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维修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05 03: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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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掘进作业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顶板管理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总工、生产副矿长和安全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安全管理部、调度中心的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掘进区区长和技术人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顶板管理的具体事宜。

二、顶板管理小组职责:

顶板管理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布臵安排顶板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顶板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事故分析,提高顶板管理水平,制定顶板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

1、生产技术部负责井下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2、地测部负责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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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监部负责井下各巷道的支护、变形等情况的检查汇报。 4、安监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5、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井下所有巷道的日常监测管理,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汇总,从中找出安全隐患。

6、生产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健全机构和配备人员,落实和领导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7、安全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安监部要配齐人员,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各级监察人员要严格按“三大规程”及本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8、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采用新的科技成果,组织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组织编制年度顶板管理措施及资金计划。

9、矿长对顶板管理水平负主要责任,定期听取总工及业务部门的汇报,督促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及顶板事故情况,及时作出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令。

三、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应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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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雨季期间和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期间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生产技术部要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安监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监部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每季度要组织各业务科室至少进行一次井下作业地点可能导致顶板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预测,对顶板管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地点,要在醒目位臵悬挂警示牌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允许人员通行或在附近区域作业。

4、生产技术部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研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责成队组进行处理。

5、掘进区区长是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各班队长、班长、安全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6、各掘进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材,包括金属摩擦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托盘、工字钢、金属网等。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镐、大锤、撬棍、千斤顶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7、各种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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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程师批准、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管理

1、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工作面控顶距做出明确规定。

3、作业规程中必须对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数量和操作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验收和考核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科组织检查实施。每一条巷道施工完毕,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掘进队将设备拆除倒面。对每一条巷道的施工情况及验收情况要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2、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口、扩巷、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锚网”支护巷道,因地质构造、煤层松软等因素造成巷道规格超过规定,要对超宽、超高部分进行补强支护,并对高冒区要用阻燃高分子聚合材料进行充填。

4、遇“小青顶”或在“顶板破碎带”掘进时必须做到锚杆(索)紧跟掘进头,并且平均每排不少于一根锚索。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所有支护必须紧跟掘进头。

5、在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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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离层情况进行观测,做到观测和记录及时,确保及时掌握巷道顶板动态变化。

支护材料检查验收制度

为健全和完善掘进区支护材料检查验收管理机制,强化对支护材料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投煤炭公司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和规定,结合掘进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员必须熟悉我区队所用的各种支护原辅材料的品种及相应的标准及相关法规。

二、应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检验报告,对属于国家生产许可证、强制论证管理的原辅材料还要索取其生产许可证和强制人、论证。

三、查看供货方出具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有效、有无伪造、涂改,查看质量检验报告与实际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是否一致,发现供货方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明与实际不符,应拒绝采购。

四、原辅料到公司后,将原辅料检验报告单送至质检部。 五、质检部接到通知后,检验员将依据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如需作检验的原辅料,由检验人员将样品送至检验室。

六、检验后如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则判定合格,检验员出据《原辅材料入库验收单》,检验时若是一项不符合,则应做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通知采购部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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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r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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