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美术楼、艺术楼、 科学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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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美术楼、艺术楼、

科学楼、办公楼加固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二0一二年六月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 投标须知 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三.总 则 5.使用文字种类 6.使用货币种类 7.建设资金 8.投标费用 9.投标资格 10.投标有效期 11.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12.投标人投标担保 13.投标人履约担保 14.招标人支付担保 15.设计文件 16.工程量清单 四. 招标文件 17.招标文件组成 18.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9.招标文件修改 五. 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组成 21. 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报价 23.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24. 投标文件提交 25.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六. 开 标 26 开标一般规定 27. 开标程序(低价、次低价、合理低价评标法) 七.评 标 28. 评标工作原则 29. 评标程序 30.现场询标 31 细微偏差修正 32.投标文件保管 八. 授予合同 33. 中标通知书 34. 授标及废除授标 35.签订合同 九、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附件2. 技术标书封面格式 附件3. 承诺书格式 附件4. 经济标书封面格式 附件5. 项目组织机构关键人员配置表 附件6. 废标条款一览表 附件7. 技术标评分细则 2

一 投 标 须 知

1 计划立项文号 中发改核准〔2011〕290 号 工程规划 2 许可证号 3 工程勘察单位 4 5 6 7 8 9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待定 提供勘察资料 不提供 提供设计图纸 1、图纸目录,2、施工全图 1 套 份, 3、设计变更文件 份。 资金来源情况 政府投资 100 %。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 工程 √房屋建筑加固工程 类型 建设 10 工程 工程概况 招标部分投资额678万元,加固面积8473㎡ 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施工设计图中全部施工内容 1、施工用水 已 通,已至施工现场。 11 现场条件 2、施工用电[220V/380V]电源 已 通,已至施工现场约。 3、临时道路 已 通至施工现场。 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个日历天(施工合同必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30天内签12 工期要求 订,否则在中标通知发出后第十四天开始计工期),由于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减工程款1000元,累计扣减不超过结算价的10%。 3

质量目标:合格; 13 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安全目标:达到中山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要求 14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15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本工程属于重点安全工程,中标人严禁变更项目经理,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16 总包及分包 规定 意。 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子项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若需分包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建设单位解除合同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中标人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17 主要材料 使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其标准不低于中介编制的清单材料品牌标准。 1、预付款: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 每月施工单位在本月25日前,提交本月已完成的合格施工项目工18 工程款支付 方式 程量,由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后,按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完成工程造价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结算款: 在工程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审核完成后(审核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完整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累计支付至审核价的95% 4、保修金: 结算价的5% 19 中介预算编制 说明 1、标底编制说明 :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由中山市捷高建设工程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本工程清单说明 2、其它说明: 投标报价方式:清单计价 20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限价:参照中山市中府【2009】138号文,本工程投标报价上限: 不超过中介预算价的94%, 即 万元(在书面答疑中补充);投标价线下限:不设下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1、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其它说明: 1、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以“项”或“宗”列项报价。 2、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投标人漏报或少报,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之内而不予支付。 3、因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属于招标范围以外的措施项目费,按合同约定结算。 4

21 22 措施项目费 4、其它说明: 1、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价,23 规费、税金 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额外支付。 2、其它说明: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2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措施费必须在在投标报价总表中单列,且不得低于中介预算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90%。 2、其它说明: 25 预 留 金 主要材料 要求 承包人结算时需预留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结束后十四天内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后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投标人的主材技术参数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的中介预算参照品牌对主要材料的要求。 26 增减工程、工程1、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工程量增减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27 量误差引起造价变化的调整条件 单位共同书面确认后才能施工。 2、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工程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书面确认后才能施工。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如果投标报价的单价高于中介预算单价15%,则按中介预算单价计算。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中介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 3、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 价款调整方式 3.1.参考施工期间《中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未列的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 4、如遇钢筋、水泥 、商品砼、 有价格波动时,施工期间信息价与标底编制材料价相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 10 %时,差价不予调整;当波动范围超过± 10 %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标底编制材料价± 10 %部分的标底价与施工期间信息价的差价;材料的计量按中介预算和实际签证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料计算。计算出来的价差调整计取税金列入总造价。 28 5

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除本投标须知29条规定外其他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纸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29 投标报价风险 写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 20 天(或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5、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工程量清单漏项、少计工程量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中,不予调整。 1、投标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章) 3、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IC卡)的复印件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证书(或30 投标 技术 文件 组成 标书 IC卡)的复印件、拟派质检员资格证书或岗位IC卡的复印件、拟派安全员资格证书或岗位IC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法人章)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附件5 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5、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注开标时须带注册建造师证书或IC卡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原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经济 标书 1、投标报价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3、措施项目报价表,4、工程量清单报价,5、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份分析表 6、其他项目报价表 7、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8、其它说明 1、技术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2、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34 35 投标文件封装及要求 3、电子文件:经济标书一套,密封在对应的投标文件封袋中 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有差异时,以书面文件为准。封面上列出工程名称、经济标函或技术标函字样、投标单位名称及在标书封面上标明“正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在封面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

36 投标人 投标资格 1、具有 特种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或临时投标IC),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 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造师报名后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保证金必须从总公司基本帐户汇出,缴纳保证金后请携带开户证明原件和有关单据到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银通街19号中海商务C座301)开具收据参加报名(财务确认收到款项后才能开具收据),逾期缴交作自动弃权处理。缴交方式:银行转帐;金额: ¥1万元(壹万元整);汇入账号和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中山市南新支行;,帐号:484600300018010020078;户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保证金必须由总公司基本帐户帐号汇出); 4、2011年1月至今无因施工单位原因拖欠民工工资、投标弄虚作家、串通投标或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或质量事故被中山市级或省级(含省级和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市)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的(由招标单位举证);投诉有效日期为发标后五天内,逾期不受理。 5、2010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一项且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加固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建设单位固定联系电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原件,如招标人对原件有疑问,有权再次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对,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48个小时内将原件送达到招标代理单位,否则视为无业绩,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投标原件核对后退回。 1、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全部入围。不足五家则重新组织招标。 37 投标入围、资格审核方式 于2012年 月 日 午 时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请在开标前十五天自行同招标代理预约勘查现场。各投标单位如对图纸和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问题于2012年 月 38 招标议程安排 日 午 前将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到0760-89882114,并将电子版发到277284031@.com,2012年 月 日 午 后到招标代理单位处取答疑文件,电话:0760-89882114;2012年 月 日 午 时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召开评标会。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发标和评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入建设单位帐号转为履约保证金 39 履约保证金 2、退还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招标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后15天内; 7

保证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数额: 1 万元 提交时限: 报名前提交 汇入账号和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中山南新支行;帐号:484600300018010020078;40 投标担保 户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保证金必须由总公司基本帐户帐号汇出); 其他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报名企业总公司基本帐户汇出,并凭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到招标代理处换取收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 评标机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评委组成,评委从中山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本工程投标单位无利益关系的人员组成。 1、按照中府【2009】138号文规定,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b。 2、开启各投标单位商务标,根据本招标文件废标条款检查投标人的商务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则为无效标,当有效的商务标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失败,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后择日另行再次招标。当有效的商务标不少于三家且不足5家时,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时(含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将其余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其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然后从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二、三.....n名次(即低于且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为第一名,n为投标报价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投标人数),然后再从大42 评标定标办法 于或者等于基准价的有效报价中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n+1、n+2......名次。选取前六名进入技术标的评审(注:有效商务标3≦X≤6家时,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进入技术标评审)。 3、根据有效商务标评审结果,对商务标排序前六名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技术标函进行评审。评委按评标办法及附件三“废标条款一览表” 第三部分对技术标函进行逐项评定,(注:技术标的评分细则请参照附件7)并按本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评审打分,评审出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的合格技术标不足三个投标人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4、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等且低于并最接近评标基准价时,则随机摇号,摇号大的为中标单位。 8

42 合同文本 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 2、图纸、资料押金 1000 元(退还图纸、资料时不计息返还押金) 招标文件费用及43 资料费 (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图纸资料押金由建设单位收取)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45天内有效。 因中标单位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依排名次序第二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依44 投标有效期 45 候选中标方式 次类推选定中标人。重新确定的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额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该部分损失。 46 其它事项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的各种费用和责任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全责承担。

二 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1.3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3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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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 2.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2.6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2.7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如缺招标文件技术标要求中的任一资料或资料未按要

求加盖单位公章的);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款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

4、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三 总 则

5. 使用文字种类

5.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6. 使用货币种类

6.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7. 建设资金

7.1 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资格

9.1 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第44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

10

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10.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0.3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0.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10.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给予赔偿。

10.6 本招标文件第12条投标担保的规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11.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11.1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开标前20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11.2 本工程不召开专门的答疑会议,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出答疑,答疑文件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书面提供给各投标单位。

11.3 招标人要在《答疑文件》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期间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 答疑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书面资料给各投标单位。

11.5 投标人应参加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1.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自行现场踏勘。 1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11.8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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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投标人若采用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供投标担保,应在规定的投标担保缴交期限之前

汇入指定的账户、账号。

12.3 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投标担保,须按规定进行标志。

12.4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将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5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含利息)。

12.5 无论投标担保来源何方,收到投标担保的单位只向投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12.6 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可没收其投标担保: 12.6.1 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12.6.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12.6.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12.6.4 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3. 中标人履约担保 13.1 中标人应按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并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 13.2 中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担保方式。 13.3 履约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3.4 无论履约担保来源何方,收到履约担保的单位只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14. 招标人支付担保(本工程不适用)

14.1 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并于施工合同签订前向中标人提供支付担保。 14.2 支付担保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5. 设计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已变更设计文件)。 16.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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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本次招标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及数量清单。

四 招 标 文 件

17. 招标文件组成

17.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第19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第11条所述的答疑文件内容。

18.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8.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8.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规定时间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8.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8.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8.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 5 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9. 招标文件修改

1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9.2 补充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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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法律

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9.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中31、34、35项相关条款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

21. 投标文件格式

2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21.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法人章。

21.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法人章。

21.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22. 投标报价

2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2.2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的单价或合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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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3. 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 23.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封装及要求进行封装。

23.2 投标文件封面可参考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及说明进行密封及

标志。

23.3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

24. 投标文件提交 24.1 投标人应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

24.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5.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5.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3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2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 开标

26. 开标一般规定

26.1 投标人应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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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6.3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开标过程及重要数据将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担保到账情况并宣布验证结果;

(6)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前符合性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七 评标(适用于两阶段评标办法)

28. 评标工作原则

28.1 评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

28.2 评标机构由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41项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28.3 评标机构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投标须知中第42项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标人。

28.4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8.5 在评标过程中,凡须评委各自独立计分的项目,计算得分时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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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算术平均值。

28.6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8.7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9. 评 标 程 序

29.1 评标会议开始

29.1.1 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招标人委派的评委资格进行验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应进入评标委员会;(本工程不适用)

29.1.2 主持人宣布评标会议注意事项; 29.1.3 采用评委推举方式确定主任评委;

29.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对招标项目概况情况进行介绍。 29.4 评审绩信标书(本工程不适用)

29.4.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各投标人绩信标书;

29.4.2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标准,评委对投标人业绩、信誉逐一、逐项进行验证、统一评分;

29.4.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统一评分的《评分表》进行复核后交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保存。

29.5 评审商务标书及定标

29.5.1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标书; 29.5.2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商务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29.5.3 评委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审核是否有计算和表达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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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工程预算价(标底价)、投标报价上限等数

据在投影图板上报出;

29.5.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符合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商务标书投标总报价和承诺总工期等逐项在图板上报出;

29.5.6商务标评标:开启各投标单位商务标,根据本招标文件废标条款检查投标人的商务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则为无效标,当有效的商务标不足三家时,本次招标失败,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后择日另行再次招标。当有效的商务标不少于三家且不足5家时,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时(含5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的将其余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其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价。然后从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第一、二、三.....n名次(即低于且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为第一名,n为投标报价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投标人数),然后再从大于或者等于基准价的有效报价中从小到大的顺序确定n+1、n+2......名次。选取前六名进入技术标的评审(注:有效商务标3≦X≤6家时,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全部进入技术标评审)。

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等且低于并最接近评标基准价时,则随机摇号,摇号大的为第一名,其次为第二名,于此类推为第三名?等。

29.6 评审技术标书

29.6.1、 根据有效商务标评审结果,对商务标排序前六名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技术标函进行评审。评委按评标办法及附件三“废标条款一览表” 第三部分对技术标函进行逐项评定,(注:技术标的评分细则请参照附件7)并按本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评审打分,评审出3名中标候选人。评审的合格技术标不足三个投标人时,则本次招标失败。

29.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收回各评委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评审的《评定表》并进行复核后计分。

29.7 技术标书评审结果汇总和定标程序

29.7.1 评委对对商务标排序前六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只有超过半数评委评定合格(技术标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经评审不低于60分则为合格)的技术标才能成为合格的技术标。技术标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将成为无效标。评审的合格技术标不足三个投标人时,则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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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失败。

中标价和中标单位的确定:技术标合格,按照商务标的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单位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9.7.2 全体评委在中标结果上签名; 29.7.3建设单位代表宣布评标结果 29.7.4评标会议结束。

30. 现场询标及澄清

30.1 评标过程中,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0.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

30.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

31.细微偏差修正

31.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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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1.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1.3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⑴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小写金额与合价一致的除外)。

⑵ 单价金额和工程量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通常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⑶ 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

31.4 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

31.5 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分”,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

32 投标文件保管

32.1 开标(评标)后,所有投标文件留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密封保存备查,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移交招标人。

八 授 予 合 同

33. 中标通知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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