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标准制订申报流程

更新时间:2024-03-26 17:43: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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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申报指引

一、办理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二、办理职责

对我省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项目进行统筹规划,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规范,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我局负责立项审批、组织起草、审查、报准、编号、发布等工作。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省政府《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省技术监督局《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四、地标申报流程

1、项目征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征集年度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通知,每年的3-4月份,分农业、工业和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单独发布,工业每年征集2次,第二次大概在7-8月份。

分类方法按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如不在分类标准里面的行业可自行判断相似分类。

2、提交任务书。起草单位提交《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标准草案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所有参与单位需在《任务书》上加盖公章,标准草案需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需说明拟修订的标准内容,纸质文本各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起草单位是属于地市管辖的,可报地市质监局统一报省质监局,属于标委会秘书处或委员单位的可直接报省质监局,省直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报省质监局。

3、项目审查。省质监局对所有的项目计划进行审查、协调; 4、计划下达。符合规定的项目由省质监局编制年度计划并下达地方标准预立项项目通知,审查下达时间2-3个月左右(特殊情况可更长),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另行通知,各单位自行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5、标准起草。 五、标准制修订流程

1、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

2、工作组讨论稿。完成工作组讨论稿,工作组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经负责起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后,印发各有关部门,主要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应明确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可列出征求意见的表格,以利对意见的综合、整理。

被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没有意见也应复函说明,逾期不复函,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说明论据或提出技术经济论证。(《XXX》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

4、汇总意见。负责起草单位应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归纳整。(《XXX》

广东省地方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

5、形成送审稿。起草单位分析研究和处理后提出标准送审稿,必要时可重新征求意见。

6、标准送审。应提交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送省局标准化处组织审查。

7、标准审查。送审稿由省局标准化处组织归口标委会专家进行审查。凡已成立技术委员会的,组织技术委员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组织进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归口单位组织进行。

参加审查的,应有各有关部门的主要生产、经销、使用、科研、检验等单位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其中,使用方面的代表不应少于四分之一。

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对技术、经济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分歧意见较多的标准送审稿可会议审查;其余的可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由组织者决定。会议审查时,组织者至少应在会议前一个月将会议通知、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提交给参加标准审查会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函审时,组织者应在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函审通知和上述文件及“函审单”提交给参加函审的部门、单位和人员。

会议审查,原则上应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标准的起草人不能参加表决,其所在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参加表决者的四分之一。函审时,必须有四

分之三回函同意为通过。

会议代表出席率及函审回函率不足三分之二时,应重新组织审查。会议审查,应写出会议纪要,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未参加审查会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函审,应写出“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审查情况。(《XXXX》地方标准审定会专家推荐名单,《XXXX》广东省地方标准审定会专家组审定意见,广东省地方标准《XXXX》审定会专家组意见汇总处理表,《XXXX》广东省地方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

8、形成报批稿。负责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提出标准报批稿。标准报批稿和会议纪要应经与会代表通过。

9、标准报批。报批稿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提交文件包括: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审定意见、专家签到表、审定意见汇总。纸质各两份电子文件,由标准起草单位一并报省质监局审批(审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文件是否齐全)。

10、批准发布。审查通过后省质监局进行编号、发布。按照标准制定(修订)的调研、实际工作进程确定,报审批、编号、发布期限原则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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