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公园绿化管理养护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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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XX公园绿化管理养护承包合同

发包方:深圳XX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方将部分绿化管理养护任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绿化管理养护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本绿化管理养护承包合同。

第一条:名称

深圳XX公园绿化管理养护承包合同

第二条:承包内容

甲方将全园的园容维护承包给乙方。全园绿地 平方米:其中一级管理养护绿地 平方米、二级管理养护绿地(含垂直绿化) 平方米、三级管理养护绿地 平方米、行道树 公里、果树管理养护 平方米承包给乙方。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为: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至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新接管绿地从接管之日起执行。

第四条:承包经费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经费:暂定为每平方米一级管养绿地 元/年、二级管理养护绿地(含垂直绿化) 平方米、三级管理养护绿地 平方米,全年的园容维护经费 万元。如有特殊种类管养费另计。

(二)承包方式:采用包干的方式,即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包干、经费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甲方将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养护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养护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第五条:绿化管理养护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一)绿化管理养护工作要求:绿化管理养护的任务包括草坪、灌木、乔木、垂直绿化等绿化养护、卫生设施、园林小品、绿化设施的维护等。具体工作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市公园管理规范》所规定的工作要求执行。

(二)绿化管理养护的质量标准:管理养护的质量标准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绿化管理养护的检查验收办法

甲方按《深圳市公园管理规范》或《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检查验收办法》,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办法检查乙方的管理养护质量,并在每个月底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管理养护经费的内容和计算标准

(一)管理养护经费的内容:绿化管理养护经费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房补、劳保福利、养老、医疗、工伤以及教育培训费、暂住费用、保险、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生产资料费用(含肥料、农药、水、电、工具、机械维修、燃料、苗木补植、黄土裸露的修补、设施维护等各种费用)等。

(二)管理养护经费的计算:以市内政局与市城管局联合审定的养护单价为准。

第八条:管理养护经费的发放

管理养护经费除预留10%作为生产奖励资金,其余根据每月检查结果发放,由乙方按甲方要求支配使用。

第九条:管理养护的奖惩办法

乙方应按照《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的规定,对绿地进行管理养护。同时,甲方按《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的规定对乙方的绿化管理养护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综合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奖惩,以保证绿化管理养护的质量。

第十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采用月内单项检查,月底综合验收的方法,对乙方养护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2、甲方对检查和验收结果做出优良及合格与否的结论,对检查和验收未达标准或不合格者进行扣罚;

3、甲方对乙方违反《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5、甲方监督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绿化管养的技术水平;

6、甲方应在每月初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上月的管养经费,扣除乙方不合格的费用后,将上月管养费于当月十日前支付给乙方;

7、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领取管养经费;

2、乙方有权对绿化管养工作提出建议;

3、乙方须履行参选文件中承诺的义务;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听从甲方人员指挥,同时应具备两名以上助理级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养护管理和技术工作,并将该两名技术人员派驻甲方处工作,不得擅自更换;

5、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在特殊情况下(如台风或暴雨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点的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全市的抢险救灾工作;

7、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管理养护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并办理暂住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或反光袖套;

9、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

10、乙方负责管理养护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

11、乙方不得将绿化管理养护工作转承包;

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3、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管养绿化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1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内容性质发生变化,如政策要求绿地承包需通过招标方式或裁减承包费用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规定,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范和办法的规定,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力等跟不上管理养护而影响工作,未达到管理养护质量标准,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将绿化管理养护任务转包给第三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转包合同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未经甲同意,乙方擅自更换在甲方处专门负责管养技术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和《深圳XX公园园容园貌绿化管理检查验收办法》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它条款共同组成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2、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事由;

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解释权在深圳XX公园管理处

第十七条: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主管部门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XX公园管理处 乙方:深圳市XX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签约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nqg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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