积中不包括地面的面积。

2.0.12 单一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Cm)mean ratio of window area to wall area

整栋建筑某一朝向外墙面上窗户(包括阳台门透明部分)洞口总面积与该朝向外墙立面的总面积(包括其上的窗及阳台门的透明部分洞口面积,即计算范围内的总面积,不包括女儿墙面积)之比。窗户面积按洞口面积计算。

凸窗 bay wind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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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出外墙外表面的窗户,也称外飘窗。

2.0.1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 Building envelope trade-off option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规定性指标时,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判定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一种方法。综合判断采用专用能耗分析软件进行计算,也称权衡判断。

2.0.14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并完全符合节能设计指标要求的假想建筑。

2.0.15 太阳能辐射吸收系数(?)absorptiv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材料表面吸收的太阳能辐射热与入射到该表面的太阳辐射热之比。 太阳能辐射反射系数(α)reflective coefficient of solar radiation 材料表面反射的太阳能辐射热与太阳辐射热之比,α=1-ρ,又称“太阳反射比”。 2.0.16 玻璃及外窗遮阳系数(SC)sun 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or windows)

玻璃遮阳系数shading coefficient of glass

透过该玻璃的太阳辐射得热系数对透过3mm透明白玻璃得热系数的比值。 外窗遮阳系数(SC)shading coefficient of windows

透过窗户的太阳辐射得热系数对透过3mm厚透明白玻璃外窗得热系数的比值,其值等于玻璃遮阳系数与窗框系数的乘积。

2.0.17 建筑外遮阳系数(SD) outside sun shading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按规定方法进行计算的外窗外部(包括建筑物和外遮阳板)遮阳效果的数据。 2.0.18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W) integrated sun shading coefficition of windows

考虑外窗本身遮阳效果和窗口外部遮阳(包括建筑物和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一个系数,其值为外窗遮阳系数(SC)与窗口建筑外遮阳系数(SD)的乘积。 2.0.19 采暖、空调年耗电量 annual heating and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冬季或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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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空调设备年所要消耗的电能,为采暖年耗电量(Eh)和空调年耗电量(Ec)之和。单位:kW·h/m2。

2.0.20 采暖、空调能效比(EER)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采暖、空调设备提供的热量或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2.0.21 [制冷]性能系数 [refriger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 (COP)

在指定工况下,制冷机的制冷量与其净输入能量之比。

2.0.22 季节能源消耗效率 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SEER)

制冷季节期间,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从室内移走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电量的总和之比,简称季节能效比(SEER)。

2.0.23 综合性能系数 Integrated Part Load Value(IPLV)

在规定的不同环境温度情况下,空调设备按25%、50%、75%和100%负荷率进行制冷运行的加权平均制冷性能系数。

2.0.24 典型气象年(TMY) 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最接近10年平均值的月组成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2.0.25 换气次数 air exchange rate (air change per hour)

建筑物内整体或局部空间在单位时间内室内空气更换的次数。单位:次/h。 2.0.26 太阳辐射强度 intensity of solar radiation

单位时间通过单位面积的太阳辐射量。单位:W/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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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3.0.1 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1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18℃; 2 换气次数取1.0次/h。

3.0.2 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1 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26℃; 2 换气次数取1.0次/h。

3.0.3 居住建筑通过采用增强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提高采暖、空调设备能效比等合理、有效的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指标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全年采暖、空调总耗电量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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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 居住区规划节能设计

4.1.1 选址

宜选择有良好日照和自然通风条件的地块,不宜选择低洼地块。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整体的生态环境。 4.1.2 布局

居住区规划设计时,总体布置应采用有利于冬季充分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防止太阳日照并利于自然通风的形式,不宜采用不利于自然通风的周边式或混合式布置。 4.1.3 朝向

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主要房间窗口宜朝南或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不宜超出南偏东35°或南偏西15°。 4.1.4 间距

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系数,除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本市城市规划部门有关建筑间距系数的规定。 4.1.5 环境绿化

建筑物间应减少硬化地面,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水体,增加绿地植被和绿化种植,并可通过垂直绿化、屋面绿化、透水地面等改善小区热环境,提高建筑物的室内舒适度。

4.2 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

4.2.1 建筑平立面设计宜紧凑并减少凹凸,建筑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2.1的规定。当设计的体形系数不符合表4.2.1的规定时,应按本实施细则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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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1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建筑的体形系数 ≤4层 ≤0.55 5~11层 ≤0.40 ≥12层 ≤0.35

注:1 ≤4层时,总高度≤13m;

2 当建筑层高≥5.0m时,按二层计算层数;

3 建筑平面中留有潜伏设计的景观凹阳台(外墙只留洞口面积,且小于该开间外表面积的35%时),体形系数

可按外侧墙面计算(视该阳台为房间);否则体形系数应计入该阳台临其余房间的三面墙面面积。

4.2.2 外门窗(包括幕墙、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过大,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表4.2.2的规定。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当设计建筑的外门窗及屋顶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或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2和表4.2.4的规定,则应按本实施细则第5章的规定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表4.2.2 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Cm)限值

朝 向 北 东、西 南 窗墙面积比 ≤0.35 ≤0.20 ≤0.50 注:1 表中的窗墙面积比按设计建筑单一朝向平均计算;

建筑平面中留有潜伏设计的景观凹阳台,外墙洞口面积小于该开间外表面积的35%时,洞口面积计入外墙窗面积比中,否则应按该阳台门(门联窗)的面积计入窗墙面积比中。 2 表中的“北”指北偏东60°至北偏西60°的范围;“东、西”指东或西偏北30°至偏南60°的范围;“南”指南偏东30°至南偏西30°的范围;

3 凸出外墙面小于等于600mm(从墙身中心线至窗框中心线)的凸窗(外飘窗),按洞口投影面积计算;凸出外墙面大于600mm的凸窗(外飘窗),其透明部分应按朝向分别计入该朝向窗墙面积比中;

4 转角窗、转角凸窗按朝向分别计算窗面积;

5 开敞式阳台或封闭式阳台通向房间处设门时,其阳台门按透明部分面积计入外窗面积中;封闭式阳台未设阳台门时,其封闭阳台的透明部分,计入外窗面积; 6 内天井墙面上的窗户,按朝向计入不同朝向的外窗面积中;

7 屋顶设计日光室、太阳房时,其透明的墙体、屋顶部分,分别计入相应的窗墙面积比和 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

8 屋顶上的平天窗、斜屋面天窗、老虎窗计入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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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槽内;

3 避免向邻居方向排气,尽量减小对周围环境的热影响和噪声干扰。

4 室外机的排风不应吹向窗口或阳台,排风口与前方窗口、阳台距离宜大于20倍排风口直径。

4.4 特殊建筑和部位的节能设计

4.4.1 居住建筑高出主体建筑屋面二层及二层以下(每层面积小于等于200㎡)的出屋面楼梯间、贮藏室、物品库、设备用房等无人员长时间停留的房间,可不做保温、隔热设计。但出屋面电梯机房的屋顶、墙体(含门窗)应做保温、隔热设计。 4.4.2 局部突出屋顶的书房、阳光房、健身房及有人使用的坡屋面阁楼,均应做好保温、隔热设计。

4.4.3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应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1 各类住宅、别墅,以居住为主的公寓、集体宿舍以及养老院、老年公寓等; 2 全部位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且每间(套)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的商铺;

3 附建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小区简易会所;物业管理办公、小型会议、活动室等不设集中空调的用房;

4 独立建设、全部或局部位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幼儿园、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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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5.0.1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外门窗的各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等各项指标均符合或优于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性指标时,可直接判定该设计建筑为节能建筑。

5.0.2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可采用权衡判断进行综合判断

当所设计建筑不能完全符合本标准第4.2.1、4.2.2和4.2.4条的规定时,则必须采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对其进行综合判断。

5.0.3 本标准采用建筑物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为建筑物的节能综合判断计算指标。建筑节能综合指标应采用专用软件进行动态计算。 5.0.4 建筑节能综合指标应按下列计算条件计算:

1 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全天为18℃,夏季全天为26℃; 2 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本市典型气象年; 3 采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取1.0次/h;

4 采暖、空调设备为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空调额定能效比取3.0,采暖额定能效比取2.3;

5 采暖计算期 12 月 5 日至次年 3 月 5 日,空调计算6 月 5 日至 9 月 5 日;

6 室内照明得热为0.0141kW·h/(m2·d),室内其它内部得热平均强度为4.3W/m2; 7 建筑面积和体积应按本实施细则附录B计算。

5.0.5 在进行设计建筑节能综合判断时,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全年采暖、空调耗电量,然后计算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小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时,判定所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大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时,应调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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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所设计建筑的采暖、空调耗电量小于参照建筑采暖、空调耗电量为止。

5.0.6 参照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均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致。

2 当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大于本实施细则第4.2.1条的规定时,按同一比例将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和屋面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面积两部分。使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照建筑的体积等于本实施细则第4.2.1条中的体形系数限值。

3 参照建筑外墙和屋顶的开窗(门)位置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某个朝向的窗面积和与该朝向的传热面积之比大于本实施细则表4.2.2的规定时,应缩小该朝向的窗面积,使得窗面积与该朝向的传热面积之比符合本实施细则表4.2.2的规定。

4 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完全符合本实施细则第4.2.2条、第4.2.4条的规定。

5.0.7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的设计项目,其主要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必须满足或优于表5.0.9的规定后,方可进行。

表5.0.7 居住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K,Km,W/(㎡·k)

体形系数 ≤0.40 >0.40 热惰性指标D D≤2.5 D>2.5 D≤2.5 D>2.5 屋顶K K≤0.60 K≤0.80 K≤0.50 K≤0.70 外墙Km Km≤0.90 Km≤1.1 Km≤0.80 Km≤1.0 外门窗K K ≤3.4 ≤3.2 K ≤3.2 ≤3.2 屋顶天窗 SC ≤0.40 ≤0.40 凡东、西、南向无阳台的起居室、卧室单一开间窗墙面积比大于或等于0.50时,必须设置能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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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暖、空气调节和通风节能设计

6.1 一 般 规 定

6.1.1 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集中空气调节系统和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6.1.2 居住建筑采暖、空调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当地能源情况、设备用能效率及运行费用等综合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提出以下优先实施做法:

1 在城市集中供热范围内,居住建筑采暖应优先采用城市热网提供的热源; 2 应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废热;

3 有条件时,宜采用热、电、冷联产技术及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4 居住建筑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时宜选用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6.1.3 居住建筑群采用集中采暖、空调时,应在建筑物或热力入口设置热计量表,每户(室)均应设室温控制及分户热(冷)量计量表。

6.1.4 采暖、空调和通风系统采用的风机、水泵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6.1.5 施工图设计时,集中采暖、空调水系统应进行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循环水泵的流量和扬程。

6.2 采 暖

6.2.1 一般情况下,居住建筑采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式采暖设备。下列情况除外:

1 环保、消防有特殊要求,且不具备其他热源条件的建筑; 2 以热泵供热为主,配置少量辅助电加热的建筑;

3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价(最小峰谷电价比不低于3:1)蓄热的系统,且电热设备不在日间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

6.2.2 集中采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并应采用合理的水处理方式,防止管道与设备结垢影响换热效率。

6.2.3 户内建筑面积不小于80㎡时,宜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方式。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时,热水供水温度不宜超过5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房间设计温度应降低2℃进行房间采暖负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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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采用燃气为能源的采暖空调热源设备时,燃气锅炉的热效率不应小于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中的规定值;户式燃气热水器的热效率应不小于《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06)》的2级的规定值。见表6.2.4。

表6.2.4 燃气取暖器热效率规定指标

燃气取暖器类型 家用燃气取暖器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 燃气热水锅炉 热效率(%) 84 88 88(以高热值计算) 89 6.2.5 分户计量、分室控温的集中供热系统应采用变流量方式,水泵宜采用变频控制方式。

6.2.6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采暖供热系统进行水力平衡计算,确保各环路水量符合设计要求。在室外各环路及建筑物入口处应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6.2.7 散热器的散热面积,应根据热负荷计算确定。确定散热器所需散热量时,应扣除室内明装管道的散热量。

6.2.8 应采用热效率较高的散热器。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宜采用闭式定压方式;采用铝制散热器,应选用防腐型铝制散热器;设置热计量式温控阀的采暖系统中,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等散热器;散热器宜明装,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6.2.9 采用散热器采暖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20℃。当系统中部分管道采用塑料管材连接时,供水温度不宜超过80℃。

6.2.10 采暖供热管道保温层厚度应采用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

6.3 空 调

6.3.1 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的居住建筑宜采用热泵型冷暖空调器(机组)。 6.3.2 居住建筑采用房间空调器进行采暖、空调时,其能效比、性能系数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2004标准中第3级能效等级的规定值;或满足《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2008第2级规定值,见表6.3.2-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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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3.2-1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

类 型 整体式 分体式 额定制冷量 CC(kW) CC≤4500 4500

对应的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指标(Wh/Wh)

类 型 分体式 额定制冷量 CC(kW) CC≤4500 4500

表6.3.3-1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

类 型 风冷式或蒸发冷却式 活塞式/涡旋式 螺杆式 额定制冷量 CC(kW) CC≤50 CC>50 CC≤50 CC>50 CC≤528 5281163 CC≤528 5281163 CC≤528 5281163 性能系数COP(W/W) 2.60 2.80 2.80 3.00 4.10 4.30 4.60 4.40 4.70 5.10 4.70 5.10 5.60 活塞式/涡旋式 水冷 螺杆式 离心式 表6.3.3-2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名义制冷量>7100W)能效比

类 型 不接风管 风冷式 接风管 不接风管 水冷式 接风管 2.90 2.50 3.20 能效比(W/W) 2.80 19

表6.3.3-3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

名义工况 机 型 冷温水进/出口温度(℃) 18/13 蒸汽双效 30/35 冷却水进/出口温度(℃) 蒸 汽 压 力(MPa) 0.25 0.4 0.6 0.8 直燃 供冷12/7 供热出口60 30/35 — — — 性能参数 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 ≤1.40 ≤1.31 ≤1.28 — — 性能系数(W/W) 制冷 — — — — ≥1.20 — 供热 — — — — — ≥0.90 12/7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

6.3.4 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的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综合性能系数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2008中规定的第2级。见表6.3.4。

表6.3.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2级) 名义制冷量(CC)/(W) CC≤28000 28000W

1 应采用闭式循环系统,系统应采用变流量方式; 2 冬、夏季循环水泵应分别设置;

3 系统较小或各环路负荷、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小于50KPa),宜采用一次泵系统,以上条件相差较大时,应采用二次泵系统;

4 一次泵系统经过包括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等技术论证后,在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且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经济性前提下,可采用变速调节方式;二次泵宜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速变流量调节方式;

5 冷水机组的冷冻水供回温差不应小于5℃,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冷冻水供回水温差;

6 空调冷热水、冷却水系统均应采取可靠的水处理措施,冷却水系统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7 冷却塔应设置在空气流通条件好的场所。

6.3.6 当峰谷电价差较大(最小峰谷电价比>3:1),有条件蓄能,经技术经济分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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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投资差额的期限不超过5年)夏季可考虑采用冰蓄冷空调方式,空调供回水温差宜适度加大(6~8℃),冬季可考虑采用电锅炉蓄热作为空调(采暖)热源。

6.3.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式(6.3.7)计算且不应大于表6.3.7的规定。

ER=0.002342H/(△tη) (6.3.7) H—水泵设计扬程

△t—供回水温差(℃)

η—水泵在工作点的效率(%)

表6.3.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最大输送能效比(ER)

管道类型 ER 两管制热水管道 0.00618 四管制热水管道 0.00673 空气调节冷水管道 0.0241 注:1、表中的数据适用于独立建筑物内的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最远环路总长度一般在200~500m范围,区域供冷

(热)管道或总长过长的水系统可参照执行。

2、本表不适用于采用直燃式冷(温)水机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作为热源,供回水温差小于10℃的系统。

6.3.8 空调冷、热水管绝热层厚度的计算应按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原则进行:

1 单冷管道应按防结露方法计算保冷层厚度,再按经济厚度法核算,对比后取其较大值;

2 单热管道应采用经济厚度法计算保温层厚度;

3 冷热合用管道,应分别按冷、热管道的计算方法计算绝热厚度,对比后取其较大值。

6.3.9 室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绝热厚度可参照表6.3.9选用。

表6.3.9 室内空调冷热水管绝热最小厚度(介质温度≥5℃)

绝热材料 柔性泡沫橡塑 公称管径(mm) ≤DN25 单冷管道 (5℃~常温) DN32~DN50 DN70~DN150 ≥DN200 ≤DN40 冷和热合用管道 (5~60℃) DN150~DN400 ≥DN450 36 40 DN70~DN300 ≥DN350 50 60 DN50~DN125 厚度(mm) 25 28 32 36 28 32 离心玻璃棉 公称管径(mm) ≤DN25 DN32~DN80 DN100~DN400 ≥DN450 ≤DN25 DN32~DN50 厚度(mm) 25 30 35 40 35 40 21

制表条件:

1 按满足防结露与经济厚度计算确定,冷价75元/GJ,热价85元/GJ,还贷6年,利息10%; 2 柔性泡沫橡塑导热系数λ=0.034+0.00013tm[W/m·k];防结露的修正系数取1.18; 3 离心玻璃导热系数λ=0.031+0.00017tm[W/m·k];防结露的修正系数取1.25;

4 夏季室内系指温度不高于33℃,相对温度不大于80%的房间;冬季室内环境温度按20℃。

6.3.10 室内空调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6.3.10的要求。

表6.3.10 室内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

风管类型 一般空调风管 低温风管 输送介质最低温度[℃] 15 6 最小热阻[㎡·K/W] 0.81 1.14 技术条件:

1 以玻璃棉为代表材料,导热系数=0.031+0.00017×tm; 2 建筑物内环境温度26℃; 3 冷价为75元/GJ。

6.3.11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6.3.12 集中空调系统宜配置自动控制系统和能量管理系统;冷热源系统宜设置冷、热量的计量装置,宜采用直接数字控制系统或纳入小区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

6.4 通 风

6.4.1 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保证良好的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1 居住建筑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降低通风能耗; 2 厨房、卫生间宜明厨、明卫;厨房、无直接自然通风卫生间安装局部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宜采用高空排放方式;

3 应使室外新鲜空气首先进入居室,然后经厨房、卫生间排除,防止其污浊空气进入居室,排气口应设于建筑的负压区;

4 采暖、空调房间的排风宜经厨房、卫生间等非采暖、空调房间排出,充分利用排风中的冷、热量;

5 通风的进、排风口应有避雨措施;

6 采用集中空调或户式中央空调的建筑,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满足新风量的需求,宜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或新风系统。

22

6.4.2 停车库的通风宜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地下停车库宜采用无风管诱导通风系统。 6.4.3 地下停车库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时,机械排风量按以下方法之一计算:

1 按换气次数计算

一般停车库汽车为单层停放,可按换气次数计算。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按4次/h换气次数。

2 按每辆车所需排风量计算

汽车全部或部分为双层停放时,宜按每辆车所需排风量计算。汽车出入频率较小时,可取每辆300m3/h。

6.4.4 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与机械排烟系统合用时,应采用两台风机并联运行或采用双速风机。

6.4.5 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的排风系统,宜与机械排烟系统相结合。采用双速风机时,应视风机低速运行的噪声值,决定是否配置消声装置。

6.4.6 居住区地下车库的通风系统,宜根据使用情况对通风机设置定时启停(台数)控制或根据车库内的CO浓度进行自动控制。

23

7 给水排水设计

7.1 给水

7.1.1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确定生活用水定额。当采用中水、雨水等作为冲厕等其它用水时,应相应减去该部分用水定额。

7.1.2 采用合理的供水系统。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

2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应大于0.35MPa;

3 各分区低层部分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采取适当的减压或调压设施控制卫生洁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0.20MPa。

4 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7.1.3在工程设计中,宜优先考虑节能、节水,结合市政供水条件、建筑物类别、用水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合理的加压供水方式。 7.1.4 选择生活给水的加压水泵,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

1 水泵的Q~H特性曲线,应是随流量的增大,扬程逐渐下降的曲线; 2 应根据管网水力计算进行选泵,水泵应在其高效区内运行。

7.1.5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要求。

7.1.6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时,其计算选型可参照国家标准图集《管网叠压供水设备选用与安装》06SS109。 7.1.7 居住小区的供水系统

1 当居住小区采用小区集中供水系统时,宜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物布置等情况集中或相对集中设置供水泵站;

2 泵站宜在供水范围内居中或靠近用水量大的用户布置,应避免室外供水管线过长而消耗能源;

3 有条件的小区宜设计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7.1.8 管材、节水器具、仪表

1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管件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宜选用管内壁光滑、阻力小的给水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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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给水水嘴应采用陶瓷阀芯等密封性能好、能限制出流流率的节水水嘴; 3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4 公共卫生间宜采用红外感应水嘴和感应式冲洗阀小便器、大便器等节水器具; 5 住宅的入户管上应设置水表,水表选型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要求。

7.2热水供应

7.2.1 热水用水定额和卫生器具的一次用水量、小时用水量、水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确定。

7.2.2 采用集中供热水系统时,换热站宜根据小区的规模、建筑物布置和热源等情况集中或相对集中设置,并宜靠近热水用水负荷大的建筑,距离远的小供热点宜选用局部加热装置。

7.2.3 在能源选择时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地热、太阳能和空气源热泵等,同时可以考虑多种能源互补,以有效地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采用太阳能作为建筑热水热源应符合现行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 854《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要求。

7.2.4 热水供应系统的设备和管道应作保温,保温层的厚度应计算确定。下列设备和管道必须加以保温:

1 水加热设备、贮水器、分(集)水器等; 2 热水循环系统的供水管、回水管和阀门; 3 从热源或热水炉来的热媒管道。

7.2.5 热水供应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要求设计。

7.2.6 加热设备应选用阻力小、热效率高、燃料燃烧充分的设备,并应配置自动温控装置。

7.2.7 热水供应系统应满足以下自控要求:

1 贮水温度应控制在55~60℃。当采用热泵热水系统时,贮水温度可适当降低至50℃;

2 采用循环热水供应系统时,循环水泵应采用定时或定温循环开关;

3 设有内循环的储水罐,应具有时间程序控制,加热结束后5分钟内自动关闭循

25

环泵。

7.2.8 对热水系统运行管理提出设计要求,做好下列日常记录,为系统合理运行提供依据:

1 水加热设备的热媒进出口、被加热水进出口的温度、压力,逐时记录。 2 热水循环泵启、停温度按日记录;循环泵每日启、停时间定时记录; 3 热水逐时用水量; 4 热媒逐时用量等。

26

8 电气节能设计

8.0.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8.0.1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8.0.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 现行值 起居室 卧室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7 目标值 6 100 75 150 100 100 2对应照度值(lx) 8.0.2 居住建筑的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光源、高效节能灯具。公共部位宜采用LED等高效节能光源。

8.0.3 居住建筑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应急照明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

8.0.4 每个照明开关所控光源数不宜太多。每个房间灯的开关数不宜少于2个(只设置1只光源的除外)。

8.0.5 高级公寓、别墅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8.0.6 居住区道路、庭院照明及景观照明宜选用LED、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紧凑型荧光灯和细管径荧光灯等高效光源。

8.0.7 居住区室外照明系统应采用光控、时控相结合的智能控制方式。 8.0.8 气体放电灯应选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8.0.9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

8.0.10 居住建筑内使用的电梯、水泵、风机等设备应采用节能措施。

8.0.11 居住建筑的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公共部分用电应单独设电度表计量。 8.0.12 居住建筑的公共部位照明、居住区道路、庭院照明及景观照明宜采用太阳能作为照明能源。

27

附录A 建筑热工设计常用计算

A.0.1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1 外墙受周边热桥的影响,其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Km=

Kp?Fp?KB1?FB1?KB2?FB2?KB3?FB3 (附A.0.1-1)

Fp?FB1?FB2?FB3式中:Km——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m2·/K);

KP——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取计算值或检测值,W/(m2·K);

KB1,KB2,KB3——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 Fp ——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m2;

FB1,FB2,FB3 ——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面积, m2。 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如附图A.0.1-1所示。

注:1

附图A.0.1-1 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示意图 本图仅表示一个开间

一层高度范围内的平均传热系数计算方法;实际工程项目中至少应计算窗墙面积比最大的一个朝向墙面的包括所有热桥影响后的平均传热系数;

2 采用自保温、内保温或夹芯保温(也称中保温)时,应分别计算有保温热桥和无保温热桥的面积,然后进行加权平均。

2 当考虑外墙热反射涂料对传热的改善作用,其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Km=

Kp?Fp?KB1?FB1?KB2?FB2?KB3?FB3 ·C1 (附A.0.1-2)

Fp?FB1?FB2?FB3式中C1——热反射涂料修正系数

28

表A.0.1-2 热反射涂料修正系数

太阳反射比α < 0.80 平均传热系数 (修正前) 修正系数C1 1.0 ≥1.4 0.95 ≥0.80,< 0.90 < 1.4,≥1.1 0.96 < 1.1 0.97 ≥1.4 0.91 ≥0.90 < 1.4,≥1.1 0.92 < 1.1 0.93 注:太阳反射比即太阳能辐射反射系数(α);《建筑外表面用热反射隔热涂料》(JC/T1040-2007)及《建筑反射

隔热涂料》(JG/T235-2008)均采用“太阳反射比”术语,其指标分别为:0.80与0.80,故本实施细则取0.80。α=(1-ρ),ρ-太阳辐射材料表面吸收系数。

3 当外墙热工设计仅计算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时,对采用不同保温系统时的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Km=

Kp?Fp?KB1?FB1?KB2?FB2?KB3?FB3 =Kp ·C2 (附A.0.1-3)

Fp?FB1?FB2?FB3式中C2——主墙体传热修正系数

表A.0.1-3 主墙体传热修正系数C2

剪力墙 结构与保温 型式 外 保 温 主墙体 修正系数C2 主 墙 体 1.0 自中保保温温 - 内 保 温 1.4 短肢剪力墙 外 保 温 1.0 自中保保温温 - 内 保 温 1.4 外 保 温 1.1 框剪/框架 自中保保温温 内 保 温 砌体(砖混) 外 保 温 自中保保温温 1.5 内 保 温 1.5 1.45 1.45 1.15 填充材料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填充材料 注:关于内保温:1、内保温指无其它辅助保温条件下的修正,否则可另外计算; 2、圈梁、窗梁有内保温措施;热桥仅为柱和楼板; 3、以开间3.6m,层高2.8m,窗墙比为0.30左右计,保温面积(包括部分混凝土结构)占86.3%,

计算用热桥面积(仅为柱、楼板)占13.7%。

4 当外墙仅计算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同时又采用热反射涂料时,其平均传热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Km= Kp·C2·C1 (附A.0.1-4) 式中Kp——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W/(㎡·K);

1

C——热反射涂料修正系数; C——主墙体传热修正系数。

2

A.0.2 传热系数的计算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按下式计算:

29

K=

1 (附A.0.2) R0式中 R0——围护结构传热阻,m2·K/W。

A.0.3 传热阻的计算

围护结构传热阻R0按下式计算:

R0= Ri+R+Re=

11+R+ (附A.0.3) ?i?e式中 Ri,αi——内表面换热阻,m2·K/W,和换热系数,

W /(m2·K),按附表H.0.2-1采用;

Re,αe——外表面换热阻,m2·K/W,和换热系数,

W /(m2·K),按附表H.0.2-2采用;

R——围护结构热阻,m2·K/W 附表A.0.3-1 内表面换热系数αi及内表面换热阻Ri值

适用 表面特征 季节 墙面、地面、表面平整或有肋状突出物的顶棚,8.7 冬季和夏季 当h/s≤0.3时 有肋状突出物的顶棚,当h/s>0.3时 注:表中h为肋高,s为肋间净距。

7.6 0.13 0.11 αi [W /(m2·K)] Ri (m2·K/W) 附表A.0.3-2 外表面换热系数αe及外表面换热阻Re值

适用 季节 表 面 特 征 αe [W /(m2·K)] 23.0 17.0 12.0 6.0 19.0 Re (m2·K/W) 0.04 0.06 0.08 0.17 0.05 外墙、屋顶与室外空气直接接触的表面 与室外空气相通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 冬季 闷顶、外墙上有窗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 外墙上无窗的不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 夏季 外墙和屋顶 A.0.4 热阻的计算

1 单层围护结构或单一材料层热阻R按下式计算:

R = δ / λ (附A.0.4-1) 式中 R ——材料层热阻,m2·K/W;

30

δ——材料层厚度,m;

λ——材料导热系数,W /(m·K)。

2 多层结构热阻R按下式计算:

R=R1+R2+…Rn (附A.0.4-2) 式中 R1,R2,??,Rn——围护结构各层材料的热阻,m2·K/W 3 组合材料层平均热阻的计算

围护结构内部个别材料层常出现由两种以上的材料组成的组合材料层(第i层),第i层平均热阻Ri可按下式近似计算:

Ri?F1?F2???FnF1F2Fn????Ri1Ri2Fin (附

A .0.4-3)

式中 F1,F2,?,Fn——垂直于热流方向第

i层各组成材料的表面积;

Ri1,Ri2,?,Rin——第i层各组成材料热阻,m2·K/W。

4 封闭空气间层的热阻R

通风良好的空气间层,其热阻可不予考虑。这种空气间层的空气温 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12.0W/(m2·K)。 附表A.0.4-4 封闭空气间层热阻值R(m2·K/W)

位置、热流状况 及材料特征 一般空气间层 热流向下(水平、倾斜) 热流向上(水平、倾斜) 垂直空气间层 位置、热流状况 及材料特征 一般空气间层 热流向下(水平、倾斜) 热流向上(水平、倾斜) 垂直空气间层 5 0.09 0.09 0.09 10 0.12 0.11 0.12 20 0.15 0.13 0.14 5 0.10 0.10 0.10 10 0.14 0.14 0.14 20 0.17 0.15 0.16 冬 季 状 况 间层厚度(mm) 30 0.18 0.16 0.17 40 0.19 0.17 0.18 50 0.20 0.17 0.18 60以上 0.20 0.17 0.18 夏 季 状 况 间层厚度(mm) 30 0.15 0.13 0.14 40 0.16 0.13 0.15 50 0.16 0.13 0.15 60以上 0.15 0.13 0.15 A.0.5 热惰性指标的计算

1 单层围护结构或单一材料层的D值按下式计算:

31

D=RS (附A.0.5-1) 式中 R——材料层的热阻,m2·K/W;

S——材料的蓄热系数,W/ m2·K

2 多层围护结构的D值按下式计算:

D=D1+D2+…+Dn=R1S1+R2S2+…+RnSn (附A.0.5-2) 式中 D1,D2,?,Dn——围护结构各材料层的热惰性指标;

1,R2,?,Rn——围护结构各材料层的热阻, m2·K/W;S1,S2,?,Sn——各层材料的蓄热系数,W/(m2·K),空气层的蓄热系数取S=0。

32

R

附录B 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

B.0.1 建筑面积A0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 B.0.2 建筑体积V0,应按建筑物外表面和底层地面围成的体积计算。

B.0.3 建筑物外表面积F,应按与室外大气直接接触的外表面积总和计算,包括外墙面面积、开敞式楼梯间隔墙及户门面积、外门窗面积、屋顶面积和下表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面积等。若为坡屋顶,按坡屋顶展开面积计算。

B.0.4 屋顶或顶棚面积FR,应按支承屋顶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如果楼梯间为开敞式,则应减去楼梯间屋顶的面积。若为坡屋顶,按坡屋顶展开面积计算。

当公用楼电梯交通核心筒与住户之间通过开敞的外走廊相连通时,则该部分外墙面积不计入外墙总表面积中。也不计算该部分建筑面积、体积。

B.0.5 外墙面积FW,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按该朝向外表面积减去窗户和外门洞口面积计算。如果楼梯间为开敞式,应减去楼梯间的外墙面积,计入楼梯间与住户相邻墙面的面积。

内天井墙面分别计入相应朝向的外墙面积中。

B.0.6 窗户(包括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面积FC,应按不同朝向和有、无外遮阳设施分别计算,取窗户洞口面积。封闭阳台(阳台沿三面栏板上装窗),阳台墙上无门时,按封窗展开面积计算;开敞式阳台及封闭式阳台墙上有门时,按阳台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凸窗、外飘窗,按窗户洞口尺寸加两边窗框料尺寸(一般取200mm)面积计算;转角凸窗、外飘窗分别计入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中。

内天井窗户分别计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中。屋顶透明部分(包括屋顶平天窗、斜屋面天窗及老虎窗)按屋顶透明部分计算,不计入各朝向窗墙面积比中。 B.0.7 外门面积FD,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外门洞口面积。

B.0.8 阳台门下部不透明部分面积FB,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B.0.9 地面面积FF,应按有、无地下室分别计算。如果楼梯间为开敞式,应减去楼梯间所占地面面积。

B.0.10 地板面积FB,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和不采暖或无空调地下室上面的地板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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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1 楼梯间隔墙面积FS.W,按楼梯间隔墙总面积减去户门洞口总面积计算。 B.0.12 户门面积FS.D,由各层户门洞口面积的总和构成。户门直接开向外廊或室外部分时,按外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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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窗户及门的传热系数

附表C.0.1-1 典型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参数

玻璃品种及规格(mm) 3透明玻璃 透明玻璃 12透明玻璃 5绿色吸热玻璃 吸热玻璃 6蓝色吸热玻璃 5茶色吸热玻璃 5灰色吸热玻璃 6高透光热反射玻璃 热反射玻璃 6中等透光热反射玻璃 6低透光热反射玻璃 6特低透光热反射玻璃 单片LOW-E玻璃 6高透光Low-E玻璃 6中等透光Low-E玻璃 6透明+12空气+6透明 6绿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灰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中等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6低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中空玻璃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较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6中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透明玻璃 可见光透射比τv 0.83 0.77 0.65 0.77 0.54 0.50 0.42 0.56 0.40 0.15 0.11 0.61 0.55 0.71 0.66 0.38 0.28 0.16 0.72 0.62 0.48 0.35 0.72 0.62 太阳能总透射比透阳系数 SC 1.00 0.93 0.84 0.76 0.72 0.72 0.69 0.64 0.49 0.30 0.29 0.58 0.51 0.86 0.54 0.51 0.34 0.18 0.62 0.50 0.38 0.30 0.62 0.50 中部传热系数K W/(㎡.K) 5.8 5.7 5.5 5.7 5.7 5.7 5.7 5.7 5.4 4.6 4.6 3.6 3.5 2.8 2.8 2.8 2.4 2.3 1.9 1.8 1.8 1.8 1.5 1.4 gg 0.87 0.82 0.74 0.64 0.62 0.62 0.60 0.56 0.43 0.26 0.25 0.51 0.44 0.75 0.47 0.45 0.29 0.16 0.47 0.37 0.28 0.20 0.47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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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C.0.1-2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玻璃品种及规格 (mm) 3透明玻璃 6透明玻璃 12透明玻璃 5绿色吸热玻璃 吸热玻璃 6蓝色吸热玻璃 5茶色吸热玻璃 5灰色吸热玻璃 6高透光热反射玻璃 热反射玻璃 单片LOW-E玻璃 6中等透光热反射玻璃 6低透光热反射玻璃 6特低透光热反射玻璃 6高透光Low-E玻璃 6中等透光Low-E玻璃 6透明+12空气+6透明 6绿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灰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中等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中空玻璃 6低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较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6中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传热系数 K [W/(㎡.K)] 非隔热金属型材 隔热金属型材 塑料型材 热系数Kg Kf=10.8W/(㎡.K)Kf=5.8W/(㎡.K)Kf=2.7W/(㎡.K)[W/(㎡.K)] 框面积15% 框面积20% 框面积25% 玻璃中部传5.8 5.7 5.5 5.7 5.7 5.7 5.7 5.7 5.4 4.6 4.6 3.6 3.5 2.8 2.8 2.8 2.4 2.3 1.9 1.8 1.8 1.8 1.5 1.4 6.6 6.5 6.3 6.5 6.5 6.5 6.5 6.5 6.2 5.5 5.5 4.7 4.6 4.0 4.0 4.0 3.7 3.6 3.2 3.2 3.2 3.2 2.9 2.8 5.8 5.7 5.6 5.7 5.7 5.7 5.7 5.7 5.5 4.8 4.8 4.0 4.0 3.4 3.4 3.4 3.1 3.1 2.7 2.6 2.6 2.6 2.4 2.3 5.0 4.9 4.8 4.9 4.9 4.9 4.9 4.9 4.7 4.1 4.1 3.4 3.3 2.8 2.8 2.8 2.5 2.4 2.1 2.0 2.0 2.0 1.8 1.7 透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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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C.0.1-3 典型玻璃配合不同窗框的整窗传热系数

玻璃品种及规格 (mm) 6透明+12空气+6透明 6绿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灰色吸热+12空气+6透明 6中等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中空玻璃 6低透光热反射+12空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较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低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6高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6中透光Low-E+12氩气+6透明 玻璃中部 传热系数Kg [W/(㎡.K)] 2.8 2.8 2.8 2.4 2.3 1.9 1.8 1.8 1.8 1.5 1.4 传热系数 K [W/(㎡.K)] 隔热金属型材多胶密封 多腔塑料型材 Kf=5.0W/(㎡.K) Kf=2.0W/(㎡.K) 框面积20% 框面积25% 3.2 3.2 3.2 2.9 2.8 2.5 2.4 2.4 2.4 2.2 2.1 2.6 2.6 2.6 2.3 2.2 1.9 1.9 1.9 1.9 1.6 1.6 注: 1 窗的传热系数应按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在无检测数据的情况下,可按表中数据采用;

2 3

表中窗包括一般窗、天窗和阳台门上部带玻璃部分;

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传热系数,当下部不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表中值采用;当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计算确定; 4 5 6

表中未提到的其它门窗类型、新型产品,其传热系数应按实测值采用; 双层中空玻璃的气体层厚度宜选定在9~20mm之间;

附表C.0.1-1、附表C.0.1-2、附表C.0.1-3引自《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2007,北京)。

附表C.0.1-4 常见外窗热工参数 (参考)

普通铝合金窗 玻 璃 K [W/(m·K)] 无色透明玻璃(5~6mm) 热反射镀膜玻璃 无色透明中空玻璃 Low~E中空玻璃 6.5~6.0 6.5~6.0 4.0~3.5 3.5~3.0 2断热铝合金窗 K [W/(m·K)] 6.0~5.5 6.0~5.0 3.5~3.0 3.0~2.5 2PVC塑料窗 K [W/(m·K)] 5.0~4.5 5.0~4.5 3.0~2.5 2.5~2.0 2SC SC SC 0.9~0.8 0.55~0.45 0.85~0.75 0.55~0.40 0.9~0.8 0.55~0.45 0.85~0.75 0.55~0.40 0.9~0.8 0.55~0.45 0.85~0.75 0.55~0.40 注:1 以上仅是部分玻璃与不同型材的组合数据。 2 表中热工参数为各种窗型中较有代表性的数值,不同厂家、玻璃种类以及型材系列品种都可能有较大浮动,具体数值以法定检测值为准。 3 窗本身的遮阳系数SC可近似地取为窗玻璃的遮蔽系数乘以窗玻璃面积除以整窗面积,即SC=Se×A玻/A窗。 4 本表引自《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条文说明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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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C.0.1-5 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屋顶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

玻璃 间隔层(㎜) 6 中空玻璃 12 空气 2.60 间隔层气体 玻璃传热系数Kb W/(㎡·K) 3.00 窗 框 塑 料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6 2.8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9 辐射率 ≤0.25 Low-E中空6 玻璃 (在线) 2.40 空气 2.2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12 1.9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9 氩气 1.8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12 1.7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辐射率 ≤0.15 Low-E中空玻璃 (离线) 12 氩气 1.50 塑 料 空气 1.8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空气 双银Low-E中空玻璃 12 氩气 1.40 1.70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塑 料 铝合金 PA断热铝合金 注:1 Kb-窗玻璃的传热系数,Kc-窗的传热系数;

2 表C.0.1-5玻璃性能数据取自有关研究报告及厂家的产品样本,窗框对窗传热系数的影响是根据窗框比及窗框和玻璃的计算传热系数通过计算得出的,供参考;

3 多层中空玻璃、其他玻璃品种及呼吸透明幕墙(双层皮玻璃幕墙)的性能可参考其他有关资料。

Kc 2.58~2.79 3.69~4.38 3.18~3.33 2.34~2.47 3.38~4.13 2.86~3.09 2.44~2.63 3.47~4.17 2.97~3.16 2.09~2.13 2.99~3.81 2.51~2.79 1.90 2.76~3.63 2.26~2.62 2.21~2.30 3.17~3.91 2.66~2.93 1.82~1.84 2.68~3.56 2.18~2.56 1.73~1.79 2.60~3.50 2.11~2.50 1.82~1.84 2.68~3.56 2.18~2.56 1.58~1.67 2.45~3.38 1.94~2.39 1.73~1.79 2.60~3.50 2.11~2.50 1.50~1.60 2.37~3.32 1.86~2.32 38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s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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