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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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1990年1月19日)教高〔1990〕001号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在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提出一些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龄计算问题,仍按《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在职人员国内硕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三、本通知自发出之月起执行。过去与工龄有关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不予追补。

1、1970-1978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他们在校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答:这些职工在学校学习期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第279号(1980年7月19日)

注:1973年4月3日国务院国发[73]39号文规定: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计算工龄。1977年11月1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文件规定:国家职工(包括国营农、林、牧、渔场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当职工的),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无论是普通班,还是进修班,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2、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学校学习期间是否计算为工龄? 答:他们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第279号(1980年7月19日)

3、1979年后进入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答:他们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集体单位职工进入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学习期间上大学后工龄计算的复函》[81]劳险字4号(1981年3月12日)

4、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答: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1986年12月13日)

5、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的,其工龄如何计算?

答: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的工龄可以保留,并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1986年12月13日)

6、在职人员考入国内研究生和出国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研究生,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答:在职人员考入国内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1990年1月19日)

7、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龄?

答: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1990年1月19日)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可暂按1954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酉字第39号电报第十项规定办理,即:工作人员因病经组织批准离职疗养,其疗养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计算连续工龄。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继续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不计算工龄外,其前后之工龄应合并计算。但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因劳成疾而离职疗养者,经组织批准,其超过六个月的病假期间亦得计算工龄。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联合通知》[56]内优字第16号(1956年2月2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rx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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